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时间:2017-05-14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一):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二、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师、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并将病情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应亲自到场指导和协助抢救,遇有疑难问题,及时邀请会诊,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和主管院长。

三、凡属危重抢救病人,主管医师应填写病重(危)通知单,一式三份,交家属和医务科各一份,病历保留一份。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作好各项抢救记录,若因抢救来不及记录时,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四、各科应有抢救室、抢救车及抢救器械,专人保管,作好急救、抢救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随时检查、随时补充。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和各科室应保证药品、器械的正常供应,便于工作。

五、抢救时,当班医护人员要及时到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护士在医生来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六、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品,及时补足,抢救物品合格率要达到100%。

七、若遇特殊情况超出一科范围或本科力量不足时,科室之间应支援配合,必要时医院成立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

八、各有关科室遇有危重病人的检查、治疗、取药、住院等均应及时处理,不得过分强调手续,以免延误抢救。不得困抢救而忽视正规操作和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以免造成事故和交叉感染。

九、凡遇有大灾害、事故抢救,接到病人或省、市、县卫生厅(局)的呼叫时,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若把病人接运回院抢救,本科室无法加床时,找到其他科室借床,必须无条件服从;总值班有权协调处理,如被借床科室有空床而拒绝不借,一切责任由该科负责。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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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患者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患者应及时报请医务部、护理部和分管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

进行抢救工作。

二、各科室接到抢救急会诊通知,应由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工作,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如因其他医疗工作需要无法及时会诊,应由住院总医师或者值班医师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延误抢救。同时将情况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在其他医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到达现场,指导抢救工作。

三、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严防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医师应及时补开医嘱。

五、抢救过程应由责任医师及时、详实、准确记录,抢救过程中来不及记录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七、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涉及到医疗纠纷及法律法规的,应及时报医务部、护理部等相应部门。

八、需跨科抢救的危重患者,原则上由医务部或分管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十、科主任、护士长应定期对抢救病例组织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危重患者抢救水平。

危重患者协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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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三级医师负责制、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建立完善各专业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预案。

二、危重患者的抢救,见《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三、危重患者收治原则上应以主要病情责任科室为主,出现两个及以上重要脏器衰竭或损伤,危及患者生命的,原则上转入重症医学科(ICU)进行进一步救治。 四、患者入院后病情发生变化,出现危及生命的病情超出所在科室诊治范围的,应及时联系相关科室会诊,参与会诊医师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会诊意见,意见一致后尽快转入相应科室。确因病情复杂,难以确定转诊科室时,由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讨论确定。确定原则:

(一)首先考虑危及患者生命首要病症所属专业;

(二)内科危重患者需要手术时,如病情允许则转入相应手术科室进行手术治疗,如涉及多个手术科室,原则上应首先考虑危及患者生命首要病症所属专业。如病情危重不允许转科的,仍在内科科室保守治疗;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三)经会诊讨论仍难以确定转入科室的,由医务部根据专家会诊意见决定收治科室,任何科室不得推诿、拒绝。

五、转诊科室一经确定,转入科室会诊医师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协调确定床位,转出科室迅速完善本科工作,保证患者及时、安全转科。

六、确定转诊科室后,如转入科室以各种理由拒绝收治患者,延误患者治疗,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纳入医院质量考核;如因此引发医疗纠纷,则拒绝转入科室为纠纷责任科室,当事人为医疗纠纷责任人,根据《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对科室进行加倍处罚。

七、经积极救治,转入患者病情缓解,无危及生命征象者,应及时转出,具体参照《转科制度》。

八、各有关科室遇有危重患者的检查、治疗、取药、住院等均应及时处理,不得过分强调手续,以免延误抢救。不得因抢救而忽视正规操作和传染患者的消毒隔离以免造成事故和交叉感染。

九、凡遇重大抢救、群死群伤、集体中毒、涉外抢救、特殊人物的抢救及传染病疫情暴发或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紧急呼叫时,医院全体职工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安排,准备待命,随叫随到。院内急诊接收的突发群体损害危重患者,科室应严格按照医院临时安排进行收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与抢救和收治患者。

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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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绿色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绿色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绿色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绿色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医务部或行政总值班(夜间),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患者十大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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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医院管理理念的进步和病人自主意识的增强,患者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世界卫生组织及众多国家医务界的高度关注。世界卫生组织(WHO)多次呼吁各成员国密切关注患者安全,提出全球共同努力,开展保证患者安全的行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开展保障患者安全活动,足见对医疗安全、患者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

目标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1、进一步落实各项诊疗活动的查对制度,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识别方法,不得仅以房号作为识别依据。开展请病人说出自己名字,后再次核对的确认病人姓名的方法。

2、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责任者都要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保证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3、完善关键流程识别措施,即在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患者识别准确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4、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制度,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辩识病人的一种手段。

目标二:严格执行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做到正确、执行医嘱。

1、正确执行医嘱,不使用口头或点电话知的医嘱。

2、只有在对危重症患者紧急抢救的特殊情况下,对医师下达的口头临时医嘱、护士应向医生重述,在执行时实施双重检查。

3、接获口头或电话通知的患者“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验结果时,接获者必

须规范,完整地记录检验结果和报告者的姓名与电话,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目标三: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流程,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错误。

1、建立与实施手术前确认制度与程序,有交接核查表,以确认手术必须的文件资料与物品(如病历、影象资料、术中特殊用药等)均以备妥。

2、建立术前由手术医师在手术部位作标识的即刻停制度与规范,并主动邀请患者参与认定,避免错误的部位、错误的病人、实施错误的手术。

目标四: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1、制定并落实医护人员手部卫生管理制度和手部卫生实施规范,培植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为执行手部卫生提供必要的保障。

2、制定并落实医护人员手术操作过程中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规范,手术后的废弃物应当遵循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目标五:提高用药安全。

1、建立病房药柜内的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检查的规范制度;存放毒、剧、麻醉药有管理和登记制度,符合法规要求。

2、病房存放高危药品有规范,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存放,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括氯化钾、磷化钾及超过0.9%的氯化钾等)肌肉松弛剂与细胞毒等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有醒目标志。

3、病区药柜的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严格分开放置,有菌无菌物 品严格分类存放,输液处置用品备用物品、皮肤消毒剂与空气消毒剂、物品消毒剂严格分类分室存放管理。

4、所有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都有严格的二人核对、签名程序,认真遵循。

5、在下达与执行注射剂的医嘱(或处方)时要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6、病房建立重点药物用药后的观察制度与程序,医师、护师须知晓这些观察制度和程序,并能执行。对于新药特殊药品要建立用药前的学习制度。

7、药师应为门诊患者提供合理用药的方法及用药不良反应的服务指导。

8、进一步完善输液安全管理制度,严把药物配伍禁忌关,控制静脉输液流速,执行对输液病人最高滴数限定告知程序,预防输液反应。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三):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要求:保持严肃,认真,积极而有序的工作态度,分秒必争,抢救病人。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技术五落实。

2)病情危重须抢救者,方可进入监护室或抢救室。

3)一切抢救物品器材和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在责任护士须每日核对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4)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 性能及使用方法和各种抢救操作技术,严密观察病情,准确及时记录用药剂量、方法及病人状况。

5)病人出现生命危机时,医生未到前,护士应根据病情给予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如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

6)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措施规程。

7)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8)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所用药品安瓶必须暂时保留,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弃去并提醒医生立即据实补医嘱。

9)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10)及时与病人家属或单位联系。

11)结束后,做好抢救记录小结和药品、器械清理工作,及时补充抢救车药品、物品,并使抢救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四):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

1、各临床医技科室在患者的医疗救治过程中必需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全力以赴,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严密观察,详细记录,迅速果断处理。抢救工作由当班最高级别医师主持,其他医师和护士积极配合。应及时填写病情危重告知确认书,向患者家属明确告知患者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治疗措施、风险及预后,取得患者家属的认同并签署《病情危重告知确认书》,原件保存在住院病历中备案。抢救结束后要认真执行讨论,分析患者病情,总结经验教训。

2、全院性的重大抢救在医院的同意领导下,具体有医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由相关科室的科主任、三级医师护士长等医务人员组成抢救小组实施抢救。患者所在科室应及时向医务部上报危重患者抢救情况记录。

3、抢救工作要全力以赴,各科室(包括麻醉、药剂、检验等医技科室及后勤各部门)在技术、人力、物力上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证。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肃认真,分工协作,做到迅速、及时、准确、积极抢救病人。抢救工作中遇到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问题时,应及时请示和邀请有关科室会诊予以解决。

4、医师护士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抢救过程中允许执行口头医嘱,但口头医嘱执行前护士应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务人员可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抢救医嘱或抢救记录,要求

记录纪实、准确、完整。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对复合伤或患有多种疾病危重患者的救治,要坚持先危后重、先重后轻的原则,先由威胁生命的主伤或主要科接诊抢救。对其他科的伤或病,由主治科负责邀请有关科室参加抢救,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抢救结果及时通知医务部或医院行政总值班。

6、各科室病区和急诊抢救室必须常备各种抢救药品和器械,制定专人保管,保持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更新,确保抢救物品齐备、完好。【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7、平时要加强对医务人员抢救基本技能的训练,各科医护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专业的抢救技术规范与流程。

8、有关实施抢救的医师,要认真向家属或单位告知患者病情和抢救情况,以及风险、预后等相关内容,切实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选择权。

9、因纠纷、斗殴、交通或生产事故、自杀、他杀等原因致伤的病员及形迹可疑的伤、病员,除应积极抢救工作外,同时应向医务部或保卫科汇报,必要时报公安部门。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五):医院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

一、各科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特别是急诊科,要随时做好抢救病人的准备,各项抢救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已备随时投入使用。

二、医务人员必须树立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在处理急危重症患者时,应争分夺秒实施抢救,并准确地记录病人入院或病情变化的时间以及实施的各项抢救措施。

三、急危重症患者到达急诊室后,必须就地实施抢救,不准未采取任何抢救措施就送入病房或手术室。科室内患者发生病情变化时,值班医师和经治医师一同参加抢救,并同时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报告。如值下班时间,亦应根据病情需要,继续参加抢救,直至病情平稳后才可下班。

四、急诊病人特别是外伤病人,如需直接进入手术室,途中应由急诊科医务人员或相应的专科医师共同陪护送入手术室,协同麻醉师一起抢救,并同时办好入院手续。

五、大批量的伤员到达急诊室后,值班人员应及时通知科主任并向院总值班人员报告,由科主任或院总值班协调相应专科到现场参加抢救。对复合伤的病人,由急诊科主任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再按病情收住所属科室,如病情复杂,由急诊科主任确定收住哪一科,必要时由总值班人员决定。一经确定,任何科室不得拒收,相关科室必须积极配合治疗。

六、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备班人员。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教部、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七、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八、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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