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6年绿化美化行动考核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7-04-13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开展2016年绿化美化行动考核工作情况汇报(一):单位2016年第 季度双创考核自查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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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6年绿化美化行动考核工作情况汇报(二):2016年业务工作总结

渭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6年度业务科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科室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科室大力支持配合下,科室全体人员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两大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城管执法各项职能职责,强化考核检查,规范精细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城管执法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现将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1、安排部署,落实创建任务。按照市创建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将我局承担的各项创建任务,认真安排部署,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关于印发2016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国家暗访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16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增工作任务》、《关于印发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暨省级文明城市复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逐一细化分解,使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创建“双十行动”开展以来, 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工作“双十行动”的通知》,配合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政法委等牵头单位开展了市容环境、文明出行等双十创建活动,使每一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分解落实。

2、专项整治,加强市容管理。针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分阶段和时段开展了多种针对性较较强的专项整治活动,使城市“八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容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一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每天早上坚持开展“黎明行动”,大力整治“八乱”行为,清理整治违规早市、马路市场、各类野广告,督促沿街单位、门店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取缔出店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二是为了展示渭南良好形象,不断加大重点部位整治力度,对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广场周边、车站、公园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整治,全面清理流动商贩、出店经营、张贴野广告、乱倒污水等违规行为,为防止出现反弹,安排人员定点值守。三是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活动,从3月25日起,我局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餐厨垃圾处臵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各餐饮门店禁止向人行道、下水井口倾倒餐厨废弃物。动员门店员工同路段包联执法人员一起开展下水井口大清洁活动,彻底冲洗所有下水井口和有油污的人行道。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向全城区1872个餐饮门店发放了《告知书》,清洗下水井口236处,清洗油污人行道4000余平米,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向下水井口乱倒餐厨废弃物的11家门店进行了行政处罚。四是针对商业门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噪音扰民的问题,开展了商业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要求主城区各个商业门店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各城管执法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商业噪音扰民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整治期间,共查处商业噪音扰民行为55起。五是开展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陕西省食品小作坊

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要求,对主城区344个食品摊贩进行了排查登记,并报食品监管部门备案,目前在杜桥中学门口两侧进行了试行管理。今年来,共清理取缔各类出店占道经营12334处,取缔流动摊点18260处,清除各类野广告38980处,清理各类乱堆放2480余处,拆除门头牌匾307块,清理乱拉横幅697条,清理违规晾晒农作物32处,拆除废旧水泥电杆60根,暂扣各类物品158件。【开展2016年绿化美化行动考核工作情况汇报】

3、规范管理,取缔露天烧烤。一是对中心城区(东至华山大街和310国道交汇处、西至新310国道高新区段、北至渭河南大堤、南至关中环线)区域内的露天烧烤和沿街串串经营行为一律进行取缔,要求所有店外烧烤炉具全部进店作业。二是配合临渭区政府按照“五个统一”的标准对经批准设臵的夜市进行规范管理,烧烤炉具全部进店作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清洗人行道路面油污,保证环境干净整洁。 三是联合渭河管理局开展渭河城区段露天烧烤专项整治活动,通过联查联防、落实专人管理,河堤露天烧烤现象明显减少。共取缔各类露天烧烤和沿街串串1796处,更换碳烤炉具310个,暂扣各类物品125件。

【开展2016年绿化美化行动考核工作情况汇报】

4、综合整治,强化路段包联。一是按照 “十净”要求,定期对东风大街主干道两侧的乱堆放、乱张贴、乱吊挂等“八乱”现象进行全面清理,对广场、公园、绿化带、人行道上乱扔的垃圾和烟头进行清扫,全面净化了城区市容环境。二是利用东风大街沿街围墙和LED显示频张贴和播放创建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

加大宣传力度。并在东风大街重点部位设臵了3处创建宣传栏和3处10米长的“诚信道德建设”宣传栏,大力宣传创建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执法队员和成员单位进店入户发放宣传手册和创建资料,使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在创文省级复审期间,动员路段包联各成员单位和沿街两侧门店,全面整治包联路段存在的“脏、乱、差”等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高标准完成路段包联任务。

5、部门联合,拆除户外广告。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渭清路绿化升级改造的要求,我局联合住建局开展了渭清路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拆除了28个大型立柱广告、41个板式和其他广告牌,圆满完成了拆除任务。二是根据市政府安排,对朝阳大街和乐天大街沿街两侧的楼顶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了排查摸底和集中拆除。截止目前,共拆除朝阳大街楼顶大型户外广告4块、乐天大街楼顶大型户外广告24块。城区主次干道其他楼顶大型户外广告于2017年2月底前全部拆除完毕。

6、重拳出击,防治大气污染。一是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联合市住建局对城区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对照整改。6月11日,召开了住建、规划、执法三部门第七次联席会议,决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继续开展联合督促检查,对扬尘措施管理不到位的工地实行高限处罚,对城区5处扬尘治理未达标的建筑工地邀请电视台进

行了曝光。二是我局同住建局通过联合排查,建立了责任清单,要求全城区排查确定的64处建筑工地严格按照“6个100%”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裸露的黄土和堆场全面进行覆盖,对工地内道路全面硬化,未达标的立即停工整改,不达标坚决不许开工。三是城区内房屋拆迁工程实施全部围挡,采取降尘湿法作业,渣土、垃圾及时清运,拆迁全程安排2名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四是开展物料堆场专项整治。通过全面排查,对城区内18处各类堆场开展达标整治,全面覆盖 9处不达标堆场,目前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五是11月15日市委、市政府就扬尘污染问题对进行约谈后,我局迅速整改存在问题,采取多种手段,对各类违规行为实施顶处罚,并实施冬防期“禁土令”,及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预案。六是加大对乱焚烧行为的巡查,对乱焚烧行为进行宣传教育,发现焚烧行为,及时扑灭。共制止乱焚烧行为34处,及时扑灭万达北侧、渭清公园对面、朝阳路、白杨九组、金瑞工地、时代新城15处着火点。截止目前,共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立案25件,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19件、行政处罚决定书5件,督促工地硬化出入口27处,增设冲洗、降尘设备15套,覆盖裸露黄土、渣土105处,面积约439300平米,扎设15处隔离墩和3500米隔离网。

7、严管重罚,遏制违规拉运。一是组织各城管执法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建筑垃圾处臵管理专项会议,制定并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扬尘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

开展2016年绿化美化行动考核工作情况汇报(三):2016绿化工作总结

范文一:中心城区绿化工作总结

经过近一年的强势推进,榆林中心城区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为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20XX年榆林中心城区绿化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20XX年,市委、市政府向榆阳区政府、市住建局、林业局、横山县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空港生态区等6部门单位安排部署了市政道路绿化、公园广场建设、环城防护林带建设工作任务;下达市环保局等32个部门单位创建73个省级园林式单位工作任务,市住建局等10个部门单位创建29个省级园林式居住区工作任务,榆阳区政府等19个部门单位创建30个市级园林式单位工作任务,榆林高新区管委会等5个部门单位创建17个市级园林式居住区工作任务,榆阳区政府创建8个园林社区工作任务,榆林学院等15个部门单位22个拆墙透绿工作任务。力争通过重点绿化项目推进和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相结合的方式,增加榆林中心城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一年来,在各相关部门单位的配合下,榆林中心城区绿化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7月4日,春季绿化工作结束后,由市创建办、市住建局联合安排,组织市监察局、财政局、效能办、园林处等部门单位,以现场检查为主,开展了为期15天的春季绿化工作考核验收。评选出单位(居住区)园林绿化工作优秀的25个,良好的28个,合格的34个,一般的31个,不合格的11个,完成拆墙透绿20个,同意暂缓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及拆墙透绿22个。全年,通过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及拆墙透绿工作,可增加绿化面积50000m2、

(一)围绕重点、突破难点、狠抓四个创建,绿化成效显著

1、重点绿化任务完成情况。

市住建局、市林业局、榆阳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空港生态区、横山西南新区等6个责任部门承担的20XX年榆林中心城区重点绿化任务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突出表现为部署到位、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特别是各责任部门承担的道路绿化工作能够充分考虑植物造景和综合生态功能相结合,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相结合,大树以杨、柳、松、槐等乡土树种为主,基本形成点线面相结合、乔灌草相搭配,层次分明、特色突出的城市景观绿化带。另外东沙生态公园二期、昌汗界沙地森林公园景观提升等重点工程也基本按期完成,沙河公园、榆溪河生态长廊工程等项目正有序推进。

2、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情况。

从考核验收情况来看,各部门单位都制定了绿化方案,成立了创园工作领导小组,多数部门单位能够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单位的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创园绿化工作领导重视,标准较高、效果较好,较好地完成了春季绿化工作任务。像市财校、普惠酒厂、区小纪汗林场等部门单位,绿地面积大、绿地率高、乔灌花草搭配,养护管理到位,整体效果好。但各部门单位实质性工作进度不一,像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陕北分中心、陕西省煤田地质局185队、西延铁路维管处、羊老大集团等单位绿地面积小、养护管理工作滞后、绿化带杂草丛生、原有绿化退化严重。

3、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居住区情况。

从考核验收情况来看,市国土资源局小区、市公路局家属院(文景园小区)、和顺雅苑、塞维利亚等居住区绿地面积大、绿地率高、乔灌花草搭配,养护管理到位,整体效果好。但广榆小区、自强小区、龙沙绿源等居住区绿地面积小、乔灌木比例小、养护管理工作滞后、绿化带杂草丛生、原有绿化退化严重,绿化工作动静不大。

4、拆墙透绿工作。

从考核验收情况来看,目前除榆林学院家属院还未开展拆墙透绿工作、湖滨南路36号小区暂缓拆墙透绿外,其他20家已全部拆除了原有实体围墙,安装了透景式围墙,并沿墙进行了绿化,像市人大家属院、市政协家属院、市发改委家属院、区公安消防大队上郡路中队,实施的拆墙透绿工作,使用材质上乘,效果良好。原市煤矿设计院家属院也属拆墙透绿任务单位,但鉴于市煤矿设计院已改制为民营企业,与该家属院没有隶属关系,其他部门单位无力推动,为此,由市创建办直接代办,组织工队,给该家属院实施了拆墙透绿工作。

5、创建园林社区情况。

榆阳区政府负责城区4个办事处内共8个社区的园林社区创建工作。从考核验收情况来看,各社区在辖区内选择2个左右巷道,沿巷道边缘种植了爬山虎,保宁路社区将社区活动中心沿街一侧的实体围墙全部拆除,安装铁艺透景式围墙,在院落栽植了垂柳20株,槐树12株,圆柏30株,侧柏1000株,臭柏1000株,院墙四围种植爬山虎等攀援植物。桃源路社区清理了辖区内一处10多孔宅基地上的垃圾,硬化了3块空闲地作为停车场,绿化了5块空地基,栽植侧柏、丁香、红叶梅、臭柏达5000株,绿化面积达1600多平方米。长虹路社区鼓励辖区内家庭栽树养花,发动居民庭院绿化、美化,主要栽种的品种有爬山虎、枣树、葡萄树、蔬菜等。但创建园林社区工作整体效果较之当初预期差距较大,不具备规模效应,内涵不丰富,创新性不强。

6、秋季绿化工作。

针对7月份开展的榆林中心城区春季绿化工作考核验收中,市邮政局、自强小区、广榆小区等11家被评为园林绿化不合格单位(居住区),整体绿化工作滞后的现状,8月份,市创建办专门召集各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后进单位报送绿化达标方案,利用秋季绿化时机,加强整改。但各单位报送的达标方案经我办审查后,发现普遍不具备可操作性,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地研究解决问题。为此,市创建办向市邮政局等单位下达了《榆林市创建办关于部分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后进单位加强达标整改的函》,要求他们对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标准,正视差距,提前行动,和专业绿化公司签订合同,将《绿化合同》报送我办,合同内要含绿化设计及绿化经费预算安排。否则,视为2016年绿化工作没有完成,将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6年榆林中心城区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榆办字﹝2016﹞50号)文件精神,以未完成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对待,对相关单位及主管(责任)部门,在2016年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创建工作综合考评中不得评优。目前,各单位已经将《绿化合同》报送市创建办,待2016年春天进行绿化整改。各主管(责任)部门要按照当时的合同和承诺,全面实施绿化建设和提升工作,确保2016年达标,若仍然不合格,对主管(责任)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园林社区创建工作中,针对航宇路办事处辖区内原交通工程公司家属院占地面积大、绿地较大,有一定的绿化基础,但由于养护管理不到位,原有绿化退化严重、种菜现象严重的现状,要求榆阳区政府重点培养、专业设计,2016年要杜绝绿化带内种菜现象,对现有绿地进行补植补栽,进行优化提升,真正地将该小区打造为园林社区。

(二)多措并举,强化绿化保障措施

一年来,市委书记胡志强、市长陆治原、常务副市长高中印、副市长艾保全等市上领导多次召开绿化专题会议,对榆林中心城区绿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带领各部门对中心城区绿化工作进行视察指导,要求做好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全面开展房前屋后绿化工作。为此,在市上领导的支持下,我办多措并举,加强保障措施建设,强势推进中心城区绿化工作。

1、督查督办措施保障。为了保证榆林中心城区20XX年绿化工作和拆墙透绿工作顺利推进,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任务,3月份,市政府成立了榆林中心城区绿化工作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中印担任组长,副市长艾保全,副市长、榆林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李文明,市长助理任怀业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张春生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两个督查督办组,分别由市监察局和市创建办牵头负责日常督查督办工作。同时,出台了《榆林中心城区2016年绿化工作督查督办方案》(榆监发﹝2016﹞1号)。明确提出,对不能按期制定绿化工作方案的部门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情况说明和公开承诺;对不能按进度推进工作的要限期整改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不配合督查督办工作,工作推进不力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约谈;约谈后仍对督查督办工作置之不理,影响整体绿化工作任务完成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对没有完成全年重点绿化任务和创建省市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园林社区的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创建综合考评中评优;对没有完成“拆墙透绿”的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实行一票否决;对行动积极、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要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

从3月29日起,两个督查督办组全面启动督查督办工作,采取逐户现场检查、下发督办卡、电话督促、回访、暗访、召开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对50多个部门单位负责的178个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拆墙透绿、园林社区创建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督导,全力推动各相关部门单位绿化工作,力争全年各项绿化任务按期完成。期间,共计下发督办卡近70余份,印发督查督办通报7期,绿色快讯14期。

同时,6月3日,榆林中心城区绿化工作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张春生,市创建办主任常伟一行4人,对承担绿化工作任务较重的市住建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阳区政府、榆林学院等4个部门单位进行了上门约谈;对承担任务较轻或尾流工作不多的市林业局、市电信公司、榆能集团榆神煤电公司、市农行4个部门单位,召集在市创建办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涉及的部门单位,对照存在的问题,迅速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工作人员身上;要创新工作思路,克服畏难情绪,确保市委、市政府下达到各部门单位的2016年绿化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绿化奖补经费保障。为了充分调动各单位投身绿化工作的积极性,6月份,市财政局、市创建办联合印发了《榆林中心城区园林城市建设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榆政财投发﹝2016﹞9号),对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工作力度大、绿化效果好的,予以奖励,对其他没有归属的居住区等,分类鉴定,相应予以补贴。

3、绿化技术指导保障。受限于职能和专业不同,部分单位(居住区)在绿化工作中感觉力不从心,为此,经艾市长协调,指定市园林处为2016年榆林中心城区绿化工作技术指导单位,市园林处指定了7名工作人员,成立了榆林中心城区绿化工作技术指导服务领导小组,在市创建办编辑的《绿化快讯》上刊登,公开了姓名、职务、职称、联系号码、工作职责、服务承诺,方便了各相关部门单位绿化工作的业务联系和技术指导。

(三)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绿化长效机制

在20XX年中心城区绿化工作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已建成的工程项目在当初建设时存在随意挤占绿地现象,致使项目竣工后,所剩绿地率达不到《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要求,为此,市创建办起草了《榆林市城市建设项目绿色图章管理暂行办法》,报市法制办审核后,在2016年9月12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上研究通过,目前,已经印发各级各部门。下一步,市创建办将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榆林市城市建设项目绿色图章管理暂行办法》切实贯彻落实到榆林中心城区建设项目中。该办法依据《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制定,内容涉及:绿色图章释义,绿色图章审批程序,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地率标准,违法行为的处罚等。该办法厘清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规划主管部门、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在城市绿化事业中的职责,明确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竣工、同时验收,从根本上杜绝了随意挤占绿地行为和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责任部门对负责督促的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及拆墙透绿工作,虽然工作有部署、有安排,但是检查少、指导少,主动性不强、创新性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出责任部门的督促指导推进作用,没有将“要我创转变为我要创”,没有将本单位、本居住区园林式创建及拆墙透绿工作与榆林中心城区绿化工作有机地衔接起来。

(二)部分创园单位(居住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动力度不够,绿化效果一般。首先,制定的创园工作方案形式化,不够具体,主要是对创园工作任务没有细化分解,包括绿化地块的位置面积、栽植苗木的种类数量、完成时间和具体责任人等关键性指标不清楚,不利于该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其次,部分创园单位(居住区)只讲工作困难,不讲工作创新,对创园工作主观能动性不足,受限于停车位置不够、绿化地块偏少等因素,往往依靠原有绿化景观,进行简单补植,不再进行新的绿化建设,对市上春季绿化工作中提倡的见缝插绿、破硬建绿等方法不能积极主动结合实际进行运用,总体增加绿量不大。第三,养护管理工作滞后,对浇水、施肥、除草、修剪、补植等养护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有的单位(居住区)绿化带里甚至有种菜现象,致使绿化效果一般,体现不出园林化要求。

(三)个别居住区由于产权转换或企业改制等原因,致使绿化、拆墙透绿工作实施阻力大,难以开展。如湖滨南路36号小区(原为榆阳区农机管理站家属院)大部分房产向外转让,现榆阳区农机管理站不接手该小区的拆墙透绿工作,小区内住户也不配合政府工作,阻力重重,导致该处拆墙透绿工作无法开展。

(四)各社区空闲地新植绿工作困难,办事处将空闲地大量垃圾清理后,准备开展植绿工作时,往往被土地所有者阻拦,无法实施。

(五)部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按照当初规划,绿地率达标,但实际上工程竣工后,将绿地随意挤占,致使所剩绿地率达不到《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要求,现在要开展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必须破硬植绿,阻力很大,困难重重。

三、20XX年绿化工作重点

20XX年我办将继续跟踪督导市住建局、林业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阳区政府、横山县政府、空港生态区、东沙新区,实施好2016年重点绿化项目,打好绿化攻坚战;将《榆林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规划》确定的重点绿化建设项目,以任务的形式,分解到各主创部门,力争按照规划要求,全面推进实施;紧抓拆墙透绿工作,以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为重点,推进拆墙透绿工作深入开展,已经建设了透景式围墙的,要做好植绿工作;继续推进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工作;对于不具备创建条件的单位(居住区),必须创造性地开展立体绿化工作;督导市住建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对已创建成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组织复查,对损坏、破坏、侵占绿地等行为的,督导市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罚;督导榆阳区政府,开展好庭院绿化工作。通过公园绿地、市政道路、机关单位、居住区、庭院绿化和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工作,掀起绿化新高潮。

范文二:绿化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认真”、“勤奋”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对照今年个人目标责任状,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1、学习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十八大政府工作报告及单位领导的严格要求。利用电视、电脑、报纸、杂志等媒体关注国内国际形势,学习新党章和有关政治思想文件、书籍,领会胡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并把它作为思想的纲领,行动的指南;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教育活动;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同时,认真学习绿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绿化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

2、在工作上,认真负责,勤勤恳恳,陵园绿化占地面积近2万平方米,有6千多平方米种植的各种灌木植物,1千6百棵种植的树木,绿化面积大,工作任务重,今年植物,树木浇水,施肥总共187392平方米,灌木树木修剪,整形31344平方米,防治病虫害2612平方米,东吴路及步行街沿路,街山坡,清除麻,藤,杂草,小杂树5万平方米,草坪改良土质{加黄土,黄沙,草木灰,菜籽并}1249平方米,并重新洒草种。养护人员

开展2016年绿化美化行动考核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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