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垃圾、整污水和整治畜禽便,拆除乱打乱建、乱堆乱放,开展绿化美化

时间:2017-08-22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整垃圾、整污水和整治畜禽便,拆除乱打乱建、乱堆乱放,开展绿化美化(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XXX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XX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我镇实际,为切实改善我镇城乡环境面貌,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特制定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整治农村卫生,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全面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建立农村环境的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整治范围

全镇XX个行政村,重点为县城城中村、公路沿线、工业园区附近及重点景区等。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生活垃圾。

1、全面清理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彻底治理村庄内以及沿街、沿路、沿河、垃圾乱扔、乱倒、乱放现象。要加大对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集市以及小街小巷等卫生死角的

垃圾治理力度,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河道无垃圾沉积物、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等“五无”卫生标准。

2、各村要建设固定垃圾点,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有垃圾清运车辆,做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有条件的村庄要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暂不具备处理条件的村要进行简易填埋处理,并及时覆土进行绿化。

3、积极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家庭卫生,及时清理人畜粪便,冲刷厕所、圈舍,保持卫生清洁。

(二)整治交通沿线和镇村街道环境

1、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私自摆摊设点、集市贸易、挖土取土、乱停乱放。

2、重点解决道路坑洼不平、路面乱石多、路边乱堆乱放等问题,村组街道要经常保持路面整洁、坚实,边沟畅通,保障道路清洁、安全、畅通。同时公路沿线各村要搞好公路两侧建筑物修缮、装饰和环境卫生清理。

3、加强镇村街道清扫工作,路面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强化公路两侧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保持路面洁净。

(三)村庄绿化美化

1、在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河道两岸、房前屋后及庭院内外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每村新栽果树和绿化树不少于1000株。

2、各村主要道路两侧要建有整齐美观的绿化带和行道树,有条件的村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可供农民休闲、健身、活动的公共绿地场所,并在村庄主街道两侧安装照明设施。

3、粉刷美化墙体,维护广场健身器材。

4、结合新民居建设和村庄景观改造,积极引导和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空闲地栽植花草树木、育养盆景,全面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真正达到远看是林、近看是村、林中有园、村中有景的绿化效果。

(四)治理村容村貌

1、对残垣断壁、破旧房屋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临街建筑进行清理。对破损的黑板报、公开栏进行修复并及时更新内容。

2、镇政府所在地、农村集市要按照规划要求,规范门店牌匾设置,严禁擅自设置、悬挂牌匾、横幅、广告,加大对乱贴乱画行为的整治力度。

3、清理河沟、水沟内的污水、淤泥、生活垃圾,并修建排水、排污管道和渗水井,保证生活污水排放畅通。

4、加大对农村乱搭建、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污水乱泼、车辆乱停、墙面乱贴等“六乱”现象的整治力度,在村内适宜位置确定柴草固定堆放点并码放整齐,杜绝村内柴草乱堆现象的发生。

(五)创建庭院环境

1、结合新农村和新民居建设,大力推行改厕、改圈、改厨、改院等“四改”工程,有条件的农户要改建水冲厕所。

2、要推广使用沼气、秸秆气化等技术,加强大阳能技术开发利用,推广使用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等技术设备,厨房合理设置通、排风口。

3、对庭院内有污染的圈舍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广规范化、集约化养殖,营造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

四、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3日—9月8日)

召开全镇包村干部及各村村主任动员大会,发放XXX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集中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9日—10月31日)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分步实施。

1、村家村貌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31日):城中村和省、市、县公路沿线村、县城周边村、村庄四周及村内主道、胡同、房前屋后,村道路两侧的排水沟、积存的秸杆、垃圾、杂草、建筑废料全部彻底清运,建立垃圾固定存放点和垃圾池,

确保新产垃圾及时清运,特别是基层建设年帮扶村、新民居示范村、省级幸福乡村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方位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力争最短时间内达到村落庄整治的目标,同时按照“四清四化”(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标准,取缔沿路的违法违章建筑,实现无乱泼污水、无乱堆杂草、无粪土乱占街道、无禽畜散养现象,进一步规范村庄环境卫生,使公共场所更加干净、整洁,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环境。

2、窗口地段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20日):加强各村卫生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窗口单位及城乡结合部,省、市、县交通干线两侧的环境卫生治理,开展集中清理活动,特别是省级幸福乡村、基层建设年帮建村、城中村、重点景区周边要以“四化一处理”为主要内容,进行集中综合整治。

3、集贸市场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31日):重点检查农村集贸市场,对占道、占路的市场进行统一管理,突出集贸市场、早晚市场卫生保洁和日常管理。

4、环境保洁整治(9月9日—10月31日):建立街道保洁、垃圾清运等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清倒池以及专职或兼职保洁员,制定村规民约、卫生守则等管理规章,完善村庄设施维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等管理制度。

5、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结合环境卫生整治目标任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村工作开展

整垃圾、整污水和整治畜禽便,拆除乱打乱建、乱堆乱放,开展绿化美化(一):咸阳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咸阳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切实改善全市城乡环境面貌,不断增强群众文明意识和健康观念,根据《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全爱卫发〔201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巩固提升创卫成果的意见》(咸办字〔2011〕8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现代新都市、和谐新咸阳”的目标要求,按照“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扎实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促进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群众健康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群众文明意识和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形成。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底,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城市未达到规范管理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100个;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55%;

——所有县(市)成功创建国家或省级卫生县城(城市),30%乡镇达到市级以上卫生乡镇标准。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推进城镇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城镇卫生死角、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区和城中村等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消除旱厕、“垃圾围城”、家禽散养、污水横流等现象。坚持以拆除乱搭乱建、清理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制止出店经营、清理城市“牛皮癣”为主要内容,严厉打击各种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抓好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日常监管,达到地面平整、环境清洁、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的要求。加强机动车运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行为,严肃查处占道停车、逆向停车等违规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工商局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2、深化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以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和卫生村镇为抓手,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对村道两旁、河边沟渠、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等垃圾死角进行全面清理,不断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整体质量。要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的日常检查、定期考评,对环境卫生整体质量较差、垃圾清运不及时、清扫保洁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要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动员群众及时做好秸秆清运工作,杜绝在村庄、道路两旁堆放秸秆以及焚烧秸秆的现象。积极推行规范化畜禽养殖,引导畜禽养殖户改善圈舍功能,保持圈舍清洁卫生,减少畜禽粪便污染。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加快完善封闭式垃圾桶、垃圾收运车等配套设施,指导群众科学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促使“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模式在全市推广。

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建局、市农业局、市爱卫办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3、抓好重点部位和行业环境卫生整治。突出抓好学校、车站、集市、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聚集地、旅游景点周边等人流密集部位、环境卫生易反弹地区的监管整治,进一步延长清

扫保洁时段,扩大保洁范围,加大检查频次,及时纠正随意抛洒、乱堆垃圾、乱倒污水、露天烧烤等不文明行为。强化机场周边、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营造良好的市域形象。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贮、运输基本情况的检查排查,督促整改违规情况。加大对“六小行业”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全面加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卫生监管,深入开展保障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各县市区、咸阳火车站组织实施。

4、深入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深入排查、全面清运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堆积物,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废料彻底清理。大力查处过境路段上的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车辆随意停放等行为,取缔公路两侧摆摊设点和店外经营。加强公路沿线加水洗车行业监管,对未经审批非法设置的加水、洗车点(站)坚决清理取缔,并督促加水、洗车门店设置独立排水系统,硬化出入口,确保公路不被侵占、污染。大力推进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工作,规范落实公路清扫保洁制度,彻底清理公路两侧附设在树木、电杆上的野广告,营造良好的公路沿线视觉景观。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5、加大传染病和病媒生物防控力度。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咸阳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咸阳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范,严格执行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制度,深入开展除“四害”达标创优争先活动,定期开展集中灭杀,并坚持从源头入手,狠抓“四害”孳生地环境治理,加强重点行业落实防“四害”制度的

监督检查,努力将城乡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杜绝甲、乙类传染病暴发。 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市爱卫办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6、加强公民健康素质教育。积极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充分发挥教育、医疗卫生等机构以及新闻媒体的健康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全民健康知识,不断提高全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及健康行为形成率。

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二)加强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以提升服务功能,方便市民生活为目标,大力推进以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为重点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置果皮箱、封闭式垃圾桶、生活垃圾收运车辆等配套设施。靠近城镇的村庄要优先选择通过管网延伸,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位置偏远、运输困难的镇,要通过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或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做好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要按照卫生达标、设施先进、环境整洁、市民满意的要求,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厕所和农贸市场,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农贸市场商场化改造,努力为群众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同时,要加强环卫基础设施运营监管,足额落实管理维护资金,确保垃圾中转站、公厕、机械化清扫车等设施正常运行。【整垃圾、整污水和整治畜禽便,拆除乱打乱建、乱堆乱放,开展绿化美化】

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建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2 、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步伐。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快完善水质消毒设施,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确保监测覆盖率达到100%,达到饮用水安全标准。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凡农村新建、改建、扩建住房,都要规划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加强农村卫生、教育机构及公路沿线单位的公厕建设和无害化改造工作,实现无害化公厕在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全覆盖。

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爱卫办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三)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要重点从机构完善、队伍组建、资金筹措、人员职责、工作标准、督察考核等方面入手,认真查找各自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不断完善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各项制度,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模式,采取“户前三包”、制定村规民约和村庄保洁管理制度、建立清扫保洁队伍、开展卫生清洁户评比等办法,加快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四、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构,详定方案,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并在人员力量、工作经费上予以保障,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各级爱国卫生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抓好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协调、督办,各级财政、环保、住建、农业、水利、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都要围绕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紧密协作、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推动此项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及健康生活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养成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咸阳电视台、咸阳日报等市级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节目,跟踪宣传报道活动进展情况,特别对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及时报道,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同时,要果断曝光行动中发现的各类不文明行为,督促问题得到切实整改,真正以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要强化督查考核。各级爱国卫生部门要科学制定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办法,

整垃圾、整污水和整治畜禽便,拆除乱打乱建、乱堆乱放,开展绿化美化(一):乡镇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优美示范镇先进事迹材料

乡镇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优美示范镇先进事迹材料

近年来,按照省、市、区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我镇把实施“环境优美示范工程”作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动员,全力推进,镇、村、组三级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五乱”治理,以德中公路段、场镇出入口为重点,加强51个灾后重建聚居点、7个村(居)阵地周边及境内水域环境治理,全力以赴抓好境内的“绿、靓、净、美、畅”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实施以庭院绿化为主的村容村貌和路容路貌整治,以及场镇基础设施改造和千余户房屋风貌改造建设。同时继续深入推进“七进”活动,建立健全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队伍的长效机制,做到垃圾池每天清运,公共场所时刻保持洁净、美观,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圆满完成了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群众的生活质量。

一、领导重视,强化职责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我镇及时召开“环境优美示范镇”创建工作会,要求各级干部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强化职责促落实。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镇“环境优美示范镇”创建领导小组,将此次示范创建工作纳入镇、村(居)、组干部绩效考核,并与各村(居)两委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统筹兼顾,做好创建工作规划

对全镇具体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深入场镇、村、组进行情况摸底,多次请专家现场察看,先后做好了镇创四川省《生态镇建设规划》、《镇新农村建设规划》、《镇灾后重建聚居点规划》、《镇旌东示范片产业发展规划》和《镇“环境优美示范镇示范工程”创建方案》,对全镇区域进行了责任划分;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示范创建专项工作经费,保证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营造好此次示范创建活动的氛围,提升民众对此次示范创建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我镇充分利用各种环境综合整治宣传载体进行示范创建活动宣传:一是在镇、村、组三级召开示范创建动员会,充分发挥村民“一事一议”会议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召开村民大会、代表大会、党员干部会210余次,明确创建目的意义,提高重视度;二是在镇内主要干道、场镇、各村

村委会驻地等重要要位置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360余条;三是充分利用村公务栏、板报等定期对相关示范创建工作的意义、目标和具体要求进行宣传,共创办板报、公示栏30余期;四是开展“宣传下村”活动,向全镇群众散发示范村创建宣传资料共计36000余份,文化下村宣传活动40余次,进一步提高此次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形成全民参与的舆论氛围,达到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示范创建活动,努力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近年来,群众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及公益性活动达13200余人次。据测评,全村群众的认知率和参与率分别达到100%和90%。

四、健全队伍,狠抓落实

在镇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专群结合,广泛动员,形成合力的原则,各村成立专门的工作队伍。

(一)镇党委、政府从工作用车中抽调一辆作为环境综合治理宣传车,走村串户,宣传“环境优美示范镇示范工程”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人人知晓,全面参与。

(二)每个村两委组织5-7人以上的清扫保洁队伍,实行定期清扫,垃圾清运,随时保持道路、院落附属设施清洁卫生;全镇各组成立2人以上的清扫保洁队伍,村道及公共场地附属设施。

(三)镇村两级

整垃圾、整污水和整治畜禽便,拆除乱打乱建、乱堆乱放,开展绿化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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