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1的车年检不通过

时间:2018-03-30    来源:汽车知识    点击:

国1的车年检不通过 第一篇_2016年1月1日起汽车行业新规

2016年1月1日起汽车行业新规

再过几天,2015年将与我们挥手道别。在即将到来的2016年,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开始实施。本期,我们也专门为大家收集了即将在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汽车行业新规,与大家一起分享。

新规一:燃油限制标准降低至6.7升/百公里

2014年11月1日工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油限值标准实施,根据该标准,到2015年国内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都要达到6.9升/百公里,不达标的企业新车上市和扩产都将受到影响。

另据工信部公布的“2014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显示,在91家国产乘用车企业中,有25家未达标,较2013年度多了3家;29家进口车企中则有10家未能达标,较2013年度减少1家。其中不乏北汽集团、一汽集团等大型国有车企。

更为迫在眉睫的第四阶段燃油限制标准即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要求车企燃油限值2015年要降低至

6.9升/百公里;而到2020年要降 至5.0升/百公里。工信部相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考虑到企业降耗任务较重,为企业设定了每年油耗达标值,目标由松至紧,从2015年到 2020年,工信部为当年生产乘用车设立的平均油耗目标分别为百公里6.9升、6.7升、6.4升、6升、5.5升和5升。

可以想象下,2014年都难以达标的汽车企业,在面对2016年6.7升的平均油耗标准又将如何兑现? 新规二:维修保养不必去4S店

曾经,保修期内如果不在4S店保养,车辆一旦出了故障,4S店有理由拒绝车辆保修,这是在我国汽车行业内很多年的行规,这样的规定一直为消费者所诟病。

近日,国家交通运输部修改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厂家和4S店不得以不在官方授权店保养为由拒绝给车辆质保,对广大车主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该规定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和车主息息相关的有两点:1、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 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这个规定终于让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不能再绑住消费者了,消费者可以自行选 择维修保养店。2、对零配件供应商和社会维修保养机构在松绑的同时,将其规范化,除了要求非4S店也需要提供“同质配件”之外,还要逐步对车辆维修记录进 行统一存档管理,将一辆车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电子化并全行业可查。

这个规定其实是更加透明了经销商和4S店,减少消费者被忽悠的可能性。

新规三:车辆因质量问题退货可退车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规定: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 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国税机关应当向地税机关提供车辆退货发票信息, 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另外,已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而申请车船税退税的,由纳税人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新能源汽车,规程还指出,对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应当积极获取车辆的相关信息予以判断,对其征收了车船税的应当 及时予以退税。另外纳税人在车辆登记地之外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凭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 或保费发票,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征收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已经征收的应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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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1的车年检不通过 第二篇_机动车检测人员试题库(含答案)(1)

机动车检测人员试题

一、法律、法规部分

(一)单选题:

1、安检机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规定的检验项目以及检验标准和规程等技术规范对机动车实施检验,并对 检验结果 负责。( C )

A、被检车辆 B、调修结果

C、检验结果 D、验车秩序

2、申请取得安检机构检验资格应当具备:在用计量器具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在 检定 或校准有效期内。( A )

A、检定 B、标定

C、校准 D、自检

3、安检机构拥有所承担的检测车辆类型和项目所需的,能够满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设备及其 校准 设备。( C )

A、检定 B、标定

C、校准 D、自检

4、安检机构的 检验 资格由安检机构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和决定。(D )

A、尾气检验 B、特殊检验

C、新车检验 D、检验

5、安检机构应当在许可的检验资格范围内,依法接受委托,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和规程等技术规范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及时向 委托人 出具检测结果,不得伪造检测数据。( C )

A、车间主任 B、法人

C、委托人 D、经理

6、对批准安检机构检验资格的,由 省级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申请人颁发安检机构资格证书和检验专用印章。( B )

A、国家质检总局 B、省级

C、省级以上 D、县级

7、安检机构检验资格有效期满,继续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的,应当于期满前 三个月 内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D )

A、10天 B、15天

C、1个月 D、3个月

8、安检机构未按照规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未按照规定参加比对试验,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和管

理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以 3万元 以下罚款;( D )

A、5千元 B、1万元 C、2万元 D、3万元

9、安检机构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中发现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当在 5个工作日

内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C )

A、 1个工作日 B、3个 工作日 C、 5个 工作日 D、7个 工作日

10、安检机构未取得检验资格证书擅自开展机动车技术检验业务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依法予以取缔,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罚款;(B )

A、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B、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C、处以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 D、处以4万元以上

11、安检机构聘用未经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由县级以上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安检机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 罚款。(A )

A、 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下

C、 3万元以下 D、处以4万元以下

12、安检机构在用计量器具未经 计量检定 ,超过检定周期未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继

续使用,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计量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B )

A、计量 认证 B、计量检定 C、计量 审核 D、计量标定

13、安检机构不按照 检验标准和规程 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出具虚假检测结果,伪

造检测数据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D )

A、检验流程 B、岗位职责

C、验车手续 D、检验标准和规程

14、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人员在检验活动中接受贿赂,以职谋私的,由省级以上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撤销其合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A )

A、省级以上 B、市级

C、县级 D、行业协会

15、若同一辆机动车的原始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中的检验数据不一致,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分析,

若为人为因素造成的,应追究 有关人员 的责任。( A )

A、有关人员 B、车间主任

C、技术人员 D、质量负责人

16、比对试验是指各检验机构对同一样本的某一项或几个项目进行检验,出据的检验数据与平均

值数据相比较的偏差值,偏差值越大其检验的准确性就越差,以此对一个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 进行测

试。(C )

A、验车数量 B、人员操作

C、检验能力 D、质量管理

1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是对机动车的安全性、动力性进行检验、对其运行技术状况作出准

确的定量测试和科学判断的专用 计量器具 。( D )

A、工具 B、计量工具

C、器具 D、计量器具。

18、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明确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权利、义务及 法律责任 。(B )

A、停车场地 B、法律责任

C、验车流程 D、收费标准

19、已领有牌证的机动车,须按 规定的期限 进行检验。( C )

A、月份 B、年份 C、规定的期限 D、1年1次

20、从2003年9月1日起,机动车检验有效期一律按__初次注册登记日期_对应的月份签注。

( A )

A、初次注册登记日期 B、牌照最后一位数字

C、买车日期 D、年检日期

21、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自使用第11年起,每年应检验 2次 。( B )

A、1次 B、2次 C、4次 D、8次

22、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延长使用年限为 10年 。( C )

A、5年 B、8年 C、10年 D、无期限

23、载货汽车(除微型载货汽车外)使用年限为 10年 。( B )【国1的车年检不通过】

A、8年 B、10年 C、15年 D、无期限

24、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在达到报废年限后,延长的使用年限为根据实

际使用和检验情况延长使用年限年。( D )

A、5年 B、8年 C、10年 D、根据实际使用和检验情况延长使用年限

25、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在延长使用期间检验次数为 1次 。( A )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26、排气量小于1升的出租乘用车使用年限为 6年。( B )

A、5年 B、6年 C、8年 D、10年

27、出租汽车(除排气量小于1升的出租乘用车)使用年限为_8年____。( C )

A、5年 B、6年 C、8年 D、10年

28、可延长使用年限的是19座以上_的出租汽车。( C )

A、轻型 B、1升以上 C、19座以上 D、旅行

29、可延长使用年限的出租汽车,延长使用年限最大不超过__4年__。( B )

A、2年 B、4年 C、5年 D、10年

30、以下哪一种车型使用年限不是10年。( B )

A、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 B、9座(含)以下非营运小客车

C、旅游载客汽车 D、大型载货汽车

31、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在延长使用年限内,每年应定期检验___2__次。

( D )

A、8 B、6 C、4 D、2

32、旅游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__10年___。( B )

A、8年 B、10年 C、15年 D、无期限

33、旅游载客汽车在延长使用期限中,每年应检验 2 次。( B )

A、1 B、2 C、4 D、8

34、旅游载客汽车延长使用年限为 10年 。( )

A、2年 B、5年 C、8年 D、10年

35、GB7258—2012的全称为__《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____。(B )

A、《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 B、《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C、《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 D、《机动车安全技术要求》

36、新车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时,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检验有效期应签注到两年后的注册登

记日的对应月份。( C )

A、轻型货车 B、载客汽车 C、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D、微型载客汽车

37、新注册登记的出租汽车,检验有效期应签注到一年后的注册登记日期对应月份。( B )

A、半年 B、一年 C、两年 D、三个月

38、当行驶证上车辆类型与计算机档案不符时,车辆类型以计算机查询_为准。( B )【国1的车年检不通过】

A、行驶证上车辆类型 B、计算机查询

C、检验民警确认的类型 D、总检确认的类型

39、以下那种车不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D )

A、乘用车 B、微型普通客车 C、微型乘用车 D、载货车

40、以下那种车不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B )

A、小型越野客车 B、大型客车 C、微型乘用车 D、乘用车

41、以下那种车不属于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B )

A、非营运的小型越野客车 B、出租车

C、非营运的微型乘用车 D、非营运的乘用车

42、出租车(5年之内)的检验周期为______。( A )

A、1年 B、2年 C、6个月 D、3个月

(二)多选题:

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 等要求,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验检测的活动。(ACD )

A、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B、规定

C、 技术规范 D、规程

2、申请取得安检机构检验资格应当具备相应的 和检验驻车制动的驻车坡道。( ABCD )

A、停车场地 B、试验车道

C、站内道路 D、办公设施

3、申请取得安检机构检验资格应当具备:检验厂房 ,检测线布置合理,便于流水作业。( ABCD )

A、宽敞、明亮、防雨 B、通风设备完好

C、照明设备完好 D、消防安全设备齐全

4、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审查包括 BD 。( )

A、验车数量 B、资料审查

C、设备维修 情况 D、实地考察

5、安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 。(ABCD )

A、文件资料 B、各项规章制度

C、技术检验档案 D、验车手续

6、安检机构未按照规定 ,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发证部门撤销安检机构资格。( AD )

A、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B、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C、完成设备校准 D、参加比对试验

7、 安检机构聘用 的人员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发证部门撤销安检机构检验资格。( CD )

A、 未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 B、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

国1的车年检不通过 第三篇_实例解说之车主不花一分冤枉钱处理交通事故

【国1的车年检不通过】

实例解说之车主不花一分冤枉钱处理交通事故

第一章 事故发生

14日早8点左右,我从厚德路由东向西正常行驶,越过厚德路小学路口约10米后,前方一电动车突然左转横过机动车道然后逆行欲进入厚德路小学,由于她车速太快,电动车后座上反向乘坐的小女孩将左腿伸出车外,致小女孩左小腿撞在我车的右前大灯上。

事故发生后,小女孩拼命哭叫,我无法判断伤情(虽然我知道肯定没大事),对方也不提如何处理,对于这种手段老辣的人,为避免被敲诈,我决定报警、出险走正当程序。

警察、保险先后到场,警察也不主动提调解,我也就不提,因为我认为是对方全责,保险的希望我私了,还说不私了对我很不利,拖车、停车费是不赔的,当时有点心动想私了,但很不甘心,对方也不说私了的事,还强说我撞他,小孩又被120拉走,内心深处其实很想完整的走次事故程序(还没出过双方事故),也很不服拖车、停车费问题,想和交警较量下,再考虑到马上放假不太用车,最后还是决定走正常程序。

交警看双方不能现场调解,于是叫车来拖对方的电动车,扣下我的驾照,叫人开我的车去停车场,我也去直属大队事故科领回扣车单据。

回家马上查法规,等看到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停车、鉴定、检验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心里踏实多了,也明白保险公司的险恶,他当然希望当事人私了,他就可以不费时、不费力、不出钱,还拿一般人很害怕的停车、拖车费来吓人,还好没吃他那套。继续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在10个工作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就可以拿回车子,感觉更没什么了,也就半个月吧(当然各人情况不同,好车或没车不行的人另当别论),咱能等。

第二章 对扣车的行政强制行为提出行政复议

怎么讲车都是被扣了,心里总还是不舒服也不服气的,其实车主都明白,交警扣车无非就是希望机动车主能赔钱结案,警察省事又不容易发生信访事件。很反感交警动不动就扣车,于是继续查法规,发现法律只规定“因为收集证据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才能扣押事故车辆而且扣押车辆需要履行很多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当时想不通这么简单也没有车辆损失的事故还要收集什么证据,而且扣押财物是要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的,于是马上写好行政复议申请书,下午就去交警支队。

到了支队进门要登记,一开始说去法制科,门卫说没这个科,于是说去行政复议办公室,门卫居然不知道有行政复议办公室,瞎指挥让我去7楼,整个7楼没有挂牌的办公室还都锁着,还好碰上2个穿制服的警察,问了以后说在4楼,于是去4楼,其实4楼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复核的地方,那里一个领导模样的人开始也以为是复核,问清是对行政强制行为复议后,打了电话问别人才说要去6楼秩序科,于是明白,很少有人提起行政复议啊,大家业务都不熟啊,中国真是刁民太少,天天在网上费唾沫没用啊,不如实际做点什么,赣州每

天多少事故多少车被扣啊,别说多,每天有一个人复议,交警支队门斗挤破了,如果每个人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公都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国早就官不聊生,早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终于到了6楼,马上发现有个办公室挂着行政复议办公室的牌子,心里骂门卫:文盲加法盲,怎么***都这素质啊。可门锁着,正好以前坐电梯上来的几个警察也走过来,一问是行政复议的,马上进了秩序科办公室。和每次行政复议一样,对方总是推脱说些理由,一番唇枪舌剑后,最后表示什么也别说了,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吧,对方终于没办法说受理了。

一等就10多天,什么消息也没有,其实早就知道这样的结果,因为每次复议哪个行政机关都这样,25号过完节也放暑假了,于是再去交警支队,直奔秩序科,进门一说要拿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对方和以前一样搬出领导不在要审批所以还没办等等说辞,我也冷处理,只问什么时候能拿到,一个主管模样的说今天一定会联系你,可今天26号了,还没动静,准备明天再去联系。

咱也不急,先施加压力,看事故中队这边责任认定书怎么出,如果不认定对方全责(其实全不全责都是保险赔,我只是找理由和警察PK),我就两边一起动作,同时打2场行政诉讼;如果认定对方全责,还要看拿回车子的过程是不是没有障碍,不爽的话还是打官司(呵呵,我无责也要打官司,要交警好看)。

第三章 调解、检验等前处理程序

15日下午,到事故中队调解,我早考虑好了,直接说调解就是各走各路,看着对方拿着各种片子和单据想问我要钱的样子,我很想告诉他:首先钱应该保险公司出,如果是抢救(什么是抢救法律也是有明确定义的)费用交警会责令保险公司垫付,也是与我无关的,只有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我才承担,其次,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你也是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我可以不介入的,如果对保险公司的赔偿不满只能向法院起诉,法院判保险赔多少让它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法院判我赔多少我才赔,我的损失只是用车不方便,这么小的事故而且你全责,我很欢迎你去法院起诉,说不定我反诉你,我还可以拿点钱呢。当然没说,反正我没出1分钱,懒得和他怄气。

直接谈崩回家,其实真的是为了对方好也为了交警好,自我拔高下,呵呵:如果我赔了钱,对方下次还会违章,这次我是谨慎驾驶车速很慢,下次碰上个飙车的那结局很难想象,你就是赔了钱,人没了有什么意思?交警也就只图自己轻松,现在道路交通拥堵、事故多很多原因是行人、非机动车违章多又难管理、难处罚,好嘛,管不好行人、非机动车,交警就压迫机动车方,扣车迫你就范,让我这个机动车主免费帮你们教训下违章非机动车有什么不好啊。

21号去事故中队做笔录,本来也没啥说的,交警叫我复印下被扣的驾照,可气的是去4楼复印居然要1块1张,还是个律师事务所的,中国就这帮黑心的狗腿子搞坏了,懂法执法的人都不守法。浪费他2张纸,然后问他要发票,他不给发票,我也就转身去楼下找店家,靠,狗还真多,紧挨事故中队一家复印店先问复什么,一看是驾驶证也叫价1块,插,哪天我办完这件事,把这两家店一起投诉到工商局去。继续往前走,很快就找到家2角的,既锻炼了身体又省了钱,还战胜了黑心狗,还是蛮愉快的(咱是个闲人,时间多,其他人慎重),只是悲哀中国狗太多还有人闲着没事拯救狗的(赤那),更悲哀中国良民太多,那个律师事务所明

显占用国家资源(办公室居然在行政机关内),与交警肯定有利益关联,而且非法超出范围经营(律所没有复印的营业执照的),也没一个人去投诉,难道我又要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做笔录的时候,来了个处理事故的,可怜兮兮的样子,上来就发烟,还给我1支(我不抽烟,也没发烟给过交警),那警察也够坏,拿出好几份鉴定报告让那人去复印,还要那人去交鉴定费,那人很老实没有一句怨言地去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心底无限悲哀,***也只能现在这个样子了,人民就这水平啊,这样的水是不可能覆舟的,同时心底打定主意,以后决不去复印、更不可能交任何费用。

26号下午通知我去拿车辆性能检验报告,办案协警还是叫我去复印,我先拿过来看完检验结论合格,然后装傻,怎么叫我去复印啊,也许是昨天去支队要复议通知书的消息传到这边,起了效果,主办的正式民警知道我难对付,就叫协警别啰嗦自己去复印(我判断一定是去4楼那律所不要钱复印来的,黑啊),然后,告知我如果双方对检验结果都没有异议,就可以拿车了,还说不管你交不交费,都会放车。呵呵。

第四章 车辆技术性能鉴定报告

拿到鉴定报告第一眼看结论,合格,2月年检了,意料之中,但也算放心了;可看见日期很不爽,送检居然写15号,这么简单的鉴定居然要11天到26号才出结果,很显然是交警与司法鉴定所穿一条裤子,要么是更改送检时间包庇交警(因为法律规定要在事故发生3个工作日内送检),要么是故意拖延时间,配合交警长时间扣车,法律对鉴定的期限规定太宽松,《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20天,《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是15天,鉴定时间还不算入办案时间。

我的策略是去司法局投诉,虽然没有证据,但就按我自己猜测的写,既不要钱,写错了也不犯法,呵呵,投诉立案了司法局就会去查,查出问题自然好,一般来说总会有点问题的,特别是鉴定程序上,这些官办鉴定机构也是老爷作风;司法局这边也可能出错,反正司法局要出书面处理结果,到时再找他们的漏洞,不过司法鉴定的行政官司很难赢,法律基本空白,但可以行政复议,反正不要钱,但也止于行政复议。

第五章 高潮:拿回自己的车

26号拿鉴定报告,27、28、29三天双方都没有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7月2号鉴定结论确定,但当天因有事去南昌没能去拿车,7月3号,办完事10点来的交警办公室,等到10点半大仙终于回来了,向办案的正式民警提出拿车的要求,这个家伙估计是早准备好的,居然说要等鉴定结论确定5天后才能领车,因为这几天对方可能申请法院诉前财产保全(浑蛋法律术语还知道点啊,可法律不行);本来倒也早就预料交警会找借口,没什么,但可气的是边上一个凯莱律师事务所来办事的律师居然为讨好交警帮着他说些违背法律的说辞(唉,***狗真多,完全如先生狂人日记的情形);我随即反驳:第一,法条明文规定是鉴定结论确定5日内领车,没有5日后领车的法条,要继续扣车请提供法律依据;第二,法院与你们不是一个系统,如果法院委托你们扣车请提供委托书。丫的居然还嘴硬,于是向他们领导投诉,回来交警改口了,自己还找个台阶:领导这么说了怎么办呢?好无辜的样子,勒个去的,过会打印车辆放行呈报表的时候审批理由里就是我说的法条,他根本就是知法犯法,丫的天天都在这么办还

来故意刁难我,好吧,看我的。

吃完饭直奔吉埠新村停车场,交了放行单,如我所料守门的要我交19天20元/天的停车费,和开车来停车场的开车费50元,共计430元,于是我迅速拿回放行单,“还要交钱啊,交警没说啊”,守门的当然不肯。于是不废话,转身出来拨打110,报警说有人在吉埠新村非法扣押我的车辆并向我敲诈勒索,接警的也想混,说你们这是纠纷啊,自己解决啊。我说我有车辆放行单,车辆就处于合法自由状态,任何人阻拦就属于非法扣押私人财物,接着问你受理不受理,会不会出警?她没办法,说你等会。很快沙石派出所打来电话(这一点还是要肯定的,110必须出警现在规定的很严),还是一番唇枪舌剑,派出所的总推是纠纷,我坚持即使有纠纷任何人也不能非法扣押私人财产,没办法派出所答应出警。因为是午间休息时间,停车场那边与交警领导暂时沟通不上,于是民警说那就等会他们与交警联系了再说吧,我于是坚持回派出所作报案笔录(这点要强烈提醒各位朋友,千万别在现场傻等,一定要去派出所做笔录,否则,很可能警察出警后会记录为调解处理,很可能就没结果了,你要再提也还是要去派出所作笔录,被对方看出你不精于法律,再打交道就锐气尽失了),因为一旦形成笔录,这个案子就不是纠纷而是治安甚至刑事案件,派出所要结案(不按非法扣押财物处理,你可以行政复议),材料很多涉及面很广,派出所不愿意,自然会给停车场施压(毕竟其行为涉嫌犯法),交警也知道自己这么承包出去不合法,万一媒体曝光就很麻烦。

做完笔录再去停车场,还在路上,派出所的警官就打来电话:你去找停车场,我已经沟通好了。到了停车场还顺利,车都摆好位置了(第一次来我的车是被堵在里面的),老板娘来了,很气也很无奈的诅咒:我们这了敞开大门欢迎你常来,我回复:谢谢您吉言,心里说,我常来你也收不到钱。开车回家,第一件事洗车,去晦气;第二件事,发帖,哈哈。

第六章 余味:总结

1、关于行政复议:个人认为行政投诉和行政复议是公民个人维权最有效的手段,当发生侵害您权利的事件时(如您楼下某餐馆排油烟),确定侵权人管辖的行政机关和违反的法律条文,然后向行政机关写投诉书或现场投诉(如上例向卫生局、环保局投诉),如果行政机关不处理就向其上级机关行政复议,以我个人的经历基本全部能解决,当然这需要一定的法律技巧。特别的,行政复议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必须受理处理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行政机关必须提供做出行政行为或不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证据,行政复议必须受理且必须制作复议决定书,那么你就可以审查复议决定书是否合法,以及其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是否合法,这样你就不用自己去搜集证据。这整个过程没有任何费用,花的时间也是很有限的,而收益是巨大的,很有效。

2、关于车辆技术性能鉴定:依据法律规定,交警只有在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扣押肇事车辆,而目前交警能提供的收集证据的最主要理由就是车辆技术性能鉴定,其实这是交警的借口,无非就是要扣车牟利,那么P民的策略也很简单,就是不出鉴定费,鉴定费这个东东可不像停车费,你不给就拿车很麻烦,交警一定会叫鉴定所先鉴定,因为这是法定的证据和程序,你不交鉴定费,交警也必须按法律规定的时限结案,所以在这点上,交警耗不起你,他是很怕你耍无赖的,像我的案例一样,交警看我难缠连要我交鉴定费的要求都不敢提。

如果每个车主都不交鉴定费(这其实真的很容易做到),那么交警就会内牛满面,你想想,如果车主不交钱,就只能按法律规定由交警承担,而交警会把招待、旅游、公车费压缩出来交

给鉴定所去吗?不给的话,又有哪家鉴定所会与交警合作免费鉴定呢?而不鉴定,交警扣车的法定理由就消失了,所以,只要每个车主坚持不出鉴定费,很快,大家的车辆就不会被扣了,大家只要花很少的努力就可以有很大的收获,QS们要努力啊。

3、关于110:个人的实践总结,目前110是维权的一个强有力手段,如果你是合法权益一方,你应该不会惧怕110民警到场,而110的到场会为确定现场证据、控制事态恶化、威慑侵权一方等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目前110接警必须出警的规定非常有利于合法权益方保护自己。当然110报警需要一些小技巧:1、适当严重化事件,这不是诬告陷害,只要事实存在,你对事实性质无论怎么理解和严重定义,都不是诬告陷害,是不负法律责任的;2、如果你确定希望民警到场,你就只需要坚持要求民警到场就行,不需要多说理由,就问你受不受理、出不出警、什么时间出警就行了,110是不敢不出警的。

对于没有明显暴力事件,110一般都会按纠纷调解,如果你对处理不满一定要坚持报案,去派出所做笔录,笔录的时候亦可以按你的理解以最严重的罪名报案,坚持按你说的记录(因为这是你的笔录,你说了算),不要轻信民警的引导和对你措辞的修改,否则不签名,民警是不敢不做笔录的,因为这是110处警的必要法律文件。不要怕做笔录会浪费时间,这与你今后维权自己收集证据相比是完全值得的。

4、关于停车费:法律有明确规定,只有你坚持,然后选择适合自己的策略和方式坚持自己的权益,交警是不敢向你开票收费的,而你真的没有义务向停车场缴费,因为你其实与停车场完全没有法律关系。特别重要的,如果没一个车主都不交停车费,那还有谁会免费为交警管理肇事违章车辆,你相信交警会从自己的经费里拿出钱来吗?如果没有停车费收入,每个停车场都要倒闭,那每个车主就都不会被扣车了,这实在是广大车主的最强福音啊。这会很难吗?

5、关于停车场:本案中停车场挂出的牌子是“赣州市肇事车辆违章车辆管理处”,这个牌子会吓倒很多P民,其实,单从名称上分析,我就可以下结论,这是一个三无的非法组织。1、名称中没有冠以“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说明不是交警的下属单位,现场也没有一个穿正规警服配警号的人员,在派出所联系交警时,交警也明确承认停车场是完全社会化的;我们也不可能在行政事业机构编制中找到肇事车辆违章车辆管理处这个单位;那么它是社会团体或企业法人吗,单从名称上“管理处”这个名字就不可能登记为任何社会团体或企业法人;所以毫无疑问的“赣州市肇事车辆违章车辆管理处”只是一块吓唬人的野鸡牌子,没有这个单位也就不可能有营业执照,也就不可能有收费许可证,那么它收费就完全站不住脚。在整个过程中停车场根本没有悬挂、出示过营业执照和收费许可证,这就是本案中停车场会屈服的根本原因。

因为我没有交费所以不知道以前的朋友们缴费单是什么样的,上面盖的是什么单位的章,如果你现在还保留着单据,又想拿回这些钱的话,给您支个招:1、先看是什么单据,应该必须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单,如果是发票(其实发票是不合法的,因为你与停车场不存在合同关系,停车场收钱属于不当得利,可以民事诉讼,当然那个更麻烦,就不多说了)必须加盖公章;如果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单,可以去财政查询单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如果是发票可以去税务查(没发票直接投诉);个人直接下定论,这些票据如果不是假的也一定存在瑕疵(如过期、与收费项目不符、收付单位与登记单位不同,因为根本没有停车场这个单位等等),然后要求财政或税务查处;3、进一步的可以去派出所报案诈骗,这个可以成立的,因为对方捏造了一个不存在的单位(也就是伪造事实),在没有合法收费依据的情况下使用虚假的单据,骗取财物,这个涉案金额很大啊,很可怕啊。再吹下牛,如果是我,坚持报案和行政复议(如果派

国1的车年检不通过 第四篇_车主如何不花一分钱处理交通事故,技术帖

第一章

事故发生

14日早8点左右,我从厚德路由东向西正常行驶,越过厚德路小学路口约10米后,前方一电动车突然左转横过机动车道然后逆行欲进入厚德路小学,由于她车速太快,电动车后座上反向乘坐的小女孩将左腿伸出车外,致小女孩左小腿撞在我车的右前大灯上。

事故发生后,小女孩拼命哭叫,我无法判断伤情(虽然我知道肯定没大事),对方也不提如何处理,对于这种手段老辣的人,为避免被敲诈,我决定报警、出险走正当程序。

敬察、保险先后到场,敬察也不主动提调解,我也就不提,因为我认为是对方全责,保险的希望我私了,还说不私了对我很不利,拖车、停车费是不赔的,当时有点心动想私了,但很不甘心,对方也不说私了的事,还强说我撞他,小孩又被120拉走,内心深处其实很想完整的走次事故程序(还没出过双方事故),也很不服拖车、停车费问题,想和胶敬较量下,再考虑到马上放假不太用车,最后还是决定走正常程序。

胶敬看双方不能现场调解,于是叫车来拖对方的电动车,扣下我的驾照,叫人开我的车去停车场,我也去直属大队事故科领回扣车单据。

回家马上查法规,等看到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停车、鉴定、检验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心里踏实多了,也明白保险公司的险恶,他当然希望当事人私了,他就可以不费时、不费力、不出钱,还拿一般人很害怕的停车、拖车费来吓人,还好没吃他那套。继续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在10个工作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就可以拿回车子,感觉更没什么了,也就半个月吧(当然各人情况不同,好车或没车不行的人另当别论),咱能等。

策略:事故发生后迅速判断各种因素,做出最有利选择。

第二章 对扣车的行政强制行为提出行政复议

怎么讲车都是被扣了,心里总还是不舒服也不服气的,其实车主都明白,胶敬扣车无非就是希望机动车主能赔钱结案,敬察省事又不容易发生信仿事见。很反感胶敬动不动就扣车,于是继续查法规,发现法律只规定“因为收集证据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才能扣押事故车辆而且扣押车辆需要履行很多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当时想不通这么简单也没有车辆损失的事故还要收集什么证据,而且扣押财物是要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的,于是马上写好行政复议申请书,下午就去胶敬支队。

到了支队进门要登记,一开始说去法制科,门卫说没这个科,于是说去行政复议办公室,门卫居然不知道有行政复议办公室,瞎指挥让我去7楼,整个7楼没有挂牌的办公室还都锁着,还好碰上2个穿制服的敬察,问了以后说在4楼,于是

去4楼,其实4楼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复核的地方,那里一个领导模样的人开始也以为是复核,问清是对行政强制行为复议后,打了电话问别人才说要去6楼秩序科,于是明白,很少有人提起行政复议啊,大家业务都不熟啊,中国真是刁民太少,天天在网上费唾沫没用啊,不如实际做点什么,赣州每天多少事故多少车被扣啊,别说多,每天有一个人复议,胶敬支队门斗挤破了,如果每个人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公都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国早就官不聊生,早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终于到了6楼,马上发现有个办公室挂着行政复议办公室的牌子,心里骂门卫:文盲加法盲,怎么***都这素质啊。可门锁着,正好以前坐电梯上来的几个敬察也走过来,一问是行政复议的,马上进了秩序科办公室。和每次行政复议一样,对方总是推脱说些理由,一番唇枪舌剑后,最后表示什么也别说了,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吧,对方终于没办法说受理了。

一等就10多天,什么消息也没有,其实早就知道这样的结果,因为每次复议哪个行政机关都这样,25号过完节也放暑假了,于是再去胶敬支队,直奔秩序科,进门一说要拿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对方和以前一样搬出领导不在要审批所以还没办等等说辞,我也冷处理,只问什么时候能拿到,一个主管模样的说今天一定会联系你,可今天26号了,还没动静,准备明天再去联系。

咱也不急,先施加压力,看事故中队这边责任认定书怎么出,如果不认定对方全责(其实全不全责都是保险赔,我只是找理由和敬察PK),我就两边一起动作,同时打2场行政诉讼;如果认定对方全责,还要看拿回车子的过程是不是没有障碍,不爽的话还是打官司(呵呵,我无责也要打官司,要胶敬好看)。

国1的车年检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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