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工作职责

时间:2014-04-10    来源:时尚知识    点击:

妇联工作职责(一):妇联工作职责

妇联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或妇女大会决议。

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法律和法规知识,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建立妇女劳动力数据库,组织妇女参加现代远程教育和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妇女科技文化水平。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切实发挥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作用。

四、普及科技、环境保护、妇幼、卫生、保健和优生、优育、优教等知识,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汉川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摘要

为切实保障我市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关政策摘要如下:

一、保障对象范围

持有汉川市农业户口且长期居住在汉川市境内的农村特困户,凡当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按月人均救助30元的标准予以救助。我市农村特困户对象主要为:

1、“三无”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养人或法定赡(抚)养人无赡(抚)养能力鳏寡孤独家庭:

2、因残疾而造成劳动能力缺乏的痴呆傻残的家庭;

3、因病或因突发性灾害致贫的家庭;

4、由政府确定的其他家庭。

二、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情形

农村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离开所在地,举家迁住其他县(市)一年以上的,已有住房又新建(购)住房或高标准修缮住房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校学生除外),而不从事生产劳动的,有承包土地,无正当理由不耕种的;

3、一年内购买价值超过低保标准五倍以上(含五倍)非生活必需品的;

4、法定赡(抚)养人有赡(抚)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的;

5、因赌博、吸毒、嫖娼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6、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或拒绝核查的;【妇联工作职责】

7、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然低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家庭实际消费水平明高于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8、其他经县(市)级民政部门认定按规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妇联工作职责】

三、家庭收入的计算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获得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以评为主,以算为辅。

货币收入包括:农村牧渔、建筑、运输、加工、服装业等经营收入;劳动收入:退休金、各种保险金、补偿金;特许权使用收入、租赁收入、馈赠和继承收入;赡(抚)养费;实物收入按市场价折款计入家庭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的确定,以对象提出保障待遇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家庭收入为基数计算。

四、赡养费的计算

凡法定赡养人、扶(抚)养人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或者等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的,视为无赡养、扶(抚)养能力;超过当地低保标准150%的,视为有赡养、扶(抚)养能力。

五、申报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凭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收入状况证明、身体状况证明向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

2、社区(村委会)审核。社区(村委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申请人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召开村民代表会将调查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张榜公示。

3、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评议小组对公示结果进行评议,初步确定保障对象和补肋水平,并将结果报市低保局审批。

4、市低保局审批。市低保局对乡镇上报情况进行核查,审定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建立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填发低保证,乡镇和村将审批结果张榜公示。

5、发放保障金。市低保局将保障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核实后拨付低保金。

六、保障对象的管理

农村低保对象每年集中审核一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按规定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终止其低保待遇,并收回低保证件。

1、分类管理制度。对农村低保对象红黄蓝三色标签登记管理。

2、年度核查制度。已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对象,每年按规定时间集中到所在乡镇集中续保登记,无特殊原因不进行续保登记的,取消其低保待遇。

3、公示通报制度。对新增对象实施两榜公示,对已保对象常年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4、异动管理制度。保障对象在市内迁移的,由市民政部门到迁入地核实,符合条件的办理续保登记手续;跨市迁移的,迁出地市级民政部门为低保对象出具《迁移证明》收回保障金领取证,保障对象凭迁出地证明在一个月内到迁入地县及民政部门重新申请保障待遇。

妇联工作职责(二):乡镇妇联工作职责

乡镇妇联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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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妇联工作职责【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

5、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

6、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7、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8、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其他事项。

一)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

(三)帮助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

(四)负责居村妇代会、系统妇委会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积极发展与各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开展社区维权工作,处理妇女群众日常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妇女儿童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妇联工作职责(三):2015妇联工作职责

第1篇:社区妇联工作岗位职责

一、负责开展各项妇女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上海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

二、健全执委会、妇代会组织及其工作制度。按时召开妇代会,发挥妇女代表和基层妇代会的作用。

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实施,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协调处理妇女儿童保护工作。

四、开展“四有”、“四自”教育,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创建活动。

五、推进家庭文化的创建活动。以家庭美德“十要”为标准,开展家庭美德活动。按照“文明户”和“五好文明家庭”标准,开展创评活动。

六、推进下岗、失业妇女的再就业工作。

关心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健全特殊家庭子女的关心、教育网络,办好0—14岁儿童家长学校,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

第2篇:妇联工作职责

1、在镇党委和上级妇联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团结动员全镇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3、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主、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代表妇女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关心妇女的业余生活,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保健知识,引导全镇妇女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配合学校与社会搞好对青少年的教育。

8、教育妇女用社会主义思想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大力提倡尊老爱幼、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的文明新风。

第3篇:妇联主席岗位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把握大局,明确牧场妇女工作的中心、重点和基本任务。

二、全面抓好上级妇联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妇女工作的计划方案,策划重大节日活动。

三、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准备地开好各类会议。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认真负责地组织基层村队工作的考核、检查、指导。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团结协作。

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勤政廉洁、扎实工作、当好带头人。对部下放手使用(),关心生活、严格要求、一视同仁。

六、负责做好妇女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负责指导创建好“五好家庭”等先进集体;负责做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资金发放、收取工作,帮助农村妇女发展种养殖业,脱贫致富。

第4篇:乡镇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

5、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

6、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7、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8、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其他事项。

第5篇:妇联工作职责

一、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及街道党委和市妇联的要求,研究制定我街道妇女、儿童、家庭工作的计划和具体措施,组织召开北辛街道妇女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会议。

二、负责动员和组织全街道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于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妇女素质为宗旨,以“四有、四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巾帼建功”活动。总结推广开展这一活动的经验

,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激发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妇联工作职责】

三、依照《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以及法律咨询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典型案例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做好各族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她们的学习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妇女办好事、办实事。

五、负责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六、负责宣传、表彰妇女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并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七、负责基层妇女组织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及时向街道党委和市妇联传递妇女、儿童及家庭方面的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八、负责全街道妇女的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有利于妇女团结、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6篇:妇联工作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区委、市妇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确定全区妇女工作的指导方针和目标任务。指导各街道妇联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按照《中华全国妇联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妇联团体会员的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

2、团结和动员全区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实施“科技致富”、“社区服务”、“家庭文明”工程、“女性形象”工程,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指导全区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推动“女性形象”工程的实施。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职业技能教育和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同男子的平等权利。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关注和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6、负责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基层妇女工作的活力。协助区委、街道党工委、有关部门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区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级妇联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

7、承担呈贡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妇联工作职责(四):2015居委会职责

第1篇: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协税护税。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成员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2篇:居委会工作职责

一、向居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的指示和任务。

二、为群众提供办理身份证、婚姻、住房、计划生育、出境申请、户口死亡等有关证明。

三、向群众提供有关户口申报,计划生育bàn zhèng程序。

四、对社区内暂住的流动人口查验“四证”包括(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对常住育龄妇女建立信息卡,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五期教育

五、协助做好拥军优属,帮困救济,扶残助寡及统战,殡葬,改革等工作。

六、协助城管部门整治社区脏、乱、差及堵塞等工作。

七、协助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间纠纷,帮教“归正”回籍人员,防火防盗等工作。

八、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搞好社区建设工作。

九、组织群众集体文化活动,做好寒、暑假期青少年思想文化教育工作。

第3篇: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高居民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

2、根据实际,提出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意见。

3、建立各项居民自治制度;组织开展居民自治活动;执行居民会议的决议、决定。

4、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办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6、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居民履行应尽的义务(),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家庭。

7、协助街道办事处和有关zhèng fǔ 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服务、城市管理、计划生育、民政、社会保障、青少年教育、信访、文文教体、群团等项工作。

8、密切联系居民,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向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4篇:居委会民政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

二、做好贫困居民调查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三、做好社区残疾人管理工作,为残疾人申请办领残疾证;

四、为社区老年人申办老年人优待证;

五、宣扬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六、做好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

七、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第5篇: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本社区的贯彻实施。

二、在政府的指导和社区党支(总支)部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协商议事委员会和社区居民的监督。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积极执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管理好各项社区事务,并接受协商议事委员会的建议和监督。

四、全面负责对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五、抓好副主任、委员之间的团结、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及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六、管理好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帐目,定期向协商议事委员会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整体素质。

第6篇:社区居委会基本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社区的顺利开展;

3、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4、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开展共驻共建,开发社区资源,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5、动员和组织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本居住地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搞好环境卫生;动员和组织居民维护本居住地区的绿地,积极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损坏、侵占绿地的行为;

6、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就业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尊老爱幼、助残帮困活动;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服务站、就业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机构。

8、协助zhèng fǔ 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9、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居住区的出租房屋进行管理,积极举报违法建设。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协调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搞好社区环境整治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10、向zhèng fǔ 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愿、要求和提出建议;

11、组织社区居民对zhèng fǔ 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12、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协助zhèng fǔ 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13、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

妇联工作职责(五):2016某县妇联工作调研报告

某县妇联工作调研报告

(2016年6月7日)

基层妇联组织是与妇女联系最直接、最贴切的组织,是妇联各项工作的基础,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成效,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更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根据市妇联的要求,县妇联对近年来的妇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就**县妇联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对策建议报告如下:

一、县情概况

妇联工作职责

http://m.gbppp.com/ss/1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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