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病可办大病医保

时间:2018-03-11    来源:自我介绍    点击:

哪些病可办大病医保 第一篇_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大病救助范围有哪些

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大病救助范围有哪些 下面为大家带来的健康知识是:大病医疗救助政策。详情请看下面介绍。 大病医疗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大病医疗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医疗救助形式: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大病救助申请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救助申请书;(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1)调查核实;(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1)调查核实;(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1)复核审批;(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

以上就是大病医疗救助政策的全部内容介绍,相信你已经有所了解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3种大病纳入救助范围

2012-12-19 06:34:45 来源: 西安晚报(西安) 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这23种疾病纳入救助范围。

本报讯 (记者 程慧) 我市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23种大重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记者昨日获悉,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卫生、人社部门联合出台了新的《西安市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实现了医疗救助城乡统筹、标准统一,扩大救助范围和病种,提高救助标准,简化救助程序,保障了城乡困难患病群众的医疗救助需求。

救助对象扩大到八类人群

记者获悉,新办法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除了过去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救助对象还扩大到社会散居孤儿;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低收入家庭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家庭难以负担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见义勇为负伤人员;以及区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群众,总共八类人群。

23种大重病纳入救助范围

根据我市医改方案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将23种大重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患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等重特大疾病门诊治疗的救助对象,按照住院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四种行为不予医疗救助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表示,救助对象因下列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用将不予救助

吸毒、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医疗美容、保健性质理疗;

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用赔付责任;

不能按照区县民政部门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新办法提高救助标准

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社会散居孤儿因病住院或日常门诊享受全额医疗救助;

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据悉,自新办法17日正式施行开始,原《西安市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暂行实施细则》《西安市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作者:程慧

(本文来源:西安晚报 )

哪些病可办大病医保 第二篇_农村医疗保险20种大病包括哪些

农村医疗保险20种大病包括哪些【哪些病可办大病医保】

昨天,卫生部介绍,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将达到340元左右,新农合资金总额增加到2700亿,一些农村地区的大病患者已经成为受益者。

20种疾病入农村大病保障,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2013年,新农合的重点工作,是扩大重大疾病保障的覆盖面,提高补偿比例,避免农民因(大)病返贫。

61岁的河南周口农民马继彪得了胰头癌、肺癌等好几种病,刚在郑州市人民医院做完手术,一共花了7万多元,这笔费用相当于他们一家两年的纯收入。

按照之前的政策,合作医疗8000元以上可以报销65%。而从今年开始,报销比例有了很大提升,8000元到5万可以报销65%,5到8万报销80%,8万以上可以报销90%。

数字上的变化,到了农民手里是实实在在的钱。这一场大病,马继彪的医药费报了5万多元,自己只花了不到两万元。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已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的地区,要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二次补偿后,困难农民还将额外得到15%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这样加起来,总报销比例可达到90%。

此外,卫生部对20种重大疾病制定了临床路径,遴选基本药物,并以省为单位,实施集中采购,确保农民重大疾病用药安全。同时,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选择诊疗条件良好,费用控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参合农民重大疾病的定点救治机构。一般大病原则上尽可能在县级医疗机构诊治;复杂疑难病例,由接诊医院负责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

卫生部已下发要求,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须简化并规范重大疾病的结算报销流程,积极推行定点医疗机构的及时结报和异地结报,结合实际推进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一站式”服

务,方便参合农民患者及时得到补偿。

农民自己负担的医药费减少了,医院对病人欠费的担心也少了,就能拿出更多的精力来提高服务水平。

哪些病可办大病医保 第三篇_我国明确大病医保标准

【哪些病可办大病医保】

我国明确大病医保标准:发生高额医疗费就是大病

2015年07月25日 07:21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7月24日电(记者白剑峰)国务院新闻办24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

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到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要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所有参保人群。到2017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梁万年说,要有效缓解群众因大病致贫和返贫的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提高保障水平。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者额度,作为大病保险的资金,确保2015年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并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 二是加强不同保障制度的衔接,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在政策制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好衔接,努力实现大病患者应保尽保。

三是规范大病保险的承办服务。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在正常招标不能确立承办机构的情况下,由地方政府明确承办机构的产生办法,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的盈利率。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强化大病保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强化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同时,商业保险机构要将签订协议情况以及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结算效率和大病保险年度收支等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梁万年指出,国际上有一个通用概念——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就是将一个家庭的总收入减去家庭必需的食品等生活支出作为分母,这个家庭一个年度内累计的医疗支出作为分子,其比值如果大于或等于40%,也就意味着这个家庭发生了灾难性的医疗支出。具体换算到中国,报销比例为什么要达到50%以上?因为如果报销比例过低,可能就不能解决问题,导致发生家庭灾难性支出的可能性加

大。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医保筹资水平的提高,报销比例会逐步提高,各地要逐渐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梁万年说,大病有不同的界定标准。从伦理学的角度界定,就是容易危及生命、导致死亡的疾病;从经济学角度界定,就是费用太高的疾病;从医学角度界定,就是基层看不了必须到大医院看的疾病。我们推行大病保险,是按照费用来界定的。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但是,这次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今后,我国将推动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平稳过渡。

哪些病可办大病医保 第四篇_大病医保中25种重疾具体指的是什么

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中25种重疾的具体

内 容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4万元)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那么大病医保中25种重疾具体指的是什么?以及有哪些些相关的要求?

一、大病医保中的25种重疾包括哪些?

不是所有的病都是“大病”,也不是全能给报销,我国保险行业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这25种疾病的名称如下:

【哪些病可办大病医保】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哪些病可办大病医保】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二、不能报销大病医保的情况有哪些?

大病也不是全能给报销的,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如下: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 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9. 后续康复疗养费用及误工补贴等额外费用。

三、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不同级别的医院报销比例不一样:一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85%;三级医院起付线1600元,报销比例80%。

哪些病可办大病医保 第五篇_员工罹患大病相关医保申请流程指南

员工罹患大病相关医保申请流程指南

第一部分: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员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障

公司为员工提供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大病补充医疗保障的疾病种类:

1、原发性癌症(不包括原位癌或组织上呈癌前病变、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除恶性黑色素瘤之外的各种皮肤癌);

2、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指因肝炎病毒感染致使大部分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

5、重大器官(指肾、心、肝、肺、胰、骨髓)移植手术(不包括人工器官移植和造血干细胞自体移植);

6、颅内肿瘤摘除手术(不包括动静脉瘤、肉芽肿、囊肿、血肿);

7、冠状动脉开胸旁路手术;

8、开胸或腹的主动脉(不包括主动脉分支)手术;

9、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二、大病补充医疗保障的具体金额:

1、首次确诊一次性支付:员工经本市医保定点二、三级医院首次确诊前述九大类疾病之一并经住院治疗,可得四万元的补充医疗保障金。

2、报销支付:员工患前述大病在本市医保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或门诊大病治疗,其治疗期间发生的自费医疗费用可按以下标准得到补充医疗保障金:

(1)医疗费专用收据中自费医疗费10万元以下部分,按100%给付,历年最高给付限额为10万元。

(2)医疗费专用收据中自费医疗费超出100%保障给付部分,按50%给付,历年累计最高限额为4万元。

三、申请大病补充医疗保障金应提供的材料:

1、给付申请表(可当场填写);

2、被保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首次申请时提供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局(只限养老金专用存折)三家银行之一的活期存折复印件;

4、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专用收据或区、县医保办另星报销的医疗费结算单原件(要求返还原件者必须提供复印件)及与之相符的医疗费专用收据复印件,或者凭住院、门诊大病期间相应医院的处方复印件和药店与处方相符的药费发票原件;

5、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6、手术报告单及病理切片、血液检验、影像学报告等确诊所患疾病的检查报告单。

四、大病补充医疗保障金的申请给付

1、员工可在每周二、四两天到西藏中路120号(市工人文化宫)2楼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营业大厅内的专设给付窗口递交给付申请材料,也可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一(遇节假日推迟到第二周的周一)到

赤峰路600号1楼上海电信老年文化中心或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三(遇节假日推迟到第二周的周三)到芙蓉江路276弄1号201室上海电信老年文化中心递交给付申请材料。

2、上海市职保会收到给付申请材料后,在调查核实无误后将在60天内给付。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咨询人:每周一、三、五可咨询陈老师 63520668-8028

第二部分:上海市职工门诊大病相关规定

此外,还可获得上海市医保提供的门诊大病医保,具体内容如下:

一、 门诊大病医保范围:

1、重症尿毒症血透、腹透;

2、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二、 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手续

1、员工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应至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享受门诊大病医疗待遇。

2、办理门诊大病医疗时,需携带市医保办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社保卡或医保卡、本人有效证件。

3、员工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

三、门诊大病医疗机构的选择

1、门诊大病患者可按治疗项目不同,选择相应的门诊大病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恶性肿瘤的相关治疗限于2所医疗机构,同一治疗项目只限于1所定点医疗机构。

2、在登记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应携带医保卡或社保卡、本人有效证件,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先申请撤销原门诊大病登记,再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登记。

四、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期限

1、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有效期为6个月(从定点医疗机构开具《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之日起计算),超过6个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应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2、恶性肿瘤患者享受门诊大病医疗待遇的期限为自肿瘤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18个月。18个月后,因病情需要继续进行肿瘤化疗、放疗的,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期限可酌情延长6个月。

3、对恶性肿瘤门诊大病医疗范围的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项目,所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的期限为首次确诊或恶性肿瘤复发之日起五年。

五、门诊大病医疗费用

员工在门诊进行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的,由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的,由统筹基金支付92%。其余部分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员工自负。

哪些病可办大病医保 第六篇_如何申请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如何申请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2012-09-25 21:47:58 向日葵保险网

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申请医疗救助时,由救助对象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社区居委会组织人员对其患病情况及家庭收入、生活状况进行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便可申请。

如何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城市医疗救助对象办理程序:

(一)申请。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申请医疗救助时,由救助对象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社区居委会组织人员对其患病情况及家庭收入、生活状况进行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二)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接到申请材料后,要及时对申请者家庭情况进行复查、审核,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三)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上报的申请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意见,并书面告之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四)发放。医疗救助资金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至少每半年发放一次。也可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社会化发放。

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办理程序:

1.申请。由户主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一)县民政局发放的低保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及优抚对象证书。

(二)县级或县级以上公办医院的正式医药费用发票及处方、疾病诊断书、必要的病历资料。

(三)县医保局开具的医药费用核定单或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用证明。

(四)户主和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评议。村(居)委会进行调查和初审,召开居(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并张榜公布3天,群众无异议的,填好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审批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居)委会在公示栏张榜公布3天,群众无异议后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救助意见报县民政局;

4.审批。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要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居)委会在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在

《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救助标准比例和最高限额,交县医保局核定;

5.救助。县医保局根据医疗费用总额进行审查,对符合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费用总额按县民政局签署的意见办理,实行救助。救助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必须转账支付,对1000元以下的可直接给付现金。

哪些病可办大病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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