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三转转什么

时间:2018-03-24    来源:七夕节专题    点击:

纪委三转转什么 第一篇_落实纪检监察“三转”工作职能

驻委纪检组监察局召开纪检监察干部全体会议推进落实

“三转”工作

2014-06-20

6月18日,中央纪委驻国家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及直属(联系)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全体会议,传达学习王岐山同志前不久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驻委纪检组组长李熙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三转”作了题为《提高思想认识聚焦中心任务 切实把工作重点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的讲话,对贯彻落实“三转”提出了具体要求。

李熙同志指出,实现“三转”,首先要转思想,转认识。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三转”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要认识到实现“三转”是党章和党内法规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质要求,是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迫切需要,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其次,必须准确把握“三转”的基本含义和要求。转职能,就是明确职责定位,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是解决“干什么”的问题;转方式,就是回顾总结工作,分析梳理问题,科学评估实效,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是解决“怎么干”的问题;转作风,就是要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解决好自身存在的“四风”

问题,使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和作风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是解决“干得好”的问题。

李熙同志强调,各单位落实“三转”,要突出做好六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抓住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提醒、督促和检查,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做防范,狠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要严格执纪问责,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三是加大办案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直属(联系)单位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计生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登记管理制度,实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

驻委组局报告。四是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问责。坚持“一案双查”,除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外,对因疏于管理、监管不力而导致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在本单位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五是健全完善制度,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上或讲话中。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使监督、办案、问责等主要工作有规可循,有规可依,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六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增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严格要求自己,切实转变作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遵守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切实防止“灯下黑”。纪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切实履行好自己的主责主业。要加强对直属(联系)单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考察,把有正气、有能力、乐于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充实到队伍中来。对于不能很好履行监督职责的干部,将予以调整。

李熙同志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要自觉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实现“三转”和依法履行职责;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及时组建机构,配齐配强干部,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承担纪检监察工作。

会上,李熙同志交流了驻委组局在落实“三转”方面的工作实践。

纪委三转转什么 第二篇_三转内容

纪委三转内容

一、昌平区纪委书记讲话内容

转职能:重在厘清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抓。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确实存在工作泛化、职能异化、主业弱化等现象,牵头抓的工作越来越多,直接包揽的事也越来越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转职能,就是要明确自身职责所在、主业所在,回到自己“一亩三分地”,耕好田、种好地、多打粮。根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职责,严格遵循法定职责行使权力,将工作重心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着力强化查办腐败案件、强化执纪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抓好惩处、监督、作风建设三项工作主业的趋势日益明显。

转方式:重在把握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方法。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进军“集结号”已经嘹亮吹响,随着改革发展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重,范围越来越广,要求越来越高,如果我们不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依旧用一成不变的方式方法来推动工作,必然是裹足不前、难有成效。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转变查办案件方式,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积极改进查办案件【纪委三转转什么】

工作模式,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真正树立纪委既是主战队又是督战队的权威。必须转变监督方式,改变以往过多直接参与有关部门业务检查,大包大揽、事事牵头、样样主抓,将监督者变为执行者的做法,善于运用领导约谈、巡察监督、信访监督、电子监察等方式,从“全程参与”向“执纪监督”转变,强化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发挥好再监督作用。

转作风:重在坚持“五个过硬”,践行“六个承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满意不能放松管理。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处在正风肃纪最前沿和反腐败斗争第一线,不但要做“手电筒”,照好别人,而且还要做“整容镜”,常照自己。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带头锤炼党性修养,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带头坚持原则,敢于担当,面对困难迎着上;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纠正“四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二、背景资料

中央纪委“三转”聚焦反腐败工作 取得明显成效

中新网11月28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央的新要求、新部署,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推出专题报道,聚焦各地纪委有关工作的新举措、新变化。以下为专题报道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将党风廉政建设室和纠正不正之风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执法监察室

和绩效管理监察室合并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新设立2个纪检监察室,减少了职能交叉,加强了监督和办案力量。同时,对过去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125个精简至39个,确保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示范带动下,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积极改进工作思路,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指成拳再发力,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转职能:立足本职,准确定位】

调整内设机构

17个省(区、市)纪委参照中央纪委做法调整内设机构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纪委围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调整内设机构,确保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截至10月底,已有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初步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其中,17个省(区、市)纪委参照中央纪委做法,将党风室、纠风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执法室、效能室合并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新设立1—2个纪检监察室。

精简议事协调机构

各地纪委还精简了过去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截至10月底,15个省(区、市)纪委已完成调整工作。调整后,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平均减少了65.86%。

【转方式:改革创新,突出主业】

突出查办案件职能,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查办案件职能,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各地纪委结合实际,积极转变工作方式,突出查办案件职能,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上半年,2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办案数量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重要案件线索“下管一级”,扩大案源。

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行案件交办制、上级纪委派人领办制,提高成案率。陕西省纪委要求基层纪委一半以上的人员参与办案,促使资源力量向办案工作汇集。 转变办案方式,抓早抓小,快查快结

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各地注重转变办案方式,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上半年,各地认真核实有具体线索的群众举报,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出组织处理4226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进一步严格办案时限要求,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效率。

转变巡视工作思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按照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各地积极转变巡视工作思路,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发现不了就是失职、有重大问题没有如实反映就是渎职”的观念,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河北省将巡视组增加到11个,实现每个地级市有一个巡视组常驻。宁夏回族自治区把巡视工作重点细化为32个必查内容。广东省建立省委督查室与巡视办共同督办问题整改机制,通过巡视发现的线索,立案查处81名干部。

创新监督模式,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各地普遍建立约谈制度,通过约谈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面对面了解所在地区或部门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山西省纪委在保留派驻机构的同时,组成6个派驻机构联合协作组,排查案件线索788件,办结案件231件,分别是同期派驻机构的5.3倍和4.9倍。上海、江西、广东、宁夏等地建立省直部门及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山东、云南等地开展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加强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

各地纪委改变以往存在的配合、替代主管部门开展业务检查的做法,把监督检查的切入点转变到对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上来,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黑龙江省纪委从“包打天下”转为“术业专攻”,将政府绩效管理、电子监察平台等职能移交给相关部门,集中精力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责。

【转作风:严肃纪律,自我约束】

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纪委三转转什么】

各地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作风。海南省纪委实行机关公务用车GPS定位、公务经费开支每月内网公示制度,加强机关管理。天津市纪委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中排查”机制,实行日收集、月排查、季分析、半年专题汇报制度,提高了案件线索办理的科学性。四川探索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组织12个巡察组集中开展作风巡察。

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纪委三转转什么】

湖南、四川、广东、青海等省纪委参照中央纪委“五网合一”做法,推进纪检监察网站改版工作,将其作为公开反腐倡廉信息的主渠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平台,在及时传递反腐倡廉声音,沟通联系群众、倾听意见和诉求,开展举报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上海、广西、湖南等地率先开设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政务微博,主动运用新媒体,回应网民新期待,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第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党风廉政责任制)

第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各种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干部作风的全面监督)

第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腐败惩治)

第四,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干部廉洁建设)

第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创新组织制度,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刚正不阿、铁面执纪,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历史使命。(纪检自身建设)

纪委三转转什么 第三篇_认真落实三转要求 提高执纪监督能力

深化“三转”认识 提高履职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思路和举措。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主要任务,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的重要工作要求。作为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如何落实“三转”,本人认为,首先要深化对“三转”的认识,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为什么要“三转”、“三转”转什么、怎么转。只有全面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才能更好的找准职能定位,聚焦中心、突出主业主责,把 “三转”落实到行动上

一、为什么要“三转”

中央纪委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突出反腐败主业。这是依据党章要求对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重新定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方向、原则和基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能否真正落实“三转”,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能否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能,关系到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它是纪检监察体制深刻的自我变革。目前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不清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方面,大包大揽,越位、错位,做了很多本不该由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事;另一方面,缺位、失位,该履行的职能没有完全履行

到位,扭转越位、错位、缺位问题刻不容缓。“三转”的目的就是为了收拢战线、攥紧拳头、形成合力,使工作向主业聚焦、力量向主业汇聚,切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其次,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存在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等问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作风漂浮、衙门习气等问题。大力推进“三转”,使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才能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三转”转什么。

转职能,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党章、党内法规,明确职能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工作,突出主业,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转方式,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顺应十八大以来新形势和新要求,探索把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创新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能、担当责任。

转作风,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准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建设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

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三转”要求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把“三转”抓实了、转到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就能抓准,方法就能改进,作风就能过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能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三、“三转”怎么转。

首先,“三转”前提是转思想。思想不转,“三转”很可能是虚转、空转、转不到位。要实现“三转”,一是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领导,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三转”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召开动员会等各种形式和载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争取本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及各职能部门对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为顺利实现“三转”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吃透上情,深刻理解中央纪委“三转”的重要内涵和基本要求,树立必须转、坚决转的思想理念,克服思想不重视、等待观望等模糊认识,做到态度坚决、行动自觉,扎实有效地推动“三转”任务落实。

其次,转职能要突出主业。一是明确职责定位。就是要找准职能定位,强化主业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职责任

务,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厘清各职能部门工作边界,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等问题。二是认真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对确需牵头或参与的,要做到精简和优化。三是要认真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第三,转方式要创新方法。一是要改进监督方式,打破惯性思维,把主要精力放在对有关职能部门正确履职的监督上,变“一线参与”为“监督推动”。二是要注重问题导向,针对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真解决。三是要改进案件查办工作,坚持快查快办,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认真梳理问题线索,明确条件和标准,明确审批程序。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四是要突出倒查追责,建立健全签字背书、约谈、述职等制度,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与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选拔任用等挂钩,对

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实现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

第四,转作风要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坚守责任担当,对党忠诚,时刻牢记责任所系、使命所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坚决防止 “灯下黑”;要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要自觉接受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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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三转转什么 第四篇_纪委三转相关资料141203

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三转”当好“三员”

谢启东

2014年03月04日15:2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

纪检监察干部都知道,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以及《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田”。然而,一段时间以来,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角色上定位不准,大包大揽,越权越位,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主业。针对这种情况,中央、中央纪委明确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简称“三转”)的要求。王岐山同志强调,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纠正“四风”问题的根本举措。

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三转”,开展好“三转”研讨,让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从而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三转”,当好“护航员”、“清障员”和“示范员”。

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护航员”。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及制度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任务。换言之,纪检监察干部要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去谋划,当好参谋和助手。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三转”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找准定位、理清职责、攥紧拳头、聚焦主业,将履职切入点从配合政府或部门开展督查,转移到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清障员”。当前,我国改革处于攻坚克难阶段,也处于矛盾的凸现期。应该说,容易改的都改革掉了,留下来的要不是难点,就是阻力很大的。实践告诉我们,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就要有多大;改革发展推进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监督和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作风问题不是小事,任由其发展下去,终会愈演愈烈,影响党的事业。腐败具有极强的传染性、腐蚀性,如果不严加惩治,就会像瘟疫一般迅速传播。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就要发挥自己的作用,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切实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通过加强信访调查处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执法监察等工作,切实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党员干部的“示范员”。习近平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伟大事业与国家的发展存亡,最为关键的基础是我们的干部队伍。职务就是职责,权力意味着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必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干部的干部,一定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三转”,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干部队伍。

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三转之一:定位准则责任清

2014年12月01日16:5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学思践悟)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三转之一:定位准则责任清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根据党章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与时俱进提出的工作要求。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有着鲜明主题,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三转”的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责主业。

从事任何一项工作,首先要明确自身定位,定位准才能责任清。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纪委的权力是党章赋予的,这决定了它的地位、责任和权威。党章第44条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是我们职责定位的根本依据。

这些年,纪律检查机关围绕党章规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是,随着工作领域的拓展,也干了大量分外的事,该干的事却没集中力量干好。参加了各种议事协调机构,把时间耗在文山会海上;热衷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搞检查、考核、评比,有的还专挑旅游景点开会,以各种名义组织出国考察,滋生“四风”问题;对参与小金库、“三乱”专项治理等乐此不疲,揽了不少不该揽的事。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竟有4600多个,有的参加了200多个。一个领导小组哪怕一年就开一次会,纪委还有精力干好自己的主业吗?我们用了近两年时间,把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至460个,清理比例达90%。职责不清、工作发散,就会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造成越位、缺位、错位。

权力意味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责任清才能敢担当。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分清责任,聚焦主业,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如果只是把权力揽过来,结果却负不了责,等到责任追究时你就惨了,那还不如揽得少点、把该干的

干得好点。说一千、道一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们的主业,这方面干不好,别的工作干得再热闹也没用。

“三转”是中央要求、形势使然。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依然多发,纠正“四风”、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亟待克服。如果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做到聚焦中心任务、守住职责定位,真正把监督责任担起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难以落实。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改变惯性实属不易,但是必须转变。纪检监察机关要抠住党章规定的职责,聚焦聚焦再聚焦,不断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转”转出战斗力——来自吉林四平市纪委监察局的报道

2014年11月14日11:03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三转”转出战斗力

对96个有市纪委监察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仅保留12个;全市所有派驻机构负责人都不再分管其他行政业务;对党风、纠风、执法和绩效等4个室进行整合,新成立7个案件检查室„„“战线收紧了,打出去的拳头更有力,效率更高了。”四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中新说。

“责任田”中无“懒汉”,源于四平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和市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协调统一、同步到位。

转职能:立足本职,找准定位

市纪委围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调整内设机构,转体瘦身后,纪委战斗力极大增强。

市纪委退出84个议事协调机构后,市委、市政府及时进行调整,分别由各职能部门把工作接过去、抓起来,确保工作衔接不断档。

新成立的7个案件检查室,分别明确了联系地区和部门,其中4个检查室联系市直部门,3个检查室联系三县三区,形成了“强化上级纪委领导、监督执纪全覆盖”的全新态势。同时,每名常委和一名监察局副局长各分管一个案件检查室,“人人有压力,个个有担当,合力办案”的局面正在形成。盘活机构编制存量,增加了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工作的人员力量,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压到主业上去。目前,市纪委办案人员占到干部总数的71%。

规范社会办学,是整治教育腐败的关键。“三转”后,责任主体理所当然落到教育局头上。铁西区主管社会办学的负责人说:“过去整治,纪委举旗,我们跟着走;如今,纪委吹哨,我们自己走。我走他盯着,走不好,就要被罚下场,压力成了动力!”

转方式:改革创新,术业专攻

市纪委秉持改革精神,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推进治理腐败能力现代化。创新提醒警示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勤提醒、勤扯袖子,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市

纪委三转转什么 第五篇_“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学习体会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活动心得体会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我乡具体实施办法的安排,乡纪委组织开展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讨论,使我深深认识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学习的重要性,作为一名乡纪委书记,要积极学习,自我调整和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从自身做起,把“三转”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 充分把握当前形势,认识做好“三转”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提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强化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形势所需更是顺势而动。我们要深刻理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重要意义,集中精力履行好党章和纪检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落实“三转”的前提是必须全面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其中:转职能是核心,就是找准位置,强化主业,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和自身建设,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补位不缺位,强力推进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行动,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转方式是关键,就是查找在运用监督方式推进工作上偏差,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职能部门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上,有效解决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找准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严格执纪问责。转作风是保障,其要旨是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以更高

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忠诚度,胜任度,融合度和满意度,以过硬的作风打造“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将“三转”学习活动与工作实际相结合

1、把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与“三转”相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改革的重要任务,乡纪检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系,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大胆探索、统筹推进,认真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为实现“三转”提供体制机制制度上的保障。

2、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与“三转”相结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涵盖了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三转”能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关键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键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当前,深入推进“三转”工作,必须进一步放下包袱,解放思想,强化五种意识,重构和强化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理念。

三、切实将“为何转、如何转”转化为“做什么”和“怎样做”,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纪委三转转什么】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今天,全面深化改革的当前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只有明确应当“做什么”、“怎样做”,才能不断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才能有效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任务。作为基层

【纪委三转转什么】

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的要求,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是打造新形势下纪检监察队伍、促进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充分发挥的必然要求和客观选择。

如何转就是首先要突出主业。纪检监察部门的主业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转职能就是要纪检监察系统把这只手收回来,握成拳头再打出去,要我们从“大包大揽”的繁重事务中解放出来,专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其次强化“再监督”,在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既积极发挥反腐败斗争的自主作用,又要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增强乡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过这次学习讨论活动,使我进一步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深深感受到新的历史阶段作为纪检工作人员肩上所承担的重任,进一步增强了要不断加强努力学习的决心。通过这次活动,我在学习中认清了自己的不足,通过讨论解决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加深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认识,理论和能力都得到了新的提升,使自己更加坚定投身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纪委三转转什么 第六篇_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落实“三转”要求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落实“三转”要求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乡镇纪委是最基层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乡镇纪委作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要力量,在纪律审查过程中也存在着人员难专职、时间难专用、任务难专一、监督难落实等“缺位”的问题。

如何突破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精力难集中的现实困境?笔者认为,乡镇纪委在落实“三转”要求下,应该努力做到六到位。即思想认识要到位、人员选配要到位、严格追责要到位、业务培训要到位、联合办案协调机制要到位、专职保障措施要到位。【纪委三转转什么】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缺位”现象种种

领导重视程度不够

在一些地方,乡镇主要领导把精力主要投入到经济发展和“一票否决”等工作上,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事关党生死存亡的位置紧抓不放、常抓不懈,致使基层纪检机关形同虚设。一些地方虽然也在积极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但在党委是否履行主体责任上,没有具体有效的考核及追责措施,因此,还没有引起乡镇主要领导的足够重视。在个别地方,有时乡镇纪委书记和党委主要领导持不同意见,其话语权就会大大降低,在本职工作中也很难有所作为。

求稳怕乱不愿抓。乡镇主要领导存在不愿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案件心理,一是担心查处一案,引起连锁反应,出现上访,导致地方不稳;二是给乡镇抹黑,影响政绩,或出于其他利益考虑,不安排纪委查办案件;三是偏抓信访求稳定。哪里出现信访问题,就安排纪检干部前去“灭火”,让上访人员息访,对基层问题干部带有保护心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对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是在年初签订一下目标责任书,内容也未必安排党委研究,有的甚至连目标责任书都不签,检查时有材料就行。

工作重心有偏差。县委、县政府往往对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这些工作的落实直接决定着乡镇政绩、干部的政治前

途和经济利益,迫使他们厚此薄彼,全力以赴把要实行“一票否决”的工作抓紧抓好,客观上将纪委工作放在次要位置。

双重领导仍存掣肘

党章规定,坚持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纪委受基层党委的领导和制约,远远大于上级纪委的领导和制约。这样的制约往往导致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形同虚设,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也基本以基层主要领导意见为主,监督自然乏力。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形同党委的内设机构,基层党委往往对同级纪委享有支配权,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政府存在很强的依附性。在开展工作方面,一些基层纪委往往还习惯看党政一把手的“脸色”行事。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层纪委能否独立开展工作、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同级党委的支持力度。

同时,干部考核或民主测评要靠单位工作人员、村干部投票选举,这种现实状况使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愿监督”的现象。

纪律审查力量不强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面对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还缺少新的工作思路和强有力的工作力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离形势发展的需要还有差距,易造成工作脱节和工作局面打不开的现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亟需提高,办案力量有待加强。

观念保守“不主动”。一些乡镇纪检监察机关习惯于守株待兔,坐等群众举报,很少深入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其他容易发生问题的村级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查找违纪线索。不注意透过管理混乱的现象,看到违纪违法的实质。有的干部存在为完成上级目标考评而“凑案子”的思想,如果上级纪委没有下达指导性办案任务,干脆不办案。

心中有畏“不自信”。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在思想上还存在比较严重的“三怕”情绪:一是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是怕监督上级遭打

击报复、监督同级妨碍团结、监督下级伤了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三是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更是不了了之。

纪律审查不“专业”。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平时查办案件比较少,缺乏实践锻炼,业务不精,对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信心不足、方法不多,对违法违纪出现的新形式和新手法把握不够。此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变动频繁。一些乡镇纪检监察机关新同志较多,基本功不扎实,对问题线索也不敏感,往往出现审查程序不清、抓不住要害等现象,以至于大案查成小案,小案查成无案。

协作办案存松散。当前,一些县区纪委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了纪律审查联合协作区,很好地解决了乡镇纪委独立办案难和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但是从实践来看,效果仍不尽如人意。一是交流互动次数较少,形式松散;二是活动内容单一,仅限于工作汇报、下一步工作安排;三是统一接案、办案还要进一步坚持和创新。

■乡镇纪委抓好抓实主业的建议

当前,乡镇纪委应结合“三转”要求抓好落实,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好是不称职”的思想,针对工作问题对症下药,切实抓好“六个到位”。

思想认识要到位

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政权稳定、社会安定和实现城乡一体化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工作理念,把党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总体工作部署,旗帜鲜明地支持乡镇纪委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严肃认真要求乡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变“不想查”为“积极主动地去查”,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必修课”,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加强日常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辖区内的党员干部加强监管,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人员选配要到位

要配备好专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乡镇党委、政府在进行领导分工时,必须充分考虑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确保乡镇纪委有时间、有精力做好本职工作,确保乡镇纪委书记做到专职专用。

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力量薄弱、配备缺乏科学性等问题,县级纪委要

纪委三转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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