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方案

时间:2016-12-09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方案(一):安全生产专项活动行动方案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专项方案

一、编制目的

我单位在接到绵阳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专项督查行动的通知》(绵建局[2008]79号文)后,为了深入贯彻该文件的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公司和福星·都市时尚项目工程创标化工地的具体特点,确立以创标化工地的目标为指导思想,以搞好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活动为契机,推动创标化工作的全面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组织机构和主要成员的职责

1、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安全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曽世强

副组长:何绪荣

组 员:何非 付华勇 周静秋 李玉萍 兰伟 唐恩勇 顾春玲 刘春

2、职责

(1)组织机构的职责:该组织机构负责高村乡中心小学工程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项目有关人员学习《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专项督查行动的通知》的内容,领会文件精神,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制定隐患整改措施,组织安全工作检查验收

等所有日常工作。

(2)组长曽世强的职责:负责全面组织实施本工程安全

生产活动的工作,组织项目有关人员学习《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专项督查行动的通知》的内容,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组织学习标化文明施工的标准、要求,组织参观其他单位标化文明施工工地,组织工人学习安全知识,协调组织机构人员之间、组织机构与施工作业班组之间、项目部与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等。

(3)副组长何绪荣的职责:协助组长搞好安全生产活动,

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抓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督促施工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组员付华勇的职责:主要编制《安全生产百日专项

活动方案》,指导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规范要求,制定安全整改措施,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5)组员付华勇、唐恩勇的职责:主要负责工地安全管

理,是“百日安全活动”的主要管理者;负责行使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一票否决权;负责执行本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标化工地的所有规章制度中的奖励和处罚;负责指导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按标化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及具体操作规程施工;负责现场标牌标志挂设、安装;负责监督门卫人员的各项工作落实、指导、检查、评比;负责

办理板报、夜校、场容场貌卫生工作、安全防护工作;负责收集并上报班组与标化有关的各种资料;负责工程计量、防尘、防燥、排污、废物堆放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医务、防暑降温、突发事件的疏散、急救工作;负责组织内部检查、评比、验收工作。

(6)组员周静秋、刘春、李玉萍的职责:负责场内班组

的人、材、物组织实施、落实到位的具体工作;负责各楼层、料场等全现场材料堆码,场地平整,安全防护搭设,楼层清理,地下室平场,搅拌机防尘棚搭设,道路、水沟通畅,外围框架柱、梁、墙清理浮浆及剩余砼和建渣等,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技术交底;负责监督班组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组织班组长参加检查、评比、验收、整改。

(7)组员兰伟、顾春玲的职责:负责本工程施工机械设

备,用水用电,水电消防安装工程的全面工作;负责落实机、电、安装各班组的安全文明施工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评比的软件和硬件工作;负责组织机、电、安装各班组参加各项安全生产的检查、评比、整改、验收。

(8)组员何非的职责:全面履行劳务合同中的有关内容,听从项目部的安排,配合项目部做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创标化工作;积极组织劳动力按标化和项目的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三、“百日安全活动”的实施步骤

1、宣传、学习阶段:3月6日~4月25日,该阶段主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文件,学习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宣传“百日安全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隐患排查阶段:4月26日~4月29日,该阶段主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彻底检查,要求对每个施工点,施工面,施工层(段)和施工机具等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

3、隐患治理阶段:3月6日~8月30日,该阶段主要对施工中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要求编制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做到“四定”(定整改人、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未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受处理和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4、“百日安全活动”总结阶段:8月30日,主要总结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教训。

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方案(二):XXX公司安全生产年度专项活动方案

XXX客运分公司

跨年度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是我们长期倡导和要求的,一直以来,我们都秉承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为了更好的贯彻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更好的推动建设生产安全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我单位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强化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人人遵章守法,营造关爱生命的良好安全生产氛围,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促进企业稳定、高效、和谐发展。争取让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郭栓柱

副组长:郝春海、刘庆龙

成员:王革 赵广明

季淑晶 牛良宇

三、活动主体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关于安全生产的座谈会、让大家能够畅所欲言,有针对性的进行讨论,把安全生产人性化,自然化。让大家能够在活动中深入的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正确把握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安全的基础上求发展。

(二)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隐患时时刻刻威胁着我们的生命安全,想要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就必须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好。隐患要抓重点,整改彻底。整顿和提高安全隐患整治水平,整改到位。给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减少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以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宣传和教育为重点,努力提高全站职工的安全、业务知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现实中好多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意识淡薄而造成的,本以为不过如此事实上却足以要人付出生命的代价。空泛的说教已经不足以让人们惊醒,但是鲜活的画面却可以让人过目不忘。

(四)倡导持之以恒的工作态度。其实安全生产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要做好一时并不难,难得是能够始终保持安全生

产的意识,能够做到警钟长鸣,而且这种安全意识自觉地、自然地融入到平时工作的方方面面。在每个工作阶段,每个工作环节都毫不松懈。

(五)完善和强化安全检查和监督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力度,确保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长效基础管理上做文章,落实责任与监督,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四、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阶段,主要是让大家对“安全生产年”有所了解,借助大范围的宣传,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动员大家充分参与到该活动中来,让“安全生产年”的意识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是全面开展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通过悬挂安全标语和横幅,交通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教训展览,向司乘人员和旅客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等活动,全面展开“安全生产年”,做到全民参与。

第三阶段是检查监督阶段,在活动开展一段时间后,由领导小组进行检查,查看活动效果。与此同时,查漏补缺。找到活动的不足之处,为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第四阶段是考核验收阶段,回顾这一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年的活动作出总结。总结经验教训,好的方面今后要继续

发扬下去,不能够只停留在“安全生产年”的层面上,要年年都是“安全生产年”。不好的方面要及时的改正,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发生,做到精益求精。

把安全工作长抓不懈,争取把本年的安全工作做到位,保证各项工作能够全面、顺利、有序的进行。

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方案(三):2016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6篇

第1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4月11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意义

“四大三基”行动是省安委会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和作出的一系列新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后,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全省实际提出的新的重大举措。我县要通过扎实推进“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做到在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既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切实解决其它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基本原则:一是标本兼治,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加强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总量得到大幅度减少。二是整合要素,综合治理。整合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政策、资源、技术、人文要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推动“四大三基”行动全面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责任心,形成安全管理的强大合力。四是重点突破,务实推进。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安监作风,坚决反对安全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要盯住重点问题,抓铁有痕攻坚克难求突破,又要稳打稳扎,踏石留印务实推进见成效。

三、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尾矿库治理、信息化建设、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采取财政保障、按规定从工伤保险统筹资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中提取事故预防费用等办法,完善“四大三基”投入保障机制。县政府将全面落实人平3元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重点用于“四大三基”行动的落实。督促企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障企业层面“四大三基”行动实施。

(三)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工作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县安委会将把“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县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机械、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非煤矿山企业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组织生产,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不技改生产的;

7、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未经批准的渡口码头非法经营的;

8、非法违法用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8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10、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3、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4、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的;

15、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6、未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九大票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制订并严格落实检维修方案的;

17、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18、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本地区和行业实际严肃查处。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上旬—3月底)

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和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要于3月底前上报县安委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摸底表见附件3),对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县安委会梳理筛选后进行挂牌督办。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各单位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县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部门各单位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县安委办对驻点督导单位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县直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县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驻点督导。各级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下级政府认真开展整顿治理。对全县高危企业集中或隐患比较严重的重点地区,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组成工作组,重点就“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驻点综合督导,其中4-6月份为集中驻点督导期。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抽调执法人员,成立“打非治违”执法行动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严格开展巡查执法,进行重点打击。要把“打非治违”和扫黑除恶、治爆缉枪、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打掉非法违法行为的“黑后台”和“保护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部门各单

位要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安全发展的意识,切实养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寓监管于服务,积极帮助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各驻点督导工作组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自带工作经费,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准索、拿、卡、要,切实保障合法企业权益,通过治理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县安委办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从3月份起,凡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给予200元以上奖励,各牵头部门也要设立相应的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把“打非治违”列入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一般事故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依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第3篇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1、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县、镇、村三级集中开展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主动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2、精心组织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实践经验,创新方式方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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