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问题和整改总结

时间:2017-05-23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发现问题和整改总结(一):关于质量问题自查及整改措施的报告

关于质量问题自查及整改措施的报告

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桥巩水电站分公司:

2006年10 月16~19日,第二次质量监督巡视组认为“监理单位需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在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要求“对大坝砼浇筑、灌浆、支护、机电安装等部位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和旁站监理,特别对关键线路,关键项目必须严格监控,越是工期紧越不能忽视安全和质量”。

巡视组检查结束后,业主单位已部署2006年11月为“质量安全月”。监理部领导召开了形势分析会,认为巡视组的评价和要求是客观正确的。除了巡视组所提出的问题外,还通过自查发现了不少问题。

现将质量问题自查情况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问题自查情况

1、现场控制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

1)验仓、验孔等把关不严。时常出现局部仓内有积水、钢筋错漏、施工缝处理不当等质量通病。

2)旁站监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对砼入仓手段控制不力,出现过冷缝。欠振、漏振、钢筋及金结安装焊接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发生后旁站监理也未及时发现,对已发现的也未及时处理。

3)对施工单位实行“三检制”督促不力。开工至今,有些施工单位的“三检制”未完善落实或流于形式,“三员”到位情况差,导致经常发生施工质量问题。

2、没有围绕优良工程目标有的放矢的进行控制。

1)对砂石料和砼拌和物的检测成果统计分析不够。仅满足于简单统计,没有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进行分析,以至于一些指标已偏离优良工程的要求。

2)对施工质量仅进行了单元工程验收评定,而对于由单元到分部,再到单位工程逐级汇总评定工作没有及时跟上,以至于对目前的施工质量状况难于准确判断。

3)忽视了对外观质量的控制。目前对外观质量仅限于目测、观感,没有严格按标准进行检测、评价。

4)在质量资料方面,存在报验、签证不及时和签证不规范、不完整或漏签现象。

存在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一是部分人员的责任心差,这也暴露出监理部内部管理问题,主要是从工作制度、分工、责任追究等方面采取措施强化责任心的力度还不够;二是部分人员的业务素质低,除自身因素外,也与监理部内部互相学习、交流、指导、督促等没有做好有关。

二、整改措施

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不容忽视。质量控制作为监理的重要控制内

容,仍存在上述问题,说明监理工作急需改进。监理部已充分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要通过整改、纠偏等措施,保证桥巩水电站施工质量等级达到优良标准。

1、树立质量忧患意识,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监理部已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广西桥巩水电站工程质量监督第二次现场巡视报告》,同时,对于《巡视报告》中没有涉及的问题,监理部也深入进行了剖析,毫不护短。目的是树立忧患意识,克服盲目乐观的思想,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

2、开展业务学习,提高质量控制技能。监理部已于10月22日由总监对全体员工进行了质量控制要点讲座,重点阐述了如何加强主动控制,确保施工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同时,总监也客观分析了质量形势,要求监理业务人员,尤其是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要认真学习施工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评定规程以及验收规程,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计划在11月13日再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结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讲述如何做好桥巩水电站的质量评定工作。

3、采取组织措施,强化责任心。监理部已自11月1日起对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目的是明确责任,调动积极性。派有质量控制经验的赵交灵同志主持泄水闸监理,力图以点带面,推动质量控制工作。

已要求所属各监理站明确了侧重于质量控制的人员,由质安部牵头,经常性地组织业务活动,从而达到对质量控制进行策划、布置、督促、检查、改进的目的。

4、以资料清理为线索,迅速摸清质量状况。已布置对已进行质量评定的资料进行清查,查错补漏,对查出的错误质量评定资料进行重点剖析、纠正。在此基础上,按工程划分逐级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再根据质量状况部署下一步纠偏行动。

5、拟采取的纠偏措施有:

1)要用各种监理手段促使施工单位增加投入,强化施工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责任心。监理部将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制定问责制、奖惩制等。

2)加强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确保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50%以上,并且主要单元工程优良,为分部工程优良以及单位工程优良创造条件。。

3)加强对砼拌和物和其它原材料的控制及数理统计分析。必须在土建工程量完成70%以前使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能满足优良工程的标准。

4)对影响外观质量评分的部位重点控制。督促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实测,对照评定标准评分,确保外观质量不影响评优良。

5)规划、指导施工单位收集、整理好质量资料,使其满足真实、齐全、系统等要求。

监理部将借助“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安全月”活动的东风,对于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果断的整改措施,坚决杜绝“走过场”,为履行好《监理合同》,为把桥巩水电站建成优良工程而努力。

特此报告!

2006年11月10日

抄报:武汉长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抄送:桥巩水电站主体Ⅰ、Ⅱ、Ⅲ标和机电安装标施工单位

发现问题和整改总结(二):作风建设暗访中发现问题处理和整改措施的报告

关于中心在全市作风建设暗访中发现问题处理和整改措施的报告

市纪委:

在《关于全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暗访情况的通报》中,我中心被通报的问题是,“4月29日上午9:30左右,64号、122号窗口工作人员在看小说”。接到通报后,中心党组高度重视,要求严肃处理,立即整改。

经核查,64号、122号窗口工作人员分别是地税局契税窗口工作人员**和国土局行政许可科窗

题的严肃性,结合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查摆窗口自身存在的不足,切实加以整改。

二、加强劳动纪律检查,认真贯彻执行中心“双十”主题服务活动各项任务。由中心领导带队对窗口所有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并每天公布窗口负责人指纹考勤时间记录。窗口工作人员切实做到“提前10分钟上班、推迟10分钟下班”,即一律在8:50前到岗,做好一切班前准备工作,确保9:00各岗位人员准时进入工作状态,不让办事群众等候;群众即办件事项不受下班时间限制,当日办结,不结不离岗,不让群众再跑一趟路。

三、开展“四零服务”专项活动 。开展“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四零”服务专项活动,实行“四零服务”责任制。实施服务规范检查测试;开展“管住两机,管好两个形象”的检查和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制等检查,严禁出现玩手机、上网聊天、网上购物、炒股、扎堆聊天、吃零食等现象;严禁出现推诿敷衍、不一次性告知和超时限办结等现象。

四、加强领导值班、带班制。实行中心领导大厅值班制,中心班子成员每天到大厅巡查不少于2次,督查大厅运行和窗口办件情况。各窗口单位审批责任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领导每周不少于3次到中心窗口带班。

五、强化监督检查,实行窗口考核“一票否决”。

发现问题和整改总结(三):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6-12-12

——2005年4月26日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尹维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4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05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04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00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04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04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04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2000年将档案保证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04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

【发现问题和整改总结】

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05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03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万元;2003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04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2712.8万元用于科技大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2004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05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05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2003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2000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元(截至2003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局1905.05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底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2005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

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04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04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

发现问题和整改总结

http://m.gbppp.com/fw/34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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