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老年宜居环境

时间:2017-07-17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优化,老年宜居环境(一):曹永康 中国老年人宜居社区的建设方向调查研究

文 献 综 述

题 目 中国老年人宜居社区的建设方向调查研究

专 业 社会工作

班 级 2011(1)班

姓 名 曹永康

指导教师 毛建明

所在学院 人文学院

完成时间

随的国家计划生育的普及,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在不断加深,而普通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社会经济的日益增长和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使老年人养老问题迫在眉睫,而社区养老将成为城市辅助家庭养老的最佳模式。本文中以众多学者对城市老年人宜居社区养老的建设背景、建设条件、发展方向和实施状况进行分析,构建适合我过城市发展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并明确指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社区养老的发展路径是产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方向。

一、基本内容

(一)中国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背景

1.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建立老年人宜居社区的必要性

中国人口老龄化作为人口转变过程的一个结果,人口老龄化是难以规避的一种趋势。联合国中方案预测结果显示,2050年全球人口将突破 89 亿,人口年龄结构步入老年型,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将达到 22.1%,在世界人口加速走向老龄化过程中,中国的“加速度”更引人注目。根据联合国《世界人口预测(1998)》 的资料,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2000 年为 10.1%,到 2020 年将达到 16.6%,2050年达到29.7%。而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 2000 年为 6.8%, 到2020年将达到11.5%,2050年达到22.6%。(朱秀杰,《人口老龄化与宜居社区建设研究》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8)。老年人赡养问题首当其冲的困扰了中国政府和普通家庭。

随着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的重大突

破,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人口结构的变化中凸显了与养老问题的不适应。由于受我国养老的传统观念的影响,自古以来,家庭在养老中起着最重要的作用,这是与我国长期以来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相适应的。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养老模式,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正在面临一系列的冲击。(姜珊,《老龄化背景下城市社区养老保障体系研究》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辽宁,大连,116622)。于是新型的老年人宜居社区的建设迫在眉睫。

2.城市化背景下建立老年人宜居社区的客观性

老年人赡养方式的选择,不仅受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也受到家庭结构、文化水平以及道德规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家庭养老面临一系列新问题,传统的家庭养老难以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需要。因此,养老模式必须结合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传统以及老年人和家庭的经济承受力等具体情况,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国内外养老模式发展的经验,结合中国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国情,龚怡静学者认为在目前条件下采用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模式较为适宜。居家养老可让老年人仍

生活在他们熟悉眷恋的常态化社区中,这个无需割裂老年人的社会网络,而社区养老服务可减轻家庭的生活负担,改善老人的护理条件,进而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龚静怡,《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养老模式》河海大学,水资源开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江苏南京,210098)。由此可见建设老年人宜居社区养老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

在目前我国城市老人的家庭照顾的负担沉重和机构照顾老人的成本过高的情况下,积极发展老人社区照顾是目前我国解决城市老人照顾的有效途径。开展社区照顾,不但有利于减少养老成本,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冲击,还能有效利用社区闲置资源,提供就业岗位。社区照顾的目标是改善社会服务质量,给与个人更多符合其需要的照顾服务,解除受照顾者生活的困难,以保证其基本生活,同时,它又克服了“机构照顾”的缺陷。因而,它既体现了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价值观和福利理想,也作为一种社会服务的模式被大力推广。(徐琴,《社区照顾与我国老人社会福利发展之路》,法制与社会,2008.03)。

(二)中国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条件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老年人养老以家庭为基础”修改为“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由“家庭”到“居家”,一字之差,意义迥异。老年人虽然居住在家庭,家庭仍然需要充分发挥其养老功能,但也要发挥社区的养老依托功能。这就使社会和国家做好社区建设的责任更加明晰。为确保居家养老的顺利实现,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为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如出台相关政策,在购买住房的贷款利息、贷款首付或契税上给予优惠,以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或同住;对家有高龄老人、生病老人的在职职工,给予带薪假期制度,以便于其在家照料老人等。《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制定城乡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建设适老性的公共设施、服务设施、医疗卫生和文化设施,实施无障碍建设。由于大多数老年人居住在社区,生活在社区,建设适宜老年人居住的社区就成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要推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引导、支持老年宜居住宅的开发,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摘自《中国社会工作·老龄》杂志)

2.开创文明城市为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的推动

社区是城市中人们生活、居住的主要场所,也是联系居民与城市之间的桥梁。从空间上看,社区是城市的构成单元,若干个社区规模的地块更是当前城市建设的热点尺度。建设宜居城市,应从打造一个个宜居的社区开始。因此,探索宜居型社区规划思路与方法,对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宜居型社区的内涵可以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来理解:从宏观层面看,宜居型社区应该具备良好的城市大环境,包括自然生态环境、社会人文环境、人工建筑设施环境;从中观层面看,宜居型社区应该具备环境优美、规划设计合理、生活施齐备、邻里关系和谐亲切的特点;从微观层面看,“宜居”仅仅指适宜居住,因此宜居型社区应该具备单体建筑内部良好的居室环境,包括居住面积适宜、房屋结构合理、卫生设施先进,以及良好的通风、采光、隔音等功

效。总体上看,宜居社区具备了“人与自然和谐、安全、卫生健康、方便生活、出行便捷、和谐社区”等六个方面的特征。因此,宜居型社区理念的提出代表了当前社区规划设计的愿望,宜居型社区规划的思路与方法是城市规划和建设领域的重要探索方向。(闵雷,熊贝妮《宜居型社区规划策略研究— 以武汉低碳生态社区规划为例》 规划师论坛 20 1 2 年第6期 第 2 8 卷)。

(三)中国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的发展方向

1.人居环境的基本理念提出“健康老龄化”的发展目标

根据人居环境理论的指引,理想的老年宜居社区应当具备如下素质,即安全,健康,便捷,舒适,服务完善和情感归属,其含义如下:

1. 社区安全指的是将社区内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降至最低的各种防范措施及其程度。 应当包括居住安全、出行安全、灾难应急安全以及对各种灾害的宣传和管理等。

2. 社区舒适指的是社区环境在感官上给人们带来的愉悦或满意的状态。应包括自然生态环境和人工物理空间或设施的设置。

3. 社区服务指的是为满足老年人的日常需求,所提供的各种专业和便民服务。应包括医疗卫生、护理、教育、紧急救助以及家政、餐饮等服务。

4. 社区便捷指的是老年人日常的衣食住行的方便程度。应包括:出行、购物、休闲娱乐等维持原本生活方式的便捷性。

5. 社区健康指的是社区中和谐的人际交往关系和社区制度建设。应当包括老年人各类团体的数量、老年人团体的活动频率、社区氛围、尊老敬老文化、邻里关系状况、社会意愿表达环境等。

6. 社区的情感归属指的是社区老年人对本地社区所具有的主观归属感。具体体现在老年人对社区的满意度、责任心、对其他社区的向往或心仪指数、和对本社区的居留意愿。(李珊,杨忠振,《城市老年宜居社区的内涵和评价体系研究》,西北人口,2012 年第 2 期 第 33 卷大连海事大学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6 )。

2.以满足老年人需求为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的方向

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是城镇化发展背景下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破解我国老龄化背景下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的有益探索,是当前我国以居家养老为基础、 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现实推进。老人宜居社区是以人为本位的社区,满足人的需求是建设宜居社区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因此,正确认识和理解“人的需求”,是建设“宜居社区”的基本前提。首先,城市中老年人的需求具有共性,对 “宜居”条件有共同的需求,如提高环境、公共设施等的服务供给能力和设施配置标准。另外,老人的需求又有群体差异性,他们对“宜居”条件表现出需求差异,这些不同要求在某些方面甚至表现为一定的矛盾性。因此,建设宜居社区不仅是一个设施建设问题, 还是一个如何协调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和需求的公共政策的制定问题。通过投资建设和调整资源配置,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使社【优化,老年宜居环境】

区能够适宜不同的群体居住,使社区更加稳定、 协调、和谐。住宅建筑不仅要具有现代建筑的艺术内涵, 还应具有其独特的民族风格和地域标识, 传承地域文化,延续城市文脉。现在不少建筑一味抄袭西欧风格,不伦不类,与周边建筑、风土人情、社区文化毫不相符,使人不知身在何处。和谐人居对建筑的要求是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相协调,传统建筑风格与现代建筑风格相结合。(江立华1,黄加成2,《老年人需求与宜居社区建设》,华东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NO.6 2011,1.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湖北武汉 430079;2. 淄博师专初等教育系,山东淄博 255130)。

3.建设日常照顾服务、健康护理服务、精神慰藉服务“三位一体”宜居社区

1.日常照顾又包含以下子项目:

A人针对普通老人的门服务。这部分老人有一定的行动能力和资金来源, 但在某些情况下, 他们对一些项目具有服务需求, 如打扫卫生、家电维修、房屋门窗修理,送餐上门等服务内容,。

B 针对特殊老年人的日常照顾服务.这部分老人主要包括孤寡老人、独居老人、残疾老人、患病老人和高龄老人五类"这些老人大多数行动不方便, 而且无子女或配偶在身边, 所以除上述一般老人所需的服务外, 他们还需要日常登门巡视,协助洗澡,社区日托等特殊服务。"

C 建立方便快捷的服务网络。

2.健康护理服务包含以下子项目:

A 成立专业老年护理队伍. 社区统一从社会上选拔具有专业知识的护理人员, 负责的服务内容为家庭病床、专业护理、疾病防治、康复等方面的内容.协助老人进行陪同看病、代办取药等非专业方面的服务可由其他服务人员办理。

B 完善社区医院门诊功能, 建立老年人医疗健康档案"为了方便老年人就诊和康复保健的需要, 应本着小病不出社区, 健康保健日常化的原则,社区医院或门诊内为每一个老人建立健康档案, 开设老年门诊或全科大夫为解决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 定期为老年人提供体检。

C 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健康知识讲座.为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能力, 社区医院应经常专门为老年人开展健康知识讲座, 普及卫生保健方法, 推广和普及科学的老年养生保健方法, 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合理的膳食意见。

3.精神慰籍方面的服务"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尊重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老年人精神文化方面的服务包括:

娱乐体育,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是多方面的, 社区应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开展一些京剧。合唱秧歌等一些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办老年人图书馆, 方便老年人看书、读报、聊天等。

优化,老年宜居环境(二):优化发展环境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市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打造好仙桃经济社会发展平台,市住建委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一、坚持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对党组作出的关于审批、财务、采购等重大事项决策,和住建行业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服务内容向社会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打造高效、透明、优质的政务环境。

二、规范业务审批,提高服务效率。凡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的审批事项,实行一门受理、窗口审批、承诺办结、统一收费的办理机制。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审批服务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跟踪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供优质服务。

三、夯实园林城市基础,打造绿色宜居环境。科学规划,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全面完成2014年城市绿化建设任务,进一步打造宜居宜业城市环境,确保国家园林城市成果。

四、加强市政设施管理,提升基础设施功能。城区所辖7米以上主次干道路面完好率90%以上;排水井盖被盗或被损坏,发现后2小时内更换;公共下水道堵塞,3天内处理完毕;30毫米降雨量,雨停4小时后路面无积水。

五、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打造城市文明窗口。科学调整,完善设施,优质服务,打造城市文明窗口。落实惠民政策,推行敬老卡,实行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开通1条南城公交线,贯通新老城区,促进南城发展。

六、加强安全服务管理,提升燃气行业服务水平。督促全市燃气企业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新报装用户从受理到供气3个月内办结;服务热线电话24小时开通;管线泄漏20分钟内赴现场处理;用户燃气设施维修60分钟内赴现场处理。

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成1500户以上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宜居村庄建设,今年力争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4个宜居村庄。

八、加强廉洁自律,完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着力查处作风拖拉、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在全系统推行行政问责制,对行政出错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予以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优化,老年宜居环境(三):西安市老年宜居社区申报表

西安市老年宜居社区申报表

优化,老年宜居环境(四):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新闻发布稿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主编

吴玉韶

(2013年2月27日 北京)

发布时间: 2013-02-28 作者:未知 来源: 未知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全国老龄办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老龄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通报《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的有关情况。

一、发布《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的背景及意义

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布由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编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总结和评估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状况的蓝皮书,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

2012年和2013年是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年份。一是随着新中国成立后新出生的人口,也就是1952年和1953年出生的人口进入老年期,我们迎来了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截至2012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比上年增加891万,占总人口的14.3%,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达2273万人,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4.8%。二是迎来劳动年龄人口进入负增长的历史拐点,从2011年的峰值9.40亿人下降到2012年的9.39亿人和2013年的9.36亿人,劳动力供给格局开始发生转变。三是底部和顶部老龄化相叠加,推动人口机会窗口逼近关闭。少儿人口抚养比从2012年的23.96%提高到2013年的24.36%,老年抚养比从2012的20.66%上升到2013年的21.58%,推动社会总抚养比从2012年的44.62%上升到2013年的45.94%。

同时,老年人口的高龄、失能和空巢化将进一步加剧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一是高龄老年人口数量迅速提高。到2025年之前,我国的高龄老年人口将一直保持年均1

00万的增长态势。二是失能老年人口继续增加,从2012年的3600万人增长到2013年的3750万人。三是慢性病患病老年人数持续增加,2012年为0.97亿人,2013年将突破1亿人大关。四是空巢老年人口数量继续上升,2012年为0.99亿人,2013年也将突破1亿人大关。

由于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特征日益凸显,老年人面临着贫困、疾病、失能、服务、照料、精神关爱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加强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方面需求,既是中央的战略部署,又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在这种背景下,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组织编写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从研究者的独特视角,全面审视了2012-2013年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态势,从老龄政策、养老与医疗保障事业、老龄事业法制化进程、老龄服务、老年宜居环境、老龄文化、老年群体社会管理、老龄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这对于进一步宣传老龄事业,提升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加快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和支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对于为政府发展老龄事业科学决策提供翔实理论依据,推进老龄事业科学发展;对于探索老龄事业发展规律,促进老龄科学研究工作开展,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主要内容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由总报告、政策篇、保障篇、服务篇和研究篇5部分组成,包括1个总报告和15个分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2012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回顾

2012年是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历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年。党的十八大作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战略部署,各地、各部门纷纷加强老龄政策创制,积极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老龄事业发展呈现出五大亮点。

一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首次实现制度全覆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填补了中国养老保险最后的制度空白。两项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道,为中国人民织就了一张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网,几千年来亿万群众“老有所养”的梦想首次在制度上得到了实现。2012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0379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988万人;全国城居保和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48370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5187万人,13075万城乡老年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

【优化,老年宜居环境】

二是中国老龄事业法制化进程取得重要进展。新修订的《老年法》从6章50条增加到9章85条,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国家的长期战略任务,对家庭养老进行重新定位,突出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确定老年人监护制度,新增加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内容等。可以说,新《老年法》更符合时代精神,不仅是一部全方位解决老年人问题的对策之法,也是一部促进中国老龄事业健康发展之法,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老年人医疗卫生保障状况显著改善。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城乡老年人医疗救助制度更加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

优化,老年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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