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生源地贷款

时间:2018-07-25    来源:励志创业    点击:

湖北生源地贷款 第一篇_关于2015届获助学贷款学生申请求职补贴的通知

关于2015届获助学贷款学生申请求职补贴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为落实国发〔2015〕23号文件精神,发挥求职创业补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用,现将调整毕业生在校求职补贴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15届毕业生。大学四年有一次获得即可。

该批次(即2015年第二批,批次号20150215)只面向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不再接收低保和残疾学生的申报。这部分学生已经在2015年第一批次(批次号:20150115)申请,并审核、发放结束。

如果学生申请了今年第一批的在校求职补贴,但没有审核通过、未享受补贴,同时属于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申请这次的在校求职创业补贴。学生在系统中申报时会提醒已申报过求职补贴,请各位老师收集其姓名和身份证号发送到邮箱:361348311@qq.com由学校向市就业局申请修改原来信息后才能申报。请在邮件中注明联系方式,方便处理好后及时联系。

二、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贴800元,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助学贷款三类只能享受一次,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流程

1.学生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步骤见附件一),选择批次20150215,完善相关信息,从网上导出学生的《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打印三份,本人签字。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

2.学生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在2015年9月17日前邮寄给

辅导员。

四、审核

学校根据学生网上申请和提交纸质材料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进行复审,并将通过审核、公示的学生信息报教委、市就业局核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位老师务必提醒学生在网上申报的时候不能选错学校,否则学校审核不到学生的信息,最终导致学生审核不通过。

2.为便于经费的发放,要求学生申请的时候填写的银行必须是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否则审核不能通过。

3.请各学院在9月22日下午5: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提交的纸质版《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交到学工部就业办。

4.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动员符合要求的学生积极申请。

联系人:周文杰

联系电话:49891965

学工部

2015.8.13

附件一:网上申请步骤

1.学生登

选择个人用户注册。

2. 注册之后进入点击求职补贴然后完善相关的信息。

3.把图示中的资料完善好,注意:学院一定要选重庆文理学院,否则无法审核学生资料,另外,银行名称一定要是中国农业银行。完善信息后,可选择暂存,表示学生的信息可以改动,一旦选择提交审批,信息就无法改动。 4.

点击补贴管理,学生可以查看目前状态。并且可以点击导出申请,这样就可以导出学生的求职补贴申请表,打印三份交至就业办。

湖北生源地贷款 第二篇_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

附件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

(2014年4月更新)

一、还款常识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8 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如2014年6月份毕业,则应该是2016年12月20日前)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

5、违约后果

(1)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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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

(3)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违约信息一旦进入征信系统,即使立即还款,违约信息也要保留5年。

二、如何知道自己应该还多少钱?

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

(一)正常还款查询时间:11月21日-12月20日;

(二)如已有逾期利息查询:随时登陆,即可查询。

(三)提前还款:在贷款未到期前,可以选择将一个合同的本金及利息结清或者是偿还部分本金,选择偿还部分本金,还款金额应为应不低于5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请根据自己还款能力申请,一旦申请当月不能撤销,暂时没有能力提前还一个合同本金的学生不得申请还一个合同本金,否则12月份系统将先扣提前还款本金,再扣正常利息,从而导致无钱还正常利息而逾期。

申请时间:1-10月的1-10日内、12月的1日-10日内(即除11月以外所有月份),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当月10日前提出申请,当月20日前必须按照提前还款本金及利息存入支付宝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否则提前申请就失效,必须重新申请。(如学生是在当月11日-31日之间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则只能等同于下月1日-10日申请,下月受理)

如当年应届毕业生,有经济能力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而不希望自己承担利息,必须于8月10日前在系统内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于8月20日前将贷款全部还完,否则从9月1日起自行承担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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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以后经济条件好了,要提前还款处理办法:要等到12月1日-10日期间,在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然后在12月20日前将应还款存入支付宝(系统自动扣划)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

系统登录查询步骤如下:

1.点击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

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或“登录名登录”。

3. 如果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和申请贷款时设定的密码登录。如果选择“登录名登陆”,输入贷款申请时设定的登录名和密码即可登录。

4.如登录密码错误,选择登录框下方的“找回密码”。 方式一:“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

(1)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臵密码。

(2)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臵密码。

方式二:“回答系统问题找回密码”

(1)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臵密码。

(2)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臵密码。

方法三:拨打开行热线电话(95593)进行密码重臵。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6.菜单栏“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即可查询该学生欠缴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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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生源地贷款】

三、没有开通支付宝怎么还贷款?

通过邮政储蓄、农信社还款流程(只针对2009年及2009年以前贷款未开通支付宝学生,如无特殊情况建议不采用此方式,请将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但11月、12月不接受变更申请,不能变更)

1、查询需还本息后,于每月15日前,学生以电话方式告知办理贷款时的资助中心要还款,了解还款流程并足额将还款资金存入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账户。

2、每月20日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告知资助中心已将资金存入还款账户。

3、每月20日,资助中心将还款资金扣划至国家开发银行。

4、下月1日后,向资助中心查询还款情况。

四、如何将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

将通过农信或邮储的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还款。变更程序如下:

1、变更还款方式。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选择类型“生源地助学贷款”使用身份证登陆,登陆后点击“个人账户变更”—“新增”,新代理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后提交,支付宝账户由系统受理后自动生成。

2、学生向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学生申请提交变更个人账户后,点击“导出变更单”,打印,签字。以传真或邮寄方式告知贷款办理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需变更账户的仅限于之前未开通过支付宝账户的已毕业贷款学生,已经开通支付宝账户贷款学生无需变更),当系统中“个人账户变更”-“个人账户变更列表”中状态显示为“复核通过”,即表示还款方式变更成功。

3、资助中心确认变更。资助中心在收到学生变更个人账户纸质“导出变更单”申请后,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 4

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在状态栏中选择“草稿”,提交学生的变更单,由负责人在相同操作模块下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如学生直接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资助中心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新增”,录入变更信息后,导出变更单,打印后给学生签字,并提交变更信息。由负责人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

注意:每月10号前作变更的,当月10号之后可以通过支付宝还款(11月、12月不接受变更申请,不能变更);每月10号之后作变更的,只能从下月开始通过支付宝还款,当月要还款还需要通过邮储或农信社。已成功变更为支付宝还款方式后,学生就必须通过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自动扣划,资助中心不得从学生个人账户上将资金扣划到国家开发银行还款账户。

五、通过支付宝怎么还款?

适用:已开通支付宝学生,详细操作步骤见支付宝网上操作演示

https://batch.alipay.com/loan/repaymentchannel/studentloan/index.htm“功能演示”或下载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

(一)使用贷款时支付宝账户还款(适用知道支付宝密码、开通了网银的学生)

1、可以在每月15日左右,点击网址,在右侧个人用户下输入用户名、密码、校验码。(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见网站说明。首次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此支付宝账户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用账户,由支付宝公司统一扣划,专门用于贷款发放和归还,不能用于其他转账支付,如有余额,只能通过“提现”功能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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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生源地贷款 第三篇_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流程

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流程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系统操作流程》

一、登陆系统:贷款申请启动后正式申请必须通过登录,录入申请信息。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已经获得贷款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以下同此操作)“县”(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资助中心”(例:学生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的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大学新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例:学生要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

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在“湖北助学网”《专业科类别》中查询

(7)点击下一步,设臵“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788888888,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二、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6000,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在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在签订合同时发放)。

(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加盖公章。打印的申请表中,资格审查单位一栏由镇、办民政部门盖章,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必须据实填写。

湖北生源地贷款 第四篇_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

一、学生还款本息查询

1.点击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以下同此操作)“县”(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资助中心”(例:学生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的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原始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如登录密码错误需要联系办理生源地贷款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查询,资助中心核实学生身份后,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学生管理”,选择相应的学生姓名,点击页面下方的“密码重置”即可)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6.菜单栏“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即可查询该学生欠缴本息。

二、通过邮政储蓄、农信社还款流程(只针对未开通支付宝学生,如无特殊情况不建议采用此方式)

1、查询需还本息后,于每月15日前,学生以电话方式告知办理贷款时的资助中心要还款,了解还款流程并足额将还款资金存入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账户。

2、每月20日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告知资助中心已将资金存入还款账户。

3、每月20日,资助中心将还款资金扣划至国家开发银行。

4、每月30日后,向资助中心查询还款情况。

如将通过农信或邮储的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还款。变更程序如下: 1、变更还款方式。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选择类型“生源地助学贷款”使用身份证登陆(登陆初始密码为身份证上出生日期,如:19900101,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修改后密码),登陆后点击“个人账户变更”—“新增”,新代理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后提交,支付宝账户由系统受理后自动生成。

2、学生向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学生申请提交变更个人账户后,点击“导出变更单”,打印,签字。以传真或邮寄方式告知贷款办理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需变更账户的仅限于之前未开通过支付宝账户的已毕业贷款学生,已经开通支付宝账户贷款学生无需【湖北生源地贷款】

变更),当系统中“个人账户变更”-“个人账户变更列表”中状态显示为“复核通过”,即表示还款方式变更成功。

3、资助中心确认变更。资助中心在收到学生变更个人账户纸质“导出变更单”申请后,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在状态栏中选择“草稿”,提交学生的变更单,由负责人在相同操作模块下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如学生直接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资助中心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新增”,录入变更信息后,导出变更单,打印后给学生签字,并提交变更信息。由负责人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

注意:每月10号前作变更的,当月10号之后可以通过支付宝还款;每月10号之后作变更的,只能从下月开始通过支付宝还款,当月要还款还需要通过邮储或农信社。已成功变更为支付宝还款方式后,学生就必须通过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自动扣划,资助中心不得从学生个人账户上将资金扣划到国家开发银行还款账户。

变更流程图如下:

三、通过支付宝充值还款流程(已开通支付宝学生)

1、每月15日前,点击网址/lxdh.php?xz=1

湖北生源地贷款 第五篇_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

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途是什么?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什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有什么区别?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07年,国家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的办法。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从大的方面来说,上学期间由国家贴息的助学贷款都是国家助学贷款。在就读高校办理的叫高校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地向经办银行申请的助学贷款叫生源地助学贷款。它们之间没有什么区别,最终都是为了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开学前和开学后申请都可以。考上本省高校的学生主要推荐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生每学年可以申请多少金额的国家助学贷款?

按照有关规定,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也是。

哪些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明。

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湖北生源地贷款】

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学生如何申请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呢?

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各校有明确规定)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的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生源地助学贷款呢?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同上并附加一条:

7.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多长?

贷款学生应在毕业后1-2年内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的贷款学生提前还清贷款本息。2004年8月份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包括毕业生还款协议),一般规定贷款学生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同。

国家财政如何对助学贷款利息进行财政补贴: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并由有关部门直接支付给经办银行,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本人全额支付。如出现还款违约行为,由此发生的罚息必须由贷款本人全部承担。

2004年8月份以前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期间以及毕业后到最终还款前的利息,一半由财政负担,一半由学生本人负担。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第二步

审核原则: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学校初审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第三步

银行审批

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谁来审查和审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第四步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与经办理银行签订合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

如何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湖北生源地贷款】

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学校将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学校应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

第五步

贷款的具体发放细则,将由银行为每名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谁来负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

学校负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经办银行可以向学校了解贷款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贷款学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终止贷款发放的申请?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或获得了其他较大额度的资助、捐助,不需要继续贷款时,学生应在当年放款10天前,通过所在学校向银行提出书面的终止贷款发放申请。经银行同意后,学生与银行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什么情况下,银行可以停止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银行可以停止发放贷款并清偿贷款本金:

1.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3.中途退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4.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5.出国留学或定居的; 6.被宣告失踪、死亡、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的。

第六步

借款学生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

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减轻家庭困难学生的还款负担,从2006年起,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借款学生在何时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自己需全额支付贷款利息。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

借款学生可采取何种方式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银行通常为借款学生设计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偿还本息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平均分布;等额本金还款法初始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多,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少,还款压力呈前紧后松分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支付本息总额略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是怎样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

湖北生源地贷款 第六篇_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只是在校就读期间免息,毕业后9月1日起即计息,毕业后的当年即进入还款期。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每年1月至10月的10日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之后申请将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下月20日。

生源地助学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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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银行应在借款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学校应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借款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多长?

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规定: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的借款学生提前还清贷款本息。

对于2004年8月份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包括毕业生还款协议),一般规定借款学生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2006年4月28日

实行的贷款年基准利率为:一至三年(含)为6.03%;三至五年(含)为6.12%;五年以上为

6.39%。

湖北生源地贷款 第七篇_生源地助学贷款分期还款步骤(定)

生源地助学贷款分期还款步骤

-----按合同还款

一、 登录.cn/, 若遗忘密码,请联络资助中心老师(电话0872-3129718)为你进行密码

重置,你将获得一组新的密码(密码重置以

后只能以身份证号登录)。

湖北生源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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