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村民自治工作总结

时间:2017-08-22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2016村民自治工作总结(一):村民自治工作总结

堤沃村现有户籍人口1440余人,已婚育龄妇女200余人,在乡计生委的明确指导下,我村积极应对工作新形势,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初步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上层次、上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提供组织保证。

配齐配强计生工作队伍是提高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条件。我村高度重视村级计生工作网络建设,把能否承担起计生工作的担子,基层计生工作网络是否健全,党员和干部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检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计生协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选准选好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级班子。在换届选举中,我们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能否积极参与计生工作作为推举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计生工作开展好的给予保护,对违反计生或计生工作抓得不好的给予否决。

(二)是优化村级计生工作队伍。全面推行村级计生工作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村干部服务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对村计生专干、小组长全部实行工资统发和绩效制,做到人村员精干,待遇落实,职责明确。(三)是把计生工作网络巩固在村民小组。全村4个村民小组选配4为协会会员小组长,把计生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千家万户。

二、着力夯实基础,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

为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我村把夯实村级工作基础,促进平衡发展放在首位。 (一)是抓思想到位。通过举办村党支部书记、村计生专

干、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培训班,统一思想认识,让大家明确开展村民自治是计生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基层民主化进程的必然趋势,是提高群众满意率的重要途径,让村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有新的提高,从而为推行村民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今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全村再一次的到深入开展。(二)是抓责任落实。建立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计生工作责任机制,各组都和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职责和经济奖惩措施,对出现违法生育,或违法生育漏报的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行。

我村把推行计生村民自治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据乡制定的《关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见》、《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考核办法》,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作出全面安排,把村民自治工作创造性地结合于“文明生态”村创建和协会日常工作活动之中,使村民自治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扎实推进。

四、采取综合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关键在于千方百计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近几年来,我们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鼓励和稳定计划生育户的守法行为,从而让群众思想上要求计划生育,行动上支持村民自治。

(一)是把优质服务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近年来,我村加强阵地建设,不断改善村级服务室硬件设施,完善村人口学校、村计生协会、村服务室“三位一体”服务阵地,健全协会活动栏、政策宣传栏、村务公开栏,为计生优质服务的开展提供温馨舒适的环境。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得到提高。

(二)在5.29活动中邀请县、乡计生技术站度进村开展妇科病查治,为群众讲解婚育保健知识,得到了广大育龄群众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村计生协会建立了协会会长、理事联系计生贫困户制度,发动会员实行一对一、一帮一的帮扶政策,多户贫困家庭在协会的帮助下脱贫致富。(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机制。严格按规定上报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经上级审查合格后,及时将各项记录扶助政策兑现到本人。

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推行,村级班子成员、计生专干、计生协会抓计生工作的自觉性普遍提高,村民计划生育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群众参与计生管理的积极性得以有效调动,村级民主决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村计生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一个以“两委负总责,协会为骨干,村民搞自治,群众做主人”的新的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我村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尚有差距。下阶段,我们将不断改革创新,提高村民自治的主动性,增强村民自治的生命力,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扎实地推向新的水平。

2016村民自治工作总结(一):a---村民自治工作总结

向阳乡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试点

工作总结

【2016村民自治工作总结】

向阳乡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试点工作,在县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针对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特点和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的需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政策推动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和谐发展。紧紧围绕生育、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以“协会联动、村民自治”为切入点,以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为核心,以强化契约化管理和党员干部责任落实为手段,不断拓宽计生服务领域,改进计生服务方式,逐步建立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的基本做法是:

一、重在认识,强化领导,推动村民自治扎实开展

【2016村民自治工作总结】

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机制重大改革,是实现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提高计生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如何才能搞好这项工作成为当前计生工作的新课题,为此,我们本着“两委负总责、村民搞自治、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工作方针,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针对有些同志思想上存在着自满心态、畏难消极和等待观望等情绪,我们先后召开了各种类别的动员会,多次举办村民自治业务知识培训班以及广泛深入地宣传,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实施村民自治工

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目的意义,坚定了搞好村民自治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积极主动参与村民自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把实现村民自治作为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为此成立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指导小组,各村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乡村两级主要领导达成共识,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三﹚、强化责任。乡党委书记和村党总支书记为村民自治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认真做好具体的工作指导;同时,还把村民自治工作纳入为年底计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做到奖优罚劣,促进村民自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2016村民自治工作总结】

二、把握三个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把村民自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认真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依据,也是规范干部依法管理服务和群众婚育行为的准则。为此,我们指导村级在制定村规民约时,坚持五个原则:即内容合法性原则、权利与义务平等原则、制约措施与优惠奖励相结合原则、因地制宜原则、程序合法性原则。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各村召开党支部、村、组干部会,村计生协会理事会,村民代表会,组织学习相关的法

律法规,集思广益,遵循“依法建制、民主管理、自我约束、奖惩分明、便于操作”的原则,结合各村的实情,由村、组干部走访群众,积极发动村计生协会理事、会员进行宣传,通过会员联系户的活动网络,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召开各类座谈会,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草案,由乡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草案》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草案》,并报乡政府备案。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制度、奖励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规范村民“十要十不要”行为准则。对村级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服务室、人口学校、协会活动室进行了合理安排,并完善规范上墙内容。使各村制定的村规民约实体和程序合法,切合实际,文字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操作性强,深受群众欢迎。

﹙二﹚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协议管理。把双方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协议的形式具体落实到负有管理及义务的村委会和每位育龄群众。在乡与村、村与组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基础上,委托村民小组长与广大育龄群众签订遵守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协议书。协议还根据育龄群众育龄期的不同特点,在内容有所区别。同时在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让群众自觉自愿地与村委会签订协议。通过签订协议书,实行协

【2016村民自治工作总结】

议管理,使村干部、计生管理员增强依法管理意识和为育龄群众服务的观念。让群众见到实行村民自治的好处,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为村民自治铺平了道路。按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要求,计划生育参与率、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知晓率、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率、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现居住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验证发证率及房屋出租合同签订率均达到100%,对违法生育、大月份引产、早婚早育、溺婴弃婴、非法收养、违法管理行为、计划生育重大突发事件和恶性案件现象发生得到有效控制。

﹙三﹚认真抓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建立和完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计生协会联席会议制度;村民代表、协会理事、中心户长民主管理议事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让群众在计划生育事务中做到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监督,从而调动了村民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促进了村计划生育委员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公开、公平、公正性。

三、落实队伍,健全网络,为实现村民自治提供组织保证

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组织网络作保证,很难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因此,我们把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健全自治网络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工作加以落实。

﹙一﹚成立领导小组。由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村委会

主任任副组长,副主任、村两委委员、计生宣传员为成员,共计11人组成的村民自治领导小组。

﹙二﹚配强计生管理队伍。对村级计生管理员进行考核,把有文化、年纪轻、有工作能力、责任心强的优秀青年充实到管理员岗位上来,全乡8个村委计生管理员全都竞争上岗,按照县计生委规定,我乡每人每月按时发放500元工资。以“双创”活动为载体,加强计生协会建设,各村选配1名热心于计生工作,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的协会专职副会长,配强一支乐于奉献,群众信赖的协会小组(中心户)长,培养一批计生协会骨干会员,充分发挥协会队伍的带头作用。

﹙三﹚成立了计划生育评议监督小组,确定15名有思想觉悟、有群众基础、有工作能力的各界人士为评议监督成员。组成了有党员、团员、妇女、老年协会、计生协会、计生管理员和育龄积极分子参与的计生管理服务网络,完善了联系户制度,初步形成了村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村民搞自治的管理新格局。

四、优质服务,利益导向,使村民在村民自治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一﹚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乡、村两级都制定对计生户优惠奖励规定。

﹙二﹚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我们运用乡、村

2016村民自治工作总结(一):2016关于村民自治工作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昆山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采取多种方式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有效促进了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1995年、1998年和连续三次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初被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市”。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领导,抓考核。市委、市政府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专门调整了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党政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组织协调,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农办、妇联、共青团、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还把此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之中进行严格考核,保障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深入开展。

二是培训动员,抓基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三农”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坚持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配套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培训,紧紧围绕《村委会组织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四个重点内容组织脱产培训,及时组织学习“四议两公开”等基层民主管理的有效方法,大大提高了村级干部的民主管理意识,在广大村干部中筑牢了正确的自治观念、理财观念和民主管理观念。同时,在全市各村,利用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和走家串户方式向广大村民广泛宣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意义、方法和程序,提高群众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市、镇两级机关干部作用,开展“基石工程”活动,下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机关干部脱产下村指导各项工作,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薄弱村”治理工作打牢了思想基础,提供了人才支撑。

三是完善制度,抓落实。昆山市抓住村党组织班子调整,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的有利契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修订《昆山市村务公开目录》,指导各村及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31项制度、明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职责。指导各村在醒目位置设立了村务公开栏,公开面达到100%。一些条件较好的村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实施村务“即时公开”,建立村务公开电子档案,定期向村民或村民代表播放。在昆山市,只要是涉及“三农”工作的相关会议,市、镇领导都要进一步强调中办发[]17号文件精神,做到干部清楚,村民明白,从而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走上了日趋民主、规范的道路。

二、突出重点,加大投入,优化工作平台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将村民自治工作与“法治昆山”建设、实施“惩防体系”、基层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等各项发展与改革措施结合起来,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实现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村民依法有序参与民主实践的能力和素质。在此过程中,立足“四个着眼点”扎实开展工作。一是着眼于农村工作大局,在发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强基固本作用上下功夫;二是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上下功夫;三是着眼于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在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度上下功夫;四是着眼于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昆山市将全面搭建村级公共服务平台作为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服务零距离的有效途径。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在镇、村两级的努力实施下,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全覆盖。在资金扶持政策方面,全市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由市、镇(区)、村按4:4:2比例负担,经济薄弱村由市镇两级财政各50%比例负担。在建设标准方面,市委出台《关于加快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昆发2号文件,规定集中居住型的农村新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面积必须达到平方米以上;新建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面积必须达到1200平方米以上;通过改造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面积必须达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提高,为村民开展自治工作创设了更好的条件。在软件提升方面,昆发2号文件明确了社区服务中心的六大功能,即行政管理服务、日常便民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医疗保健服务、社会安全服务、党建活动服务,全力提升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加大服务的覆盖面和扩展面,在文艺活动、体育活动、教学活动等多方面继承和发扬民间传统,打造特色品牌,不断培育村民的自昆山教育、自昆山服务、自昆山监督的意识。

三、创新形式,抓住热点,保障村民权利

一是以村务

“点题公开”为形式,确保村民的“知情权”。村干部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执行者,为了使村干部真正有压力、受触动,昆山们实行了村务“点题公开”的办法,凡是村民对村级事务有疑问、有异议,都可直接向村干部提出质询,要求村干部公开村民应该知道而又不知道的村级事务,通过点题,摸清村民的想法和要求后,由镇、村两级组织限期公开和解答,提高了村务公开的实效性。在实行村务“点题公开”的同时,市、镇两级领导不定期地深入各村,参加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联席会,督查指导“点题公开”工作,并与村干部、村民一起听点题,一起研讨解决问题的办法,还建立了村民反映的热难点问题交办反馈制度,把许多矛盾化解到了基层。

二是以“民主日”活动为形式,保障群众的“参与权”。昆山市在全市各村普遍实行了“民主日”制度,即:各乡镇、村根据本地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固定一天时间为村民民主议事日,召集村民代表参加“民主日”活动,由村干部汇报本月或本季度“两委”工作情况,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把需要决策的村级事务提交“民主日”会议研究讨论后再做决议,同时,认真听取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民主日”活动开展效果同村干部效益工资挂钩,采取季度督查,半年考核,年终汇总的方法,提高了村干部对“民主日”活动的重视程度,使群众的“参与权”得到有效落实。三是抓住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这个热点,保障村民的“决策权”。近年来,在村级决策中,村级土地、发包、集体资产管理、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动迁等重大事项成为村民关注的热点和村级管理的难点。昆山市对农村这些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调研,在这些方面引入民主管理机制,有效推进“六步决策法”,强化了村民代表的职能,增加了民主性、科学性,减少了随意性,深化了民主监督。同时,全市100%的村委会在村务决策中引入民主听证制度。,全市各村共举办听证会319场次,参加听证的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9485人次,听证工程项目设计金额达到8.79亿元。

四是抓住村级财务管理这个热点,保障村民的“监督权”。为了管好村级财务,昆山们在坚持村级财务由镇“钱帐双代管”的基础上,制定了更加具体和严格的操作程序,市委农办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镇、村”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村级财务公开内容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各级的监督职能,有效提高了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村民监督权得到落实。

四、昆山市村民自治工作面临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昆山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全市农村科学发展、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与此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村民的新需求、新愿景,昆山市的村民自治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是村级民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通过调研发现,村级集体经济积累较多的村,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较高,反之则较低。产生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基于各地经济、文化、交通、发展等方面的不平衡。

二是农村民主选举工作面临新挑战。随着农村政策和农村工作重心的变化,外出务商人员和本地经商人员对选举谁的关心程度不够,对村级组织的依赖性降低;同时部分村民受法律意识,文化等诸方面的制约,对民主选举的认识不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委会选举的质量。同时,随着民主进程的不断加快,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面日益扩大,增大了选举的难度。

三是村务公开制度化建设有待加强。作为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和载体,个别村务公开栏的硬件建设不够规范,一些村的村务公开资料信息更新不及时。

四是村级组织自身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村在换届后新老班子工作交接上不够及时;村级管理的各项制度虽然上墙,但是有的制度的执行效果不是很好;村级组织开展工作的统筹性、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完善村民自治的对策与建议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党领导广大农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领域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建设和实践活动,是昆山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昆山市农村实际,应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新局面。充分认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各级党组织要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两个率先”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村民自治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例会制度。经常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并研究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总结经验,坚持典型引领,切实加强指导力度。

2.强化监督,促进村务公开新提升。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的工作程序。在村务公开中要切实把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对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地点、受理意见、审核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做到“一事一议”;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使群众监督由村务活动结果的监督延伸至村务决策及其整个执行过程的监督。同时,加大行风监督员的队伍建设。在农村中聘请一部分老党员、老干部担任村级勤政廉洁的监督员、巡视员、加强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勤政廉洁监督,确保村级经济和社会各项事务的发展。

3.加强引导,实现村级组织建设新突破。一是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的自身素质和社会管理能

2016村民自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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