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策

时间:2018-07-16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高考政策 第一篇_2016高考新旧政策改动大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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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象上高考季:2016高考新旧政策改动大盘点

距离2016年高考还有不到50天的时间,“高考改革”似乎成了今年高考的热词,伴随着各地改革新方案的相继出炉,各位高三考生、在读高中生和家长们被越来越多的问题包围:我们这里的高考方案有没有改革?改成什么样了?和以往有什么不同?改革以后怎么复习? 多省改用“全国一体卷” 简称全国卷,是教育部为未能自主命题的省份命题的高考试卷。分为新课标Ⅰ卷和新课标Ⅱ卷。新课标Ⅰ卷的难度比新课标Ⅱ卷难度大。2016年高考目前确定26个省用统一命题的全国卷。恢复使用全国卷的高考题无疑为考生深入了解高考试题的考查模式、难度和延展度指明了方向。

成绩采取“6+3”模式

多个地区选考科目由“6选2”调整为“6选3”即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必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选考科目)成绩组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成绩按等级赋分。 “英语听力考察”恢复

另一个较大的变动是多个省市恢复了对高考英语听力的考察,这对考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要求考生在英语的学习过程中,听和写结合起来,注重更加全面的能力。

下面是天天象上给考生整理的2016年全国各省高考新旧政策详细的改动和相关对策,各位考生可以根据高考新政策为自己制定一份适合高考冲刺的复习计划: 上海

旧政策:

上海划分第一、第二招生批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艺术和劳动技术13门科目。 新政策:

1.合并一本、二本招生批次,扩大综合评价录取试点范围。

2.2017年起推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 3.推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模式。 应对策略:

上海高考政策的改革,探索了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考生首先应了解平行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办法,多了解高校官方信息,熟悉志愿填报流程,实时掌握院校动态,给录取增大机会。 四川 旧政策:

采用自主命题的四川卷,从2008年起四川省取消当年普通高考外语科目听力考试。 新政策:

1.2016年起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使用全国卷。 2.已停考8年的外语科目听力考试2016年将会恢复。 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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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该加强英语听力部分的训练,熟悉英语听力考察文章类型,对往年真题进行针对性训练。同时把过去五年的全国卷试卷收集起来,熟悉题目,在脑海中形成一个大的基本思路。对比四川卷和全国卷题型的不同,进行真题和模拟卷的练习。 山东 旧政策:

采用自主命题的山东卷,有多项高考加分项目。 新政策:

1.2016年山东省高考文科综合卷、理科综合卷将启用全国卷。

2.2018年所有学科均启用全国卷,也就是说2016年山东省高考英语、文综、理综三个科目将会使用全国卷。

3.山东省高考加分政策也有所调整,仅保留5项加分,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从10分降为5分,2017年少数民族加分将全部取消。各位考爸考妈也要注意相关信息的调整,最好最充足的准备工作。 应对策略:

针对试卷的更改,考生心态要放平,同时早做准备,了解全国卷试卷的题型结构,有针对性复习。把以前的试卷收集起来,熟悉题目,在脑海中形成一个大的基本思路。按照全国卷的时间安排进行训练,可以采用模拟卷考试的形式,合理分配答题时间。 湖南 旧政策: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采用自主命题的湖南卷,文综、理综采用全国卷。 新政策:

2016年湖南省高考改革将恢复使用全国统一卷,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将不再实施本省自主命题,文综、理综科目则一直采用全国卷。 应对策略:

备考时应注重深度、广度和针对性;夯实基础,无论试题以何种方式出,扎实的基础知识都能为考生保驾护航,基础薄弱的考生可以利用在线教育,进行相关微课的学习;提升能力,进行大量的模拟卷练习,以培养正确的解题思维模式和最佳解题方法策略。 陕西 旧政策:

采用自主命题的陕西卷,且高考英语听力不计入总分。 新政策:

1.2016年陕西省高考将全部使用全国卷。

2.英语考试中的听力考试成绩也将计入外语科总分之中,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恢复后,将采取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语音广播系统统一播放考试内容的方式进行。 应对策略:

进行大量的英语听力练习,熟记英语单词和语法。可以收集以往全国卷真题中英语听力来训练,了解全国卷中英语听力涉及内容和考察类别。 江西 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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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二本批次和三本批次分开录取,采用传统高考考试方式。 新政策:

1.合并高考二本批次和三本批次录取。

2.逐步实行指模、图像、声音验证系统:从2016年起,江西省将在考场优先增加考生身份有效识别功能,逐步实行指模、图像、声音验证系统。

3.从2016年起江西省艺术类统考实行电子记分,改进艺术类统考试卷印制模式,把考题直接印制在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画纸上。 应对策略:

针对二本三本合并录取,考生应熟悉相关录取流程,可上网了解二三本学校的相关对比和信息,明确报考方向。新型考试模式严防换卷行为,给高考考生提供更公平的考试环境。考生还需注意新考试系统的操作,提早上相关网站熟悉操作。 湖北 旧政策: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采用自主命题的湖北卷。本科录取不分专本批次。 新政策:

1.2016年起,湖北省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全部使用全国卷,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不再进行自主命题。

2.2016年湖北省本科将调整为两个批次,2016年期湖北省普通高考将实行本、专科分段填报志愿。 应对策略:

虽然高考命题的主体发生了变化,但高考命题的依据没有变,考查要求没有变,仍然是立足基础,突出能力,注重考查考生进入高校继续学习的潜能。考生应了解全国卷试卷的题型结构,有针对性复习。把过去五年的全国卷试题收集起来,熟悉题目。按照全国卷的时间安排进行训练,可以采用模拟考试的形式,合理分配答题时间。

同时天天象上志愿卡针对政策改变推出志愿填报服务,有助于考生熟悉志愿填报流程,了解高校动态,给考生更好的志愿填报服务。 广西 旧政策:

高考体育与高考同时进行。 新政策:

2016年广西体育高考将调制12月举行。 应对策略:

各位考爸考妈和考生要注意留意各高校的招生动态,相关专业的招生变化,做好准备工作。 江苏 旧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院校预科班,省控线上院校生源不足,可降分录取,降分幅度不超过本二线下40分。 新政策:

1.高考统考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 语3门,保持不变;

2.选考科目由“6选2”调整为“6选3”即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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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选3门科目,并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3.考试时间与原有时间一致,每个科目的分值比480分高,接近700分。 4.英语分值提高,听力口语一年两考。 5.“小高考”13个科目均可考两次。

6.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 应对策略:

少数民族考生应注意留意信息变化,提早准备相关加分工作。音乐类考生按主试声乐或器乐分开招生,应提早选好考试方向,进行针对性训练。 河北 旧政策:

部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报名高考均有加分资格。 新政策:

1.合并高考录取中的本三、本二批次。 2.2017年实行新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3.高考科目由“3+X”改为语文、数学、外语。 4.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5.取消部分地方性加分项目。

6.艺术专业录取文化要求不得低于同批次录取控制线。 7.联考单招专业大类由3个增至10个。 应对策略:

各位家长注意留意相关信息,做好高考加分准备工作。 重庆 旧政策:

采用自主命题的重庆卷。 新政策:

重庆高考卷将使用全国卷,扩大全国统一命题。 应对策略:

考生可以多参考往年的全国卷真题,并进行相应模拟卷训练;基础薄弱的考生在课余时间可以进行相关微课的学习,夯实基础,提高能力;可以参考往年状元的攻略,和自己结合起来,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复习方法。 海南 旧政策:

高考选拔分文科理科录取,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分开录取。 新政策:

1.从2017年起,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合并录取。 2.实行"3+3"模式。

3.不分文理。 应对策略: 文理不分科后,偏文科的学生害怕数学考卷难度上升,理科强项者又害怕反而凸显不出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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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再自然不过的心态。建议学生和家长要以积极的心态,直面改变。在尝试过后,发展个性,发现自己的长处和潜质、兴趣。所有的学科全部开放,可以让考生更好的学习自己感兴趣的课程,也可以采取“在线教育”的方式来进行“+3”的教学,给予学生更多自主学习的空间。 浙江 旧政策:【高考政策】

高考选拔分文科理科录取。

新政策:

1.考试不再分文理,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考相结合。 2.实行“7选3”模式。

3.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 其中1次成绩。 4.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类)平行投档。 应对策略:

“专业+学校”报考方式,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三位”综合情况,有针对性地自主选择填报相关高校志愿。同时可提前模拟填报志愿提高自己录取率。 西藏 旧政策:

“3+文科综合”简称文科类,“3+理科综合”简称理科类。每个考生必须从文科类和理科类中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两个科类。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试题由自治区招生部门命制,由各地(市)招生办组织测试。

新政策:

1.高考科目调整:执行A类课程计划的考生,统一高考科目为汉语文、藏语文、数学、外语4门,汉语文和藏语文各按50%计入总分,以语文科目成绩呈现;执行B类课程计划的考生,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 2.不分文理,外语一年两考【高考政策】

3.改进高校统一录取模式,在考生总成绩和录取分数线公布后填报志愿 4.建立“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录取制度,实行“学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

应对策略:提前了解高校录取方式和信息,了解“学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填报方式。 北京 旧政策: 采用自主命题 新政策:

1.2016年高考,北京市仍采用自主命题,“北京卷”命题原则不变。高考总分值为750分,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精品课),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3门自选科目,每门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高考改革后,总分值仍为750分。

【高考政策】

2.从2017年起,英语采用计算化考试,英语30分的分值不变,但英语听力一年可两考,取最高成绩计入高考英语总分。从2021年起,英语增加口语考试,口语加听力总计50分。 3.2020年将调整统一高考科目,探索普通高等院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高考政策 第二篇_2016高考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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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象上高考季:2016高考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及政策

为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和志愿填报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高考政策】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

申请报考高校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

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学习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办法执行。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有关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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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招委会办公室(包括教育考试院、招考办、考试中心、考试局等,以下统称为省级招办)应要求本省(区、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4.考生志愿的填报。

考生志愿表的设置和填报办法应有利于体现考生报考意愿,有利于录取管理,有利于高校录取新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由各省级招委会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后,参考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

5.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二、考生电子档案

6.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7.省级招办应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招生信息标准和有关要求制订本地区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考生信息采集的内容,要适应高校录取时对考生综合评价的要求。

8.省级招办须建立完整的信息确认管理流程和办法,组织信息采集部门(单位)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校验,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本省(区、市)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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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0.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1.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省级招委会会同当地卫计行政部门制订体检工作的组织办法,由县级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计部门组织实施。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省级招委会应在本省(区、市)指定一所终检医院,并负责协调终检医院对有关方面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12.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五、考 试

13.教育部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省级招委会或高校承担高校招生考试有关工作。

14.全国统考(含分省命题,下同)、省级统考试题的命制和答案及评分参考的制订,分别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省级招委会负责。教育部授权有关高校自行命题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各级考试机构要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要求,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15.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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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考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16.各级招委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本地区省级招办,省级招办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分别报告本地区省级招委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17.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18.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考试时间表由教育部发布。

省级统考和高校的招生考试时间,分别由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并发布。

19.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级招委会批准。

20.民族自治地区用本民族语文授课的高校或专业(类)招生,由省级招委会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接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的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外语科除外)时,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高等学校,在参加全国统考时,汉语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另行命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试题中的汉语部分可翻译为本民族文字,用所考科目的语言文字答题;其他各科可翻译成本民族文字,用本民族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有关省(区)在考汉语文的同时,也可以考少数民族语文,并负责命题(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报教育部备案)。汉语文和少数民族语文的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文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水平,方能录取。

21.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答卷的评阅由各省级招委会统一组织,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答卷的评阅由各高校组织。有关省(区、市)和高校可根据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及评分参考,结合本地区、本校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评分细则。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评卷管理,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各省(区、市)应加强评卷基地建设,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进行计算机网上评卷的省(区、市)要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各省(区、市)须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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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学习的人员,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考生可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借考。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负责。

六、招生章程

23.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24.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须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5.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的高校,要按试点省(市)要求提前确定招生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等,提前向社会公布。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26.高校应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章程中有关主要内容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省级招办负责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27.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可按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以及招生章程确定的招生计划分配原

高考政策 第三篇_2017上海高考改革政策全文

上海高考改革方案全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支撑服务国家和上海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上海实际,现就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为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其权威性、公正性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在此过程中,本市按照国家总体部署,进行了积极探索。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培养多样化高素质人才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公平和多样的教育提出更高期盼。本市现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在评价标准、选拔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学生选择性不够和过度偏科等问题,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以有利于促

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基本出发点,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支撑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素质教育导向。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优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功能,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更大舞台。

2.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在以考分为依据的基础上,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追求更高水平的公平。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

3.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与培养规律,逐步建立多元多维评价体系,充分体现学生全面发展导向,科学评估学生综合素质状况,更多展示学生个性特长。增强高等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促使一批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4.注重系统综合改革。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关系,循序渐进、稳妥实施,为未来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筑牢基础、拓展空间。正确处理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与考试招生改革重点突破的关系,做好各项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招生与管理等关系,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

的协同性。

(三)改革目标

2014年启动本市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17年整体实施。到2020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上海特点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13门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过度偏科。

2.实行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课程要求为依据,考试成绩合格是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和拓展型课程要求为依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设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

高中学生在完成基础型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学习其中3门科目并参加相应的等级性考试。上述6门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信息科技科目目前仅设合格性考试。

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3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根据本市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平时表现,综合测评并确定其合格性成绩。通过专项督导和社会监督,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动态监控教学过程和结果。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各科目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为普通高中根据教学规律和学生实际,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展教学改革、办出学校特色创造条件。

各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高中生只能参加一次。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两次及以上考试机会的可行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允许社会考生参加。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以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为基础,按照等第呈现为A、B、C、D、E五等,分别占15%、30%、30%、20%和5%。

(二)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构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综合素质评价要突出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修习课程及其学业成绩、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身心健康信息、兴趣爱好与个人特长等。启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建立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

2.积极稳妥推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2017年起,推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高等学校应提前公布具体使用办法,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三)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1.调整统一高考科目。2017年起,本市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另外一次安排在每年1月。

2.深化外语考试改革。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说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高中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建设外语标准化考试题库和标准化考场。外语考试要为今后其他科目逐步推行标准化考试积累经验。

高考政策 第四篇_家长必读:解读高考最新政策

家长必读

高考

究竟发生了哪些变化?

解读高考最新政策

新概念学校教育研究院 汇编

目录

国务院高考新政解读

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解读

浅谈招考改革政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

新概念全优全能班介绍

附录:2014-2015年福州中小学校历

【高考政策】

前言

2014年9月4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其中改革考试科目的变化尤其引人注意。实施意见中说"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政策该如何关注?家长学生如何应对?沸沸扬扬的“文理不分科”、“英语退出高考”、“自招将减少”等操作究竟将何去何从?小学、初中、高中学习将变成什么样子?让我们一起解读高考新政:

一、国务院高考新政解读 1、9月4日国务院高考改革内容摘要:

①语数英三门必考,三科分值不变,外语可考两次(只有英语才能拉开分数!) ②高中不分文理科,原文理6科自选3门成绩计入总分(高一就等于进入高考) ③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

④2014年上海、浙江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2020年基本形成。

2、高考新政四大焦点解读 高考新政到底在哪些方面有重大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是否面临重大调整?我们为您解读:

A 强调均衡,避免偏科

政策:《实施意见》“关于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一节中明确指出,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 解读:这个制度是符合学校预期的,最大的好处是学生今后必须认真对待每一门学科,任何一科都不能放弃。过去,学生文理分班后,只要学好语数外加文综或理综就行,现在除了语数外,学生将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选出三科作为高考成绩科目,参加高校招生录取。

B 一次考砸,还有机会

政策:《实施意见》指出,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解读:很多学生之所以特别紧张高考,是因为只有一次机会,考砸了,要么再等一年,要么认命。新的高考制度下,一次考得不好,后面还可补救。新政制度下,每门课程学完即考,称之为“一门一清”,集中考的只有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其中外语将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同时,改革还鼓励为学生提供每一个科目两次参加考试的机会。这样下来,一考定终身的遗憾在这批学生身上基本不会出现。

C 更多自主,更多选择

政策:《实施意见》指出,(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解读:这次高考改革还有一个最大的变化是,高校增加了招生自主权,除了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哪三科进入高考成绩外,高校在制订招生计划时,会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对某一个科目成绩进行限制。如某些高校的建筑、土木类专业会要求学生有物理成绩,而医学类专业则会要求有化学成绩。那么,相关高校根据其招生计划会划定自己的招生录取线,很有可能今后不再分批次录取,也不会有一本二本三本的概念了,学生主要是考学校,而不是冲击一个统一的分数线。

D 高中教学可能出现“走班制”

学生拥有了更多考试机会,同时也会给学校教学带来挑战。在新的考试制度下,15个小科目都要通过学业水平考试,尤其是进入高考成绩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

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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