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镇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案

时间:2016-12-24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街道、镇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案(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高政发[2012]58号

关于印发《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法治 建设 方案 通知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

县人武部,县群团。

—————————————————————————— 高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发 —————————————————————————— 共印130份

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根据《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拟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促进“六个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升政府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建设城乡环境最优美、富民强县最协调、社会关系最和谐的幸福高淳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到2014年,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行政决策基本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行政决策水平明显提高;县镇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行政管理透明、高效,行政效能、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高;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和公众监督程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基本满意。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

深入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健全诉求表达、矛盾排查和预警、矛盾调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五项机制,提高突发事

件预防、预警、应急处臵、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推行“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模式和“扁平化”、“网格化”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法治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创建,建成全省唯一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县”。完成县、镇、村(社区)三级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以及互联网等管理,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构建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 “六大体系”。

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按照“优化、完善、规范”的要求,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监督。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实现网上行政执法案卷监控评查常态化,杜绝行政权力事项网上登记、网下办理现象。加强行政权力库、行政服务中心、行政监察平台、政府法制监督平台管理与衔接。进一步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一个窗口对外”、“能进则进”原则,将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制定工作规范,压缩办理期限,提高服务效率。不断完善“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积极开展各类便民服务,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作用。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臵、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并做到及时、准确、具体。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对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时

限内办理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规范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每年进行评议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着力构建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政府议事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12年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事项,完善行政决策听证、论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和论证程序。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听证、论证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采纳情况及其理由以适当形式反馈或公布。重大决策事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研究前由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等决策,决策机关或提请政府决策的部门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行政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要进行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经济运行等方面的风险评

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控制预案;凡未经风险评估或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做出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县政府部门每年要对本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实施情况评估,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委托专家学者或专门机构评估等多种途径了解决策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调整决策或停止执行。县政府每年选取1-2件关乎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重点评估。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决策规定的决策行为,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政府制度建设水平

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超越制定权限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以县政府名义发布。今后一段时间,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重点为科技创业创新、城乡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社会建设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使制度建设与“六个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创新规范性文件起草机制,凡涉及民生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都要采取公开举行听证、组织座谈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规字”管理制度,所有

街道、镇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案(二):(乡镇)街道法治建设2014年工作总结2015年工作思路范文

(乡镇)街道法治建设2014年工作总结2015年工作思路范文

2014年,(乡镇)街道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评议考核的通知》要求,对照《2014年建设“法治乐清”工作要点》,对本单位2014年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认真自查,并进行了自查评分。现将有关自查情况及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14年工作总结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它作为依法治街道工作的拓展和延伸,专题研究,精心部署,为法治(乡镇)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1、组织领导到位。及时调整了街道“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一把手工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人大工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等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全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各城乡社区、各科室也把法治建设列入各自工作目标,全力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2、工作措施到位。多次召开街道三套班子会议和责任科室例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及时把握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方案,制定了《(乡镇)街道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切实加强对各城乡社区、办公室、村居和企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动态管理。

(二)健全机制,强化学法

1、领导带头学习。年初制定了《(乡镇)街道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分别于7月1日学习《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0月25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切实提高了街道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切实保障了各项工作的依法开展。

2、干部自觉学习。以“法治文化进社区”为载体,结合“平安(乡镇)”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在城乡社区干部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科室利用支部学习会,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年度内报考行政执法证人员积极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共有7名人员通过考试,通过培训和考试,提升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3、带动社会学习。完善社会人员学法规定,全街道各中小学则将法制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实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开展了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切实提高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依法务工能力。

(三)深化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制定计划,建章立制,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1、配备1名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为街道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

2、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凡拟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街道党政办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上严格审核把关,经街道专兼职法制员审核后,经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前置审查,再予发布。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针对机构调整和人事调整,对行政职权、法律依据、岗位分工、工作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依法公布。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依据市法制办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老证年审、老证换领、新证申领等工作。

4、积极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去年我街道建立了全市首个司法警务联合调解室,今年以来,该调解室共调处矛盾纠纷35起,调解成功35起,成功率100%,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二、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思路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推进民主政治,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工委和办事处工作全局,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为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街道、镇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集中学法、考核考试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学法不少于2次。组织年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健全科学依法决策机制。继续聘用1名法律顾问,为街道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继续完善网站建设,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开展对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公布治理成果,落实对社会的承诺。

(三)推进城乡社区依法治理规范化建设。探索社区依法治理的途径和方式,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纳入社区规范化建设内容,加强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社团建设。

(四)开展平安创建,维护社会稳定。运用法规手段完善“大调解、大防控”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社会治安防控、村级平安建设规划化、制度

化、常态化,不断夯实平安建设的法治根基,构建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街道、镇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案(三):2016推进法治街道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街道办事处法治建设,依据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特制订街道法治建设实施方案,请街道各部门、各社区、管委会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关于依法治疆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重点突出,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深入推进街道科学民主决策,推进街道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升街道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建设平安和谐街道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6年—2020年,基本实现法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街道党工委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率100%;依法行政体系和依法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权力、义务及负面清单街道部门公示率100%;群众遵法守法意识明显提高。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率100%;社区全面开展居民自治。居委会自治组织健全,全年应为社区自治组织开展的事项,以自治方式开展率60%;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覆盖率100%,达标率50%。

二、组织保障机制

(一)成立街道办事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法治建设全面工作;副组长为具体责任人。所需经费由从街道2016年预算列支,足额保障。

(二)建立健全党群及行政系统法制机构(法制人员)

1、在党群办设立法制岗位,专职负责党群系统依法执政工作。

2、在行政办设立法制岗位,专职负责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三、具体任务

(一)街道党工委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率100%。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凡涉及街道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进行事先公示、专家论证。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决策制定程序,落实决策实施后评估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采用听证会、恳谈会或专家咨询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依法公开决策结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1、建立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

2、对重大事项进行划分;

3、建立重大事项律师参与机制。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街道党群办

完成时限:1—4月建立机制。4—12月组织完成重大事项民主决策。11月对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进行评估。

(二)依法行政体系和依法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权力及负面清单,街道部门公示率100%。

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继续简政放权,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设定的管理、收费、罚处项目,一律予以取消。

1、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2、制定“负面清单”管理研究方案,组织实施。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街道行政办

完成时限:1—12月

(三)群众尊法守法意识明显提高,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率100%。

大力实施法治宣传工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魅力”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网页)、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等作用,重点宣传涉及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原则由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宣传,全年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覆盖率要达到100%。广泛宣传区委政府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保障民生维护民权的工作措施。

1、各部门开展街道机关普法宣传活动,并及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

2、各社区充分利用宣传月、宪法日开展妇女、儿童、残疾人保护等普法宣传活动,并及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

3、引导涉访群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街道综治办

完成时限:1—12月

(四)社区全面开展居民自治。居委会自治组织健全,全年应为社区自治组织开展的事项,以自治方式开展率60%。

1、对现有社区自治制度进行梳理完善;

2、规范社区六大委员会工作制度与职责;

3、以自治方式组织开展活动;

4、对社区自治工作开展情况检查。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街道行政办

完成时限:1—12月

(五)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覆盖率100%,达标率50%。

1、组织各社区制定创建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会,组织开展申报活动;

3、考核验收阶段,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检查;

4、总结、表彰。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街道司法所

完成时限:1—12月

街道、镇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案(四):2016区城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我局的职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和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要求,以系列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法治进程,巩固和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力争顺利通过“六五”普法中期考核,不断加快全区城管行政执法系统法治化建设进程,为城市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推进依法执政建设

1.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述法考评制度、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市区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的通知》(通普发〔2016〕22号)。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确保应公开的党务事项公开率达到100%。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确保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参与面达100%。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与国家、省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违法创设行政权力。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经法制工作机构实施合法性审查后,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单位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我局发布规范性文件后,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区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报备率达到100%,通过率达到100%。

3.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局党组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就相关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公示、调查、座谈、听证等方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对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召集专家进行咨询论证。落实行政决策责任制,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4.深化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全面实行信息公开,以我局网站为载体,设立信息公开窗口。依法公布涉及城市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结果以及对市民群众举报投诉的答复。各项公开信息能够查阅、下载。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逐步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全程电子化、公开化、透明化。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

5.推行移动执法。在多方调研、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移动执法工作方案,学习上级单位开展移动执法的先进经验。按照工作内容和步骤,认真开展权力事项的梳理,做好硬件的配备和软件的开发,加强培训和实际使用。力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预防腐败。

6.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点案件备案审查机制。在行政处罚案件方面,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移送案件、无当事人案件以及符合听证标准案件的办案流程,规范该类案件卷宗制作;在行政许可行为方面,各单位要明确依申请行政许可与依职权行政许可各类别事项的办理(案)流程,进一步规范许可卷宗的制作;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明确每一档的罚款额度范围,细化量化处罚条款,严格控制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做到科学执法。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7.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提升队伍执法能力为目标,实现队伍建设规范化、职责设置专业化、执法过程标准化,推行移动执法新模式,充分展示亲民、高效、文明、和谐的城管新形象;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延伸试点建设工作,深入推进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完善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运行机制,继续推行城市管理的统一调度指挥、投诉受理和专项考评,完善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解决市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城市管理效能的全面提升。

8.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宗旨意识。要按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续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是强化工作调研。进一步深化机关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执法一线,围绕

街道、镇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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