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时间:2015-07-23    来源:句子大全    点击:

2015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一):小学2015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田军小学2014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根据《建水县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及《临安镇中心学校201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考核奖励,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发展为导向,提高教职工素质为核心,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充分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考核小组

组 长:张莉珠(田军小学校长) 副组长:肖海波(田军小学副校长) 成 员:邹 应 (田军小学总务主任)

赵进祥(田军小学教导主任)

杨金生(田军小学政教主任)

李 宁(田军小学教科室主任) 牛飞鹤(田军小学工会小组长) 李梅菊(六年级年级组长) 舒丽萍(五年级年级组长)

三、考核分配原则考核参照对象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考核办法要力求科学合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分配比例

考勤10%、工作量40%、教育教学实绩50%。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主要以教职工所在岗位及承担的任务、履行职责情况为基本依据,主要考核履行《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职责,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以及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二)考核程序

1.考勤和工作量的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将考勤和工作量的考核得分计入个人档案,年终并入教育教学实绩考核一起进行奖励性工资的分配。

考勤考核得分=个人上、下学期考勤考核得分之和 工作量考核得分=个人上、下学期工作量考核得分之和 2.教育教学实绩的考核以年末成绩为考核依据进行。 教育教学实绩的考核得分=个人年末考核等级得分

个人考核总分=考勤考核得分+工作量考核得分+教育教学实绩的考核得分 3.考核的方法,组织考核组对在编教职工进行考评、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再由校长签署考核意见。上报中心校,作为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存入档案。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分配办法

教职工个人分配金额=(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教职工考核总分)×个人考核总分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终考核结果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有严重违反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3.搞有偿家教,或从事商业活动影响本职工作的;

4.无充分理由,不接受工作任务,或敷衍拖拉,影响整体工作,造成较坏影响的; 5.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内外重大安全事故的;

6.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含:参加赌博、酒后上课、拨弄是非、诽谤他人、打架斗殴、吵架骂人等被举报查实);

(二)当年病、事假天数达到政策规定的范围的,累计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小组 九:附录

1、在小高职称的教师每人高职附加1分。

2、成绩考核得分调整,原先每个档次相差3分,现在调整为差距2分。 3、课题组成员加分,调整后课题负责人2分及成员1分。

田军小学

执行时间:二○一四年九月一日

田军小学出勤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使教职工加强工作责任意识,确保我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办法

考勤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每月由年级组考核一次,并张榜公示。 二、分值

考勤分值为10%。 三、考核细则

(一)病假,半天扣0.15分,一天扣0.3分,事假半天扣0.25分,一天扣0.5分,旷工一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二)法定假、婚、丧、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时间:二○一四年九月

临安镇田军小学教职工工作量考核

实施细则

根据《建水县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临安镇中心校绩效考核精神指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考核奖励,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发展为导向,提高教职工素质为核心,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充分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三、工作量考核办法

工作量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 (一)每学期工作量标准占20%

田军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

2015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二):新和县2015年度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暂行办法

新和县2015年度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

分配方案及暂行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督办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将继续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44号)及《新和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制度,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业绩突出人员倾斜,以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整体绩效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任务

1、分配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自治区义务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2015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总量核定和分配办法

(一)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

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财政部分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随本级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我局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给予适当的倾斜。

(二)分配办法

新和县教育系统绩效工资是指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含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并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1、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分四个部分,其中保留地区补贴38%和生活性津贴22%固定不变;岗位性津贴占31%,根据教师职称以及所聘岗位职级系数确定;班主任津贴占9%,按一个月22天计算。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总绩效工资总额的30%,其中农村教师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3%(根据与城区距离而定),77%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是由学校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自主确定。

3、农村教师补贴发放根据与城区距离而定,分配如下:

(1)距城区5公里以内的农村中小学发放标准为1元/天,1月按22日计算。

中学:依乡中学、塔乡中学;

依乡小学:依乡提根小学、依乡克孜勒努尔小学、依乡木纳尔小学、噢依买力小学;

排乡小学:排乡阿热买里小学;

塔乡小学:塔乡中心小学;

(2)距城区6-10公里之间的农村中小学发放标准为2元/天,1月按22日计算。

中学:排乡中学、渭干乡中学;

依乡小学:依乡阿合亚小学、依乡托克切克小学、依乡克孜勒塔木小学;

排乡小学:排乡中心小学;

塔乡小学:塔乡阿热吐格曼小学、塔乡尕孜买里小学、塔乡阔纳博孜小学;

渭干乡小学:渭干乡中心小学;

(3)距城区11-20公里之间的农村中小学发放标准为3元/天,1月按22日计算。

中学:尤镇中学;

依乡小学:依乡托格拉库木小学、依乡帕依斯小学;

排乡小学:排乡库木阔勒小学、排乡摩托罗拉小学;

塔乡小学:塔乡英阿瓦提小学、塔乡阔什艾日克小学; 塔木乡小学:塔木乡乔拉克吐尔小学、塔木乡阿库木小学、塔木乡拜什托马小学;

渭干乡小学:渭干乡渭干小学、渭干乡托格拉艾日克小学; 尤镇小学:尤镇中心小学、尤镇吐热艾日克小学;

(4)距城区21-30公里之间的农村中小学发放标准为4元/天,1月按22日计算。

中学:玉乡中学;

排乡小学:排乡托帕墩小学;

塔木乡小学:塔木乡英也尔小学;

渭干乡小学:渭干乡布卡塔木小学、渭干乡苏盖提库孜来克小学、渭干乡克孜力协海尔小学;

尤镇小学:尤镇玉吉买艾日克小学、尤镇苏帕墩小学、尤镇先巴扎尔小学、尤镇托帕协海尔小学、尤镇阿克博斯塘小学;

玉乡小学;玉乡拜勒开斯特小学、玉乡库孜来克小学、玉乡中心小学、玉乡霍加吐鲁斯小学小学;

(5)距城区30公里以上的农村中小学发放标准为5元/天,1月按22日计算。

中学:塔木乡中学;

渭干乡小学:渭干乡卡拉亚尕奇小学、渭干乡吾日勒克小学、渭干乡苏巴斯提小学;

尤镇小学:尤镇塔格艾日克小学;

玉乡小学:玉乡老农场小学、玉乡海勒拍艾日克小学、玉乡裁缝铁热克小学、玉乡兰帕小学;

塔木乡小学:塔木乡中心小学

桑塔木小学;

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和分配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包括职业道德、

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学校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最终的目的就是要全面、客观的反映出一名教师的师德水平、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诸方面的综合表现,以便区分优劣,划分考核等次,为绩效工资的发放提供准确依据。

(一)职业道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教师的荣辱观,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教师的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内容。

对这方面内容的考核可采取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室)互评、学生参与评价等办法进行,力求真实反映被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二)职业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

对这方面内容的考核可以根据不同类型岗位的特点,实行有侧重、有区分的考核。比如教学为主的教师重点应考核其教育、教学能力,教研为主的教师重点应考核其教研能力及指导教学的能力。

(三)工作表现:主要考核教师的履职行为,包括工作量、德育工作、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等方面内容。

对这方面内容的考核重点是落实对教师日常工作的细化考核,全面覆盖教师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全面、准确、真实、客观、公正,达到以绩效考核促进教师日常管理的目的。

2015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三):2015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20xx]4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办法》计发。

2、突出贡献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教职工发放突出贡献奖。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3、 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教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校级干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考核。中层干部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年 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考核办法》和《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 核结果计发。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

4、政策性奖励。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称号,按政策予以奖励。

5、教育科研项目奖励。部门或教职工从事教育、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计发教育科研项目奖。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计发。

6、班主任津贴。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计发。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根据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

8、一次性奖励。除上述奖项之外的一次性发放的奖励。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五、方案执行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部门备案核定后执行。

学校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六、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校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方案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3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58号)、《开阳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开府办发教[20xx]148号)和《开阳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暂行)》(开教[20xx]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职工收入分配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使广大教职工更加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更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过程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方案易于操作。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又要体现梯度级别。

三、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

为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学校成立以党政工团及教师代表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

组长:郭志盛何耀武

副组长:杨容桂海

成员:吴志斌陈明志谢均刘娅毛军卓信益何西林虞顺莲汪江席友权杨先富张江勇曾艳黄元华肖燚

四、考核意见

(一)工作量考核意见

教职员工所担任的工作必须满工作量,学科教师工作量标准参照县教育局规定执行,非教学人员工作量标准学校按岗位职责确定。

(二)业绩考核意见

1、教师业务由教务处、教研处负责考核,细则另附。

2、后勤人员业绩考核由后勤处负责,细则另附。

3、教职工业绩考核按20xx——20xx学年度考核成绩计算。

(三)考核程序

考评程序

(1)单项测评:有关职能处室按照学校有关考核实施细则的内容,结合教师日常工作实际进行考评。

(2)综合评定:在单项测评的基础上,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3)教代会、教职工大会通过。

(4)教师超工作量由学校发放,不在绩效工资范围。

(5)校内公示:教师的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反映。

(6)上报教育局审批。

(7)确定结果:公示结束后,计算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

1、开阳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总

2015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http://m.gbppp.com/yl/149546/

推荐访问: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