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食品安全事件案例】2017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

时间:2019-07-30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2017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一)    为严厉打击农村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市局《关于印发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食药监食市【2015】84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餐饮股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餐饮服务环节打击治理行动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行动
为切实做好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为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由分管餐饮副局长全面部署,统一行动,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对辖区内的农村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截止12月17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75人次、检查餐饮单位852家次,抽检28批次,发出责令整改30份。
二、明确重点,认真落实
严厉打击农村无证经营行为,规范餐饮服务企业的主体资格,结合日常监管和许可审批,通过市场检查、发动群众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农村无证经营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规范农村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小餐饮和农村集体食堂采购行为,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采购登记、索证索票和入库查验制度,严防不合格、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 “五无”“两超一非”食品违法行为,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自然村,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为重点场所,以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大米等为重点品种,加大对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和宣传。以农家乐、集体用餐、学校食堂、农村食品配送车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下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农村食品餐饮环节的监管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宣传,确保我县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2017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二)    为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全办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办从2013年3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在收到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按照我办领导的重要批示,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积极行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渭城街道办事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通过在人群密集的农贸市场设立展板、发放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食品,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二是进村入户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售假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
(一)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联合辖区工商所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小卖部、主要街道餐饮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在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8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75户,校园周边小商店4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有效规范了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联合质检部门加大对各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惩处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严格生产许可条件。对不具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二是加大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法查处;对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公开曝光。三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要坚决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巡)查农村小作坊4家,确保了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
(三)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整治。联合辖区卫生所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农村家宴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
通过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消除了我办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了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反应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
2017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三)    按照省、保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三部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安排部署,通过三个月的打击和规范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收文以后市政府相关领导组织各职能部门召开发专门会议,对各项工作目标做了再安排、再部署。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谷雄军为组长,市食安办主任、工商局长、食药监局长、质监局长为副组长,各局的相关科室科长及各工商分局分局长为成员的农村食品“四打击、四规范”领导小组。并按照辖区有责的监管原则,对全市农村食品市场经营户,实施网格化监管,将具体的监管任务明确到岗、具体到人,进而形成了一个职权明晰、责任分明的监管体系。同时积极实施分片负责制度,各成员对分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通过细化分工大大强化了各单位领导的责任意识,提高了全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加强市场主体资格的清查。加强对各类违法案件的检查力度
我市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食品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在许可过程中,始终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所有食品流通经营户都到经营地进行了现场核查,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资格的、一律驳回其申请,从而提高了准入门槛、把好了企业的入市关,也进一步提升了经营者自律经营、守法经营的责任意识。同时做好对辖区内农村小超市、小食杂店的摸底工作,加强引导,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着力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同时,进一步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排查农村食品市场上销售侵权假冒伪劣食品,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食品来源不明等突出问题和潜在安全隐患。积极打击侵权食品和经营“五无”食品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标签的监管工作,督促经营者按照标签说明储存经营食品。重点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傍名牌”、“山寨食品”等侵权食品等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67人次,执法车辆202车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853户次。
三、加强市场巡查,落实各项自律制度
按照市场巡查的相关要求,我市各相关单位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食品企业进行了全面巡查,监督经营者建立并执行各项自律制度,指导经营者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对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隐患单位,还要适时的增加巡查检查的频次;进而确保巡查不留死角、查到实处。市质监、食药监各自发挥职能作用严防严控,对全市农村的餐饮及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查处。
四、加强食品质量抽检,做好问题食品的销毁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重点食品的质量监测,我市按照规定购买了新的快速检测试剂,在第一时间发放给相关单位。各单位每月按期开展质量快检。同时食品科按照财政局拨付经费的进度也及时组织了食品抽检,在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抽检农村食品市场食品73个批次,没有发现不合格食品。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共没收各类不合格食品约40公斤,在10月底统一运送到保定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参加了保定市政府问题食品统一销毁行动。
五、强化宣传,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今年9月份在安国市政府食安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市对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进行了教育培训,督促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重点讲解了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各项自律制度;同时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农村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印发新出台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十项制度,免费发放给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经营户。使其在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上做的更好。
目前,面临着食品监管职能调整和机构改革,面对这种新形势,我市将继续严格履行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和监管成效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为促进地域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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