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总结|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时间:2019-07-30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总结【1】
  今年我矿管科在局党组和分管局长的领导下,在通辽市国土资源局业务处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把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工作作为全年工作主线,坚持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在勤政高效和措施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各项工作抓早,抓实,抓到位,顺利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取得了二个文明双丰收。
  并有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下面将矿管科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矿山生态环境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近几年来,由于我市矿业经济快速发展,矿山生态环境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特别是一些小矿过去在开采过程中只注重经济效益进行粗放经营,既浪费了资源又破坏了生态环境。
  在工作中我们以霍林河大型露天煤矿复垦为主线,以加大地方煤矿复垦工作为突破口,以构建林、草、矿三位一体的人工生态系统为目标。
  为了科学地实施我市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我市xx年编制完成了《霍林郭勒市浑迪音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xx—xx)》。
  在复垦过程中采取“以生物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的方法,本着“乔、灌、草、花”结合,遵循破坏一处,恢复一处,排土场到位一块,复垦治理一块”的原则,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投资1747.749万元,完成矿山治理面积达11413.08亩,其中国有矿山企业完成投资1535.75万元,完成治理面积7559.72亩,乡镇矿山投资211.999万元,完成治理面积3853.36亩,树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
  今年我们又积极争取项目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报了1777万元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环处,待批复。
  我们现在正在运做另一个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就是《霍林郭勒市霍林河矿山排土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资7500万元,项目的可研报告已经完成,正在积极向自治区申请立项。
  经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矿山复垦达到一定的规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本实现了能垦既垦,全部到位的排土场和废弃的工矿区均有植被覆盖,达到了预期目的。
  通过治理,全市矿山企业基本走上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发展,林、草、矿复合生态系统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二、加强矿业权管理
  采矿权管理工作: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工作。
  为保证建材供应,根据通辽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局于xx年年度挂牌出让了两处石场采矿权,一处为霍林郭勒市西和热木特村石鑫建筑用安山岩采矿权,于xx年年6月12日至xx年年6月22日16时在我局挂牌出让,最终霍林郭勒市石鑫采石矿以0.18元/立方米拍得,价款总计74448元;另一处为霍林郭勒市西和热木特村盛昌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于xx年年2月26日至3月7日16时在我局挂牌出让,最终霍林郭勒市盛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0.18元/立方米拍得,价款总计17000元。
  霍林郭勒市西和热木特村石鑫建筑用安山岩采矿权目前竞得人正在办理采矿证,霍林郭勒市盛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已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拿到了采矿许可证。
  整个招拍挂出让矿业权程序规范合理。
  加强采矿权管理,及时为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矿山企业办理延续登记。
  今年延续换证的原则是“不积极履行义务的不予换证,不按时缴纳各项税费的不予换证”,经过缜密安排部署,各矿山企业均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各项义务和规费的缴纳,我局依法给予办理了延续初审手续。
  三、认真开展矿业秩序整顿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
  秩序的通知》(国发[xx]28号)(以下简称《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意见》(内政字[xx]261号)和《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字[xx]228号)文件精神,巩固多年来我市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已经取得的成果,进一步解决目前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我局结合我市实际于xx年12月份就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目前该工作已经顺利通过自治区检查验收组的验收。
  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检查验收中,我市的生态治理项目还被自治区确定为试点,将我市生态治理工作经验在全区范围推广。
  四、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为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认真开展了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在对矿产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我市依法加强了对矿产资源开采与保护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执法监察机制,通过填报矿山年报和储量统计报表及对矿山企业实行年检、“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埋设界桩、实行交换图制度等措施,初步建立了矿产资源动态监察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对矿产资源从勘探开发直至闭坑的全程动态监督管理。
  五、完成各项规费的征缴工作
  开采矿产资源主要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按权限我市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取严格按照国务院150号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9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矿山企业均办理了纳费登记,建立了资补费缴纳台帐及档案,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范化操作办法》开展征缴工作,并严格履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xx年共完成资补费征收入库任务1301066.18元。
  六、全力以赴地搞好全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一)煤矿资源整合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xx年度关闭煤矿名单的紧急通知》(内政办字[xx]369号)和通辽市人民政府《通辽市地方煤矿关闭整合技改工作方案》(通政字[xx]256号)及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霍林郭勒市煤矿关闭整合技改方案的报告》(霍政发[xx]48号)文件要求,为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中的采矿权管理,圆满完成我市煤炭资源的整合工作,我局制定了《霍林郭勒市煤炭资源整合有关采矿权设立及矿区范围划定的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同时转发了通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煤炭资源整合中办理采矿许可证合并及有偿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通国土资发[xx]3号)文件,要求涉及整合的矿山企业按照通国土资发[xx]3号文件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目前申请划定矿区范围资料已经批复。
  相关矿山企业正在按要求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我市现有煤矿或采区23家(不包括霍煤集团公司),通过关闭、整合重组,关闭9家,其中直接关闭3家,通过整合关闭5家。
  保留15家,其中井工煤矿3家,露天煤矿12家。
  到目前为止有七个煤矿(整合前是13个煤矿或采区)资源整合工作已经完成,矿区范围已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其中三家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已经办完,其它整合煤矿正在办理中。
  (二)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为了进一步调整矿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我市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xx]28号)以及《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通知》(通政办发[xx年]19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结合《通辽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非煤矿产资源开发现状,为规范非煤矿产资源整合中的采矿权管理,圆满完成我市非煤矿产资源的整合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霍林郭勒市非煤矿产资源整合与专项整治方案》(霍国土资发[xx年]55号),我市市政府已随文上报通辽市市政府,现该方案已上报至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在等待批复。
  我市非煤矿山现状:整合前,我市共有非煤矿山24家。
  其中砖厂11家,砂场6家,石场6家。
  按照我市非煤矿产资源整合与专项整治方案,将通过关闭、整合重组等方式,关闭矿山企业7家,其中,直接关闭矿山企业3家,通过整合关闭矿山企业4家。
  拟单独保留矿山企业17家,其中砖厂8家,砂场5家,石场4家。
  七、完成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认真完成局里交办的其它各项日常工作任务。
  xx年十一月十日
 
  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总结【2】
  1、为进一步深化矿业权分类管理,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我局从2011年9月启动此项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编制完成了地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目前地区一、二类矿业权设置方案首个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审备案。
  2、根据年初工作计划,3月份开展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3月初及时下发了开展矿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对全地区矿法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在宣传活动中散发宣传单20000多张、挂宣传横幅35条、宣传板报50块、出动宣传车5辆,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3、进一步加强对探矿权巡查监管力度,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工作安排,1-3月对地区146宗探矿权进行了年检,通过年检合格的探矿权项目139个,不合格的数量7个(其中书面自愿放弃年检的数量3个,不参加年检的数量4个)。
  4、认真组织开展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报工作。
  今年1月11日-13日我们组织召开了地区矿山统计年报会审会议,对20xx年矿山统计年报进行集中会审,由于工作安排及时、督导有力、全地区273家矿山企业全部填制了矿山年报表,上报率达到100%,顺利通过自治区年报会审会议。
  5、下季度工作计划:
  (1)全面完成2011年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年检工作,认真查处矿山企业违法行为。
  (2)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全面核查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减少矿山企业少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的发生,完成上半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任务。
  (3)加强对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监督,严把储量动态监测报告备案关,组织完成了对厅发证矿山企业提交的20xx年储量动态监测报告审查上报工作。
 
  国土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工作总结【3】
  一、主要工作
  1、广泛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各级领导、矿业干部及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
  今年,我们继续学习、宣传和贯彻《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全面推进资源、环保、社会协调持续发展。
  4月份和8月份分别召开了2次矿山企业负责人会议,印发宣传手册近200份,有效宣传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依法开采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观念。
  2、积极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
  我们为了响应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市场的号召,先后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培训3人次。
  建立了矿业权出让转让网上公示、公告、审批制度。
  今年,我市共办理完成矿业权转让、矿区范围变更手续16个。
  3、认真开展了今年度采矿权年审工作。
  从今年4月开始,对我市境内的采矿权人进行了年度审验工作,历时2个多月。
  我们集中人员,对其进行了认真的审验工作,并予以注册。
  在年检过程中,我们监督督促采矿权人依法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3个。
  今年共征收矿产资源各项规费334.73万元,其中矿产资源补偿费130.4403万元,采矿权价款199.4万元,采矿权使用费4.8万元,采矿权登记费0.09万元(另有由省、市收取的价款应返还我市的共265.216万元),我市今年补偿费的征收工作受到了省国土资源厅的表彰。
  4、积极做好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和xx市国土资源局的部署,我们本着“严字当头、质量为先、坚决彻底、全面清查”的原则和指导思想认真组织开展了这项工作。
  召开了全市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检查工作会议,聘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作为此次检查的技术力量。
  目前已完成22家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方案的检查工作(应检91家),初步形成了相关的数据和文字资料。
  对查出的问题将一个不漏的进行查处。
  5、积极开展高磷铁矿专项整治“三查”工作(三查即对我市各类违法违规开采高磷铁矿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高磷铁矿勘查、开采、试验、加工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高磷铁矿管理中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
  我们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编制高磷铁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我市三家高磷铁矿矿山企业进行了清理排查。
  目前已将清理排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形成报告上报湖北省人民政府和xx市人民政府,对于清查中发现的越权审批或变相越权审批的现象,我们将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予以纠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难度较大。
  我市矿山企业多为私营小型矿山企业,多数矿山企业存在台账不全,管理不规范,部分销售不开发票的现象。
  我科无法准确的掌握其销售收入,无正常量化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2、部分矿山存在分包、私自转让行为。
  证据收集难,查处难度大。
  三、明年工作思路
  1、强化规划龙头意识,切实加强矿业权管理
  (1)矿业权设置
  矿业权管理是矿政管理工作的重点。
  目前全市采矿权设置覆盖范围已较广,矿山设置数量基本饱和,其特点是过于分散、规模普遍较小。
  今后矿业权设置将以规划为标准,严格审查,确保矿业权设置的科学性。
  一、对新设置采矿权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确保新设置矿权的规模及质量。
  矿业权的设置将根据国土资源部门矿产规划要求,市场行情,划定一定区域进行资源评价后按照程序进行公开出让。
  二、对已设置矿业权,要利用整顿和规范时机进行重新布局和规范,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进行矿业权审批。
  2、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对开发利用方案的监督管理,目前我市正在按省和市的要求开展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
  对于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我局将予以严肃查处,督促矿山企业按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
  二是严厉打击无证、越界越层采矿。
  力争通过此次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检查,全面准确的掌握我市矿山企业的开采情况,为我市矿业的发展把脉问诊。
  通过依法行政,按规划要求,做好矿山企业关、停、并、转工作,引导矿山企业走上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
  三是严格补偿费的征收。
  20xx年将严格按核定生产规模和矿产品市场价格核定矿山企业的销售收入,并实行会审制度。
  一、今年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依法供地,保障全市用地需求(数据来源于国土部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一)今年年批次供地共12个,总面积69.6135公顷,供应项目21个,供地率为100%;
  去年批次供地45个,面积为441.1288公顷,已供应项目90个,供地率为72.38%。
  (二)全年共批准用地75宗,面积176.3476公顷。
  其中出让供地46宗,面积147.9673公顷,成交价款4.5442亿元,其中原农业局园林大道95号、原检察院、文峰公园西侧、原金朝包装厂等单位的存量土地规划为房地产用地后,全部拍卖成功;划拨用地29宗,面积28.3804公顷,出让供地率为84%。
  按土地用途分类为:商服用地10宗,面积29.2751公顷,;工业用地25宗,面积103.5645公顷,全部挂牌出让;住宅用地10宗(华泰房地产、瑞升、庆春、恒悦等公司),面积13.7670公顷;公共设施用地和交通用地30宗,面积29.741公顷。
  (三)审批农村个人宅基地1700户,面积23.8公顷。
  2、完成《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数据录入工作
  该系统是国土部为加强建设用地的批、供、用、补、查的动态监督管理的软件之一,从土地的供应的来源、供应管理、开发利用、交易市场等方面进行监测与监管。
  随时从该系统提取数据,及时向领导汇报供地率、开工率、竣工率等情况。
  3、配合执法局做好武汉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的资料提供、查询等工作。
  4、做好节约集约用地的申报工作。
  参加省国土厅、xx市局组织的会议,按申报要求认真收集准备材料,配合电视台做好宣传片,最后形成三本申报资料。
  二、今年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今年年我们科室将继续围绕“优化服务创品牌,优化资源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开展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打算如下:
  1、围绕供地率开展工作。
  目前,去年的供地率只有54%,我们科室将主要为提高供地率开展工作。
  一是迅速将代征道路录入系统,争取做到每个批次的供地率100%;二是根据国土所提供的成交确认书等资料迅速签订出让合同,督促收齐土地出让金,上报市级领导审批。
  2、认真学习国家、省市下发的关于土地管理方面的新政策、新规定,特别是学习好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工作的精神,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工作,规范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并加强对各乡所业务工作的指导。
  3、进一步加强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对农村建房的条件、资料、审批流程等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
  以工业用地为主导的节约集约模xx县市创建材料已上报省厅。
  湖北省土地利用绩效考核xx市排名位于xx市第一名,考核资料已报送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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