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国土资源

时间:2017-05-12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国土资源(一):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全县矿产资源领域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

县矿产资源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全县矿产资源领域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

汇 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考核安排,现将全县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在认真分析了2010年度全县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形势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各项部署要求,我局2011年认真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召开会议,周密部署。今年以来,县矿产资源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截至目前共召开了3次专题安全生产防治工作会议,对矿业秩序整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已关闭矿坑恢复治理及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排查等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3月14日召开了矿安委会成员会议,专题研究了2011年全县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析了当前形势,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4月5日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了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分管矿管、执法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国土局2011年度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要点的通知》;4月28日召开了镇国土资源所、开发区局调度会,

要求各镇、开发区抓好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与分类,并明确责任、分级管理,确保防治工作全面到位。

(二)集中开展了国土资源系统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一是认真做好了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经过排查,新发现周家上庄崩塌、南鲁山茨峪村滑坡、南鲁山东流水村滑坡、南鲁山黄崖村滑坡、南麻镇付家庄滑坡、南麻镇赵家庄滑坡等6处隐患点,在此基础上编制上报了《沂源县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确定了11处地质灾害易发区,结合地质构造及诱发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防治措施;同时制定下发了《沂源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各个部门的应急措施和职责分工进行了细化明确。二是切实做好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清理排查工作,对12处无证采矿场点、38处生产矿山、10处独立选(洗)矿厂及42处已关闭矿山进行了清理排查,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移交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依法查处。行动开展以来,共依法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6起,查扣非法运销车辆20余辆,挖掘机1台,钻机8台,电机、电盘及电缆等非法开采设备若干宗。三是认真做好关闭矿山遗留矿坑隐患治理工作,重点对中庄镇西柳峪废弃矿坑隐患和西里镇原金矿废弃矿坑隐患进行了重点治理。

(三)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根据县政府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管理实际,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一是落实监控责任,建立

矿业秩序长效监管机制。为切实做好矿山日常监控,我局专门设计了各乡镇有证矿山基本情况及责任分工一览表等三种排查监控责任表及回头看行动私采排查登记表等五种排查表。其中,对有证矿山、非法开采矿点、独立选洗矿厂进行了重点监控,要求一证一表、一点一表,表格由国土所负责填报发放,乡镇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监控,国土所、派出所、安办、供电所各出一名同志组成监控巡查小组并签字上报县矿安委办备案。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违法采矿行为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检查人的责任。二是加强了巡查力量。在全县组建了11个执法监察中队,明确了巡查的区域等级、范围、周期及重点,发现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对无证非法采矿坚决取缔、炸毁坑口,没收设备,不留后患。11个国土所及开发区局实行两天一巡查,县局则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当场进行处理。三是采矿证换发实行会审式把关。县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审定是否符合矿业开采规划,地籍科审定是否存在权属纠纷、耕保科审定用地手续是否合法、规费征收处审定资源补偿费交纳情况、执法队审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各科室各负其责,从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为了杜绝越权发证,各乡镇对办证资料进行初审,由县国土资源局进行终审,终审合格的由县局初审上报或发证。四是建立了联合执法协调机制。成立了由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负责指导各成员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工作衔接。建立了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同时与公安、安监、供电等部门配合,及时将采矿证到期矿山名单通报有关部门,堵住了无证矿山的爆炸物品、电力供应渠道,从根本上铲除了无证矿山生存条件。五是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全员责任制。按照《沂源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局内部建立健全了局领导、矿山安全生产监督员与所包镇、矿山企业;各镇国土所、开发区局与辖区内矿山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形成局安全监督员、当地村委会、矿山企业负责人层层监督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了矿山安全巡查、事故报告“直通车”及有奖举报等相关制度。

(四)抓好了安全生产源头控制。实行关口前移、严把市场入口关。按照省、市关于资源整合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县建筑石料用灰岩及建筑用砂等优势矿种的资源赋存状况、分布特点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及地勘单位编制上报了《沂源县矿产资源深化整合方案》,明确了辖区内集中开采区、允许开采区、限制开采区以及禁止开采区,对资源整合矿区和集中开采区编制了矿业权设臵方案,确定了拟设采矿权和矿区范围及需要关闭、整改、整合矿山的具体名单。在办理矿山延续登记会审时,严格执行《整合方案》中规定的矿山关闭时间表,逐步取消矿山延续资格。深入整合工作开展以来,共关闭矿山29家,新设矿山4家,截至目前,共保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国土资源(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市国土资源局:

现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夷陵区全区国土面积3424平方公里,54万人,辖14个乡(镇、区),现全区共设置采矿权102个、探矿权36个。其中,磷矿采矿权36个,建筑石料38家(其中饰面用石材10家),其它矿产28个,设计生产能力1908.54万吨,矿产资源开发从业人员8000多人;设置磷矿探矿权18个,勘查面积160.29平方公里。共发生地质灾害点2处。

二、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夷陵区国土资源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区政府与我局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书,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上下共同关注安全生产工作

1、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旭春同志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各分局、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年安全生产

工作,根据本部门职能,结合实际,制订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3、按照区政府与我局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书,结合我局的职能,局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全系统各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把责任落到实处。

4、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确保需投入的工作经费,使工作得以正常开展,同时按照相关政策落实安全监管人员的津贴,充分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5、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工作,局长李旭春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每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共组织召开4次专项会议。平时做到逢会必讲安全,在日常检查督办工作中也将安全生产纳入检查督办的范围,常抓不懈。

6、抓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落实。一直以来我们把此项工作列入责任制考核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由于发生重大事故而处理不当的,追究责任,一年来,由于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措施得力,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矿山生产安全首次实现了零死亡。

(二)结合实际,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加强矿业权管理,严把矿业权准入关。对矿山企业,

一是严控生产规模达到最低要求。如采石场,在采矿权延续过程中,未达到30万吨/年生产能力的,责令限期整改提高生产能力,否则不予延续;二是加强对矿山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按照采矿许可证发证权限,委托市矿业技术协会对由区级发证的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按照部审查大纲的要求严格审查;三是加强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新办矿山申请采矿权登记,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办理延续登记的矿山要求矿山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采矿许可证年检时,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必备要件之一。

2、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把好矿山企业开工关。把好矿山企业开工关,为一年的生产开好头,起好步。一是要求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参与本辖区内矿山企业的开工验收。二是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进行了井工矿山企业的开工检查。会同区安监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深入矿山企业的矿井现场检查,做到了“三必到”。即必到企业、必到井口、必到作业面,对检查的企业实行联合检查签字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采取“先整改、后开工,不整改、不开工”的措施,对越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一是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氛围,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32条、发放安全生产知识资料2000多份、发放地灾治理宣传单1000多份;二是组织各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三是发送安

全生产公益短信55条;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部分国土所、分局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及地灾救援演练活动。

4、扎实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我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保护资源,保障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夷陵区国土资源局“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一是开展了夷陵区采石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履行了国土资源部门管理职责,严厉打击了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本次采石企业整治将集中整治与重点打击相结合,对全区违法违规采石企业或个人开展行动,共组织综合执法行动31次,对63家非法开采企业和个人进行了制止和查处,下达行政执法文书182份,注销6家企业,查封扣押挖掘机13台、空压机25台。二是联合公安、工商、林业、磷管办、樟村坪镇、雾渡河镇等部门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开展12次突击行动,出动160多人次,对3家企业、10起个人违法违规采砂采矿行为和非法炼金进行了制止和调查取证,注销3家企业,下达行政执法文书6份,形成调查材料14份,扣押采砂船1只,没收非法所得及罚款共446.78万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震慑作用,促进了我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明显好转。

5、扎实开展黄柏河东支流域及官庄水库上游水源地矿山

企业综合整治。成立了黄柏河东支流域及官庄水库上游水源地矿山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矿山企业清理工作。整合工商、公安、林业、水利、安监等部门执法力量,积极探索联合执法机制,采取集中整治和重点打击的方式有效打击乱采滥挖现象,共进行28次现场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出动350人次,共对26家企业、13起个人违法违规采砂采石行为进行了制止和调查取证,共注销5家企业的开采许可证,下达行政执法文书78份(其中下达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7份、矿山企业整改通知书1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1份),形成调查材料21份,查封挖掘机5台、空压机 13台,没收违法资产325.3万元,罚款101.5万元。制定《夷陵区采石企业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科学合理的对采石企业进行监管。

6、认真开展夜间治超整治工作。10月20日以来,对城区采石运载车辆开展现场检查,不定时、不定点,采取灵活机动的突击打击,共进行6次现场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出动38人次,共查处严重超载车辆19起(宜昌市夷陵区益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彭家湾采石场7起,宜昌市夷陵区鸿涛采石厂3起,夷陵区小溪塔蔡家河人人发采石场3起,夷陵区小溪塔李家湾采石厂2起,宜昌市夷陵区文仙碎石厂2起,宜昌市夷陵区通达采石厂1起,宜昌市金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1起),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严重超载的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查扣和处罚。对运载超过50吨以上且有2次以上的3家采石企业(宜昌市夷陵区鸿涛采石厂、夷陵区小溪塔蔡家河人人发采石场、宜昌市夷陵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国土资源(三):2016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篇

第1篇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和市局关于组织开展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常金一体,交通先行”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积极参加和配合市安委会组织和安排的活动,6月16日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航道管理处派2人,带好展板和宣传资料于上午7:45分前到金沙广场集中。

(二)围绕活动主题,在车站、港口码头、工地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图片、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重点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和安全知识、技能等。

(三)组织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围绕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各单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四)开展以农民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普及为重点,全体交通职工参与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交通工程建设工地,建管处要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开展好建设施工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职业病预防知识培训。

(五)开展全行业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的习惯性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活动期间,将会同安监部门对交通建设工程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活动。

(六)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目标,督促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普货运输等单位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按照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认真组织宣传和动员,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本质度。

(七)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以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道路客运、城市客运等为重点,开展防坍塌、防坠落、防汛防台、车辆火灾应急逃生和危险品识别等实战演练,在实战演练中检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总结完善相关预案。

(八)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防汛、防台的安全教育,提高汛期安全意识。加强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督促各单位备足防汛物资,配备必要的防汛、防台安全设施,加强汛期隐患排查频次,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严防因雷电、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要求,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6月份重点工作加以落实,确保本次活动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

(二)联系实际,着力推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力争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实际,贴近生产,贴近生活,增加活动的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在日常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突出主题,深入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打造安全生产月特色。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成果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行宣传和推广。要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以月促年,为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做出贡献。

第2篇

2016年全系统安全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常规性工作抓深化,基础性工作上台阶,创新性工作求突破”的工作原则,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继续推进“三化”建设,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提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安全工作总体目标是:以安全发展、科学管理为主题,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确保辖区水上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水域污染事故,确保路航港口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港口经营等不发生因监管不力、管养不善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确保优质完成“平安交通”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加强重点监控,不发生重大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和政治事件;全力调处化解矛盾,不发生因监管失责导致的赴京上访和去省集访事件。

二、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局的统一部署,2016年至2016年是“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各单位要围绕创建活动总体目标,建立“平安交通”创建标准体系、目标体系和制度体系,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要以“任务项目化、目标具体化、责任明确化”为基本原则,重点开展“六项行动”:一是由公路处牵头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创建行动,以G104改造示范安保工程建设为样板,按计划每年建成一条以上平安示范公路。二是由运管处牵头开展平安城市客运创建行动,以推广“礼让斑马线”活动为抓手,以公交车、出租车为行动对象,努力实现城市客运事故逐年下降。三是由地方海事处牵头开展平安水域创建行动,以丹金溧漕河段水域、长荡湖水上风景旅游区水域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重点水域水上安全稳中趋好。四是由航道处牵头开展平安航段、平安港区创建行动,以“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为主要抓手,以丹金溧漕河段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辖区干线航道安全通畅;以石油化工港口码头、危化品罐区等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不发生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五是由质监站牵头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行动。以“防坍塌,反三违”专项治理为抓手,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参创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大力推进“三化”建设

1、认真落实省厅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所有交通行业企业在2016年底前达标。要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序时要求,督促所有交通行业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危险品码头和危险品船舶装卸运输管理,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内河危险品码头审核程序,最大程度减少水上危险源;继续加强应急救助设施投入,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地方海事应急反应和保障能力。

2、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和营运客车3G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工作,积极推进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及应用,加强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整合交通运输信息指挥调度系统,搭建政府与企业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真正发挥监控系统对交通运输事故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预控防范作用,全面提升行业监管、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水平;提高信息化设备应用,以科技促规范,以科技提升交通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对局信息中心应急指挥平台功能的维护开发,发挥好指挥平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资源管理、预案管理、协调指挥和应急评估等功能的实效。

3、持续推进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省厅各主管局将力争9月之前,推出18项安全监管规范制定的工作力度。在道路运输方面出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规范》、《道路普通货运安全监管规范》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安全监管规范》;在水上交通方面出台《船舶旅游客运安全监管规范》和《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规范》;在工程建设方面出台《交通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规范》。对于已制定的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石油化工码头对已实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交通及仓储、船舶安全检查、船舶签证和渡口渡船6项安全监管规范,将抓好试行和修改完善工作,尽快出台。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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