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调研文章

时间:2017-06-30    来源:励志文章    点击:

信访调研文章(一):信访调研文章

市行政执法局发挥举报网络建设的

几 点 做 法

姓名:胡进辉

单位:市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室

时间:二〇一〇年九月

电话:4653583

市行政执法局发挥举报网络建设的几点做法 近年来,为全力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纪律与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监督监察职能,积极构建廉洁、为民、高效的行业形象,市行政执法局通过对执法实践不断的思考与总结和对形势任务的判断与把握,创新思路,转变观念,多措并举,积极推行阳光政务,着力构建信息发布、反馈与举报、监督的举报建设“大网络”格局,有效提升了信息网络举报建设质量。

一、开辟局长信箱,利用“电子网络”平台察民意、解民忧。按照全市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城管执法信息化建设目标计划,为强化监督,树立为民、亲民形象,提高效率,我局在城管执法行政综合网络上开辟局长信箱平台,就执法工作有关难点热点问题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与群众开展良性互动,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由主要领导挂帅督导,及时进行查处与认真反馈,体现了网络举报的快捷高效的优势。据统计,自信箱开通以来08、09年通过局长信箱收集、排查和督办有关群众举报反映行业作风、工作效能的有关案件累计近60余起,切实纠正了行业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一些不良倾向和问题。

二、悬挂执法人员阳光执法公示牌,利用布设“区域性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察民意、解民忧。结合执法工作特点,为强化外部监督,拓展监督渠道,在特定区域制做悬挂执法人员阳光执法公示牌,

将全系统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按照“三定”(定区域、定岗位、定责任)原则,进行职责定位,编织全方位覆盖的阳光执法监督“大网”,并从服务宗旨、执法范围、执法职责、监督举报电话及执法责任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等内容一一向社会公开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一切执法活动在群众的有效监督与职责约束之下。

搭建阳光执法公示平台的举措,充分体现了城管执法行业直面社会、敢受监督的决心,同时从纪律约束与为民服务上,也达到了监督在前、预防为主、为民便民的目的。

三、开通公示市区两级值班举报投诉电话,利用“电话监督网络”平台察民意、解民忧。我局自2002年成立以来,由于执法工作的特殊性,我局进行的一切执法活动都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矛盾与问题层出不穷,群众各类投诉此起彼伏,为适应工作需要,我们在市区两级城管执法局开通并利用电子网络、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了24小时值班电话,建立健全“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信访投诉工作长效机制,专门接听处理群众有关执法工作的投诉和意见。电话投诉作为信息时代一种常规的监督渠道,自开通至今,充分发挥了群众投诉信息接收、排查、受理与反馈工作的主渠道作用。对群众的有关来电投诉,能按照“四有三无一办结”、“五项要求”、“四项指标”和“信访举报办事五公开制度”,组织好信访举报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发挥好监督检查职能。在受理中对能尽快协调的当场给予协调解决;需要限期办理解决的按照信访举报工作的要求给予认真处理;对事关群众利益,但不属于本职业务范围内的有关投诉,能给予耐心解释并向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对案情复杂、关系重大的群众诉求,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及时给予处理,确保群众的各类诉求得到应有的重视与落实。

四、作客行风热线,利用 “电台监督网络”平台察民情、解民忧。鉴于执法行业的特殊性,我局党组历来重视并积极参与作客行风热线栏目,自栏目开通以来,始终把积极作客行风热线,作为接受监督,体察民意,强化内省,不断革新的一次机遇。按照市政府纠风办的计划安排,对每一次作客活动,局主要领导都能亲自谋划设定作客议题,从资料收集、现场发言、疑问记录及情况反馈都做了精心准备,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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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电台监督网络”平台受理群众的有关提问,既通过电波与群众接触,察看社会对执法工作的意见与认可度,又发现与查处一些违反制度、影响行业作风建设的苗头与问题。自2009年作客活动开展以来,全年共完成了2次“首府行风热线”和1次“新广行风热线”作客直播间活动,指导区县行政执法局参与作客活动3次“首府行风热线”,累计共解答群众的各类来电73个,对12起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和及时反馈。

五、开展行风评议监督活动,利用“群众监督网络”平台察民意、解民忧。结合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建立明查暗访、问卷调查、评议恳谈、廉政巡查、基层调研等工作机制,通过面向群众、依靠群众,全方位开展行业作风监督评议活动。2008年,局领导带局机关组织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及部分新闻媒体,深入全市七区一县城管执法机关基层一线,采取实地巡查,随机抽查,现场拍摄,带案巡访,电话暗访,走访管理相对人等方式,分别与80多名一线执法队员分别进行面对面谈话,实地查看了市区内7条路段的执法监管情况,随机问卷调查40多管理相对人,填写192份廉政巡查监督评价表,发放并收回516份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对一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009年,我局作为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点评议单位之一,为提升工作开展质量,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行政执法支队领导、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局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召开城管执法政风行风建设征求意见恳谈会。与会人员对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同时也对全市城管执法机关在执法形象建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强纪律建设、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提出的10条改进建议和意见,对各区(县)行政执法局的政风行风建设,从协管人员管理、执法方法、执法态度、执法形象及执法车辆管理等方面的提出了存在的5个问题,针对问题制定了限期整改的目标任务。

信访调研文章(二):关于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基层信访工作是国家信访的组成部分,也是信访案件的最终归属,处理好基层信访,将有利于社会稳定,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为了营造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切实解决群众的诉求,西湖镇认真开展领导开门大接访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领导带案下访,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度。

一、新的形势下产生新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镇群众信访反映事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因美好乡村建设的上访案件。由于个别村干部不注重上级政策的宣传,不细致的做思想工作,致使农民对新村建设整体规划不理解,还出现了屡访缠访现象;二是因群众生活生产遇到难题引发的上访案件,新村道路修建过慢、排水不畅、采光不好等,像华佗村元庄新居民点群众要求修路;三是群众与其他服务窗口单位的案件,部分群众受到不公待遇或受到侵害,不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到政府群访甚至闹访,像汤庄村李克灵案。

二、产生信访案件的原因分析

当前我镇农村出现多起信访案件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群众对政策理解发生偏激。有些信访群众不全面知晓党的政策,把党和政府体现的爱民思想理解为政府的妥协,错误认为无论有理无理只要上访就能解决问题,“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个别信访者不讲政策胡搅蛮缠,不顾实际讲实惠,把政

府作为发泄情绪的场所;二是信访工作体制还需完善。一些本应由政法部门解决的问题,变为行政直接干预,存在以信访代诉讼、以行政代司法解决的现象,留下了矛盾隐患,信访责任主体不明确。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通过正当途径得不到解决或不能及时解决,他们一旦上访,有关部门立刻特事特办,很快得到了解决,这就产生了一定的误导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信访的不良风气。三是基层工作不扎实、不规范。有的干部认为群众反映的事情都是小事,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还有部分干部工作主动性差,责任意识不强,对信访矛盾排查调处不及时,相互推诿扯皮,致使小矛盾拖成大问题。四是镇村个别干部解决问题缺乏原则性。个别村干部在村里开展工作,解答群众疑问时,信口开河或者以自己能力有限,推诿扯皮。解决矛盾时不注意压火,反而火上浇油,甚至鼓动煽动。对有些事件政策性强不能解释的,不懂装懂,给群众乱解释、歪解释,造成群众误解进而出现上访。

三、解决农村信访突出问题的措施

虽然我镇近期未出现越级访,但也不能掉以轻心。从近期镇包村干部进村摸排情况来看,我们也排查出多起矛盾隐患,要逐一建立台帐,强化措施,进行解决。

1、抓好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要加强对新当选的村两委干部培训,提高他们驾驭农村工作的本领。对那些原则性差、做事简单粗暴、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及时调整和更【信访调研文章】

换。将责任心强、干实事、群众口碑好的干部提拔重用。

2、强化矛盾排查调处,从源头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第一,做到隐患早排查。镇包村干部要继续进村与村干部一起,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像以前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彻底解决的旧案,近期群众反映的一些看似简单的小事,都要及时掌握动向。很多案件都是由小变大、由简单变复杂,最后到难以解决的地步。第二,做到矛盾早调处。由于排查不到位造成矛盾出现,应及时协调各方关系,尽快将矛盾调解处理。第三,做到问题早解决。排查不及时,调解处理不当,问题摆在面前,出现上访告状。这时应尽最大的努力进行稳控,24小时看守,同时积极帮助给予妥善解决。该解决的即刻解决,需要时限的说明情况,不符合政策的做好解释工作。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最大程度的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有力遏制信访案件发生。一要强化责任,做到“三定一包”(包案领导,定承办人、定责任、定办理时限),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包案,谁督办”的原则,明确各自责任,加大督办力度,直至信访问题彻底解决。二要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做好初信初访工作是解决越级上访、缠诉缠访等信访问题的有效措施。在信访人初信初访后,对信访问题不能当场办结答复的,包案领导、包村干部要变上访为下访、回访、约访等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地与当事人沟通。按照首问责任制和“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

访息诉不放过”的原则,切实把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况,决不能“踢皮球”,久拖不决,把小事拖成大事,把小责任拖成大责任,把小赔偿拖成大赔偿。三要加强信访代理工作。注重村级信访代理,强化各村居包点干部信访工作责任,以原有的信访网络,完善建立信访代理工作网络,把网络最后聚集在各村居的信访代理员身上,充分发挥村居信访代理员的作用。四要建立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制度。要把信访工作纳入到全年工作目标考核考评范畴,对工作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抓好中心工作的同时,注重民生工程的实施,关注群众的急需,维护群众的利益。扎实做好村务公开,规范村务管理,给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重视特困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其起码的生存条件。强化干部信访责任,畅通信访渠道。要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观念意识,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压制和置之不理,不能让事情久拖不决。要有“五心”工作法:对待上访群众要热心,对其境遇要有同情心,解决群众难题要有诚心、决心、恒心。真正做到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信,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

信访调研文章(三):2015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一)

从近几年信访情况来看,各种非正常信访尤其是进京非访和群体性事件增长势头猛、影响恶劣、处置难度大,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如何破解非正常信访这一难题,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中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笔者对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探寻了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我市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我市信访工作总体形势

近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多年来保持总体平稳,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但同时和全国一样,我市也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冲突等原因,在加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多,不可回避的矛盾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多,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从20xx年到20**年,各级信访总量连续攀升。

(二)我市非正常信访有关情况

我市赴京非正常上访处于多发频发态势,20**年度,我市进京上访实际发生量385批689人次,同比批次上升26、2%、人次上升18、8%。其中非正常上访239人次,同比上升54、2%,重复非正常上访现象比较突出。

我市在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中,按照中央联席办总体要求,通过采取及时劝返接回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认真规范处置工作、促进解决问题、落实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使绝大部分赴京非正常上访得到妥善处理,基本做到了有理的解决到位,无理的疏导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多数非正常上访人员没有发生回流现象,没有发生恶性的影响大的赴京非正常上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和首都重要地区和敏感部位的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的特点分析

综观我市非正常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保福利、土地征用与流转、涉军人员、民间借贷、涉法涉诉、房产纠纷等方面。其行为呈现出三个特征:

(一)频率高发,人数批次明显增加,连锁反应明显。今年非正常上访同比上升54、2%,而且出现了此类问题解决又引发其他问题的现象。如前几年我市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后,又连续出现退役士官、复员军官等其它涉军人员反映待遇等问题。

(二)规模较大,手段方法灵活、行动组织性强。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上访人在跟政府有关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达目的,他们往往想尽办法,严密组织,统一口径。如民办教师、涉军人员、“残疾车主”,“银行协解人员”串联、抱团集体上访的倾向非常明显。

(三)行为过激,对抗性明显增强,社会影响大。有些上访人不管自己反映问题是否有理,就直接到天安门、中南海、使馆区等场所,拉横幅、静坐、围堵大门、拦截车辆等行为进行上访。

三、非正常上访形成的原因【信访调研文章】

(一)上访人心理因素加剧进京非访

随着利益格局调整、收入差距拉大,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心理在广大群众中显得尤为突出。上访群众心理心态偏激失衡,片面理解政策法律,过分强调自身利益形成一些错误心态:主要有“官本位”心理,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投机心理;“盲从”、“赌气”、“盲诉、盲访”心理等。再加上现实中确有一部分人以访谋生,因访得利,从而导致非正常上访逐年增多。

(二)体制的负面效应诱引进京非访

1、劝返机制的负面影响。对非正常上访,随有随接,随接随返,对减少正常上访总量效果明显。然而从实践中看,上访人产生了去北京上访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的负面效应,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恶性循环。

2、考核通报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发生非正常上访后一级通报一级,为降低数量,后移名次,基层就会采取“拦”、“堵”、“截”等手段,这就给上访人造成基层党委政府怕去北京上访的错觉,以此要挟责任单位满足其过高诉求或不正当要求。

3、责任划分中存在不合理成份。《信访条例》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但在特殊时期、敏感时节,涉及到三跨三分离、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时,强调让户籍所在地稳控,有时迫于压力,为完成稳控任务,就可能答应了一些不该答应的条件,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群众通过非法上访能解决问题的想法,导致工作越做越被动。

(三)政府职能缺位助推进京非访

非正常访反映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基层受理过。但乡镇、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力量薄弱,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有限,致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成为一句空话,导致矛盾上行。同时基层干部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确实存在方法简单、工作拖沓、推诿扯皮的现象,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进而群众情绪失控,采取进京上访。

(四)法律遏制不力致使老户肆意非访

1、在适用法律上有难度。《信访条例》内容欠缺,导致上访秩序混乱。首先,《信访条例》没有对上访案件做终结的法律规定;其二,对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其三,对缠访、闹访、无理访等行为缺乏刚性的管理措施。由此,降低了《信访条例》的法律约束力,导致上访秩序混乱。处置非正常上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分散规定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且多属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则性规定。

2、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的主体不明确。非正常上访行为违犯了《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本应由公安处置的违法行为,但由于“三个慎用”的出台,导致公安机关不敢处置,信访部门无力处置。尤其是劳教制度取消后,老户活动更加频繁,组织更加严密。7月1日那天在北京参与非访的将近1万,对于这些老户如何教育疏导,没有什么好的对策,导致加入非访队伍的人员不断增加。

四、我市处置非正常信访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市处置进京访的一些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构建应急处置小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驻京工作,专门成立接访二处,主要负责群众进京上访的应急协调和处置工作。

2、精心组织,快速反应。驻京工作组成立以来,按照“遇有情况,快速反映,提前布控,靠前化解”的处置原则,发现人员失控进京,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主动到敏感地区布控,果断处置,迅速劝返。多次成功劝返,如海州区张某等6人多次进京,有两次在中南海带出,苏红酒业一批33人次进京被成功劝返。

3、全力协调,多措化解。每次发生非访以后,市驻京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向省驻京工作组及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及时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地核减。同时,对于事发单位发函交办,跟踪问效,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因处置不力再次回流非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市在处置非正常信访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稳控和处理工作难度大。一是接回难。如果上访人在北京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愿意返回,信访部门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将人接回。二是稳控难。非正常上访人员在北京发生违法行为之前,任何执法机关对他们都不能拘留、关押,采取人盯人、死看死守的方法稳控也存在限制人身自由之嫌。三是处理难。由于法律依据和证据不足,即使公安机关对非正常上访人做出拘留、劳教等处理,被处理的非正常上访人若对处理不服,就会提起公诉,而公安机关往往会被裁定为败诉,还要对非正常上访人进行赔偿,致使许多公安机关不敢依法处理。

2、现有的信访终结机制不健全。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问题确已解决并且已经三级终结的信访案件,“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而事实上,只要上访人不息诉,上级就交办,原来的终结随之成为一纸空文。尤其是对已经法律程序终结的无理非正常信访,缺乏相应的终结机制。

五、遏止非正常信访的对策思考

针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表现、发展趋势和产生的原因,笔者结合在实践中化解非正常上访的探索,提出如下对策:

(一)创新体制,整合资源,构建一元化“信访大格局”。

化解信访矛盾的理想路径是把信访资源的整合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把信访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统一、权威的社会矛盾处理机制。

从目前组织架构来看,市级党委政府应该转变观念,优化信访的社会环境及运行机制,根据市情,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党、政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信访部门适时协调的信访新格局。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群众工作部,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的优势,全社会共同担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创新机制,完善功能,构建一体化“社会大协同”。

社会协同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内涵和化解信访矛盾的主渠道。随着社会网格化管理创新模式的不断推行,结合信访矛盾网格单元化解方式的运用,可以构建以来访接待为主轴、法律咨询解答与心理咨询为辅佐的“一轴两翼”接访模式。

一是在“规范”、“畅通”中推进有序上访。严格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规定,改“批示立案”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访申诉,没有领导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访条件的上访申诉,即使有领导的批示也不能立案,严防接访中的随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减信访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踪评估以及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因政策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要注重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执行中执法者不当行政原因造成信访问题时,信访工作机构要大胆行使《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制止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在“调处”、“化解”中提升社会协同效能。要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机制。探索民间组织参与信访,让非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承担起社会弱势群体与政府及司法机关间沟通、协调的功能。成立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综合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如社会义务工作者对各类信访人群的义务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社会关怀等,以形成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人民群众社会基础。

(三)创新方法,包容并蓄,构建科学化“依法大息访”。

在信访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的社会管理机制,综合体现情理交融、敬畏人民、和贵包容、法治保障相结合原则。

一要以“评”控访。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研判有关信访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误导性等潜在风险,既要防止大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也要防止忽视小信访问题而演变为大事端。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科学、慎重决策,尽可能减少因决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为不规范产生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二要依“法”息访。建议建立公开听证信访制度和必要的信访终结制度,对“两级终审”、“三级终结”的案件进行最终认定,推广无理上访户终结制度,把信访听证与规范信访秩序结合起来,实施无理上访老户终结制度。

三要依“规”惩访。面对恶意非正常上访行为,一要慎用警力,二要依法处置。慎用警力不是不用警力,从法律上界定非正常上访行为表现后,对那些在非正常上访行为中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处置,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违法必究的导向。让上访人知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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