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时间:2018-04-16    来源:生活常识    点击: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第一篇_最新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及法律依据

最新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及法律依据

一 车祸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 车祸赔偿标准

注:1、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赔偿“因伤致残”或“受害人死亡”

栏内的项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伤”栏目内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2、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3、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

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5、本表适用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也适用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人身故损害损偿还需根据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系数。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第二篇_201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项目和计算方法

201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项目和计算方法

一、赔偿项目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

8、残疾辅助器具费9、残疾赔偿金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死亡赔偿金12、丧葬费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3、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

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待其发布后,即可按其规定计算误工时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外地亲属处理事故在事故发生地住宿费,按照票据计算。

7、营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根据《最高院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有,一般认为,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亲友探视时所携带的营养品应认定为赠予,在计算营养费赔偿金时不应计入。

8、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最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第二种情况: 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据北京市统计局数字,北京市2005年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17653元/ 年,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7860元 /年。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 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 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 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 (实际年龄-60)]年;

(4) 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 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 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最高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抚养人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例如根据北京市统计局数字,北京市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244.2元/ 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515元 /年。

1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分三种情况:

(1)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 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3) 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例如根据北京市统计局数字,北京市2005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808元/年。故6个月的工资为16404元,即丧葬费赔偿金额为16404元。

13、精神损害抚慰金额的计算公式:【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一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第三篇_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计算公式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计算公式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的概念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

其计算公式为:

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 住院费 + 其他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概念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医院 接受诊疗期间,需要进行伙食消费,而由相关责任人依据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发生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的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

其计算公式为: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四、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护理费的概

念 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须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也是直接的,应当予以赔偿。 (二)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五、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五、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的概念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后果,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二)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六、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六、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残疾用具费的概念 残疾用具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其组织、肌体的某项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而需要赔偿具有补偿功能的器具而支出一定的费用,由事故责任者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例如,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下肢或者上肢残废的,有必要配置假肢,由此支出的费用,属于残疾用具费。残疾用具对某些程度的残疾来说是必须的,是受害人日常生活的需要,是交通事故的后果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

其计算公式为: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七、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交通费的概念 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

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应当受到赔偿。 (二)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

其计算公式为: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十、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住宿费的概念 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与交通费一样,住宿费的发生也是交通事故非常可能带来的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二)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

其计算公式为:

住宿费赔偿金额 =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十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概念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二)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 《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

其计算公式为: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 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二、车辆停运损失费及相关法律法规

十二、车辆停运损失费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车辆停运损失费的概念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二)车辆停运损失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

例如:周某是一辆面的车主,平时以面的拉乘客为业,收入比较稳定,平均每天收入200元。某日,周某的面的被一辆从后面跟来的刹车失灵的卡车撞到,由于惯性较大,周某的车又撞到水泥柱上,一个轮胎被撞爆,发动机也有一定程度的损坏。周某的面的修好共用了3天,这三天中,周某无法继续运送客人,损失600元,这样,周某可就该项停运损失费用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车辆停运损失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2.《民法通则》

第117条第3款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第四篇_2016最新: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完整版)

2016最新: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完整版)

2016-05-17

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残疾辅助器具费以补偿伤者的实际损失为目的,对使用年限具有显著可能超过二十年的伤者,其残疾辅助器具费应当按照伤者的实际使用器具的单价计算至平均寿命七十周岁。 若残疾者在年满七十周岁前便死亡的,对于未实际发生但侵权人已经支付残疾辅助器具费,应当由残疾者一方返还给侵权人。

二、公式中相关术语注释 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即国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中扣除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等费用后剩余的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 ②伤残赔偿系数

根据伤者伤残的严重程度将伤者残疾划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百,二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九十,以此类推。 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村居民各来源收入总和合扣除其经营性支出、税费支出所剩余的收入,计算公式是:农村居民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损失。 ④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城镇居民个人购买商品和劳务两方面支出作为重要权衡指标。 ⑤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驻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也即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支出,反应农民的消费水平。 三、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法律依据 1、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2、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3、护理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 4、交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 5、住院伙食补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6、丧葬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 7、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 8、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 9、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0条; 10、财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15条; 11、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第五篇_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2016最新整理)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2016最新整理)

2016-01-16湖南交警收藏,稍后阅读已收藏

交通事故赔偿,这是在平时咨询最多的一个问题,不是专业做交通事故的律师一时半会还真说不清楚,毕竟里面的公式比较多,比较繁杂,很难记得住,为此,通过此表格可以清楚的呈现给朋友们,供朋友参考学习。(此为2016最新完整版)

赔偿项目 医药费

计算公式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A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B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误工费

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C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X(元/年)×误工期限(天) ÷365(天)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护理人员有收入 (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

工期限(天)÷365(天)

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元/天)×护理期限(天)。

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 护理期限:1 护理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2 因伤致残不能恢复雇佣护工

的,护理期限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

交通费

(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票据所载事项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1、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

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此时住院伙食补助费还包括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月)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60周岁

受害人为城镇居民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等级确定;因伤残未导致实际收入减少对残疾赔偿金作适当调整) (网友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再区分城市、农村;统一按城镇标准计算)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

≥75周岁

均纯收入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60周岁

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

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

死亡赔偿金

(网友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再区分城市、农村;统一按城镇标准计算)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60-75周岁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60周岁

均纯收入X(元/年)×20(年)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75周岁

均纯收入X(元/年)×5(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过

被扶养人为城镇居

≤18周岁

均消费性支出④X(元/年)×(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

条件)

≥75周岁

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60周岁

(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

≥75周岁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②;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③X(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均可支配收入①X(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60周岁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0(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20年-60-75周岁

(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年)5

≥75周岁

÷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⑤ X(元/年)×(1

≤18周岁

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

≤60周岁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被扶养人为农村居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元/年)×{20

60-75周岁

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元/年)×5(年)

≥75周岁

÷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伤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元/年)×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注意事项

精神损害抚慰金

1.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的具体标准,因个案和地域经济发达程度的不同会有较大差异。目前深圳地区一般按如下标准计算:根据伤残等级从10级至1级分别对应为1万至10万,死亡的,同1级。

2.司法实践操作中:在诉讼中,注意该费用应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在交强险中优先支付。商业保险中没有精神损失的赔偿项目。

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主张(包括车辆维修、施救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经营车

财产损失

辆停运损失;非经营车辆替代支出的交通费等等)。

一、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

残疾辅助器具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费的赔偿标准 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残疾辅助器具费以补偿伤者的实际损失为目的,对使用年限具有显著可能超过二十年的伤者,其残疾辅助器具费应当按照伤者的实际使用器具的单价计算至平均寿命七十周岁。

若残疾者在年满七十周岁前便死亡的,对于未实际发生但侵权人已经支付残疾辅助器具费,应当由残疾者一方返还给侵权人。

二、公式中相关术语注释 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即国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中扣除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等费用后剩余的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 ②伤残赔偿系数

根据伤者伤残的严重程度将伤者残疾划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百,二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九十,以此类推。 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村居民各来源收入总和合扣除其经营性支出、税费支出所剩余的收入,计算公式是:农村居民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损失。

④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城镇居民个人购买商品和劳务两方面支出作为重要权衡指标。

⑤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驻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也即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支出,反应农民的消费水平。 三、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法律依据 1、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2、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3、护理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 4、交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 5、住院伙食补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6、丧葬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 7、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 8、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 9、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0条; 10、财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15条; 11、残疾赔偿金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第六篇_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表格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表格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第七篇_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明细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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