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组织人员对纳税人进行回访,了解税务人员践行服务承诺情况。

时间:2017-08-08    来源:七夕节专题    点击:

定期组织人员对纳税人进行回访,了解税务人员践行服务承诺情况。(一):在税务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在税务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非常荣幸的参加由地税局组织的专题座谈会,座谈会搭建了一个很好的交流与沟通的平台。

2010年是集团发展历程中很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坚持 “立足本土、面向全国”,的经营战略,继续秉承“诚信为本、合作共赢、求实创新、和谐发展”的企业精神,遵循“品牌、责任、规范、服务、效率、细节”的经营理念。”积极开拓县内外市场,取得了骄人的业绩。项目开发,建筑面积、经营投资、营业收入等方面都创造了公司成立以来的最好水平。保持了集团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势头。纳税额也创造了信合集团发展史上的最高水平。能够取得这样好的业绩,与税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是分不开的,借此机会,我代表信合集团公司向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我县经济迅速发展,一大批规模的企业迅速成长起来,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也是我县财政与税收的重要源泉。而税收,作为链接企业与国家利益关系的最主要桥梁,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2010年全县税收 1

总额达到2.5亿元,增长20.7%,占县财政收入56.2%。这些绝大多数来自于企业。我县税务机关坚持政策公平、执法公正、服务优质的宗旨,搭建了为企业发展的服务平台。一是搭建新型办税服务平台。以纳税人需求为中心,构建新型纳税服务体系,整合各类征管资源,积极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办税指南等服务;依托税收信息化,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实行数据信息统一集中处理,简化办税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全面推行“一窗式”服务;进一步优化各类税收减免审批程序,压缩审批环节,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负”。二是搭建执法服务平台。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将纳税服务延伸到执法的每个环节,以规范税收执法为切入点,增进与纳税人的沟通联系,和谐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加强对税务执法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规范涉税检查,减少检查次数,依法保障纳税人权益,营造宽松的企业发展环境。三是搭建服务考核监督平台。完善服务质效内部考评制度,对税务人员服务制度、服务承诺内容、服务时限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采取问卷调查、定期回访、组织“外部评议”等形式,让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务人员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监督。同时,定期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 2

建议,瞄准企业税收服务需求,创新服务形式,提供个性化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四是搭建政策服务平台。将政策宣传辅导作为企业服务的重点,定期送政策上门,引导纳税遵从,在使其及时了解掌握税收动态和最新税收政策的同时,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政策优势、部门优势和专业优势,从税收的视角分析研究经济形势,为企业生产经营、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进行科学税收筹划,提振企业发展后劲,为企业发展助力。树立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良好形象。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税务部门的支持,我们希望获得税务部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将积极开展经营活动,扩大经营业绩,依法纳税,争取为我县财政收入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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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组织人员对纳税人进行回访,了解税务人员践行服务承诺情况。(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执法人员公开向纳税人进行勤政廉政承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推行税务执法人员公开向纳税人 进行勤政廉政承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国税局,各直属机构:

推行税务执法人员公开向纳税人进行勤政廉政承诺工作是落实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预防预警机制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市国税系统拓宽监督视野,创新监督机制,规范监督行为,增强监督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现将《推行税务执法人员公开向纳税人进行勤政廉政承诺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今年选定1—2个税务所(分局)先行实施,并于2009年6月30日前将承

诺工作的开展情况书面报市局(监察室)。

二○○九年

五月十三日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税务执法人员公开向纳税人进行勤政廉政承诺工作的实

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预警机制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贯彻和落实总局“建立健全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的工作要求,不断创新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制约实效,市局决定,继去年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税务干部向组织进行廉政承诺的基础上,开展一线税务执法人员公开向纳税

人进行勤政廉政承诺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通过发挥纳税人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积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树立“执法公正、勤政为民、

廉洁高效”的国税形象。

二、实施范围

各区、县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基层税务所(分局)的

一线税务执法人员。

三、承诺对象

纳税人、驻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纠风办、特邀监察

员等。

四、承诺内容

承诺的具体内容要结合各单位实际确定,并制成书面形

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关于认真履职、公正执法方面;

(二)关于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方面;

(三)关于严守法纪、廉洁自律方面。

五、承诺形式

承诺按以下两个环节进行:

(一)大会承诺:

1、原则以税务所(分局)或局为单位进行。

2、参加大会的纳税人代表要在每个税收执法人员管户范围内按一定比例或数量随机抽取产生。

3、税收执法人员宣读承诺书并签字。

(二)公示承诺:

通过媒体、网络、公开上墙等形式向纳税人公示承诺书。【定期组织人员对纳税人进行回访,了解税务人员践行服务承诺情况。】

六、承诺时限

每年一次,年初进行。

七、承诺监督

通过回访、问卷调查、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税收

执法人员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承诺考评

年底通过向纳税人述勤述廉的形式进行。各单位可结合

实际自行拟定具体的述勤述廉办法。

九、违诺追究

对违反有关勤政廉政规定、不履行勤政廉政承诺的,按照《陕西省关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办法》、《税务系统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警示提醒、诫免督导、责令纠错,或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

任。

其他直属机构单位的税务执法人员向纳税人的勤政廉

政承诺工作可参照执行。

定期组织人员对纳税人进行回访,了解税务人员践行服务承诺情况。(一):基层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工作的问题和建议

基层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工作的问题和建议 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基础,抽象地说就是税务人员向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各项涉税服务。具体来说就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融洽征纳之间 “鱼和水” 的关系;是优化税收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科学要求,是落实“十七”大的精神落脚点;也是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何搞好纳税服务工作是当前税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上级税务部门应着力减轻基层税务部门额外的工作负担和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以纳税人为中心,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流程为导向,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做到执法规范、成本降低、社会满意,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当前基层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1、服务意识明显的不到位。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仍然存在,服务中虽然很少有生、冷、硬、顶的现象,但办事拖拉、行为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现象仍然存在。个别人本身对税收政策及相关规定没有全面准确地理解,也不能主动、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加以落实,在支持帮扶纳税人方面潜力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2、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沟通不畅。在税务干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人均管户超量,税收政策更新较快、纳税人配合程度不高等多种因素交叉影响下,征纳之间沟通渠道不畅通。一方面使税务部门难于准确掌握纳税人相关信息,影响税收征管、执法和服务效果;另一方面纳税人因缺少政策知识或是凭经验办税,往往因准备不充分而被拒绝办税。

3、税收政策服务落实不到位。一方面税务部门侧重于宣传形式,宣传资料固定单一,政策公开内容偏重于法律政策原文,缺少对法律条文进行结合实际的解释说明。法律政策是宣传到纳税人那里了,由于不同人对税法的某些基本条款有着不同的理解,落实后必然有不同结果。纳税人通过学习法律条文并不能避免过失犯错,使得宣传落实不到位。另一方面纳税人缺少主动意识,对税务部门提供的服务不够关注,只有在涉及自己利益时才发现对知之甚少,不足为用,使实际宣传效果并不理想。

4、职能部门管理服务不佳。从分工上讲,税收管理员主要负责对具体纳税人的管理,职能部门应及时收集静态税源资料信息,分析影响动态税源的因素,研究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及时制定应对措施,防范税源流失。但目前职能部门存在信息收集不及时、不系统,应对不及时,措施没有针对性,沟通渠道不畅,相互推诿等问题。

5、基层服务力量相对力不从心。现在各地经济不断在发展,各类管户增长较快,管理力量相对弱化。有的地方人力资源分配不尽合理,有的基层机构设置与税源分布状况不相适应,有的分工不合理,将税源管理的职责全部交给了税收管理员,在征收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对税源管理就会力不从心。

二、剖析纳税服务工作不到位的原因

1、服务与征管没有形成合力,影响办事效率。一是由信息技术服务滞后造成。就申报纳税而言,大量的纳税人需依靠批量扣税和上门申报等方式申报纳税,但是由于作为独立的系统的征管软件与相关协助部门没有信息共享,加上信息技术保密及衔接等后台服务原因,问题、

错误还时有发生;并且征管软件应对的是普遍性问题,对于各地运行中出现的个性化问题只能分别逐个解决。二是由岗位职责错位造成。一个环节岗位职责的服务缺位必然造成另一个岗位职责的服务越位,越位的工作岗位势必增加工作量,从而引发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问题。三是审核(批)授权原因。对纳税人提请的涉税审核(批)事项,最了解实际情况的是其管理部门。由于授权原因,管理部门对经过详细调查审核后确定符合审核(批)规定的事项只能逐级上报而不能及时做出处理,这也导致一些涉税事项办理效率不高。 2、税务干部整体素质不适应纳税人的需求。一是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把公务员当作管理者而没有当作服务员去定位,存在着要求纳税人履行义务多而保护纳税人权利少、行使权力多而承担责任少、硬性管理多而主动服务少的现象。认为了解和学习税收政策是纳税人自己的事情,没有要求自身将更多的精力投放到理解法律政策条文、了解纳税人实情和提醒辅导方面,服务方式主要是应对上级部署和纳税人提问,再加上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和纳税意识较为淡薄,征纳双方在权力义务上并不对称。二是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强化征管以及征管信息化的前提是各种政策宣传落实到位,目前征纳双方的人员素质、主动意识、配合意识、责任意识等都不同程度的影响了政策落实,税务部门搭建的各种服务平台还没有全面发挥宣传、指导、咨询、服务及办税功能,征管与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问题。

3、 纳税服务缺少科学的监督考核措施。科学的考核标准,是全面衡量一个人德能勤绩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征管与服务是税收工作互相依赖、互相依存的两个方面,是不能分割的统一体。每年我们都按照规定和上级要求,围绕全年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方案和细则,从服务体系、基本原则、税务机构、纳税公开、服务方式形式等方面进行考核,但对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的考核没有纳入纳税服务体系,考核工作没有深入到每个岗位、每项业务的全过程,许多有关纳税服务事项的实质性工作因脱离征管而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只触及外在表现形式而未深达实质的考核,不能调动深化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几点建议:

1、建立岗责体系,使服务与征管紧密结合。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任务、权限,解决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问题,对做的怎么样给出评价,树立并奖励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一是从深层次服务。按照每项税收工作业务的流程,合理设定各工作环节职责任务,业务范围和服务标准,使每一项工作都有具体的考核依据。二是强化信息技术服务。选择信息技术实力雄厚的合作伙伴比如银行,扩大服务辐射范围,使申报纳税不受时间、空间、技术及技术衔接等问题影响。三是下放审批权限。上级局重点抓调度、抓监督、抓纠正,而把能够放手的权限尽可能下放到县市局,从而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2、加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建设。管理者要善于运用“鲇鱼效应”,始终保持各个岗位抓服务、讲服务、开展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服务工作的活力;要善于运用“木桶理论”,努力营造团队精神,抓好部门之间、个人之间的配合和协调,使纳税服务全面提高。一是切实提高服务意识。通过学习教育,正确认识和领会开展纳税服务的重大意义,明确纳税服务的内容和任务,切实增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摆正与纳税人之间的位置。要端正思想观念,摆正征纳双方位置。认识到服务是一种公共产品,是一种心态,更是一种责任;纳税人缴纳税收,理应受到尊重和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税务机关要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学精学透法律政策规定。业务管理部门及时将法律政策条文逐条进行讲解和编撰宣传资料;直接面向纳税人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宣传传递,并将纳税人理解上的不同意

见及时反馈回来,避免因理解歧义而导致落实出错。三是培养精湛的工作技能。纳税人需要的不仅是微笑,更主要的是解决问题。现实中凡是征管水平高、服务质量好、受到纳税人尊重以及有震慑力的征管人员,基本都是业务精通之人。因此培养税务管理人员精湛的工作技能有利于与纳税人进行近距离沟通,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只有具备精湛的工作技能,才能把纳税服务不断提高到新的境界。 3、建立科学的纳税服务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不同岗位,不同的工作标准建立不同的绩效评估系统,用以评价个人的工作、部门的成绩,形成了一种自我考核、内外部考核、相互考核的格局。这个体系应紧紧围绕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展开,至少包括四个方面考核内容。一是考核组织结构体系建设情况,重点考核纳税服务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这是保障纳税服务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的基础和前提。二是考核政策宣传辅导情况,围绕办税公开,广泛运用各种宣传、辅导、咨询途径和手段,满足纳税人实现办税的各种事前需求,这是实现为纳税人服务的关键。三是考核业务办理情况,每项税收业务从接待受理开始,一直到涉税事项办结送达,都要通过信息系统进行跟踪监控,这是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最终体现。四是考核公平环境创建情况,通过普遍加强管理和对个体的重点整治,实现整体税收环境的公平公正,这是实现税收工作稳步提高的客观需要。

4、正确处理纳税服务体系在实际工作中的关系。纳税服务的目标十分明确,主要是为了提高纳税遵从度,同时节约税收征纳成本。目前,在实际工作中,辩证地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切忌以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扎扎实实地履行好税法赋予我们的法定权力和义务。在现阶段不能引进把纳税人视为客户的观念,因为行政管理机关与商业经营存在根本性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是纳税服务网络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按方便纳税人办税的顺序设计业务流程;二是优化纳税服务的重点是纳税诚信较好的纳税人,对少数纳税遵从意识差,甚至有意偷税逃税的人,则集中精兵强将,进行税收检查,并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5、加快税务人力资源现代化体系建设。要实现税收征管工作对税法负责和对纳税人负责的高度统一,税务部门必须加快完善税务人力资源现代化体系建设。建议重点:一是大力开展“岗位练兵”,熟练掌握税收业务。二是以按各类人才制订差异化的分类管理政策为重点,完善税务人力资源规划体系。三是以建立激励与制约并重的管理体制为重点,完善税务人力资源配置体系。四是以建立税务人员评价指标为重点,完善税务人力资源素质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

6、重点建立税收服务规范。一是对文明服务各项制度加以整合。并明确到各个岗位,融入到执法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更新服务观念,创新服务形式,改进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优化服务环境,使纳税人享受到税务机关真心实意的服务、便捷高效的服务,达到优化税收服务目的。二是建立一套维护纳税人权益的规范,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约束和规范进户管理行为,减少对纳税人的不必要的干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三是规范纳税人建简易帐和粘贴帐,或要求纳税人安装税控装置。税务人员要定期对纳税人上门辅导,每季做好评比验收,为公平税收创造条件。

定期组织人员对纳税人进行回访,了解税务人员践行服务承诺情况。(一):国税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实施方案

**国家税务局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纳税服务投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维权服务,保障维权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打造**国税维权服务品牌,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11号)、有关规定及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深入推进我县国税系统维权服务体系建设,营造依法治税、规范执法的税收环境,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更好发挥税收为社会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纳税人服务的作用,促进国税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以纳税人维权诉求快速反应机制为目标,打造新型维权服务平台,开展特色维权服务活动,做到维权服务无盲区,申述多渠道,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维权服务,切实解决纳税人投诉,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促进国税部门和纳税人维权意识的全面提高,规避税务部门的执法风险,有效地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三、工作原则

(一)纳税人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纳税人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还依法享有各种权利,国税部门应充分尊重并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法公正原则。必须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各项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工作。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时,要确保公平公正。坚决纠正执法不公和以税谋私等问题,为纳税人提供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

(三)全面受理原则。对于纳税人按规定提出的各种维权服务投诉,由维权机构统一受理,按职责分工,传递相关科室、分局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四)优质高效原则。国税部门在维权服务工作中,要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按规定的时限完成投诉事项的处理。

(五)需求导向原则。国税部门在进行维权服务工作过程中,要广泛收集、科学分析纳税人需求,并以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为导向,不断改进和优化维权服务工作。

四、机构职责

定期组织人员对纳税人进行回访,了解税务人员践行服务承诺情况。

http://m.gbppp.com/hts/36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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