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标准

时间:2017-10-13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标准 第一篇_四川省食品安全工作基本规范

四川省食品安全工作基本规范

(试行)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体系,明确全省食品安全基础性工作规范要求,提高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全社会参与程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为四川省辖区内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村民组(居民小区)食品安全工作应达到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 市(州)基本规范

(一)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州)政府每年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2次以上。

(二)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并设有常设办事机构,有食品安全专职人员,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三)经常对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指导工作,每半年组织对食品安全开展1次督查,每年组织1次食品安全考核,每年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不少于1次。

(四)准确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自律制度;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40小时,每年至少检查0.2%及以上。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

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五)收集、整理辖区内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档案,建档资料采集齐全,每半年进行1次督导、检查。

(六)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兑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奖金。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将投诉、举报方式于明显处所公示。

(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辖区内新闻媒体应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公布咨询、投诉、举报方式,并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报刊、电视、电台、政府网站等媒体不做违法食品广告,遵守食品安全宣传纪律。

(八)政府制定有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率、及时有效处置率达100%;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无食品安全行政责任事故发生。

(九)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及时处理率达100%;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开展回访,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直接回访率达100%。

(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相关监管部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档率达100%。积极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

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率达100%。

(十一)开展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应对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辖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加强食品安全科技研发,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体系,推进肉类、酒类等重点产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整合市、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探索建立统一的食品监测中心。

(十二)辖区内的居民对食品安全核心知识的知晓率达50%以上;行为形成率达45%以上;对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十三)认真落实《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建立健全学生食堂供餐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集中供餐单位的源头监管;本辖区内所有学校均开展食品安全常识教育,学生食品安全核心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行为形成率达55%以上。

(十四)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有专门的“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联络员制度,实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归口发布制度;建立市县食品安全网络评论员队伍;推动辖区乡镇(街道)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站,聘请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村(社区)组建食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和联络员队伍。

(十五)建立健全日常基础工作材料报送机制和食品安全数据统计体系,及时、准确、完整报送工作资料(计划、总结、情况报告等)和各类数据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半

年报表、年报表、专项整治工作报表等)。

(十六)推动食用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在重点县(市、区)建设食品产业基地,培育壮大食品产业集团,促进食品产业集群发展。

(十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食品安全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具体办法。

(十八)辖区内各食品类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食品类相关行业协会的归口管理指导,开展行业自律活动,规范行业行为,搞好协调服务。

(十九)各级财政要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并保证专款专用。对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抽样检验购买样品所需费用和检验费等予以财政支持。

第四条 县(市、区)基本规范

(一)食品安全工作明确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市、区)政府每年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2次以上。

(二)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并设有常设办事机构,有食品安全专职人员,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三)经常对乡(镇)、街道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指导工作,每半年组织对食品安全开展2次督查,每年组织1次食品安全考核,每年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不少于1次。

(四)准确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自律制度;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40小时,每年至少检查5%及以上。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五)收集、整理辖区内各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档案,建档资料采集齐全,每半年进行1次督导、检查。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标准】

(六)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兑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奖金。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将投诉、举报方式于明显处所公示。

(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辖区内新闻媒体应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公布咨询、投诉、举报方式,并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报刊、电视、电台、政府网站等媒体不做违法食品广告,遵守食品安全宣传纪律。

(八)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率、及时有效处置率达100%;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无未履责而引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标准 第二篇_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及制度

大镇政发[2011]129号

关于建立《大洼镇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责任,经大洼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建立大洼镇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

大洼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大洼镇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及制度

一、大洼镇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组织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内容是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研究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导检查村和社区食品安全工作。

(三)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由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参加,每两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策和工作部署,讨论决定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二、大洼镇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食品安全检查员,每年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的单位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食品安全检查。

(二)食品安全检查员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的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

(三)主要检查内容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基础台账是否完整、是否公布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四)对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五)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六)及时汇总检查结果并上报县食品安全办公室。

三、大洼镇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负责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镇和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突发重大食品安全时间随时上报。

(二)大洼镇食品安全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及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要随时报告给大洼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大洼镇食品安全信息员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随时报告给村(社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四)大洼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社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在收到报送的信息后要详细记录收到时间、报告内容、报告人等,以便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对食品违法案件处理结束后,各级组织要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下级组织或者举报人。

四、大洼镇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阻碍他人报告,报送不及时的;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食品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和监管不到位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环节销售假劣食品或“三无”食品的;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拒绝和拖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提供事故情况和资料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条:一旦发生了是食品安全事故,经调查认定为责任事故的,首先要严肃追究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行政单位一把手的行政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及直接责任人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三条: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可追溯管理,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逐一追查,一直追查到源头,各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都要受到从严查处。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标准 第三篇_2潭头乡村级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潭头乡村级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一、体系建设(5分)

在村(社区)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的牌子;行政村(社区)设立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协管员由村(社区)干部兼任。

【考评标准】实地察看,未挂牌扣2分;未设立协管员扣3分,协管员非村干部扣2分。

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30分)

1、建立健全本村食品单位基础信息、管理信息档案(5分)。

【考评标准】查阅资料,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和农业合作社基础信息档案扣3分;无管理信息档案扣2分。

2、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5分)。

【考评标准】查阅资料,未及时组织开展乡镇食安办统一部署的相关宣传活动一次扣1分,活动记录不完善、无相关影像资料每次扣0.5分,村未在重点地段设立相关宣传专栏扣1分,村未每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广播宣传每少一次扣0.5分,无播报记录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认真处理村民食品举报投诉事件(2分),及时上报乡镇食安办。及时报告黑窝点、黑作坊以及其他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2分)。

【考评标准】走访村民发现一次未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社会影响不得分,未及时上报发现一次扣1分;未及时报告或不报黑窝【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标准】

点、黑作坊以及其他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此项不得分。

4、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件(4分)。

【考评标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按程序报告扣2分;未按要求组织先期救援和处置扣2分。

5、积极参加乡镇食安办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和培训活动(4分)。

【考评标准】每迟到一次扣0,5分,每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6、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材料(4分)。

【考评标准】每缺报一项扣1分,每迟报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7、积极撰写工作信息,每年上报工作信息4条以上(4分)。

【考评标准】每少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三、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10分)

督促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或农业合作组织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生产记录档案,并按规定记录农药、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可合理缺项 10分)

【考评标准】现场查阅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现场检查产品自检或委托有关质检机构检测的检测记录,无记录不得分,缺一项或有一项不符规范扣0.5分。

四、畜禽屠宰环节(5分)

1、严格执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3分)。

【考评标准】积极协助乡镇畜牧兽医站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工作,发生一起养殖场户随意丢弃病死畜禽或养殖场户电话联系协管员不及时到场做好病死畜禽收集工作的扣2分,扣完为止。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标准】

2、杜绝生猪私屠乱宰(2分)。

【考评标准】辖区内不发生任何生猪私屠乱宰现象,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五、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50分)

1、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证照(10分)。

【考评标准】现场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2户,有1户证照不全扣2分,扣完为止(有督促办证记录并上报请求行政执法除外)。

2、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4分)。

【考评标准】现场检查2户食品生产经营户,随机抽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1人不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扣0.5分,扣完为止。

3、严格执行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3分)。

【考评标准】现场查阅1-2户食品生产经营者2-3件食品进货的供货方许可资质、食品合格证明和进货查验记录,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4、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标签(4分)。

【考评标准】现场抽查2件预包装食品,查看是否符合标签要求,有1个不合格,该项不得分。【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标准】

5、经常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4分)。

【考评标准】现场检查1-2户食品生产经营户,发现1件食品变质或超过保质期扣1分,扣完为止。

6、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4分)。

【考评标准】现场检查饭店、食品小作坊、食品摊点是否存在使用病死或死于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以及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发现1例此项不得分。

7、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4分)。

【考评标准】现场查看是否有符合要求的餐具清洗、消毒设备;使用集中消毒餐具的,查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是否符合规定;有1户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8、农家宴班子和厨师管理(10分)。

【考评标准】未对家宴班子和厨师进行登记建档扣4分,登记不全发现1家扣1分;厨师未持三证(健康证、培训证、厨师工作证)有1人扣1分,持证班子和厨师名单未在村部进行公示扣1分,扣完为止。

9、农家宴桌席备案(4分)。

【考评标准】查阅资料,村未与家宴班子或厨师签安全承诺书扣

1分,未定期逐级上报家宴备案报表有1次扣1分,电话回访、现场查问,备案与实际不符合有1户扣1分,扣完为止。

10、农家宴安全指导(2分)。

【考评标准】查阅资料,未对10桌以上家宴聚餐建立现场指导记录有1户扣1分;电话回访,记录与实际不符有1户扣1分,扣完为止;发生一次家宴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不得分。

六、加分项(6分)

1、提供重要线索,协助破获和查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罚款金额20万元以上或者追究涉案人刑事责任的(3分);

【考评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其它: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个加0.5分,绿色食品1个加1分,有机食品加2分,加满为止。

【考评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一票否决项

1、本级行政区域内发生等级食品安全事故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处置不力造成事故影响扩大、人员和财产损失严重的。

3、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违规发布食品安全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标准 第四篇_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工作,有效发挥协管员作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协管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一定食品安全政策水平和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并自愿参与食品安全协管工作,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品行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综合分析、文字表达能力和信息报送及计算机操作技能,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在其负责的行政村(社区)内居住或工作,熟悉该区域内的基本情况。

二、协管员聘用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协管员聘用方案,并经所在地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所辖行政村(社区),按照自愿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向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推荐协管员候选人。

(三)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协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录用培训、考试选拔,择优确定聘用人选,以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颁发协管员聘用证书。每个行政村(社区)聘用不少于1名协管员。

(四)协管员受聘后原身份不变,聘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续聘。

三、协管员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参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协管能力;

(二)掌握所在行政村(社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者)动态底数和基本信息,并进行登记和报告;

(三)注意发现并及时向乡(镇、街道)报告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隐患信息以及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协助做好所在行政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五)完成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食品安全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协管员的纪律要求:

(一)保守秘密,不得泄漏有碍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信息;

(二)严守职责,不得利用职权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廉洁奉公,不得接受涉案单位(个人)可能有碍食品安全监管的馈赠和宴请;

(四)行为规范,不得进行行政处罚或收缴罚没款。

第四章管理

五、协管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工作证件由县(市、区)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统一印制。

六、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对所聘用的协管员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制定协管员管理与考核办法及协管员的主要工作制度,对所聘用的协管员进行定期培训、严格管理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档案,考核合格方可续聘。对确需补聘的协管员,由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第四条、

第五条规定办理。第十条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协管员管理制度,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协管员落实各项任务。

第十一条协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聘用:

(一)本人请求解聘的;

(二)考核不合格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

(四)其他原因不宜担任此项工作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标准 第五篇_2015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第1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大报告提出的确保食品安全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计划精神,结合区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报告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和平的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着力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区,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严管重罚与弘扬诚信有机结合,加快“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食品的市场占有率,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1、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2、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效显著,基层群众监管队伍健全,管理规范;连锁超市实现全覆盖,放心店覆盖率达90%以上,食品集中配送率达80%以上。

3、食品安全信息收信、报送网络健全,信息发布统一、规范。食品安全宣传深入持久,宣传工作涉及到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基层领域。

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部署,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5、实施农产品定期药残检测,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鲜活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6、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市场准入,组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制度,食品质量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

7、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无注水肉、病畜肉上市,积极推进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8、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执行严格,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9、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辖区内学校食堂实施率达100%。

10、小作坊(小加工厂)、小饮食店(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小卤菜店、小熟食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有保证。

11、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辖区内不得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

12、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

13、食品安全消费满意度达8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

1、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分级监管,强化食品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严格实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核,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3、逐步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失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走整合、规范、特色、品牌发展之路,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保障居民消费健康安全。

(二)加大市场巡查和抽检力度,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

1、在流通领域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流通领域的巡查和日常检查,督导流通企业建立协议准入、经销商管理、索取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建立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加强食品的日常检查。

2、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强化对散装食品、生鲜食品、清真食品的日常监管。

3、逐步规范集贸市场的食品经营行为。改善市场的软硬件建设,提升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建立经营者的诚信档案。

4、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积极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打击制假的违法行为。

5、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日常监管,确保肉类市场安全有序。

(三)加强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严把食品“入口关”。

1、认真做好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按照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的分级监管。

2、完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贷溯源制度,加强对餐饮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集体就餐提前申报备案制度,加强现场监管。加强日常巡查,规范巡查记录。

3、强化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制订可行措施,强化对旅游景区、学校、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基地)、社区、市场创建活动。细化创建条件和标准,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制度,通过各类典型的示范和引导,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2、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快食品安全作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通过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

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发布渠道。加强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构建信息汇集和通报网络,尽快建成反应灵敏、快速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

2、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析能力,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领导。结合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机制。对各社区要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各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自监管环节实行严格监管,着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职责。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具有重大影响损失或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工作举措。做到食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的普及。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要正面报道各部门、单位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果以及优质食品和优秀企业,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领导机构

和平街道办事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亚楼 办事处主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车 敏 办事处副主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安全科,孟凡军兼任办公室任。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2月)

学习创建标准,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项研究,形成有关决定和规定等。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

按照实施方案,对照创建标准,分解任务,具体部署和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4月)

街道办事处委托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考评,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认真做好总结和迎检准备工作。

(四)迎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验收(20XX年5月)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单位多、环节多,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严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实施,确保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顺利进行。

第2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94号]的要求,打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努力提高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定于6月13日至20日在全区开展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 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正确的饮食观念和食品安全观念,宣传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使广大群众了解食品安全知识,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全社会知晓政府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决心和信心,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3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主题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四、活动口号

(一)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二)食品安全,全民行动

(三)食品安全,从我做起

(四)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五)举报食品违法行为人人有责

(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

(八)依法诚信生产经营,自觉维护食品安全

(九)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五、主要内容及活动安排

(一)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在通过江宁电视台、《江宁新闻》和江宁区属官方网站等多种途径公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基础上,于6月13日上午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区政府高吉祥副区长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现场组织农业、林业、商务、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义务咨询服务活动,并发放科普读物和宣传材料。组织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现场采访食品相关企业代表和监管执法人员和消费者。(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区广播电视台)

(二)发布公益广告

在江宁电视台播放食品安全滚动字幕,在天印广场电子显示屏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住建局、区广播电视台)

(三)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

在江宁新闻和各食品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博客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报道中央及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情况等。区农业局、林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和各街道、园区食安办分别负责提供1篇宣传稿,于6月13日前发至区食安办邮箱。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稿的审校和江宁新闻等媒体报道有关协调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街道、开发园区食安办)

(四)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系列电视报道

利用江宁电视台的《江宁新闻》栏目,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系列电视报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提供素材和联系拍摄,江宁电视台负责策划、拍摄和制作。利用一周时间在《江宁新闻》栏目内开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系列专题报道,反映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为民饮食保驾护航中所做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面和参与度,真正做到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具体安排如下:6月13日报道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6月14日报道区农、林部门食品种植养殖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5日报道区商务局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6日报道区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7日报道区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8日报道区卫生局餐饮消费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电视台、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五)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各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主动配合好宣传周活动的开展。①农业、林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别部署安排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单位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标语内容见前面活动口号)、设立展板等多种形式在单位内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②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讲座,对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品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质量管理和一线操作人员,分层次、分类别地进行培训宣传,着力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③在全区中小学开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在中小学生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真正使食品安全做到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林业局负责种、养殖环节单位,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区工商局负责流通企业,区卫生局负责餐饮企业,区建工局负责建筑工地,区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区城管局负责协调户外横幅悬挂地点的落实。)

2.各街道、开发园区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组织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举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科普知识,将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引向深入。(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园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六)设立公众参与热线

发挥“12345”等政府服务平台、各监管部门和各街道(园区)食安办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涉及面广、参与单位多,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积极,宣传声势浩大。【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标准】

2、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以这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形成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企业积极响应,群众踊跃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同时,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健全长效机制。

3、统筹兼顾、密切配合。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按照统一部署,对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的同时,还要注重搞好部门联动,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宣传声势。各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监管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宣传活动的效果。新闻媒体要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及时对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各项宣传活动进行及时跟踪报道,推进宣传周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3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龙门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龙门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镇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龙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站,由王火丁、陈志军、吴青松、方斗枢、黄其良、张蒲喜、喻为勤、周琪、黄向荣等同志组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火丁同志任组长(站长),镇人大主席陈志军同志、卫生院业务专干黄向荣同志任副组长(站长),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为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乡村医师为协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由吴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重点工作

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卫生院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药品批发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制度,在药品零售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5.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标准

http://m.gbppp.com/fw/383574/

推荐访问: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信息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