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风险评估计划

时间:2017-02-02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重大事项风险评估计划(一):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

单位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为全面实施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在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方面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坚持"主动维稳"观念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为各村(居)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大事项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在全街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

三、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要严格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采取科学的预测方法,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先期作出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法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

2、重大事项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3、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理性

1、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2、是否超过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

3、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可行性

1、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2、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3、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4、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

5、是否会造成其他地主、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

6、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是否有科学的治污、环

保配套措施;

(四)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可控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问题;

2、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四、风险评估的实施步骤

实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 第一步: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

重大事项的工作方案由各事项的负责人提出,接受提案后,通过对该提案的可行性讨论后,认为可行的即发还该负责人,责其对该提案做出相应的评估报告,并确定提案人为第一责任人。提案负责人对所定出台的重大事项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掌握所评估的对象(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的相关情况,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预测,准确评估风险。

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列入评估的五个方面内容,对重大事项确定(重大决策作出、重大政策出台、重大工程开工、重大改革实施)之后,可能出

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科学分析、准确预测、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估。必要时由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综治办)牵头,邀请相关专业人员、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听证会。

第三步: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

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的原则,内容包括:(一)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二)预防和处置的具体措施;(三)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而酿成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责任追究办法。

第四步:编制评估报告,主动化解矛盾

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报告,内容包括:(一)重大事项涉及到的相关情况;(二)预测评估情况;(三)预防和化解涉稳问题的工作预案;(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或建议、意见及其主动化解的情况。

第五步:审查评估报告,严格报告审定。

预测评估报告形成后,报市治委。市综治委对报告中预测评估出的涉稳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对策建议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市平安创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定,并将审定意见报市委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该重大事项并建档、备案,审定未通过的则重复第二、三、四步,继续完善风险【重大事项风险评估计划】

评估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工作,把它作为源头防范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在对重大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将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和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计划,一并进行。在设立维稳信息直报点,并物色维稳信息直报员,确保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相关信息灵敏、快捷、畅通,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够超前防范、迅速处置。

(二)加强协作配合。正确处理好综治办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既能依靠其他职能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等工作进行相关稳定风险评估,又能坚持新区综治办主动深入一线有重点地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为风险评估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并提醒可能存在的风险。要正确处理好民意主流和少数人意见的关系,既体现绝大多数的意愿,又重视反对意见,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工作列入工作目标管理,制订考评方法。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职尽责而酿成涉稳重大问题的,

重大事项风险评估计划(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 行) 根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估工作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对实施重大事项可能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先期预测、评估、化解。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预防为主、统筹兼顾,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

二、重大事项的范围

本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是指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重大决策。

2、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政策的制定或修改。

3、关系到产权转让、职工身份转换、用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国有、集体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

4、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有关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及城乡发展等重点工程建设。

5、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6、镇党委、政府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三、评估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价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

2、合理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价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可行性评估。主要审查是否征求了广大群众的意见,并组织开展了前期宣传解释工作;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具有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

【重大事项风险评估计划】

4、可控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不稳定因素的对策措施。

四、评估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重大事项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申报审批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工作实施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直接责任部门的重大事项,由镇党委、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重大事项风险评估计划】

五、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项目。根据重大事项的范围,凡是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因实施带来利益性矛盾冲突的,都要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

2、设立评估工作组。对确定需要评估的项目,责任主体应成立风险评估工作组,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工作组组长由责任主体单位主要领导担任。

3、制定评估方案。工作组应广泛征求基层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合理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

4、认真分析预测。根据各方面收集的情况,按照前述各个方面的评估内容,对重大事项确定之后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科学、客观地作出评估,特别是对因实施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作出评估预测,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形成专项报告,作出总体评估结论,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形成评估报告。进行认真分析预测评估后,工作组应作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由分管该重大事项的领导召集纪检、综治、司法、信访等有关部门综合分析研判,依据评估结果,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不实施的意见。决定情况报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以供决策,同时应将有关评估材料送镇综治办备案。

6、落实维稳措施。责任部门要严格执行评估决定和要求,制定和落实解决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随评估报告一并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发生。在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新的重大不稳定情况,责任部门要及时研究、妥善处理。一旦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相关部门要按预案和有关规定要求及时进行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7、跟踪评估事项。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责任主体要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预测评估,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

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决策、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和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六、责任追究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在重大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或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不重视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扣除责任单位考核分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构成违纪的,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依照党纪政纪给予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本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总责,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把风险评估工作作为源头防范和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2、建立完善制度。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是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要建立维稳信息直报制度,在重大事项实施领域和地区

重大事项风险评估计划(三):2015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第1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主动地落实稳定是硬任务、第一责任的要求,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新天河,根据区委、街道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在三合社区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是实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有机统一,为全街大建设、大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应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准确研判社会风险及可控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发生。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评估的要求,街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3、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推进,防范关口前移,努力做到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改革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同考核。

4、客观公正,民主决策。在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公示、民意调查等公众参与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领域

凡在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被国家、省、市、区、街道拟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和问题,事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重大决策: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养老、医疗、失业工商、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重大调整;促进就业重大政策的调整;城市公用事业和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村规划建设问题,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2、重大改革: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关闭中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及资产处置、社会保障等;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职工待遇调整等。

3、重点项目:水电、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工业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和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4、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各种大型活动、群众聚会、重要节假日、重大交通事故、其他涉及较大范围或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社区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三、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社区要围绕其中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评估工作,分析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

1、合法性评估:(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2)是否符合上级制定的政策;(3)政策调整、利益调整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2、合理性评估:(1)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2)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4)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5)是否符合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

3、可行性评估:(1)是否开展了前期宣传解释工作,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并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2)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3)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4)是否具有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5)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6)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给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带来负面影响。

4、可控性评估:(1)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应措施;(3)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4)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5、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评估。

四、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评估”的原则,凡应进行评估的事项,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单位,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评估直接责任单位的最大事项,由街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评估责任单位。

五、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单位要依据工作需要确定评估事项,合理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征求基层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做好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进行评估。每年元月,街直部门将本年度需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报街道维稳办。

2、成立评估组织,准确分析评估。对确定需要评估的项目,社区相关部门应成立强有力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并按评估内容要求,牵头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具体分为。(1)土地征用评估专业组:由街道规划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2)拆迁评估专业组:由拆迁指挥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3)工资调整评估专业组:由社会事务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4)重大项目建设评估专业组: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必要时,可根据各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参与。工作组要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它相关问题,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民意测验等形式,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逐项进行分析研判。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视情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3、综合评估成果,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工作组结合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材料、情况,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做出总体的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对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带来的负面影响等作出准确的表述,并明确提出应对策略和处置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决策机关作出评估决定。社区对做出决定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完善后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决策机构做出决定后应及时将决定情况和相关要求反馈责任主体单位,并对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做好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后,责任单位要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

六、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组 长:汪广飞

副组长:罗庆忠

成 员:吕海霞、张先贵、刁吉勇、任桂

重大事项风险评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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