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一些适当必要的监督,比如专项监督,什么是专项监督,

时间:2017-10-05    来源:七夕节专题    点击:

3.开展一些适当必要的监督,比如专项监督,什么是专项监督, 第一篇_2016学科王高考专项【3+2+1】-政治(全国)考点梳理-专题15 我国政府受人民的监督

专题15 我国政府受人民的监督

考点精讲

一、考点解读

1、高考考点

政府权力的行使与监督

(1)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和要求 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 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意义

我国行政监督体系

(2)政府的威信

政府的威信及其体现 我国政府威信的来源和树立

2 2013版最新教材修改变动

1、P44:删除“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要做到:。。。。”这一段及专家点评中“关于权力与责任的关系的理解”内容。

2、P46:“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改为“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

3、P48:小标题“为政府的„阳光工程‟喝彩”改为“为政务公开喝彩”;增加一段“政务公开,有助于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便于公民监督政府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P49:“综合探究”中所有关于政府的权威一词,改为政府的威信。

3 考生记忆手册(可单独打印)

(记忆手册)

框题一 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

1、依法行政——指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行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

2、依法行政的根本或实质——是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3、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4、依法行政的原因:——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

5、依法行政的意义:

①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

②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机器公职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

③防止行政权利的缺失的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④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P44

6、怎样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P44

①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②建立权责明确的执法体制,促使行政权利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

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④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小的行政管理体制

框题二 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

1、对政府权力为什么要监督?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的必要性?

我国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就能造福人民,滥用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为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2、如何监督(怎样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

①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

②建立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群众通过法定渠道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

3、政府接受监督有什么意义?

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

①才能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和防止工作失误

②才能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

③才能更好地作出正确的决策

④才能真正做到对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4、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阳光工程)的原因、作用:一是规范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另一是保障人民的权益。

开放红头文件的意义:有利于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群众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有利于群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政府的权威

(1)含义: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同的威望和公信力

(2)我国政府的权威是如何体现出来的呢?

①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依法行政的政府,它会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从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②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廉洁、高效、团结合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他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声望

③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讲信誉的政府,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它得到人民的自觉认可和拥护有权威的政府对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都会有促进作用

④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们自觉的认可和接受,是区别有权威和无权威的政府的标志。

(3)政府如何树立权威?

①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审慎用权、优化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于人民群众保持和谐关系

②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业绩

③政府工作人员要重品行、做表率,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考情剖析

高考命题大揭秘:对于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历来是高考要关注的,它也是我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2015年课标卷Ⅱ17)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014年12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正式成立,负责管辖审理跨行政区划的民事、行政和资源诉讼案件。建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旨在( )

①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②排除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干扰

③提升司法公信力 ④推动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C

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C符合题意入选。

【考点定位】本题考查司法等部门的监督机制等。

【名师点睛】本题注意司法公信力与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分离的区别。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司法权的客观表现,是裁判过程和裁判结果得到民众充分信赖、尊重与认同的高度反映。质言之,司法公信力一方面体现为民众对司法的充分信任与尊重,包括对司法主体的充分信任与尊敬,对司法过程的充分信赖与认同,对司法裁判的自觉服从与执行;另一方面则体现为法律在整个社会的权威与尊严已经树立,广大民众对法律持有十足的信心,公民的法律信仰包括司法信仰得到空前的加强。可见,司法公信力不仅与司法权的行使密切相关,而且与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密不可分。除此之外,司法公信力还与宗教信仰、法律文化等因素也有着“剪不断”的联系。

3.开展一些适当必要的监督,比如专项监督,什么是专项监督, 第二篇_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

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 日常监督检查

第五条 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包括副省级市、地级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辖区或县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重点安排对以下单位进行检查:

(一)取得许可资质未满1年的;

(二)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

(三)近2年发生过因产品缺陷实施强制召回的;

(四)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等反映质量和安全管理较差的。

第七条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市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确定当年检查的重点和检查单位数量,制定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由市、县(含县级市、上述市级下辖的区和县,下同)级监管部门按计划分级组织实施。

其中,属于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日常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

第八条 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由市级监管部门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二)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三)市、县级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第九条 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以及当年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应报省级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日常监督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附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附2)的规定执行。

其中,对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实行抽查方式,对一个使用单位,至少抽查1台(套)在用特种设备。

第三章 专项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包括:

(一)重点时段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的安全保障需要,针对特定单位、设备和项目开展的监督检查。

(二)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形势、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或连续发生同类事故的隐患整治等需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自行组织的,对特定的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或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等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发现以下重大问题之一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检单位,并书面报告所在地的县或者市级监管部门:

(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重大问题:

1.未经许可从事相应生产活动的;

2.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

3.拒绝监督检验的;

4.产品未经监督检验合格擅自出厂或者交付用户使用的。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大问题:

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

2.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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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应当予以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4.使用超期未检、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且限期未整改的或复检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由各级监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实施:

(一)重点时段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由各级监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实施。

(二)对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需要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由县级监管部门实施。未设立县的地方,由市级监管部门实施。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

(三)针对投诉举报的内容,需要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由接到投诉举报的监管部门或者由其通知下级监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派出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专项监督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一)重点时段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检查设备的种类和数量、检查项目和内容,应当按照相应部署的具体要求执行,如无专门明确的,参照日常监督检查的检查项目和内容执行。

(二)对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或针对投诉举报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的检查项目和内容,由实施检查的监管部门根据报告和投诉举报反映的情况确定。

第四章 检查方式与程序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实行抽查方式。

其中,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在市、县级监管部门抽查实施前,应当部署特种设备相关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按照相应检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时段监督检查各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带队参加。

3.开展一些适当必要的监督,比如专项监督,什么是专项监督, 第三篇_3 施工阶段的关键环节及其质量监督

3 施工阶段的关键环节及其质量监督

施工阶段的关键环节包括进场建筑材料、施工工序和验收等。

3.1 按照设计要求,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优选供货厂商,合理地选择材料,确保材料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在监督过程中,对建筑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进行认真核查,过期材料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新工艺、新材料使用前, 必须到有关备案机构申请准用证书,取得证书后方可使用;装饰材料等必须满足环保要求。

3.2施工工序的质量

施工过程是形成工程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控制质量的重点, 必须充分重视,严格控制。按质量计划目标要求,加强施工工艺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的稳定性。加强工育龄控制,实行检查认证制,将每道工序质量严格控制,关键部位全面监督检查、技术复核,心目质量隐患。

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都有其自身的特点。根据其自身特点, 可以在各个工序中建立质量控制点。下面就各个分项工程的特点举例说明 比如钢筋工程,分为钢筋加工和钢筋安装,在钢筋加工的过程中, 主要侧重于监督钢筋的弯勾、朝向、平直长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钢筋表面是否有裂纹、起皮、折皱等缺陷,进厂时是否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复试等。钢筋安装工程监督主要侧重于梁柱接点的钢筋隐蔽过程、锚固长度、箍筋加密、焊接质量等。

混凝土工程,分为现浇结构分项和装配式结构分项,对混凝土工

程监督的重点,应重点监督现浇结构的分项,主要侧重于承重结构混凝土中使用的原材料,比如水泥和掺加剂是否按规定进行复试和见证取样,混凝土的浇筑前是否按规定进行开盘鉴定,在浇筑过程中是否有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是否按规定对承重结构的混凝土构件进行取样试验,是否按规定对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进行养护,是否按规定留置同条件养护的试块,该试块是否放置在结构构件的适当位置,并采取相同的养护方式等。

因此,找到各个工序中容易发生的质量问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质量通病,并且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治,工程质量通病,量大面广,能否消除,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我站2003年度下发的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及消除建设工程质量通病内容及管理办法中,共涉及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工程的质量通病15项,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在日常的监督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认真履行质量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层层把关,认真总结产生质量通病的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是完全可以消除质量通病的。对质量问题的防治要采取标本兼治,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通过这一两年来的治理,吴忠市区的工程质量隐中有升,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一些常见的如防水工程细部做法不规范、渗漏;楼梯休息平台、踏步起沙、空鼓裂缝;管道接头、阀门处渗漏,缺少管夹,管夹安装不牢固等通病基本消除。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和消除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常抓不懈,将此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是保证施工过程质量的控制的有力措施,也是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

3.开展一些适当必要的监督,比如专项监督,什么是专项监督, 第四篇_3路桥 运用专项工作报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运用专项工作报告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3.开展一些适当必要的监督,比如专项监督,什么是专项监督,】

为切实提高台州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台州市路桥区人大常委会 蒋 临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市委三届十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下面,我结合路桥实际,就人大常委会如何运用好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这一监督手段,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谈谈自己的看法。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主要的、基本的形式之一,具有经常性、针对性、及时性等鲜明特点。对于新情况、新挑战层出不穷的社会管理领域来说,充分运用这种监督方式具有更强的现实意义。在当前中央和市委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出进一步部署的新形势下,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这一制度设计的优势,围绕社会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紧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任务,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影响社会进步和民生福祉的实际问题的解决,加快社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为逐步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台州特色的社会管理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一、议题选择上要突出针对性,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群众需求

议题选择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前提,直接关系到常委会审议的质量和人大监督的权威。从台州的实际来说,当前社会建设相对滞后,社会管理相对薄弱,面临的矛盾问题较多,人大常委会在议题选择上尤其要抓住那些具有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的问题,选准选好议题,确保议题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一要突出选题重点。坚持依法办事、讲求实效和群众利益原则,着眼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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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基层基础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思想道德建设等重大问题的监督,做到抓大放小,确定议题力争少而精,并保持一定的连贯性。如路桥区三届人大以来,每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不多于2个,并选取1-2个议题作为常委会全年审议的重点。同时,注重年度之间议题的延续性和关联性,从2008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选择一项与水环境相关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听取和审议;去年和今年,则分别安排听取和审议城市建设与管理情况和“清洁家园,和谐乡村”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的综合整治。二要广泛收集议题。要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主动向向社会公开征集议题的方法,通过人大网站、新闻媒体和向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征求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三要精心筛选议题。在议题确定前,要加强与“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他们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上、下级人大常委会及镇(街道)人大(工委)的联系,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效应;扩大代表和群众的参与度,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努力使议题更加符合代表和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确保所选议题既有一定“质”的内容,即对推进科

学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又有一定的“量”的体现,即所监督的事项要事关大多数群众利益或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调研过程中要把握真实性,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一府两院”的某项工作开展得怎样,成效如何,基层群众最有发言权。尤其是社会管理工作,不论是体制、机制建设还是管理方式的科学与否,都直接关系到民生福祉。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之前,要将调研作为重中之重,精心组织,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力争摸清、吃透议题所涉及的相关情况。一是调研力量的组织上要具有代表性。路桥区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重新修订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除推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程参与调研制度外,还吸收对审议议题相对熟悉的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加调研组,必要时还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派人配合调研,增强调研力量。如上半年听取的区政府实施素质教育情况专项工作调研中,区人大调研组连续走访了10多所基层中小学,区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全程陪同参与调研,并实时提供了大量有用的数据和资料。

二是调研方法的选择上要富有灵活性。实践中,我们发现部分被调查对象,因考虑局部利益,汇报材料可能存在遮遮掩掩或者粉饰太平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人大调研获取准确信息的难度。因此,可以采用点面结合、明察暗访、上下联动的调研方式,把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和走访群众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既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又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既看“门面”和“窗口”,也看“后院”和“角落”;既注重整体情况的了解,又注重深入基层解剖典型。同时,要注重借助第三方的监督力量,如可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过程中引入审计监督的力量,切实增强监督的实效。三是调研对象的确定上要体现自主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涵盖的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常委会作为调研主体,要避免被相关部门“牵着鼻子走”,自行选“点”,自找调查对象,既要“定点采访”,还要“微服私访”,做到心中有数。被调查对象要不限身份,既有先进的也有落后的,要体现调研对象的广泛性和普遍性。

三、审议方式上要具有多样性,切实提高审议质量 会议审议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到审议质量的好坏。在会议审议环节,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采取多种手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

3.开展一些适当必要的监督,比如专项监督,什么是专项监督, 第五篇_2015学习考察人大专项工作评议情况报告

学习考察人大专项工作评议情况报告

为积极做好专项工作评议,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实效,2015年*月28日至?*月2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专程赴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石峰区、常德市安乡县和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荆州市荆州区,学习考察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学习考察组先后与五个区县人大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了解情况,收集资料,并就具体实施中的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通过学习考察,大家对如何推进专项工作评议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五区县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主要做法

2015年《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全国许多地方人大按照《宪法》、《监督法》的要求,对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此次学习考察的五区县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创新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并取得显着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规范工作程序。五区县人大根据《宪法》、《监督法》及省、市人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了专项工作评议的实施办法,并经过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实施办法对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目的、原则、评议的对象、内容及方法步骤等都作出明确规定。专项工作评议时间跨度较长,五区县在具体实施中大体分为准备、调查、评议和整改四个阶段。每年确定了评议对象和评议内容后,各区县再制定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就专项工作评议实施的具体时间、调查对象、评议调查组人员组成等事项作出详细安排,保证了每年专项工作评议规范、有序进行。

(二)确定评议对象。五区县将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法院、检察院和垂直管理部门都纳入评议范围,每年根据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不同形式确定评议对象。芦淞区、石峰区由各工作机构推选,主任会议研究确定4-6个部门,对其进行评议,原则上每届人大常委会对被评议对象的工作至少评议一次。樊城区、荆州区由各工作机构推选,主任会议讨论后提交常委会票决确定5-8个部门,对其进行评议。安乡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议题,经主任会议讨论研究后,由常委会票决确定评议议题,自实施以来先后对规划、广播电视、农电、经适房、廉租房等专项工作进行评议,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三)广泛深入调研。五区县在确定评议部门或议题后,都成立评议调查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工作人员组成,也可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或群众代表参加。调查组深入到被评议部门及其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当中,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调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写明专项工作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建议,经主任会议讨论后向常委会报告,为常委会会议审议和满意度测评提供参考。

(四)民主公开测评。五区县都是召开常委会会议进行评议,其中芦淞区、石峰区、樊城区、荆州区的程序相同:一是听取被评议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二是听取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三是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调查组人员、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及其他同志评议发言,被评议部门负责人回答有关询问;四是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当场宣布测评结果。常委会将评议情况向区委报告,通报垂直管理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布。芦淞区和石峰区规定,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常委会可以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程序。樊城区规定测评结果作为区委实绩考核和组织人事部门公务员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安乡县在会议评议时不立即进行测评,而是形成评议意见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于六个月后听取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整改贯穿始终。五区县坚持把整改放在突出位置,贯穿于工作评议的全过程。评议调查前,要求被评议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未评先改”;评议调查期间,将收集到的意见及时反馈给部门,要求对照问题,采取措施,做到“边评边改”;集中评议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向被评议部门印送专项工作评议意见,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整改工作,实现“集中整改”,有效地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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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区县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特点及成效

五区县实施专项工作评议以来,经过不断地探索和完善,组织程序更加规范,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中显示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一)坚持服务大局,得到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五区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选择确定每年的评议对象,在制定年度专项工作评议计划时向党委请示,评议结果及时向党委报告,保证了专项工作评议在党委的支持下顺利开展。

(二)坚持依法规范,取得了良好的监督实效。五区县从确定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到调查、民主评议、整改等环节,都严格依据监督法要求,按程序推进,按规定办理,不走过场,力求实效。同时注重监督与支持相结合,通过深入调查了解,给被评议部门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建议,帮助部门改进工作,增强了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使部门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为民服务水平,达到了以评议促进工作的目的。(三)坚持公开公正,赢得了社会广泛认可。五区县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议题和部门由常委会票决确定,调研中邀请相关代表、专家、群众参加,常委会评议时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整个评议过程始终保持公开、透明、民主,让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参与了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活动,密切了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可。三、学习的收获和体会

实践证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是人大监督向实质性推进的深化,符合法律原则,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符合实际需要,应当进一步坚持、发展和完善。

(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专项工作评议,融人大常委会监督、人大代表监督和公众监督为一体,是更直观、更全面、更具有操作性的监督形式,能够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具体体现。

(二)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履行监督职权、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途径。五区县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从范围上将垂直管理部门纳入监督对象,更有利于对本行政辖区内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从内容上,都是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经过常委会票决确定被评议部门或议题,有的还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集中性,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了人大监督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三)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方式的创新和发展。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这一监督手段的延伸和拓展。专项工作评议过程中,既有调查研究、视察、执法检查,也有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程序,是人大监督职权的综合运用。同时,专项工作评议吸收代表、专家、学者、群众等参加,使监督过程更加民主、公开,评议结果更加公平、公正,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是人大监督方式的创新和发展。

(四)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对“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有力推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有利于引导群众了解并支持被评议部门工作,为部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有利于被评议部门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对自身工作作出正确估价,找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因此,评议只是手段,保障发展、促进发展才是目的,通过这种监督形式,能够评出新作风,评出新气象,评出新干劲,评出新动力。

四、对我区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几点建议

五区县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时间较早,经验成熟,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我区应当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确保专项工作评议取得实效。

(一)明确专项工作评议的目的和原则。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的一种手段和形式,其根本目的是促进“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增强宗旨意识、法制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在实际工作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专项工作评议必须在区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计划安排要向区委请示,评议结果要向区委汇报,争取区委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确保专项工作评议紧扣全区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二是坚持依法评议。要严格按照《监督法》和各级人大的有关办法、规定进行,切实做到依法、规范、科学、有序。三是坚持实事求是。要深入广泛开展评议调查,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证评议的科学性、准确性。四是坚持讲求实效。要通过评议,切实督促、帮助部门改进工作,真正达到以评议促工作的目的。

(二)把握好组织实施中的关键问题。监督法中没有对专项工作评议的具体事项进行明确规定,我区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对实施中的关键问题予以明确,确保专项工作评议顺利开展。

一是关于专项工作评议的主体。专项工作评议的主体是区人大常委会,由主任会议组织实施。建议在评议工作过程中,吸收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代表和群众可以列席常委会会议,对专项工作报告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投票。

二是关于专项工作评议的对象。专项工作评议的对象应为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驻周垂直管理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

三是关于专项工作评议的内容。建议我区专项工作评议的内容为: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全区中心工作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完成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其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四是关于专项工作评议议题的确定。建议议题确定程序为:1.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区人大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发布公告,面向各级人大代表、广大群众公开征集评议议题;2.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根据公开征集议题情况,分别与联系部门对接,并提出2-4项初步议题建议;3.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初步议题建议,提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向常委会提出议题建议;4.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以差额投票表决方式,每年确定4-6项专项工作评议议题;5.根据评议议题,确定相对应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

五是关于评议结果的运用。建议评议情况和评议结果向区委报告,向区政府和区委组织部书面通报,将其作为对部门和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垂直管理部门的评议情况和测评结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书面通报,建议将其作为对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参考。区人大常委会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评议结果,增强评议透明度。

经两次测评均为“不满意”的,报经区委同意,属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人员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启动免职程序;不属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建议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工作调整。

(三)突出抓好四个主要阶段。专项工作评议时间长,跨度大,我区在确保评议质量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程序,科学安排时间,从而提高效率。建议分为准备、调研、评议、整改四个阶段:

一是准备阶段。专项工作评议议题确定后,区人大常委会适时召开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提出要求;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并结合自身工作或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制定《评议调研方案》,组成评议调研组,统一组织专题调研。评议调研组由熟悉相关工作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相关机构人员、相关区人大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部分驻周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二是调研阶段。评议调研组按照《评议调研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评议调研,可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走访、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形成调研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后,提交人大常委会供会议评议时参考。

三是评议阶段。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专项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分为5个步骤:1.听取被评议部门专项工作报告;2.听取调研组的调研报告;3.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询问,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回答询问;4.会议评议,对专项工作进行评议;5.满意度测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现场打分,并当场宣布测评结果。经第一次测评为“不满意”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应当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然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第二次测评。

四是整改阶段。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应汇总整理评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印送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评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提交整改情况报告。评议调研组应对部门和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保证整改到位。

(四)注重处理好几方面关系。一是处理好评议与被评议之间的关系。专项工作评议涉及评议方和被评议方两个方面,如果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对人大评议工作的意图不理解,对评议操作过程不清楚,认为人大专项工作评议是“挑毛病、找茬子”,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如果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思想上有顾虑,担心“得罪人、伤感情”,那么评议就起不到作用。(

3.开展一些适当必要的监督,比如专项监督,什么是专项监督, 第六篇_2015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第1篇: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

内部控制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笔者就有关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演进和我国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必要的研究。

一、内部控制制度概念的演进过程

第一阶段:产生阶段。内部控制的最初形式是内部牵制,即为维护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保证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正确性,确保各项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而建立起来的业务分管责任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的产生和运用,内部牵制范围得到扩大,逐步发展到经营决策目标的建立和贯彻,经济效益的实现和评价等诸多领域。

第二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80年代发展阶段。1949年,美国审计程序委员会发表了《内部控制一调整组织的各种要素及其对管理当局和独立审立的重要性》的研究报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内部控制的定义,即“内部控制包括企业内部采用的机构计划和所有有关的调整方法和措施,旨在保护企业资产,检查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经济效益促使有关人员遵循既定的管理方针。”这里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就已不限于会计与财会部门的有关功能。

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完善阶段。1988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第55号准则《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结构的考虑》,改变了用内部控制目标来定义内部控制的方法,采取按照内部控制组成成分的方法来进行。这个公告不再区别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也不再是站在企业的角度来定义,而是站在审计人员财务报表审计的立场来定义内部控制,提出了内部控制结构的概念,即为现实企业既定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建立的各种政策和程序,它包括控制环境、会计制度、控制政策与程序三个组成要素。这是内部控制概念的一次重大发展,既适应了当时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也促进了审计的进步。

1993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提出并通过的COSO报告中将内部控制分成为五个部分,即:控制环境;管理当局的风险评价;会计信息与交流系统;控制活动和监督。这是在1988年定义上的沿袭和发展,这也是现代内部控制概念。1996年,美国第78号审计准则也采用了这一定义,即“内部控制是受本单位董事会、高级管理阶层、政府管理门和其他有关人员影响,旨在为取得经营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遵循适当的法规等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种过程。”这是迄今为止对内部控制概念最完善的定义。论文写作,现代企业。

综上所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行政领导和各个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在处理生产经营业务活动时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种管理体系,包括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内部控制制度的重点是严格会计管理,设计合理的、有效的组织机构和职务分工,实施岗位责任分明的标准化业务处理程序。

按其作用范围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1)内部会计控制。其范围直接涉及会计事项各方面的业务,主要是指财会部门为了防止侵吞财物和其他违法行为的发生,以及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所制定的各种会计处理程序和控制措施。(2)内部管理控制。范围涉及企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的各部门、各层次、各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经营目标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我国内部控制制度现状

自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政府开始加大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力度,制定和颁发了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论文写作,现代企业。然而,对我国来讲全面认识内部控制还刚刚开始,会计信息失真、经营失败及不守法经营等在很大程度上都归结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失灵。论文写作,现代企业。

总体来将,我国企业普遍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但对内部控制认识不够;侧重于企业外部环境的梳理,而忽视了内部各环节、各岗位的牵制;侧重于经营环节的程序控制,而忽视了企业整体的协调;侧重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学习,而忽视了执行制度的人的素质提高;侧重于对货币、实物的控制,而忽视了企业文化环境的建设等。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控制环境基础薄弱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和贯彻。它涵盖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的品行、操守、价值观、素质和能力,管理人员的管理哲学、经营观念,企业各种规章制度、信息沟通体系、业绩评价机制等。我国企业在这方面的问题非常严重,主要表现在:

1、企业管理层内部控制意识薄弱。大多企业未制订完善的、成文的内控制度,这一事实反映出至少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尚未认识到内部控制的意义。即使已经制订出相应内控制度的企业大多也只是停留在“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给人看”的表面文章上,制度的落实方面问题很多。

2、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不少企业仍然沿袭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机构设置,企业普遍存在机构臃肿、管理层次多、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另外,企业在组织机构设置中,比较重视纵向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对横向间的协调缺乏足够的重视,导致同级各部门间缺乏必要的交流,信息沟通不灵敏,协调性差。【3.开展一些适当必要的监督,比如专项监督,什么是专项监督,】

3、企业制度不健全。一是企业缺乏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例如厂长(经理)缴纳的风险数额只是象征性的,对他们无法构成压力。多数企业领导人还不能负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责任来,一旦出了问题仍由国家来承担损失。企业经营者可能基于利己动机而利用职权侵吞资产或大

3.开展一些适当必要的监督,比如专项监督,什么是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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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访问:节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必要和适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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