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宣传

时间:2014-12-25    来源:励志创业    点击:

退伍宣传(一):2015退伍军人总结

2015退伍军人总结

退伍军人总结

回顾一年多来的工作,在部首长和科领导的关心、培养下,在营连官兵的热情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我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截止目前,今年共在军内外报刊、杂志见稿52篇,其中省级以上27篇,中央级7篇。同时,在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方面也取得了较大地进步,已经完成了由一名普通战士向一名优秀报道员的初步转变。下面,我将一年多来的工作向部首长作以汇报。

一、主要完成的工作和特点

完成本职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入伍前对新闻报道饶有兴趣的我,2002年3月份新兵下连后,凭着在家乡报纸刊登的几篇“豆腐块”被选调了宣传科报道组。来到报道组,初步接触新闻报道不知遇到了多少“困惑”。刚开始,看着旅里的专职新闻干事司干事、黄干事的稿件在报纸上一篇篇的刊登,而自己所投出的数百篇“呕心力作”如泥牛石沉大海,我曾经想放弃过。那时,每当我因没有看到自己的见报稿件而消沉想退缩时,司干事都会鼓励我,给我讲我旅及原师政治部主任韩xx和新闻干事李xx、王xx等一些搞报道的前辈从一名普通报道员成长的经历,并把我旅以前的稿件剪贴本从仓库里找出来让我翻阅;黄干事也经常给我讲他从一名报道员努力写稿到荣立二等功,再到成长为一名共和国军官的经历,身边的典型先例激励着我继续坚持下去。品尝他人收获的喜悦后,我下定决心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新闻报道员。终于,两个月后我的处女作在6月18日的《前卫报》见报了,虽然它只是一句格言。从那时起,我的写稿热情倍增。去年8月份,我部队赴荆州协拍电影《惊涛骇浪》期间,我采写的《某旅官兵协助拍摄〈惊涛骇浪〉》、《兵妈妈到沙家浜部队探亲》和《‘98抗洪结友谊

欢聚一堂叙深情》等一批反映我旅双拥工作的稿件先后在《解放军报》、《荆州日报》等军地报纸刊登。去年,我共在报刊、杂志见稿38篇,其中中央级5篇,年底被前卫报社、解放军报社评为“优秀通讯员”和“优秀函授学员”,被旅评为“优秀士兵”、“十佳士兵”,并荣立三等功一次。

今年以来,我在写稿过程中注重贴近部队的中心工作写稿,勤向司xx、黄xx和报社编辑汇报、研究新闻线索。其中采写的反映我旅严格按照新年度训练指导思想规范训练秩序的《八项“不合拍”的训练课题被取消》稿件,在2月23日的《前卫报》二版头条刊登;与黄干事合作反映沙家浜连全面建设的《永做泰山顶上一棵松》图文综合报道在4月27日《前卫报》刊登了2/3个版面,在全区部队引起强烈反响。今年1月份,浙江《江南》杂志第一期刊发的中篇小说《沙家浜》中,严重歪曲、丑化了我连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光辉英雄形象,激起了沙家浜后人的极大愤慨,我采写的《沙家浜军民抗日历史不容歪曲》和《“我们要维护连队的荣誉”》稿件在江苏的《常熟日报》刊登,受到沙家浜人民及沙家浜后人的拍手称赞。

干工作敢于吃苦,耐得住性子。来到报道组没有多长时间,在与机关首长和基层领导的多次交谈中,和自己的实际工作中感受到了“爬格子”是一门苦差使。写稿子容易,但写出能在报纸上刊登的稿子不容易,写出在报纸上刊登出来编辑加黑框、加“编后”的稿子更不容易。对于这些新闻干事都在努力奋斗的目标,我不是没有奢求过,但我深知作为一名报道员,一名刚起步的报道员,要想干好本职工作、干出成绩,必须能吃苦,耐得住性子。虽然说搞报道以来,稿子没写出多少,但是为了写稿子没有到基层各个连队少跑,也因此在全旅官兵面前混了个“脸熟”。到机关一年多以来,在我的记忆中,每天晚上报道组的灯是办公楼中最后一个熄的,也是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最平常的场所。晚上十一、二点我写完稿子回到连队,战友们都在熟睡中。经常刚躺下又轮到了站

岗值勤,在多次不情愿的同时,想想自己选择了这一行,吃点苦头也就无所谓了。 学习上严于律己,好学上进。为了提高自己写作的稿件质量和中稿率,做到对部队的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和后勤、装备建设的各方面知识都有所掌握,我在参加连队训练之余,刻苦学习,增长对各行各业知识的了解,并去年、今年连续两年自费报名参加了解放军报社的新闻写作函授。在函授学习的同时,我也经常向司、政、后、装部门的首长请教,借阅专业书籍,始终以一名学生的 身份向他们学习。尤其在政治部各位首长日常工作的熏陶下,自己的文字功底和作为报道员、“通信员”的工作经验有了较大的进步。 生活上严格要求,遵规守纪。虽然我经常出入机关,但我没有忘记我是二连的一兵。在连队日常管理中,我严格按照连队的标准要求自己,军容严整,纪律严明,坚持晚上在连队值勤站哨。入伍以来,我从没因作风问题、纪律松散而被旅通报,没有出现一次违规违纪的行为。【退伍宣传】

二、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结合近两年搞报道的经历,我认为报道员要对各方面的知识都有所掌握,同时搞报道也能激发一个人对新发新闻事件的敏感性。要想在“爬格子”行业中有所成绩,必须不断用科学文化知识和创新的科学理论充实自己,时刻掌握报刊的宣传导向,这样才能在报道工作中得心应手;其次,要对这个行业真正的热爱,能够为了写一篇稿子而跋山涉水、废寝忘食,排除一切不利报道工作的外观因素;第三,报道工作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积极配合、支持,为报道人员提供宽松的报道环境。

退伍宣传(二):退役士兵就业宣传提纲

退役士兵就业宣传提纲

一、党和国家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高度重视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国务院每年都召开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同时,退役士兵的政治地位也体现在各项法规制度当中。国家为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指导退役士兵就业制定了很多政策。根本性的法规有《国防法》、《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士兵安置条例》。这些法律法规也是各级地方政府制定本地区安置政策的基本依据,同时这些法规为退役官兵的就业指明了方向,退役官兵可以参照法规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安置方式或工作。对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政策,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胡主席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官兵的深情厚爱,必将有力推动部队建设科学发展,激励部队官兵更好地履职尽责。

我国退伍安置制度自1994年步入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这对于缓解退伍安置工作矛盾,减轻社会压力,起到了积极重要作用。然而,到了2000年前后,该法在实际操作中变得困难重重。据统计,1989年-2002年,全国国有企业数量由10.23万个减少到4万个左右。在大量自身职工下岗的时候,想要安置退伍军人,实在是勉为其难。这样便出现拿着《兵役法》的退役士兵,被拿着《企业法》的企业家拒收的尴尬局面。与此同时,政府机构也在精简,从1998年开始,我国政府推行机构改革,政府编制被大量冻结。而公务员制度改革,也为复员转业军人进入政府序列设置了更高的门槛。在此背景下,退役士兵进入政府机构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即使事业单位,同样也面临着减员增效的压力。

尊重、优待退役士兵,高标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是当前国家、政治、社会、经济、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妥善安置退役军人,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广大官兵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对退役士兵安置制度进行调整改革,目标是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发给退役金后自主就业、政府安排工作、国家供养、退休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体系。主要有十个方面的内容:

实行了士兵退役金制度。这次改革,建立了士兵退役金制度,对作自主就业安置的退出现役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标准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根据士兵服现役年限计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规定比例增发,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士兵退役金制度,是国家对公民参军服役的经济补助,是士兵退役后的安置经费。在计划经济时期,主要通过给城镇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等方式来体现安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这种安置方式已难以保障退役士兵权益。实践证明,经济补助是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难的有效途径,国家有必要建立统一的士兵退役金制度。此外,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有较大差异,这次改革还提出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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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完善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政策体系。这次改革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国家鼓励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服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

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受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 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全面实施了退役士兵免费参加教育培训制度。这次改革提出,建立“政府主导、个人自愿、城乡一体、免费参加”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制度。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自愿、免费参加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培训、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教育培训由地方政府统一组织,根据退役士兵特点和就业需求,创新教学模式,注重实操实训,力求大多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能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免费教育培训所需的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以及生活补助费等,由各级财政负担,中央财政予以专项补助。退役1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教育资助政策,可以享受最高6000元/年的学费资助;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学校,按规定享受加分优惠,可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通过实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和考学复学优惠,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切实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竞争能力,促进稳定充分就业。

调整了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范围。这次改革将有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范围调整为: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获个人二等功以上、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的五级至八级残疾士兵,烈士子女士兵。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也可选择自主择业;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要优先安排,对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地予以妥善安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继续保留少部分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这一政策十分必要:一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现实需要。军队的基础在士兵。改革从国情、军情出发,继续采取政府安排工作的方法,保障部分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就业,是稳定士兵骨干队伍、提高部队战斗力的优先措施。而且安排工作对象主要是服现役12年以上的士官,他们把青春献给了国防事业,所学军事专业大多与地方不通用,退役后在社会就业竞争中往往处于弱势,国家应当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二是政府职责所在、能力所及。改革后需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数量大幅减少,他们大多是经过党和军队教育培养多年的优秀青年,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性,是国家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的基石。

加大了退役士兵就业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这次改革,对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在就业方面的权益保障作出了规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的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入伍前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役后可以复工复职或者恢复履行合同,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

水平。对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承担安置任务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安置任务和要求做好落实工作;应在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上岗,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合理确定工资福利待遇;对有残疾的,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对违法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解除残疾退役士兵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其中,如果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还可以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这些规定有力地保障了退役士兵就业的合法权益。【退伍宣传】

调整完善了退休和供养安置制度。这次改革,对退役士兵退休和供养政策作了进一步调整:一是将退休安置范围由过去所有士官调整为中级以上士官,其中,因战、因公残疾的等级范围由1级至4级,调整到1级至6级;二是供养安置的对象由1级至4级残疾的义务兵,调整为1级至4级残疾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三是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1级至4级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四是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标准,按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自行解决住房的,按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调整后的退役、供养安置制度,解决了士官低龄退休、难以移交安置问题,明确了分散供养住房保障标准、经费渠道和产权归属,军衔等级、残疾性质不同士兵之间的待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加快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进度,保障退休、供养安置的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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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了安置经费保障投入。这次改革,确定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资金、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的适当经济补助,由地方财政承担。改革后,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近百亿元,地方财政投入也将稳定增长。改革进一步理顺了中央和地方在退役士兵安置经费保障方面的关系,能够更好保障经费的落实,可以实现城乡退役士兵一体化安置,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退役士兵利益产生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益。 规范了退役士兵参加社会保险政策。这次改革,明确退役士兵在参加社会保险方面的待遇:一是军地相关部门、机构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二是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可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在农村的,可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是退役士兵就业后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末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服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四是退役士兵就业后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相应的促进再就业服务。这些政策,强调了退役士兵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明确了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和参加失业保险的规定,为退役士兵从现役军人转变为普通社会公民提供了有力支撑。【退伍宣传】

一是对2011年11月1日前退役的士兵,执行改革前的安置政策,即城乡有别,城镇籍退役士兵回乡生产生活。二是对2011年

11月1日前征集入伍且2011年11月1日后批准退役的士兵,执行改革后的政策;但本人自愿,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主要是城镇退役士兵可以选择自谋职业或者安排工作,具体方式依据改革前各地的具体政策规定执行。三是对2011年11月1日后批准入伍的士兵,退役时执行改革后的法律政策。这既遵循了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也考虑了士兵入伍是国家法律已赋予其相应的安置权利。

成立了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为加强对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议事协调权威性,把握政策平衡性,决定成立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同时,要求地方各级建立健全相应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研究拟订法规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教育培训和伤病残士兵接收安置等。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涉及军地多个部门,涵盖社会各行各业,各级成立安置工作领导机构,必将有力推动安置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概括讲,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取得十大创新发展:一是安置制度实现了由城乡有别到城乡一体的根本性变革,安置工作不再以户籍性质区分待遇,城乡退役士兵享有同等安置权利。二是安置工作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体制性转变,安置方式由单一的指令性安排工作,改为以自主就业为主、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安置模式。三是安置工作的法制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形成了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为主、配套完善的法律政策体系,安置政策的权威性、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得到提升。四是安置工作机构更加健全,成立了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安置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五是安置保障从地方为主向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转变,专门建立退役金制度,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各级政府的安置职责区分明确。六是创建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制度,退役士兵自愿选择,免费参加,受益一生。七是实现了退役士兵服役表现与退役安置有机结合,按照退役士兵的贡献大小和服役时间确定安置待遇,可激励广大士兵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八是放宽了安置地限制,充分考虑伤残、立功、已婚退役士兵的现实需要,使他们在安置去向上有了更多选择,体现了以人为本、为兵服务的原则。九是调整了退休和休养的安置范围,使各类伤病残士兵的安置待遇更加科学合理,可有效缓解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难题。十是强化了安置工作违法处罚手段,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及用人单位的责权,有利于维护安置法规政策的权威性,促进安置工作落实。此外,在军龄视同工龄、接续社会保险、享受土地权益、缩短安排工作时限、明确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房屋产权等相关政策上,也有新的突破。

这次改革,还特别强调要妥善解决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要继续加大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力度,通过推动自谋职业,挖掘安置潜力、督促落实岗位等措施,保证安置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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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安徽省委、省政府团结和带领全省人民,励精图治、开拓创新,克服前进过程中的重重险阻和道道难关,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一系列巨大成就,实现了由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封闭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粗放式发展向可持续发展、人民生活由贫穷落后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转变。去年是安徽省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全省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初步核算,去年全省生产总值15110.3亿元,增长13.5%;财政收入2632.8亿元,增长27.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463.4亿元,增长27.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00.6亿元,增长18%;固

定资产投资12126.3亿元,增长27.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06元,增长17.8%;农民人均纯收入6232元,增长17.9%:城镇新增就业6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速度较快、结构趋优、效益提升、后劲增强、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良好态势。 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持续扩大有效投入,在民生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交通等基础设施方面推进了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加强经济运行调节,把帮扶实体经济作为稳增长的关键举措,努力缓解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难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1.1%,增速居中部首位。民间投资占总投资比重达65.5%,提高2.1个百分点。进出口总额313.4亿美元,增长29.1%,其中出口170.8亿美元,增长37.6%,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进一步提高,汽车出口量全国第一。新增上市公司11家,保险直投突破100亿元。及时出台16条稳定物价措施,保障供给,加强监管,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连续6个月回落,全年涨幅为5.6%。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积极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完成企业技改投资2946.9亿元,增长41.8%。汽车和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生产规模进一步壮大,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巩固扩大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成果,试验区获准开展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44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创新型企业总数分别居中部首位和全国前列。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千百十工程,启动首批21项重大产业化项目,新型平板显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一批特色产业实现集群发展。

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三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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