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制度

时间:2014-02-21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党务公开制度(一):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凡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应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1、党支部重大决策、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和落实情况;

2、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整改情况,干部述职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建卡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情况等;

4、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5、监督情况。党员违法违纪问题查处结果和信访处置,实施党内监督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6、经党支部研究决定认为应该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时间和形式。党务实行按季度公开形式,但遇临时性工作和重大决策应及时予以公开。公开的形式以党务公开公示栏为主,临时性工作和重大决策可选择党内会议、谈话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

党支部党务公开基本目录

党务公开制度(二):党务公开制度

新庙镇党务公开制度

|更新时间:2009-06-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干群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更好地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我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同步发展

【党务公开制度】

第三条 基本原则: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公开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公开要与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与党务公开相结合;公开应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与职工群众的要求相结合。

第四条 工作目标: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第二章 公开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党支部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主要包括:由党支部讨论决定的镇发展计划、机构体制改革等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的酝酿、拟定、出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群众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第六条 党支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纠问题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谈话诫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

第七条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包括:镇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镇机关党总支、各支部改选情况;镇机关党总支、各支部组成人员情况;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等情况。

第八条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家属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拒收礼品礼金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使用招待费、差旅费、电话费等情况。【党务公开制度】

第九条 党支部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第十条 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和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第三章 公开的形式、时间

第十一条 公开的形式。在适当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通过有关会议、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接待电话;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第十二条 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做到定时定期公开。通过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逐时、逐段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十三条 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务公开制度】

第十四条 实行预公开制度。党支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作出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

第十五条 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要公布每月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负责接访的领导干部要负责受理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处理有关问题。

第十六条 实行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党内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优先受理,并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干部,听取其意见。

第十七条 设立《党务公开登记薄》,及时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

人如实登记,归档备查。

第十八条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党务公开成功经验要广泛宣传报道,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

第十九条 在坚持上述制度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二十条 成立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财务办公室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构成。领导小组下设镇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组成,具体负责并指导我镇的党务公开工作。

第二十一条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权利:督促本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布党务内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义务: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单位党组织的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2007年7月1日实施。

新庙镇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务公开制度】

|更新时间:2008-06-11|

一、指导原则

1、村级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2、村级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村党支部负总责,村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积极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支部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村“两委”班子工作目标管理,与村级经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责任内容

3、村支部书记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两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4、村党支部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村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5、村党支部要制定完善和落实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民主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对村干部的各项监督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6、村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7、村支部要履行监督职责,对“两委”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三、责任考核

8、由镇党委组织对村级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村“两委”班子工作目标考核、干部考核结合进行,也可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各村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镇党委、纪委。

9、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要与民主评议和党员“三评”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党务公开制度(三):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康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欢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 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 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并,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 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琪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妓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 党支部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

及反馈落实整改。

第七条 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 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决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份;公开效果是否明显。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诚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

党务公开宣传教育制度

第一条 将宣传教育贯穿党务公开的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二条 深入宣传党章贼予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和义务,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各项工作。

第三条 深入宜传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双得的成效、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党务公开例行公开例度

第一条 公开的主要内容。坚持“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凡是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主要包括: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第二条 公开的形式

(一)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以会议、会议纪要、文件、简报、通报、报告、党代表调研、询问和质询、短信平合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适宜向社会公开要以党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

第三条 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应根据公开内容,采取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实施。

(一)拟定公开内容。初拟公开内容,在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的基铭上,广泛征求党员群众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意见后,进行补充完善。

(二)党组织审定.党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公开内容进行讨论审定。

(三)第一责任人审签.由所公开内容的原审批人审查签字后实施公开。

(四)听取意见建议,对公开的各顶工作要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做出回应。

(五)登记建档。各党组织要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

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第四条 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问要与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适应。公开时间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分期公开和及时公开。

(一)对党内法规、政策文件,工作程序以及办事机构等其有德定性的内容实行固定公开,如遇修订、调整及时更新。

(二)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实行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在当季第一个月的15日前实施;

(三)对阶段性工作实行逐段公开;

【党务公开制度】

(四)对动态性.临时性的工作.如工作动态、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根据情况实行及时公开。

党务预公开制度

第一条 预公开范围。预公开分向社会预公开和在本党组织内部预公开两种。范围由各党支部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第二条 预公开内容。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广泛听取意见、根探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醉,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

第三条 预公开形式。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 预公开期限。向社会预公开,公开期限一般为7天重

大事顶一般为10天.在本党组织内部预公开,公开期限一般为7天。

第五条 诬公并实施。党务公开事项由党务公开工作责任人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经主要负责人审定.需要公开的重大、敏感事项及信息要由问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休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把关。

党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 依申请公开是指未列入公开目录,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贾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申清,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清人公开。

第二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公开党务信息申请。口头申请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塞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清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提出申请的时间。

第二条 审请人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原则上应当进行公开,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片当公并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信息除外。

党务公开制度(四):党务公开制度

[篇一: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为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局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深入开展,结合公用事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例行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科室重要决策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党务公开制度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务公开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和精力。

(七)身体健康,胜任监督工作需要。

第四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及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二)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监

党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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