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账号管理制度

时间:2017-06-24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传染病账号管理制度(一):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修改)

传染病管理各项

规章制度

周口永善医院

目 录

1、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制度

2、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3、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4、疫情报告卡片工作流程

5、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6、传染病疫情自查及奖惩制度

7、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

8、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制度

9、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0、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一)

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县疾病控制中心,经县疾病控制中心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一个月更换一次。

10、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二)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医务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共计39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甲型h1n1流感、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控感办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将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的报告单及时反馈到开单医生,由开单医生进行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传染病账号管理制度(二):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科工作规范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传染病账号管理制度】

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

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

正(查重)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以及死亡病例报告工作。

四、每天分早上和下午两次到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疫报卡,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

保证内容完整;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在不能排除的情况下,及时向市疾控中心和本院领导报告疫情;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及时上报。

五、每月末,查阅全院本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

检验结果,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六、每月在全院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做出惩

罚通告)。

七、做好全院疫情报告和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接到疫情报告卡和死亡病例报告后后按规定时

限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八、每月与医务科核定死亡病例登记,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九、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

门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一、每年5月至10月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专人、专室、专设备,24小时值班。

二、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三、腹泻病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四、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五、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

六、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传染病账号管理制度】

七、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

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四、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

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五、传染病人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人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

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六、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

亡后应对病人的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七、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

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八、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

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制定此制度。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遵循谁接诊,谁报告的原则。

二、报告时限: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或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或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三、临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要求上报的传染病后,应立即询问患者,在登记本上详细登记要求上报的各项内容,做到字迹清楚,并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传染病报告卡,送交本单位网络直报人员。

四、网络直报人员在审核传染病卡片(有无逻辑错误、填卡是否正确和完整)后,进行网络直报。

预检分诊流程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

一、门诊部各科室要建立门诊日志,详细登记接诊病人。

二、门诊日志要按照日志规定的项目填写详细、齐全,内容要保证真实可靠。

三、对门诊日志上登记需上报的传染病要做出明显标志,疫情上报后,医院疫情管理人员要

标记。

四、对疑似传染病和确诊的传染病病例,要登记其具体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发病

日期、诊断日期、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等),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要经常核查所登记的门诊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补充、改正。

六、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门诊日志核查无误后,按规定要求存入资料室,以备后查,在贮

存过程中要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措施,以保证门诊日志的妥善保管。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一、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传染病账号管理制度】

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二、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

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三、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四、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五、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

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六、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七、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

文档双重备份。

八、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九、疫情报告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一个月

更换一次。

十、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三、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四、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五、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六、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七、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八、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九、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一、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置工作。

二、疫情网络直报员每日两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

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四、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

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五、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

网络报告。

六、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

七、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八、每月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医务科、业务院长。

九、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院长协调解决。

传染病报告卡传递流程

传染病账号管理制度(三):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XX中心卫生院

传染病账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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