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宣传月

时间:2015-12-06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法律援助宣传月(一):中学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总结

中学《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周年宣传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团发“《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工作宣传工作通知”精神,着力增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效果,我校为切实做好宣传月活动,从8月1日至31日,在广大师生中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宣传兵团新颁布的《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办法》为主要内容,重点宣传司法部和兵团司法局推出的法律援助新的便民利民十条措施、法律援助制度。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法治示范学校”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九年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全生产法》、《交通法》等法律法规,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创人民满意的教育、创“和谐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切实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周福辉 王清丽

副组长:慕 萍 袁玉林

成 员:王亚萍、陈连军、张玉萍、叶勇、严海晴、刘万江、

居 兰、曹红莲、方伦

二、活动主题: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主要开展的活动。

1、利用学校的两块固定宣传栏张贴《法律援助条例》宣传画册、标语。

2、利用学校的广播系统,对《法律援助条例》进行宣传。

3、利用学校的教职工开会等集体活动的场合进行学习宣传。

4、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活动。

【法律援助宣传月】

四、活动取得的效果。

以各种形式尽可能的宣传反映法律援助工作,扩大宣传声势,使广大教职工接触了法律援助,理解法律援助的积极意义,知道了法律援助是一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帮助困难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这样一种思想,极大的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十六团中学

2013年9月5日【法律援助宣传月】【法律援助宣传月】

《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周年宣传工作总结

十六团中学

2013年9月5日

法律援助宣传月(二):xxx社区法律宣传月活动计划

xxx社区关于开展“学习宪法 遵法守法”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计划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xx路街道党工委《关于开展“学习宪法 遵法守法”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xx党工字[2015]14号)要求,在我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宪法 遵法守纪”主题活动,根据我社区实际,制定本次活动方案如下:

一、 活动主旨

在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地、市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同时,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使之常态化、长效化,推动社区干部带头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为推进法制xxx建设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二、 宣传重点

一是围绕思维方式法制化,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彻底解决“信教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的问题。

二是围绕矛盾纠纷处理法制化,系统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物权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

全法》、《劳动合同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是围绕行政管理法制化,打理宣传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制观念,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解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

四是围绕社会秩序法制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法制xxx建设应知应做50条》读本为基础,开展各类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维护社会秩序的文明意识。

五是围绕反恐维稳法制化和宗教失误管理法制化,深入开展严打、“去极端化”、“一反两讲”宣传教育,让各组群众知道法律是底线,也是高压线,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

三、 活动安排和内容

一是通过张贴标语、墙报、手抄报等方式大力宣传,引导居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法律援助宣传月】

二是通过古丽宣讲队、司法所定期不定期进行法律宣讲等各种活动等对我对我辖区内居民进行宣传教育, 使他们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不断增强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和能力。

【法律援助宣传月】

三是发放各类宣传册,现场法律援助等方式,让居民懂法,使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

法律援助宣传月(三):2016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计划3篇

第1篇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乡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为更多的贫弱群体提供满意的法律援助,推动我区法律援助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宣传内容

1、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及法律援助常识

2、《省法律援助条例》

3、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8月1日-8月10日)。组织全乡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对、法律援助宣传、认真学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规;通过学习动员,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对宣传贯彻《省法律援助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第二阶段:宣传活动阶段(8月11日-9月1日)。以夹湖乡法律援助站为主导,联合乡共青团、妇联、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大型系列宣传活动。具体形式:

1、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省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施行做深入报道。

2、联合乡共青团、妇联、民政等相关部门集中时间、地点组织几次大型上街宣传活动;特别是在9月1日,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施行7周年,《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施行之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统一开展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期间设立法律援助宣传站、栏、点、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联系卡等资料,并通过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式进行宣传。

3、制作并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横幅。

4、通过开展法律援助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进行宣传。

5、通过各法律援助站、点向村街经济困难家庭(城(!)乡低保户和农村特困户)发放法律法律援助宣传卡、图片等资料。

四、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法律援助站、点要高度重视这次“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认真安排部署,积极参与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形式多样,力度要大,范围要广。本次宣传月活动,要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有效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辖区内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要有明显提

3、做好活动总结。本次“法律援助宣传年”活动结束后,将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及时按要求上报。

第2篇

2016年,司法所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强化矫正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具体思路如下:

一是认真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司法所联合召开乡镇矫正试点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验,并对如何深入推进试点工作进行部署,推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发展。

二是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强化措施,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衔接管控。按照“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措施,不断提高矫正质量。依托区心理咨询中心建立区心理矫正工作站,在1-2个村里建立社区矫正心理。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矫正质量评价体系,确定合理的载评价指标,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加强对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的评估。

三是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网络和考核制度,探索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的调查和跟踪教育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社区矫正法律文书规范标准》执行,确保工作规范运行。

四是做到队伍建设多元化。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招募和培训工作;吸收一批有责任心,热心矫正工作的退休政法干部,教师等人员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着力培育一批社区矫正工作能手,切实解决有人做社区矫正工作,由能力的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客观的评价和积极的报道,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为社区矫正立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3篇

2016年司法所将继续在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更加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制定2016年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一、加强《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

《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在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和人民调解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今年是《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第二年,加强《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结合典型的调解个案,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表达和满足自己的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结合本街道实际,把学习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作为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首先对专兼职调解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再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提升《人民调解法》的社会影响力。

二、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乡、村调委会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三级调解网络,调整调解组织组成人员,提高调解组织的战斗力,充分发挥乡、村调解组织,化解疑难复杂纠纷,为民排“忧”解“难”的工作实效,活跃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增加自身活力。

三、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016年乡人民调解工作必须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发挥乡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排查矛盾的能力和作用,主要加强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的排查调解工作,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睦,维持和发展新型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拓展调解思路,扩大调解范围,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矛盾发展变化趋势,积极参加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矛盾的调处,关注社区居民生活问题,缓解矛盾冲突,密切与群众的关系,对调解不成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努力做好维护一方稳定工作。把预防排查矛盾纠纷做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准确了解和掌握村组和各类矛盾潜在因素,对各类信息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调处在萌芽状态,防止简单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做好人民调解的法制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结合典型的调解个案与针对性地开展民主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增强村组居民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通过合法渠道反映合理要求,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要把人民调解与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顾全大局,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观教育。

五、完善人民调解的档案工作

认真做好调解工作的各类台帐,注意收集人民调解工作的所有资料,及时做好资料的存档、上报,认真制做案件卷宗。经常对照检查,真正做到笔笔在案,案案清楚,记录有序,整理规范。

法律援助宣传月(四):2015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

**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我县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县司法局领导的努力和县委、政府领导的支持,经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下面,就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一简要汇报:

一、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法律援助工作是为困难群众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直接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更

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职责,体现的是党和政府对贫弱、困难群体的关怀

,因此,作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就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工作人

员3名,其中律师2名、法律援助志愿者1名。局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中心充分利用

这个契机,大家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统一了认识,深知我们的工作清贫、艰辛,深知我们的工作就是

奉献,深知我们的工作就是一种责任。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树

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体现在工作中,就是党和政府对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的关怀,就是给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认真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地位和影响

《法律援助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法律援助专门法规,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好的了解和认识

法律援助,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和参加各项法律宣传活动,上半年,利用三八妇女节、“3.15”

消费者权益日、“5.15”律师义务咨询日、“5.19”助残日及5月法制宣传月等契机,中心开展了以宣传

法律援助各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通过形式

多样的宣传活动使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进百姓,同时也拓宽了群众学法知法的渠道。

三、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

法律援助机构是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和可靠保证。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利用和整合司法局内

部资源,在各镇办事处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与**县残疾人联合会在**县残联设立了法

律援助工作站。目前,以司法局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信访办、法院、劳动、民政教育、残联、

扶贫、财政管理部门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已基本成形。

四、强化职能,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职能,县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按照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受

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四统一”原则,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基

础上,积极协调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调查取证相关的党政机关,尽力降低办案成本,扩大受援面,在现

【法律援助宣传月】

有经费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办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贫弱群众的合法权益,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受

理法律援助案件 ,其中民事 件刑事 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全部给予

了援助,没有无故拒绝法律援助的现象,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一些贫弱群众的合法权益。一些案

件还在社会上取得了较好的影响,赢得了政府和人民的赞誉。

总结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具体表现在:一是法律

援助人员的业务素质还偏底,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二是法律援助经费困难,严重制约法律援助工作的

正常开展;三是法律援助的体制需进一步改革创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总结经验、积极工作、克服困难,为建设平安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法律援助宣传月(五):2016法律援助送温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活动中,实现法律援助与法制宣传的有机结合,在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同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文明。实现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及时地发现矛盾,化解矛盾,理顺群众情绪,营造更多的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落实省厅“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锻炼司法行政队伍,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进“平安”、“法治”、“和谐”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方法步骤

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发动准备阶段(1月15日至20日)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送温暖活动方案和计划,召开全体机关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以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的动员会,让他们充分了解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投身到这项活动中来。积极做好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印制《致人民群众一封公开信》法律援助联系卡(爱心卡)、宣传单等资料,保障活动健康顺序开展。

第二阶段:启动推进阶段(1月21日至2月28日)

按照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方法要求,加强与工会、共表团、妇联、老龄委、残联、民政、劳动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召开联席会议,多方面、多层次认真组织实施。

在2月份开展“区法律援助送温暖推进月”活动,举行启动仪式,广造声势,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六进”活动,即法律援助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广场,通过集中广场宣传和分散社区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提供现场受理服务等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全面推进我区的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同时,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程序,放宽对贫困群众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提高便民利民程度,快速办理法律援助事项,保证贫困群众就近快捷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至每位贫困群众。

第三阶段:冲刺总结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

加大送法上门、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力度,切实完成法律援助办案数量100件的工作任务。

认真梳理总结活动成果,对照有关考核标准,力争在全市的检查评比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对活动开展较好的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表彰奖励。

三、具体要求

1、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积极,发挥积极作用。要动员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各类人员,广泛参与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发挥司法行政的整体功能,活动中,每名律师至少办理2件援助案件,每个律师事务所至少办理15件援助案件,做到“四个结合”,即工作职能与活动要求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相结合,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与法律援助相结合。

2、突出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重点。要把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重点放在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把做好农民工和孤寡、病残、贫困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点,加强对贫困群体的摸排,更好地为贫困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3、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加强与建设、劳动保障、民政、残联、老龄委、工会、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团组织的协调与配合,举办不同层次的贫困群众专项法律援助宣传、咨询、直接受理援助申请等活动,发动社会法律援助组织及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

4、加大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等手段,加大对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要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良好氛围,促进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健康开展。

法律援助宣传月(六):2016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县司法局关于

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

一、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减免法律服务费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我局自1999年以来,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了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工作中建立健全了统一审查、立案、指派等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强化了质量管理机制,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了全程管理,先后指派律师为30多名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援助,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政府赢得了良好的声誉。我县每年需要指派律师为弱势群体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达200件以上,但是由于机构不健全,缺乏工作人员,经费不足,我们每年能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非常有限,许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没有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自1999年以来,我局共审核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的案件927件,因经费困难只对30件提供了法律援助,影响了政府这项“民心工程”的深入开展。

二、法律援助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

1、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的要求,成立县法律援助中心,列编为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县司法局管理。工作人员从局机关现有人员中调剂2-3名,其余从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生中考试择优录用。

2、按中央、省、市要求,把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全额拨付,专款专用,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每年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都在200件以上,所以每年至少需经费5万元,1999-2016年县财政均未足额拨付,目前我局还欠指派律师办案经费3万余元,因此,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关于“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的规定,申请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法律援助案件的欠帐支付和办案经费。

二00四年十一月十日

法律援助宣传月

http://m.gbppp.com/fw/18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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