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时间:2017-11-24    来源:工作计划    点击: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一篇_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构建食品安全体系为目标,培养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解决我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徐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研究制定了本工作要点。

二、总体要求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紧紧围绕市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主动出击,强化管理,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加快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建设,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三、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一)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

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综合治理。持续打击“地沟油”、“瘦肉精”、“问题奶粉”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加强蔬菜、肉制品、速冻食品、小食品、饮料和饮用水专项执法,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生鲜乳收购管理整治行动、豆芽及豆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清真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行业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规范生产加工企业自检行为,提高企业风险控制能力。

(二)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对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集中开展一次食品储放条件专项整治。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三)深入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

进一步集中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饲料中非法添加、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反标准制售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重点加强面及面制品、肉及肉制品中食品添加剂监测。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速冻面米制品》国家安全新标准,规范速冻面米制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速冻面米制品安全;健全“瘦肉精”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活畜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强化督导和评估工作,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效,严防回潮反复。严格实行三聚氰胺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禁止向食品和饲料企业销售三聚氰胺。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2.开展农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和农畜业投入品管理。强化检打联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无证照制售假劣农兽药的“黑窝点”。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测,强化小麦等主要粮食品种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加强蔬菜违规使用农药的整治专项工作。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

作。加强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严禁废水、废液、废渣非法排放。

3.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强化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集中开展“病死猪”专项打击行动,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冒用或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出厂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以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清理审核为重点,组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集中清理整顿活动。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加强屠宰厂(场)治污设施管理,确保生产废水、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到位。

4.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加强对食品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常用调味品的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

5.开展餐饮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饮具包装和标签内容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照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取缔不具

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具消毒企业。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针对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查处无证生产、生产加工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二篇_街道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20XX年XX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XX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加强我街道食品安全各项监管措施,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增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科学监管、严格监管、网格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计划。

一、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1、全力配合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做好街道方面的职能转变与资源整合工作。

2、继续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实行资源共享。通过多种形式适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3、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力量的建设。进一步对现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进行整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4、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做好餐饮、“五小行业”、卤菜店的营业执照的发证和换照工作。

5、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督促餐饮部门做好餐饮经营单位及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发证、换证和量化分级、卫生监督工作,并做好大排档的餐饮服务

许可证发放工作。

6、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做好食品、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证、换证工作,并做好卫生监督技术指导。

7、配合质检部门做好对辖区内涉食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上报,对限期整改的企业要做到督促和警示,确保辖区内良好的生产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 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大检测力度,对集贸市场、超市、学校、餐厅等进行监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在加工环节,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台账登记、原材料进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在流通环节,要具体检查相关证件、经营购销台账、假冒产品等。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工作整治,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使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在餐饮消费环节,要推进食品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制度建设,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设餐饮消费安全责任追究体系,餐饮卫生监督监管网络建设。在餐饮实行责任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职责,发挥企业自身管理作用,树立企业合法经营意识。

在药品及药品器械流通环节,要切实加强监管,加大抽

检抽查力度,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完善诚信经营体系;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充分发挥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与信息员间联动机制的作用,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合力。

继续开展黑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政府《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和区有关整治要求,继续认真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

建立完善食品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完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实现食品安全工作“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做、行为有约束”的工作机制。宣传报道食品安全规范,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活动,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三、不断加大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栏、发放宣传册、挂横、张贴公告等宣传,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和监督意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到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新颖的形式,丰富的内容,让学生亲自参与鉴别真假伪劣食品,了解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四、完善应急处理机制

按照区局要求制定食品药品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食品重

大安全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召开应急预案的学习会议,并不定期举办事故应急演习,确保应急预案的作用落到实处。

五、切实落实责任制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XX个村(社区)签订20XX年度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督促生产经营者切实负起食品安全的责任。积极采取分段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明确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的监管。

XX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三篇_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一:2015年食药流通环节工作计划

2014年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划转全面完成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履行好食品安全全方位监管的重要一年,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食药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按照“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合规、监管到位”的工作目标,强化“五个监管”,完善“四项机制”,实现“三个转变”,即:强化市场准入监管,强化日常规范监管,强化行业自律监管,强化食品质量监测监管,强化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完善食品市场治理整顿机制,完善食品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对食品质量从入市到交易、退市的全程监管机制,完善基层日常巡查执法机制;逐步实现由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防范为主转变,由专项治理整顿为主向日常规范监管为主转变,由运用传统手段监管为主向运用现代化手段监管为主转变。不断开创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努力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一、深化治理整顿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突出重点品种,加大整治力度。围绕粮、肉、蔬菜、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酒水饮料、儿童食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失效、“三无 ”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突出重点区域,治理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对食品交易市场、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治理整顿,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经营行业带有共性的隐患问题,防范食品市场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三)、巩固治理成果,提升治理实效。继续巩固食品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总结工作经验,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研究,结合当地的工作实际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完善和创新监管长效机制,总结和把握工作规律,提升整治的实效。

(四)、开展专题研究,破解监管难题。结合辖区实际,对监管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破解监管难题,实现监管新突破。

二、推进日常监管规范化,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一线监管人员进行定期集中培训,县局将适时举办相关业务培训班,带动和指导全县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工作。

(二)、严格主体准入,确保经营资格合法有效。严格落实市局下发的《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暂行规定》。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吊销其《食品流通许可证》。结合食品流通许可换证工作,按照省市局安排适时组织开展清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专项执法行动。

(三)、落实 “四个规范”,强化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管。以抓规范主体资格,规范从业人员管理、规范经营台账、规范经营环境为切入点,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管,促进现场制售食品行为日趋规范。

(四)、强化食品质量监管,完善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县局将按照省局和市局的要求,有序开展全县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各站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结合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当地计划,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完善抽检和快检机制,有序开展工作。

(五)、规范日常监管,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完善基层站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不断研究和创新规范有序的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三、推进自律体系建设,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一)、广泛深入宣传,加强教育培训。要采取各种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诚信经营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合理合规运用社会资源,保质保量完成食品经营者培训工作。

(二)、严格督促指导,健全十项自律制度。运用行政指导和行政监督职能,指导和监督食品

经营者建立健全十项自律制度,并监督其认真履行。

(三)、严格依法监督把好食品经营三关。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督、指导工作措施,有效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在城乡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

四、创新机制,落实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规范管理。继续完善和创新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和监督责任制及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严肃办案纪律,提升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从重从快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按照重典治乱、从严从快原则,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对于发现的案件,要充分查清违法事实,按照法条上限采取经济处罚、取缔关闭等措施。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与质监、工商、商务、农业、公安等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各站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与协调下,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机构分工协作抓,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一律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五)加强舆情处置和信息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和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程序,加强舆情管理和处置。

(六)强化督促指导,加强上下协作。各站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地录入和统计上报各种数据及工作情况,并加强内设机构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七)改进工作作风,抓好督查检查和落实。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防止形式主义,注重工作实效。要加强督查检查,采取分类指导、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交叉检查和明查暗访形式,特别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善于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廉洁从政,依法监管,确保全年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篇二: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检验检测工作计划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检验检测工作计划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及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省工商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检测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检验检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对于履行食品市场监管职责、保证食品消费安全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及时了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掌握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苗头,进一步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查处违法销售食品行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二、检验检测重点

重点对象:大型商场、大型食品批发经营户,城乡结合部市场、便利店经营者、农村农贸市场经营者。【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重点品种:乳品、肉类制品(含生鲜肉)、罐头制品、食用油及政府确定的重点食品、消费者申诉举报较多的食品。

三、检验检测分工

市局负责全市食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县(市、区)工商局负责快速检测管理,跟踪、指导、督查工商所开展快速检测,统计、汇总和分析检测数据,督促大型超市、批发户建立并落实食品、食用农产品的自检自查机制。

四、检验检测安排

(一)食品抽样检验:除省工商局统一组织的抽样检验外,市工商局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生鲜肉“瘦肉精”的抽样检验,每半年组织一次乳品“三聚氰胺”含量抽样检验;食用油、饮料、糖果、方便食品、肉制品、桶装水、酒类等食品的抽样检验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食品快速检测:由各县(市、区)局与工商所每月定期组织。快速检测的内容重点是乳制品含“三聚氰胺”、生鲜肉含“瘦肉精”以及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等。工商所应根据市局分发的快速检测试纸、试剂及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开展快检工作,其中,配备std-xg多功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的单位每个月抽查食品、农产品数不少于30个,配备std-x17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的每个月抽查食品、农产品样品数不少于20个,如遇专项整治、案件查处等特殊需要,随时安排抽检。具体品种由各县(市、区)局和工商所自行选择。

快速检测重点品种为饼干、饮料、乳制品、蜂蜜、蜜饯、食用油、味精、食盐、食醋、酱油、豆制品、鲜肉、水发产品、酱腌菜、粉丝、馒头、大米、面粉、蔬菜、水果等;检测内容按试纸、试剂、仪器的功能进行。 (三)计划安排本年度具体抽检项目时间安排:第一季度(2012年1月~3月);每二季度(4月~6月);第三季度(7月~9月);第四季度(10月~12月)。具体内容见工作方案。

第一季度(元旦、春节)食品检测方案第一季度总的费用预计:14万第二季度(清明、端午节)食品检测方案

第二季度总的费用预计:10万

第三季度(中秋节)食品检测方案

第三季度总的费用预计:10万

第四季度食品检测方案篇三:xx市工商局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 xx市工商局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快速检测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测工作,使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特制定全市工商系统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运用食品快速检测仪、检测箱等技术手段,加强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企业、食品零售商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快速检测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技含量,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面落实不安全食品退市制度,及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

二、检测的范围、品种、项目及频度

(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范围

1.商场、超市、经营门店、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等食品交易场所;

2.销售食品的各类服务消费场所。

(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品种

2012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品种以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重点:酒类、米面制品、食用油、糕点、糖果、新鲜蔬菜、水果、干(腌)制蔬菜、干(坚)果、炒货、肉制品、禽(蛋)、酱油、食醋、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详见附件2)。

(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主要项目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项目以现有检测设备为准,主要包括:甲醇、二氧化硫、奶制品掺杂使假、碘盐、亚硝酸盐、硼砂、吊白块、陈化粮新鲜度、肉类水分测定、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等(详 见附件2)。

(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安排

市局食品检测车每个月至少检测二次,全年检测不少于300个批次,每个工商所每个月快速检测数量不少于10个品种20批次,全年检测不少于240个批次,快速检测结束后,应立即将检测情况录入食品安全监管系统。

第一季度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各大超市的食品经营户为 重点,检测酒类、米面及制品、肉禽及制品、蔬菜、调味品、水产品、牛奶及奶制品、干鲜果、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等。 第二季度以专卖店和各小型商店、超市为重点,检测各类副食品、糖果、糕点、儿童食品、酒类、饮料、牛奶及奶制品、水果等,对第一季度抽检不合格的品种,按批次再次进行检测。 第三季度结合中秋、国庆节日市场整治,对各类市场、大型超市经营的米面及其制品、调味品、糕点、月饼、食糖、新鲜蔬菜、干(腌)制蔬菜、水果,干(坚)果、果脯、肉类、盐、牛奶及奶制品、水产品、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儿童食品、酒类等进行抽样检测。对第二季度检测不合格的食品,按批次再次进行检测。

第四季度结合元旦、春节节日市场整治,对全部应检测食品进行检测,确保两节市场食品安全。重点对全年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检测。

三、检测要求

(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工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二)各县(市、区)工商局要根据市局下达的年度检测任务,制定月、季度检测工作方案,报市工商局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对快速检测中检出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果表明该食品不合格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五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通知被抽样检验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对复检仍不合格的食品,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四)要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检测结果经被检对象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客观地公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便于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参考,接受社会监督。

(五)请各县(市、区)工商局每月2日前将本辖区上一月开展快检情况汇总并填表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3),通过oa办公系统报市工商局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3月份的快速检测数据统一填在4月份的统计表中。12月5日前将年度快检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包括快检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送法定检测的情况、快检工作的难点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打算和建议)连同上述统计表一并上报。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xx市工商局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表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四篇_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

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产业园食品安全工作,着力解决食品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产业园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实际,制定产业园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力争做好产业园人民的饮食安全工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时调整了以管委会主任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同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产业园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曾涛担任;村信息员由各村的村主任和村副主任担任,建立了一支食品安全队伍,从组织上保证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工作计划,纳入考核目标

产业园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党工委、管委会每季度要研究、讨论一次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遇到重大食品事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以得到及时处理,将此项工作纳入村上目标并进行考核。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保持工作压力,促使压力变成动力。从而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实处。

三、摸清底数,情况要明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涉及的面比较广、

环节比较多,这就要求我们分门别类地做好调查建档工作。今年产业园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范围内的生产小作坊有多少,经营商店有多少,状况如何,有证无证的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只有底数清了,情况明了,才能为制定决策提供依据,为做好工作打好基础。

四、收集信息,当好耳目

收集信息并及时上报给职能部门是产业园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工作。做好这项工作的先要条件就是要做到手勤、腿勤、耳灵。信息的采集的重点在村级,要充分调动村信息员的积极性,让他们在第一时间内把收集到的信息上报给产业园食安办,由产业园食安办汇总上报给县相关职能部门。

五、突出重点,主动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要防止集体群发安全事故,就产业园而言,今年要突出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群宴管理

今年单独把群宴管理工作纳入村考核目标,要和村两委、村信息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要严格申报制度,加强群宴工作人员的资质审查,此项工作食安办具体负责。群宴厨师和帮工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要及时掌握各村流动厨师的相关信息,督促群宴厨师及时办验证,对无证和证件不完善的要坚决不予申报。要严格审批制度,并实地查看,

产业园食安办出具能否予以申办的理由后,及时上报县卫生部门,各尽其职。

2、加强学校、工地等食堂管理

今年继续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的日常监控,确保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货质量可靠和食品安全的工作相关制度的落实。搞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日常巡查,重点要搞好流动食品摊点的整治和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尤其在开学前后、节日前后、流行病的多发季节,主动组织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安全,防止群体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搞好宣传培训,做好信息反馈

今年要搞好村级信息员的两期培训。重点是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让他们当好信息员,从而增强广大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和信息反馈体系建设,形成县、产业园、村三级联动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

食品安全委员会

3013年元月11日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五篇_2016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5篇

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已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五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氨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糕点、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县更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七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和学校食堂用餐具的监督抽检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五)生猪屠宰流通。对我县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适时组织以商业为主,邀请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技术监督、综合执法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粮食生产、流通。对我县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市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七)食盐生产、流通。对我县食盐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县集贸市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开展排查整治。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盐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无证照生产、经营、储运活动,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团伙和窝点。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报送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二是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运输的规定,严禁不符食用盐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盐进入本县。

三、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站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供销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体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县盐务局负责对食盐网点销售盐业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统计;粮食局负责对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作步骤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月6日至2月16日)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县食安办全面负责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汇总及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县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协调联动。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凡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食安办要定期发布工作简报。

(四)严格问责。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无缝对接,发生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监察机关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四)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请各镇及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县食安办。排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县食安办。

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县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经营者自律与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整改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冒伪劣农(兽)药、使用违禁农(兽)药、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私屠滥宰及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完善监管措施,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与职责分工

(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由县质监局负责。要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和主要销售流向,建立监管档案。督促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对于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强化对面向农村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

(二)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由县工商局负责。要以农村食杂店、小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周边等区域为重点,严密排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等制度。不断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标识等假冒伪劣食品和进货渠道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强对涉嫌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检,对来源不清楚、标签不规范、涉嫌侵权仿冒假冒等问题食品,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坚决查清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依法严厉追究违法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要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区域、旅游景区、农家乐、镇小餐饮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为重点,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含蛋奶工程)食品安全,进行风险隐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记录台账和索证索票等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餐厨废弃物处置。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经营、违法添加、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开展食品种植养殖环节专项整治。由县农业局负责。强化种植养殖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对生产过程做到可查询、可追溯。要加大对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落实农(兽)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督促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户执行和落实农药、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严厉打击经营和使用违禁农(兽)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有效杜绝家畜产品滥用抗生素。强化农药残留检测,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

(五)开展畜禽屠宰环节专项整治。由县供销商务局负责。要加强对私屠滥宰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和易发区域的巡查,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和肉品加工集中区域的私屠滥宰行为。发现私屠滥宰要坚决依法取缔,并严惩违法责任人员;严厉查处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含“瘦肉精”、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六)开展水产品养殖和经营环节专项整治。由县水利局负责。重点检查水产品养殖和销售环节违禁渔药(氯霉素、硝基呋喃、乙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和渔药残留是否超标,是否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各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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