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学科评估报告_2017年资产评估报告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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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了解过资产评估报告正确书写方法吗?这是资产评估员一定要掌握的报告文书!以下是2017年资产评估报告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2017年资产评估报告范本【1】
  一、概述
  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三、评估报告书摘要
  四、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五、备查文件
  六、评估报告书装订
  基本内容与格式二 评估说明
  一、撰写评估说明的基本要求
  二、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
  三、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四、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五、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六、评估依据的说明
  七、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
  八、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
  九、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基本内容与格式三 资产评估明细表
  一、概述
  二、资产评估明细表样表
  总则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三、本规定所称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和格式是指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开展资产评估活动后,按照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要求,向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和委托方出具的涉及该评估项目的评估过程、方法、结论、说明及各类备查文件等内容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及编制格式;
  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基本内容与格式一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一、概述
  (一)进行资产评估必须按本规定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委托方和提请财产评估主管机关确认批复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二)评估报告书包含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2.评估报告书摘要;
  3.评估报告书正文;
  4.备查文件;
  5.评估报告书装订。
  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一)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
  2.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该编号需注明年度及报告书序号);
  3.资产评估机构全称;
  4.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5.评估报告封面可载明评估机构的服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估报告的目录在评估报告书的封二上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三)评估报告须按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分册装订(注明评估报告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分别打印该册目录。
  三、评估报告书摘要
  (一)评估机构应以较少的篇幅,将评估报告书中的关键内容摘要并刊印在评估报告书正文之前,以便使各有关方了解该评估报告书提供的主要信息,方便企业在注册等情况下的使用;
  (二)“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按评估报告的统一格式要求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并署明提交日期;
  (三)“摘要”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揭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四、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一)评估报告书正文应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撰写:
  1.首部;
  2.绪言;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与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二)首部
  1.标题。
  标题应简练清晰,含有“××××(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位置居中偏上;
  2.报告书序号。
  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公文种类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估报告书正式报告应用“评报”,评估报告书预报告应用“评预报”)、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1998)第18号,位置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委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一般应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式:
  “××(评估机构)接受××××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
  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1.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两者合一的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的情况,主要包括:
  (1)名称、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历史情况简介;
  (2)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行业、地域的特点与地位,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
  2.须写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如无隶属或经济关系,则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
  3.如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须逐一介绍。
  (五)评估目的
  1.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
  2.须简要、准确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已获批准,则应写明已获得的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含批件名称、批准单位名称、确立日期及文号。
  (六)评估范围和对象
  1.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前的账面金额及资产类型;
  2.如纳入评估的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的主要资产类型;
  3.须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说明原因。
  (七)评估基准日
  1.写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式样为: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年××月××日;
  2.写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或成立的条件;
  3.须对确定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影响程度作出明确揭示;
  4.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如不是则说明原因;
  5.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由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商委托方确立,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八)评估原则
  1.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
  2.写明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3.对于所遵循的特殊原则,应作适当阐述。
  (九)评估依据
  1.评估依据一般可划分为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
  2.行为依据应包括进行资产评估的项目委托方的申请、股份企业董事会决议及资产评估立项批复等;
  3.法规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的有关条法、文件及涉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4.产权依据应包括评估资产的产权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
  5.取价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中直接或间接使用的、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和评估机构收集的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等;
  6.对评估项目中所采用的特殊依据应在本节内容中披露。
  (十)评估方法
  1.简要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所选择并使用的评估方法;
  2.简要说明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
  3.如对某项资产评估采用一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应适当说明原因并说明该资产评估价值确定方法;
  4.对于所选择的特殊评估方法,应适当介绍其原理与适用范围。
  (十一)评估过程
  1.评估过程应反映评估机构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的工作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结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
  2.接受委托中应明确反映接受项目委托、确定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
  3.资产清查中应反映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资产与收集准备资料、检查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的过程;
  4.评定估算中应反映现场检测与鉴定、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具体计算的过程,在该部分应针对评估方法反映评估过程的特点;
  5.评估汇总中应反映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说明与报告、内容复核的过程。
  (十二)评估结论
  1.评估结论应包括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后各资产占有方的份额和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发表的结论;
  2.须使用表述性文字完整地叙述资产、负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并含有“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的提示;
  3.评估结果除文字表述外,评估报告中还须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列表揭示评估结果(其格式见“基本内容与格式三资产评估明细表”);
  4.存在多家资产占有方的项目,应分别说明评估结果;
  5.对于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应单独列示;
  6.评估机构如对所揭示的评估结果尚有疑义,则应对实际情况充分揭示并在评估报告中发表自己的看法,以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7.对评估中已查明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金挂账、呆坏账、无需支付的负债等原因造成的资产价值变化,评估结果中应作增减值处理,如因企业尚未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对上述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提示企业按现行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处理;
  8.对不纳入评估结果的各类租赁资产,其评估结果应单独表述,并说明是否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报告中陈述的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评估人员揭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 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2.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揭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十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揭示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重要事项;
  2.特别提示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说明所揭示的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4.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十五)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2.写明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写明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4.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写明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时间;
  2.评估报告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3个月内提出。
  (十七)尾部
  1.写明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名称,并盖章;
  2.写明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并签名;
  3.至少由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盖章并签名。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附报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3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1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
  (一)评估报告必须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打印和装订,评估报告的项目名称应在封面显著即居上中间位置。
  评估机构名称及报告提交日期应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打印,字体应依次变小。
  (二)评估报告须用幅面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a4纸规格)印刷,文中采用字体均应符合公文行文格式。
  (三)评估报告应统一标注页码序号。
  (四)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书封底或其他适当位置注明评估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
  基本内容与格式二 评估说明
  (一)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应当按本基本内容与格式的要求撰写评估说明,其目的在于通过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描述其评估程序、方法、依据、参数选取与计算过程,通过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揭示对资产评估行为和结果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等,说明评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证实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保护评估行为相关各方的合法利益。
  (二)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应保证其撰写或提供的构成评估说明各组成部分的内容真实完整,未作虚假陈述,也未遗漏重大事项。
  (三)评估说明是资产评估报告申请审查确认材料的必备部分,评估说明中所揭示的内容应同评估报告所阐述的内容一致。
  (四)评估说明是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确认评估报告的重要文件,原则上评估说明不提交给其他有关当事人。
  (五)评估说明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说明的封面及目录;
  2.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3.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4.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5.评估依据的说明;
  6.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
  7.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
  8.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六)本基本内容与格式,对某具体评估项目确实不适用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增减相关内容。
  (一)评估说明封面应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说明;
  2.评估报告书编号;
  3.评估机构名称;
  4.评估报告书提出时间;
  5.评估说明如分册装订,应在封面上注明共几册此册为第几册。
  (二)评估说明目录
  1.目录应在封面的下一页排印,包括每一部分的标题和相应的起止页号,评估说明每一页页码标注应与目录相符;
  2.评估说明中收录的备查文件或资料的复印件,须统一标注页码(原文件或资料的页码可以保留)。
  声明应写明评估说明仅供财产评估主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二)《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由下列内容构成:
  1.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
  2.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
  3.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4.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5.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6.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
  7.资料清单;
  (三)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基本内容:
  1.企业名称及简称、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2.企业性质、企业历史沿革包括隶属关系的演变,股份企业设立重组情况或拟进行的重组情况;
  3.经营业务范围及主要经营业绩;
  4.近3年来企业的资产、财务、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已经审计或正在进行审计的,应说明注册会计师发表的意见;
  bsp; 5.主要产品品种、生产能力,近年实际生产量、销售量,主要市场及其市场占有率,本企业产品在同类产品市场的地位,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环境污染及治理情况;
  6.形成企业主要生产能力的状况,正在或计划进行的投资项目简况;
  7.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生产经营是否存在国家政策、法规的限制或优惠,生产经营的优势分析、各种因素的风险。
  (四)关于评估目的说明
  1.说明评估目的及与评估目的对应经济行为的进展状况,评估目的实现后预计产生的影响;
  2.已经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应载明批件名称、批准日期及文号,并收录于评估说明附录的资料清单之中。
  (五)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1.说明需要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具体资产范围,明确载明需要评估的资产和负债的类型、账面金额及资产状况;
  2.对于租赁或特许使用的资产以及没有会计记录的无形资产应特别说明;
  3.如在评估目的实现前有不同的资产占有者,应列表载明各资产占用者待评估资产的类型、账面金额等。
  (六)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1.明确所选取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表述为:××××年××月××日;
  2.适当说明选取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及其合理性,如评估基准日受特定的经济行为文件所约束,应载明该文件的名称、批准日期及文号。
  (七)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1.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有责任写明所有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2.如委托评估的资产曾经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资产评估,应说明曾经进行的评估情况和调账情况;
  3.如存在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应逐一介绍;
  4.对存在的抵押、质押、担保及其它或有负债、或有资产应说明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的关系。
  (八)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
  资产委托方和占有方须应对本企业因进行资产评估而组织开展的资产及负债清查的情况和结果作出说明,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列入清查范围的资产及负债的种类、账面金额,产权状况,实物资产分布地点及特点;
  2.清查工作的组织,时间计划、实施方案;
  3.清查核实所采取的措施,待处理、待报废,高、精、尖设备和特殊建筑物以及毁损、变质存货检测、鉴定的情况;
  4.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呆坏账、无需偿付的负债情况及其原因分析;
  5.根据有关规定对发现问题进行账务调整的情况,并列示调整前后比较表。
  (九)资料清单
  列示资产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资料名称,主要包括:
  1.资产评估、清查登记表(由评估机构出具样式);
  2.资产与负债清查结果;
  3.相关经济行为的批文;
  4.会计报表;
  5.产权证明文件;
  6.重大合同、协议等;
  7.生产经营统计资料;
  8.其他与评估资产相关的资料。
  (一)本章主要说明评估机构对委托评估的企业所占有的资产(含应评估的相关负债)进行清查核实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资产清查核实的内容;
  2.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3.影响资产清查的事项;
  4.资产清查核实的过程与方法;
  5.资产清查结论;
  6.清查调整说明。
  (二)资产清查核实的内容
  写明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声明中确定的评估范围进行抽查复核,介绍进行资产清查的具体内容:资产类型、账面金额、形成及产权状况(含应评估的相关负债),实物资产应说明对其数量、品质、存放地点进行清查,并说明对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的了解。
  (三)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简要说明待评估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特点。
  对于影响生产经营的重大资产项目应指明地点及特征。
  (四)影响资产清查的事项
  简要说明可能影响资产查勘核实的有关事项,例如资产性能的限制、存放地点的限制、诉讼保全限制、技术性能的局限、涉及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
  对于不能直接清查资产,应说明原因及涉及的资产范围,并逐一列示。
  (五)资产清查的过程与方法
  1.说明资产清查的主要过程与使用的方法;
  2.清查过程应反映清查工作的组织安排、时间计划、实施方案;
  3.清查方法应反映对主要资产清查核实所采取的措施,对待修理、待报废、高、精、尖重要设备和特殊房屋建筑物进行检测的技术,对变质的存货进行鉴定的手段。
  (六)资产清查结论
  1.概括说明资产清查结论;
  2.说明资产清查结果是否与账面记录存在差异,如存在差异,应说明差异相对程度与绝对程度,并说明差异的原因;
  3.对于产权不清晰的资产应逐一列示,说明原因,并载明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的应承担的责任;
  4.对于是否存在无形资产的情形应特别说明,包括是否折股或纳入投资范围的有关事项。
  (七)清查调整说明
  主要说明根据有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应予以调整的处理,如有调整事项,应列示调整前后比较表。
  调整事项应说明已与资产占有方取得一致意见,对于双方有异议的事项,评估人员应具体说明调整的原因。
  (一)主要说明进行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主要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主要法律法规;
  2.经济行为文件;
  3.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4.采用的取价标准;
  5.参考资料及其他。
  (二)主要法律法规
  主要列示国家公布的与资产评估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国家政策。
  (三)经济行为文件
  本节主要说明实施经济行为所必须取得的有关部门批件。
  (四)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主要列示由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与资产评估相关的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五)采用的取价标准
  主要列示由评估人员所选取的确定资产评估价值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文件。
  (六)参考资料及其他
  主要列示有评估人员所选取的确定资产评估价值的参考资料,包括经验数据资料、研究成果、统计资料、行业惯例及国际评估惯例等,以及评估人员认为需要列示的其他评估依据。
  (一)基本要求
  1.评估技术说明主要是对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评定估算和估价过程的详细说明,具体反映评估中选定的评估方法和采用的技术思路及实施的评估工作。
  评估技术说明应按评估项目涉及的会计科目分类逐一撰写,应至少含有以下基本内容:
  (1)委估资产及负债的账面情况,包括账面金额、发生日期等;
  (2)委估资产及负债的主要业务内容,适当介绍二级明细科目,甚至三级明细科目资产内容;对清查中发现的账外资产应分别单独列示;
  (3)评估实施的工作,即评估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4)评估价值确定的方法、依据、计算过程;
  (5)涉及的计算公式;
  (6)涉及的评估价值构成等式;
  (7)评估值与调整后账面值的差异及其原因;
  (8)评估举例,举例应选择典型的、价值量大的资产,应有详细的评估过程,推导评估结论的每一参数都应说明来源或依据;
  (9)外币资金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选取的汇率;
  (10)对于选用特殊方法进行评估,应详细介绍选用该方法的原因及其科学性、合理性。
  2.评估技术说明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分类,但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整体资产至少应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其它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租金标准与使用费标准等。
  评估项目中不存在该类评估对象的除外。
  (二)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1.流动资产评估说明应以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存货等分别撰写;评估过程或方法相同的可以适当组合、分类,如产成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可以不并入存货,而单独予以说明。
  2.在分类说明流动资产评估方法前,应按会计科目列示账面值并适当汇总,保证与资产负债表相对应。
  3.各备抵账户账面余额包括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按零值计算,且予以专项说明。
  4.货币资金的评估说明。
  (1)货币资金一般应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2)现金存放地点、盘点方式和过程;
  (3)对银行存款应说明是否查阅了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对数量较大的银行账户函证情况及不符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4)如存在未达账项,应说明未达账项是否影响净资产,影响如何;
  (5)其他货币资金的存在形式、形成原因。
  5.应收票据的评估说明。
  (1)说明应收票据的种类、变现能力、信用程度;
  (2)说明已查阅票据凭证及查阅结果;
  (3)对于在评估现场工作日已变现的应收票据数额作说明;
  (4)对可能坏账的应收票据,应说明原因及如何确定评估值的;
  (5)已坏账的应收票据,应说明原因,并说明所取得证据。
  6.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1)说明是否分析了发生时间、原因,是否对收回的可能性进行了判断,并写明分析结果;
  (2)说明清查核实的具体方法及核实结果;
  (3)对可能坏账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及如何确定评估值的;
  (4)对已坏账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及取得的证据。
  7.短期投资的评估。
  (1)说明投资种类、变现能力;
  (2)上市的有价证券应列示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持有量及评估计算过程;
  (3)非上市的有价证券应列示票面利息率或约定利息率及评估计算过程。
  8.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评估。
  (1)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
  (2)说明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原始发生额、摊销期、所形成的资产或权利是否已在其他类型资产中反映,如反映,应说明不另计评估值;
  (3)应结合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具体内容说明是否存在尚存的资产或权利,如存在,应指明受益期、受益额。
  9.存货的评估。
  (1)应分别按库存商品、产成品、在产品与半成品、主要材料与辅助材料、包装物(库存物资)、委托加工材料、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进行说明;
  (2)外购存货说明账面价值构成,分析价值构成的合理性,并载明已查询市场价格;
  (3)自制存货说明销售成本率、销售费用率及相关的税费额或比率的确定方法与数额;
  (4)自制存货的适销程度应说明,并列举依据,如:市场占有率、存货周转率、市场信誉度等因素;
  (5)在用的存货应具体说明如何确定成新率;
  (6)对于存在失效、变质、残损、无用的存货,应说明对其价值的影响程度,需要技术鉴定的,应说明鉴定方法及鉴定结论;
  (7)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应当说明代销费用的结算方式,并结合代销费用的结算方式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三)长期投资的评估
  1.说明长期投资的种类、形成原因及对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的影响;
  2.对于有特殊约定的长期投资,应详细说明约定的内容,并简要介绍对投资人权益的影响;
  3.对于上市的证券,应说明已查询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以及证券市场指数;
  4.对于非上市的证券,应说明已查明票面利率或约定的利率;对于非上市的证券,如存在可预计的收益,应说明已按收益现值法评估;
  5.对于控股的长期投资,应写明投资比例,并说明已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类似单独的项目进行说明);
  6.对于非控股的其它投资,应简要介绍投资背景、被投资单位的概况,在不能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情况且不存在资产状况瑕疵情况下(说明原因),对于被投资单位资产变化较大(账面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15%以上的变化或固定资产初始投入项目内容或数量已变化15%以上)或投资超过3年,一般应说明是否已获得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审计后会计报表。
  (四)机器设备的评估
  1.应总体介绍机器设备的特点、购置日期、类别、工艺流程、技术水平状况、日常管理制度;
  2.应说明评估原值的构成及其来源与依据;
  3.应说明设备成新状况,或增值贬值因素,并介绍进行量化的方法及依据;对于待修理设备,应说明修复的可能性及预计费用;
  4.对于精密、大型、高价的设备,应说明已进行技术检测,并介绍检测情况;
  5.对于报废的设备,应特别提示,并说明检测的状况及继续使用的可能性;
  6.对于能够用于独立经营并可单独计算获利的机器设备,一般应说明其收益状况及收益额;
  7.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建筑基础,按房屋建筑物的评估要求进行;
  8.举例说明应选择金额大、技术典型的设备;
  9.举例设备应包括进口设备、国产设备、专用设备,国产设备应包括一般生产设备(机器)、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不同类型,如有自制设备,应予以举例说明。
  (五)房屋建筑物的评估
  1.总体介绍房屋建筑物的类型、建造日期、面积及特点、日常管理状况;
  2.应具体说明评估对象原值的构成;
  3.应说明房屋建筑物成新状况,或增贬值因素,并介绍进行量化的方法及依据;
  4.对于待修理房屋建筑物,应说明修复的可能性及费用;
  5.对于复杂、大型、独特、高价的房屋建筑物,应说明已进行现场查勘,并介绍查勘情况;
  6.对于国家强制报废房屋建筑物,应特别提示,并说明查勘的状况及继续使用的可能性;
  7.对于能够用于独立经营并可单独计算获利的房屋建筑物,一般应说明其收益状况及收益额;
  8.应选择金额大、典型的房屋建筑物举例说明;
  9.房屋建筑物中含附属设备的,应按设备评估的要求进行说明;
  10.如列举参照物(比较案例),应全面介绍比较因素;
  11.举例房屋建筑物应包括各种结构,对于构筑物也应举例说明。
  (六)工程物资的评估
  1.应当说明工程物资应用的工程项目;
  2.工程物资评估说明的其他要求参照有关存货评估说明的格式与内容。
  (七)在建工程的评估
  1.总体介绍在建工程的项目内容、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及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2.在建工程的评估说明参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评估说明要求;
  3.应说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明细构成,并分析其合理性;
  4.应说明在建工程的形象进度、已支付工程款情况,并详细说明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八)土地使用权及资源性资产的评估
  1.介绍土地的一般因素、个别因素、区域因素,包括:行政、经济、社会、位置、面积、价格、用途、级别、使用期限、交易日期、交易情况、容积率、地块形状、临街情况、地形地貌、地质状况、基础设施、交通状况、环境质量、区域规划、周边产业状况;
  2.说明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的构成,详细说明费用确定的依据,并反映影响因素;
  3.如列举参照物(比较案例),应全面介绍比较因素;
  4.资源性资产的评估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
  (九)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
  1.其他无形资
  2017年资产评估报告模板【2】
  一、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 二、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三、资产委托方声明书及产权持有者声明书 四、现场勘查照片 五、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六、评估项目组成员名单
  七、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八、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九、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资产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按照有关准则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必要的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但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及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拟抵押房地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资产评估委托方:×××。
  产权持有者:×××。
  本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及本次拟实施经济行为所涉各相关当事方。
  二、评估目的
  为委托方向银行抵押贷款而涉及的拟抵押房地产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所有的位于×××房地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资产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
  六、评估方法
  本公司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察看与核对,并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与询证,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采用市场法评估所涉及的资产价值。
  七、评估结论
  委估房产的价值总计为人民币×××。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请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拟抵押房地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
  ×××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所有的位于×××拟抵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介绍:×××。
  (二)产权持有者介绍:×××。
  (三)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委托方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实现本次评估目的相关经济行为而需要使用本报告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为委托方向银行抵押贷款而涉及的拟抵押房地产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的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所有的位于×××房地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资产范围一致。
  (一)法律权属状况
  ×××的房地产为×××所有。
  (二)周边环境
  ×××周边商业发达,基础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
  (三)实物状况
  委估房产位于×××,普通装修,建于2006年,水电设施齐全。
  土地使用权面积:×××。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
  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依据主要包括资产评估经济行为依据、政策法规依据、准则依据、产权依据、取价依据,具体如下:
  (一)经济行为依据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政策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1]第91号); 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2005]第12号);
  6.《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三)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2.《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号); 3.《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号); 4.《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 5.《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1]227号);
  6.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中评协[2007]189号); 7.《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中评协[2007]169号)
  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号); 9.《关于修改评估报告等准则中有关签章条款的通知》(中评协[2011]230号); 10.《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号)。
  (四)产权依据
  1.×××房产权证复印件; 2.×××房产权证复印件;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五)取价依据
  1.评估专业人员取得的市场调查资料和记录; 2.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物价指数;
  3.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对资产核实、勘测、检测和分析等收集的佐证资料; 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各项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七、评估方法
  估价人员在认真分析所掌握的资料并对估价对象进行实地勘察后,根据估价对象的特点及本身的实际情况,最终选择市场法评估委估资产的价值。
  市场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近期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资产加以比较对照,从类似资产的已知价格,修正得出估价对象客观合理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公司接受委托后,选派评估工作人员,组成评估项目组。
  ×年×月×日开始评估前期准备工作,于×年×月×日到现场进行实地查勘,2015年3月27日出具评估报告书。
  具体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
  1.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基准日、主要资产状况和对资产评估实践的计划要求进行初步了解。
  2.制定评估方案,包括初步确定评估工作进度安排,确定评估项目负责人和评估人员。
  (二)资产调查
  1.×年×月×日到现场进行实地查勘,收集资产评估资料清单所列资料;委托方人员在对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清查核实的基础上按评估资料清单的要求收集准备相关的产权证明、资产质量状况等相关评估资料。
  2.通过实地踏勘调查了解了委托资产周边的交通条件、环境条件、经济状况等区域因素。
  (三)评定估算
  ×年×月×日至27日,评估人员对从现场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根据本次评估目的选择市场法,评定估算各项指标并计算委评资产的评估价值。
  1.运用市场法估价一般分为下列几个步骤进行: (1)搜集交易实例; (2)选取可比实例;
  (3)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做适当的处理。
  其中,根据处理的内涵不同,分为价格换算、价格修正和价格调整。
  价格换算即建立价格可比基础,价格修正即交易情况修正,价格调整包括交易日期调整和房地产状况调整;
  (4)求取比准价格。
  2.收集和选取比较实例
  选取的可比实例的基本要求包括:
  (1)可比实例房地产应是估价对象房地产的类似房地产; (2)可比实例的成交日期应与估价时点接近;
  (3)可比实例的交易类型应与估价目的吻合;
  (4)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应为正常市场价格或能够修正为正常市场价格。
  根据上述选择案例原则,最终选取最相似的三个比较案例如下:
  3.比较因素的选择
  根据估价对象的特点,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一般主要有: (1)交易时间:确定房地产价格指数。
  (2)交易情况:是否为正常、公开、公平、自愿的交易。
  (3)区域因素:主要有所处位置、交通状况、生活服务设施、教育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
  (4)个别因素:主要指建筑结构、建筑装修、成新状况、楼层、朝向、房间布局、设备设施等。
  4.比较因素条件说明
  根据评估人员了解的实际情况,估价对象与比较实例的比较因素条件详述见下表。
  5.比较因素修正 (1)交易情况修正
  以上所选的可比实例与委估房产,均为目前市场上的正常售价,故不作修正。
  (2)交易日期修正
  以上所选的可比实例与委估房地产,交易日期相差不大,故不作修正。
  (3)区域因素修正
  以上所选的可比实例与委估房产都为杭州市滨江区六合天寓小区商品房,区域因素相差不大,这里仅对位置因素稍作修正。
  (4)个别因素修正
  委估房地产与可比实例a、b、c相比,在×××有所不同,对此进行适当调整。
  通过对以上各因素的分析,各比较因素调整如下:
  6.比准价格计算
  以上三个可比实例与估价对象位于同一区域,且交易日期比较接近,故取三个试比价格简单算术平均数作为比准价格:
  市场单价=×××元/㎡;
  结论:委估房地产市场价值=×××元。
  (四)评定汇总
  2015年3月27日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得出评估结果,编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并进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复核,检验评估结果。
  (五)提交评估报告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复核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必要的修改,2015年3月27日向委托方提交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性假设
  1.交易假设: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评估资产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人员根据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评估对象拟进入的市场为一个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即公开市场,评估对象在市场上实现的交换价值隐含着市场对该评估对象在当时条件下有效使用的社会认同。
  在公开市场下,买方与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二)特定假设
  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
  评估工作是以委托方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产权持有者提供的有关资产权属文件、证件、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法为假设前提。
  十、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法规与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估人员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的位于×××的拟抵押房地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在评估基准日×年×月×日,委估房产的价值总计为人民币×××,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次评估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作出的,本公司及参加评估工作的全体人员与经济行为各方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二)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提供给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产权依据及评估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
  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评估人员对资料做必要的查验,但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
  如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提供的资料中存在虚假或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则本评估结果很可能无效。
  (三)产权持有者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有关事项,在委托评估时未作特殊说明,而在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委托方应当合理使用评估报告,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二)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本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但如果评估后基准日至经济行为发生日尽管不到一年,市场条件或资产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评估报告的结论不能反映经济行为实现日价值,这时评估结论失效。
  本报告所包含若干被查文件及附件,均与本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评估报告日
  2015年3月27日
  ×××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法定代表人:
  报告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9
  资产评估项目组成员名单
  评估项目负责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评估项目复核人:×××
  组成人员:×××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10
  资产评估人员与评估机构承诺函
  ×××:
  受贵方的委托,我们对贵方因抵押贷款需要而委托本公司评估的位于×××的拟抵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以×年×月×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并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
  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情况下,我们承诺如下:
  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一致。
  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四、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评估规范选用了适当的评估方法。
  五、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主要因素。
  六、评估结论合理。
  七、评估工作未受到干预并独立进行。
  ×××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7学科评估报告_2017年资产评估报告范本

http://m.gbppp.com/sh/59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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