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3785-2013,,船舶修造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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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3785-2013,,船舶修造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一):造船安全标准化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元、李传明、吴剑、刘建峰、郭俊琦。 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造修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的一般要求和详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造修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价。

本标准所指造修船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从事船舶建造(包括船舶分段结构加工)、修理和造修兼营的企业。本标准所指船舶包括各类排水或非排水、机动或非机动的钢质、铝质、纤维增强塑料和木质的船、艇、潜水器和海洋工程结构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50 气体焊接设备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胶软管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 3883.1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05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 4674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

GB 6067.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T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651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7691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管理通则

GB 8703 辐射防护规定

【cb,3785-2013,,船舶修造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2942 涂装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GB/T 14058 γ射线探伤机

GB 1444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5579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

GB/T 16856.1 机械安全 风险评价 第1部分:原则

GB/T 16856.2 机械安全 风险评价 第2部分:实施指南和方法举例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22207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安全要求

GB 22448 500 kV以下工业x射线探伤机动性 防护规则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27607 机械压力机 安全技术要求

GB 27608 联合冲剪机 安全要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3 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相关部分)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89(相关部分)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92(相关部分)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 225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导则

AQ/T 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cb,3785-2013,,船舶修造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CB/T 3000 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 CB/T 3001 船舶修理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 CB 3381 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CB 3660 船厂起重作业安全要求

CB 3771 铸锻作业安全规程

CB 3785 船厂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CB 3786 船厂电气作业安全要求

CB 3787 船厂厂内运输作业安全规程

CB/T 3795 船舶上排、下水用气囊

CB/T 3969 金属焊割用燃气入舱作业安全规定

CB 4203 船厂安全标志使用要求

CB 4204 船用脚手架安全要求

CB 4205 重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CB 4270 船舶修造企业明火作业安全规程

CB 4271 船舶修造企业危险化学品作业安全规程

CB 4272 船舶修造企业防汛防台安全要求

CB 4288 船厂起重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CB 4293 船舶进出坞作业安全规程

CB 4294 船舶试航安全管理规定

CB 4295 船舶下水作业安全规程

CB 4296 船台、船坞、浮船坞、码头、港池安全管理规定 CB 4297 船厂放射性检验作业安全规程

CB/T 8522 舾装码头设计规范

CB/T 8523 机械化滑道设计规范

CB/T 8524 干船坞设计规范

CB ×××× 高空作业车安全技术要求

CB ×××× 船厂工业管道安全技术要求

CB ×××× 船厂专用运输设备及重大件运输安全技术要求 CB ×××× 浮船坞进出坞作业安全规程

CB ×××× 船舶移位作业安全规程

CB ×××× 船舶生产钢质托架安全技术要求

JB 8716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

JB/T 8781 剪板机安全技术要求

JB 10144 抛(喷)丸设备安全要求

JGJ 13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安全技术规范

JGJ 166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安全技术规范

JGJ 5027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TSG R000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AQ/T 900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 评定和监督

4.3.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4.3.2 企业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和评分细则,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情况进行自主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4.3.3 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自主评定。

4.3.4 根据企业经营项目、生产能力以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程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4.3.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4.4 评审基本条件

4.4.1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定级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b) 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中应有船舶建造和(或)船舶修理;

c) 持续开展船舶建造和(或)船舶修理生产经营活动一年及以上; d) 依法生产,在考核年度内安全绩效符合规定的要求。

cb,3785-2013,,船舶修造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二):船舶修造等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台州市分四个层次开展船舶修造等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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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3785-2013,,船舶修造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台州市安监局 2010-05-13【cb,3785-2013,,船舶修造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台政办发[2010]168号)精神,日前,台州市安监局与台州市经委联合下发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分四个层次开展船舶修造、冶金有色、机械制造、纺织、轻工等行业安全检查。

一是一般工业企业。重点检查: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承发包工程、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导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

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是船舶修造企业。重点检查: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方面。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安全例会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关键设备、装置的良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以及应急救援物资配备

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合格证书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是否落实。

(3)其他管理方面。明确船厂与船东之间的安全责任,依法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情况。外来施工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与船厂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法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情况。外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建有主要设备、设施台帐。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定期检验合格,在检验周期内使用。设备设施要有安全检查记录。设备设施符合《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第6章要求。电气设备设施符合《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第7章要求。

(5)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高处作业、明火作业、船舱及封闭舱作业、合拢作业、船舶下水作业、高温作业、起重作业及涂装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作业人员熟悉本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规定的七类作业和涂装作业人员要经过上岗培训。要制定《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规定的准许制度、监护制度、检测制度及其落实措施。防护用品的配备落实。

(6)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厂区整治,功能区块划分清楚,厂区、车间道路符合规范。危险化学品按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并分区、分库贮存。各种工业气瓶应分区存放,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危险化学品使用现场应符合《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9、6款。作业人员要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三是冶金有色企业。重点检查:

(1)安全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的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和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情况。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技术措施方面。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单位是否有设计资质,项目是否履行立项申请、审查、审批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存在私自变更设计、擅自改变工艺布局和增减设备的情况。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选型、水、油、汽等系统配置是否进行了安全风险辨识,是否落实了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措施。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冷却水是否及时排放,起重和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液态金属专用设备的设计单位资质、选型配套、制造企业资

质、安装、运行和安全管理,是否达到安全规程要求。冶炼、铸造生产过程中,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设备设施有缺陷的是否整改消除。 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制粉喷煤系统及热风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是否严格执行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环节防止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的安全管理制度,煤气柜、管线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要求。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涉及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等气体的生产、储存、输送、使用,预防泄露、中毒、窒息、爆炸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使用环节,预防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机械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情况。起重作业应遵守GB 6067的有关规定。

四是机械制造企业。重点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置、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用

cb,3785-2013,,船舶修造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三):2014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方案

方案一: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巩固和深化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大局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8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回头看范围

宏达矿业公司、金龙玉珠茶业公司、路达双高石材、加油站、三龙井电站、龙井河电站、大寨水库、三龙井水库、邬冲水库、赵湾码头、秦湾码头、乡卫生院、村医疗室、勋贤中心校、各村小学、车辆运输单位。

二、回头看内容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村、镇直各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布署与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cb,3785-2013,,船舶修造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6、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7、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

8、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

9、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逐户严格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小商店,严格落实高温雷雨天气停产制度。

【cb,3785-2013,,船舶修造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道路(水上)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劳动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船舶、通信、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渡口船只安全管理及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情况等。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水利:堤防、涵、闸、库病险除险加固和维修保护情况;

医疗卫生: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仓储和住院部房屋、食堂卫生、用电、消防、氧气使用和饮食服务业卫生状况等。

学校(幼儿园):教学楼、宿舍楼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状况、食堂卫生、实验室危险品管理、集体活动安全以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等。

三、时间安排

回头看活动从20xx年7月8日开始,8月20日结束。

四、工作分工

为确保工作成效,乡决定成立6个工作组,由汪承金、余述珍、邓敏、柯方云、赵彬、方志先分别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分工为:

(一)汪承金负责建筑工程、集镇公共设施、敬老院、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众中存在的隐患排查与整改。

(二)余述珍负责教育系统(含幼儿园及校车)隐患排查及整改。

(三)邓敏负责电力、通讯隐患排查及整改。

(四)柯方云负责水库、河道、堤防、水利设施、农用车、农村沼气隐患排查及整改。

(五)赵彬负责矿产、石材、加油站、烟花爆竹、公路、桥梁、渡口和水上交通等隐患排查及整改,县6月份第一次检查的督促落实。

(六)方志先负责药品、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

五、工作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工作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单位和企业的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普查抽查,实地查验。采取普查形式,进行逐行业、逐企业、逐环节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特别要对事故多发的地区、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强化督查、抽查。

3、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督查意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4、总结情况,提出建议。回头看工作结束后,要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

六、几点要求

1、被检查单位和企业要全力配合,主动提供备查档案资料,并陪同现场检查。

2、检查工作要细致周到,按照检查内容逐一查看,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3、各检查组工作要制定各自检查表,结束后要有督办表和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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