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热议的“个税起征点”,实际上是指“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我国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至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经历过两次调整。下面聘才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我国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历程。欢迎大家阅读!!
1980年9月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于1981年1月1日开征。此后,个税起征点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一直维持在800元。
2005年10月27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自2006年1月1日起个税免征额标准从1980年确定的800元提高至1600元。
2007年12月29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自2008年3月1日至今免征额标准为2000元。
个税起征点调整历史: 我国于1980年9月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确定了个税800元的起征点。
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把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调整到1600元。决定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个税计算方法: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税起征点是2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扣除标准: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11年9月1日起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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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历程]
个税起征点2018调整_我国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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