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隐患排查整治

时间:2014-11-16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管理隐患排查整治(一):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无锡市华雁密封件轴承有限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文件精神,使公司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揭示生产、科研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 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遵循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事故隐患整改遵循“三定四不推”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主管领导(以下简称主管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 企管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

第八条 企管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九条 消防、保卫管理部门负责消防、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等物品的使用、存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 企管部负责女工特殊保护、劳动合同中安全生产部分的执行、班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部门副职领导配合一把手做好本部门隐患排查工作,企管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赋予的安全生产、 1

消防工作义务,认真排查身边的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领导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章 隐患定期、不定期排查及分析

第十三条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采用巡回检查、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形式进行。

第十四条 职业安全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一)企管部负责监督检查:

1、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技改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落实情况;

3、职业安全卫生技措计划的落实情况;

4、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二)企管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保卫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1、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2、公司重大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企管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

1、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情况;

2、劳动合同中安全生产部分的执行情况;

3、技改项目中劳动保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4、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第十五条 抽查和巡回检查:

(一)公司主管领导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进行抽查。

(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巡查:

1、部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包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解、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2、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包括:部门安全管理软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登记表等);

3、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完好状况;

4、劳动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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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产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6、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电动工具、移动电风扇是否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7、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操作;

8、危险点定员定量执行情况,责任人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认真

落实整改;

9、有无其它事故隐患。

(三)消防保卫人员负责巡查:

1、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

2、防火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合理、完好状况;

4、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

5、剧毒品、易制毒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

6、消防应急知识掌握情况;

7、防盗措施落实情况;

8、消防应急设施是否完好。

(四)企管部对本部门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不定期巡查。

第十六条 定期检查:

(一)消防队员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月查、季查、年检。

(二)电工应按职责分工定期对配电箱、板、柜等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移动电风扇、手持电动工具、电网接地、防雷接地、电焊机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维修;

(三)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四)三级危险点定期检查:按公司《三级危险点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各部门组织做好岗位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性检查工作和班组长日查工作;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周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定期安全大检查,由公司组织部分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人员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安全性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参加检查的领导现场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由企管部负责汇总、建档、监督实施和考核。安全性大检查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1、每年“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根据上级要求制订相应的节日加班安全生产措施,并进行安全性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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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上级要求,制订某一时段的安全生产方案,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同时组织相应的安全性大检查。

第十七条 季节性安全检查:

(一)企管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春季防雷设施维护情况、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冬季防冻保暖工作情况;

(二)消防、保卫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夏季、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梅雨季节防洪排涝工作的落实情况;冬季防雪灾工作的落实情况,秋季、夏季防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工作情况。

第十八条 每季度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公司主管领导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同时部署下一阶段隐患排查工作。

【管理隐患排查整治】

第四章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在可能情况下在上月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当急需资金进行隐患治理时可以在应急资金中列支,以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条 财务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必须及时支付。

第五章 事故隐患处理

【管理隐患排查整治】

第二十一条 事故隐患实行报表填报制度。

(一)事故隐患实行零申报制度,相关的部门必须于每月底28日前向上级上报“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月报表”(见附表2)。

【管理隐患排查整治】

(二)企管部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安全生产监督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公司鼓励职工积极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对积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并及时上报,避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方案由安保办提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三条 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

(一)在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解决。本部门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填写“职业安全卫生信息传 4

递表”(见附表1)交相关部门处理,并报企管部备案。但在未解决前,有关部门要认真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对于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生产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保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或多次协调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告企管部。由企管部组织协调,必要时填写“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单”(见附件),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发,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进行严格考核。

(四)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企管部统一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有关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职业安全卫生信息传递单”由信息传递部门整理、保存。“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单”由企管部整理、归档。

第六章 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和有关专家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第二十六条 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企管部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总经理签字并盖公章后,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 有关部门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概况;

(二)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四)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五)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六)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 负责治理的部门按《方案》认真落实治理,并在期限内完成。

第二十九条 治理结束后,综合管理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三十条 隐患治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安全生产监督局复审销案,并同时报公司销案。需要停产停业整治的项目复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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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隐患排查整治(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1) 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2) 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3) 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 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5) 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基

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6) 相关方投诉时;

7) 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1) 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安

环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2) 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

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3) 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实确认,

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 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责任部门

按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5)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

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6)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

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7)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

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环部汇总并存档。

8) 各级检查人员负责对实施后效果进行验证。

9) 各责任部门进行隐患整改后要从中总结经验,制定预防措施,防

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3、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的记录

1) 在隐患整改措施实施过程中,总经理负责调配必要的资源以协助

分析原因或确定责任部门,并对实施的过程进行监督。

2) 有关记录由安环部负责保管,保存期三年,各部门单位有关记录

由各部门单位安全员负责保管,保存期三年。

4.记录

隐患治理台帐(包含隐患整改通知单、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等) 重大事故隐患档案

本文件修改记录

管理隐患排查整治(三):2015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一:罗平县民政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和火灾形势高度稳定,罗平县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期间,在全县民政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民政系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动员民政系统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确保火灾形势基本稳定;确保全县民政系统不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十八大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和包干责任

(一)工作机构。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县民政局局长袁德清任组长,支部书记高旭梅、副局长陈菊莲、刘会国、彭勇任副组长,成员为局各科(室)长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二)职责分工。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对民政系统管辖的物资储备处、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进行排查整治。

(三)包干责任。领导小组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具体为:

一组:组长高旭梅书记,成员:赵德书陆树荣

负责:九龙镇、大水井乡、鲁布革乡

二组:组长陈菊莲副局长,成员:朱志勇谢荣德

负责:旧屋基乡、长底乡、钟山乡

三组:组长刘会国副局长,成员:韦仁和李沅樯

负责:罗雄镇、板桥镇、老厂乡

四组:组长彭勇副局长,成员:梅爱华田会红

负责:富乐镇、马街镇、阿岗镇

对包干责任乡(镇)民政系统进行跟踪督导,积极推动工作开展。

三、隐患排查整治范围、责任单位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和责任单位

1、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责任科(室):救灾科

2、农村敬老院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3、锦福大酒店

责任科(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建立或不落实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制定或不演练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公共消防水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3、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未清除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专人监护,违章作业的。

5、其他需要整治的内容。

四、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分四个阶段:【管理隐患排查整治】

(一)部署阶段(6月底前)。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科(室)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设立领导机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开展自查,要细化工作责任,量化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局领导带队开展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8月份,要组织开展以敬老院为重点的消防专项整治,至10月1日前,要按照职责分工逐一进行排查整治,督促指导涉及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敬老院全部排查一遍。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党的十八大开幕前,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科(室)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缺补漏。国庆节期间,对农村敬老院、救灾物资储备处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3日内)。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科(室)对消防安全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

管理隐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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