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法治宣传材料的请示

时间:2017-02-20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订购法治宣传材料的请示(一):法制宣传单

“12.4”法制宣传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在新中国成立60年之际,第九个宪法宣传日活动中,司法局特印制法律知识宣传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我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1.《宪法》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宪法》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物权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哪些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3.《土地管理法》中对农民的宅基地是如何规定的?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4. 对动者试用期的一般性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5、什么是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6.违反《消防法》的规定,破坏或伪造现场的情况如何处置?

《消防法》第五十条规定,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7.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是什么?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8. 信访复核的期限是多少?

《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订购法治宣传材料的请示(二):法制宣传材料

制宣传材料

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材料

1.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

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不信仰宗教,但尊重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同时坚持以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对待宗教,努力认识和掌握宗教自身规律。

宗教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不能用行政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去发展宗教,而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如何正确理解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受国家宪法保护,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3.如何正确对待宗教信仰?

要宣传无神论,但不能把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区别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

4.如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国家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指政府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5.对我国宗教方面矛盾的正确认识?

我国宗教方面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出现对抗性的问题,要严格区别、妥善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6.我国宗教团体开展活动的原则?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流,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

渗透,不允许境外任何宗教团体和个人干预我国宗教事务。

7.什么是“三自”?

即自治、自养、自传。

8.如何正确对待爱国宗教团体?

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要支持他们加强自身建设,自主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订购法治宣传材料的请示】

9.爱国宗教界人士的作用?

爱国宗教界人士是团结信教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宗教界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10.宗教如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界要把爱国与爱教结合起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活动。

11.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法律责任?

所有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都必须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12.什么是宗教的“三性”?

即:群众性、长期性、特殊复杂性。

13.什么是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

新世纪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维护稳定,增进团结,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而努力奋斗。

14.宗教工作的“三支队伍”指什么?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统战和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

15.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6.宗教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17.宗教的主要法规:

⑴《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的管理规定》(1994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144号)。

18.《条例》由谁签署?何时颁布实施?

【订购法治宣传材料的请示】

《宗教事务条例》已经2004年7月7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总理温家宝签署的国务院第426号令。2004年11月30日颁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19.《条例》的宗旨是什么?

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的管理。

20.《条例》包括了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条例》共7章48条,包括总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财产、法律责任和附则。

21.宗教活动场所该如何管理?

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成员,经民主协商推选,并报该场所的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22.宗教活动场所内可以经销宗教用品吗?

宗教活动场所内可以经销合法的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

23.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接受公民的捐献吗?

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的捐献,但不得强迫或摊派。

24.对来自国外或外国人的宗教捐赠怎样对待?

外籍宗教教徒或境外侨胞、台胞出于宗教感情,向寺庙教堂或爱国宗教组织布施、乜贴、奉献、献仪等,是宗教传统习惯所允许的可以接受。但是,这种捐赠都必须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其支配使用权完全属于中国寺庙教堂和爱国宗教组织。宗教组织和宗教教职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如系大宗的仍须经批准。

25.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活动中违反法律,该如何处理? 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教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除依法追究有关的法律责任外,由宗教事务部门建议有关的宗教团体取消其宗教教职人员身份。

26.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该在哪里举行?

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

动场所(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举行。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27.在我国能否允许在公共场所传教?

我国规定在法定的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宗教团体或个人都不得进行宗教宣传活动。

28.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指的是什么?

指以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祖国统一为目的的反动政治活动和宣传;以控制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为目的的活动和宣传;以及在我国境内非法建立和发展宗教组织和活动的据点。

29.“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的标准是什么?

1.组织完善;2.制度健全;3.活动规范;4.服务社会;5.环境优美。

30.厦门市现有几个宗教团体?

我市五大宗教齐全,有市佛教协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基督教协会(简称“两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道教协会。

31.宗教教职人员指哪些?【订购法治宣传材料的请示】

宗教教职人员包括佛教的僧、尼、喇嘛;道教的道士、道姑;伊斯兰教的教长、阿訇;天主教的主教、神父、修士、修女;基督教的牧师、长老(教牧)、传教士等。【订购法治宣传材料的请示】

32.什么是民间信仰?

闽南地区的民间信仰是历史上流传于民间的一种“尊神崇圣”和“功施于民则祀之”的群众性习俗信仰现象,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历史文化现象。

33.民间信仰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民间信仰与宗教一样,其本质特征是有神信仰,也具有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又有其自身的特征:地域性、民俗性、散杂性、功利性。

34.建宗祠、续家谱、联宗祭祖是不是宗教?

不是宗教。

35.为什么伊斯兰教不能称回教?

伊斯兰教是一种国际性的宗教。伊斯兰教这个名称也是国际通用的名称。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除了回族以外,还有

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柯孜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等九个民族。

订购法治宣传材料的请示(三):2016行政工作总结开头

范文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开头:20XX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下,以打造责任政府、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转变观念,狠抓落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文化市场管理成果,净化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有力地促进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年办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我局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合法办结。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局行政一把手任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相关领导和机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和日常督察考核,提出了建设法治文广新、效率文广新、服务文广新,提升文广新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目标要求,自觉坚持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监督、政务公开、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等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

二是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了局联席会议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专题研究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局联席会,积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集体研究确定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推进措施,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建立健全了责任制,强化法制科工作职能,明确依法行政工作人员和职责,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组织具体协调,各股室(队)积极配合,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推进信息公开,全面营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环境

一是完善重大决策工作制度。局班子联席会议对重大事务进行集体研究,尤其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务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和集体决定,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加强对全局一系列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高效与透明,筑牢重大决策的民意基础,做好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与绩效评估,即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在重大决策决定后,按规定及时将决策结果向社会公示,确保决策的公开透明,同时,对于一次2万元以上的重大行政处罚,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确保了处罚裁量的准确性。

二是积极推进办事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我局行政工作的基本制度,积极推进办事公开,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均以制度公示和流程图形式向社会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群众、企业、基层提供规范、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三是优化网上权力运行。不断优化网上审批系统,明确行政许可依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等相关业务,确保审批许可规范运作。不断优化行政处罚网上公开系统,强化案件处罚网上流转办理程序,保证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强化网上权力运行平台的有效监管与日常维护,确保网上运行规范、透明、稳定。

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不断完善局政务网站、电子屏、公示栏、服务手册等多种政务公开载体。信息公开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在惠阳区文广新局网公开各类政务文件78件。同时,充分运用本部门政务网站、惠阳区政务公开网、惠阳区党务公开网等及时发布工作信息。

五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实施规范化行政审批制度。娱乐场所的设立、变更、延期,均派有关工作人员查看场地,确保场地合乎规定,严格审核材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严把文化市场准入关。按照“合法、便民、服务、高效”的原则,删繁就简,将法定审批时间大大缩减,受理后办结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3至5个工作日。今年,新设立文化经营单位46家,变更30家,续期96家,营业性演出共审批1460场(次)。

三、联合执法,深入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一)坚持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和“扫黄打非”行动

一年来,我区严防死守“扫黄打非”的三条底线,紧紧围绕“扫黄打非”工作任务,制定了年度行动方案,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召开了区“扫黄打非”工作会议和联席会议,部署了2016年“扫黄打非”工作,先后开展了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开展深化查堵反制香港反动出版物活动“清源”行动,集中打击非法报刊等“秋风”行动,开展反邪教宣传品活动,开展了“4、26”出版物专项行动,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清查行动,制定了专门行动方案,全面加强了出版物市场的整治力度。其中,4月25日举行的集中销毁非法出版物现场会,现场共销毁盗版书籍400册、盗版光碟2、57万张。

(二)抓实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综合治理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意见”,根据《惠阳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和有关会议要求,为确保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安全,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和谐校园,我局通过加大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的整治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文化环境。

一是开展以校园周边为重点的出版物市场整治行动。强化了对校园周边的音像店、报刊亭、图书摊点的检查清理力度,严厉查缴含有淫秽色情的出版物,坚决杜绝淫秽色情书刊、音像制品、卡片印刷品及动漫游戏流入未成年人手中,严防盗版教材、教辅读物流入课堂。

二是开展以校园周边为重点的网吧市场整治行动。持续开展以校园周边为重点的网吧市场整治行动。强化对重点区域(包括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的区域)、重点时段特别是中午、傍晚学生放学时段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下大决心整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在检查中,我局检查的重点是有无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有无安装网吧监管平台,是否实行实名制登记制度等内容。

为了更有效加强网吧监管,杜绝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我局与区教育局联合向全区中小学校的学生派发了《致学生家长一封信》10万份,恳请各位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关心孩子的生活,养成良好的文化习惯,密切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参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监管工作,采取正确有效方法引导自己的孩子提高识别是非的能力,远离网吧。

三是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整治工作。强化对电子游戏机室的监管,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电子游戏(游艺)经营场所,重点查处擅自从事电子游戏活动、非法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文化市场管理平稳有序。为确保我区文化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我局认真组织各文化经营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学习了《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市、区举办的各类文化信息采集培训班2期;召开全区文化行业业主会议,学习《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对工作人员和企业业主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法律法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大大减少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此外,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扎实开展娱乐场所涉黄和“雷霆扫毒”统一清查行动,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歌舞娱乐市场经营秩序,整治期间,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二是开展印刷复制业整治行动,实行“八有”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检查和监管,做到横到边、纵到边,不留死角,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严厉查处印刷复制企业各类违规经营行为,目前已有130家印刷企业基本完成了八有规范工作。三是开展网吧整治行动,强化了对重点区域(包括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网吧的监管,加强对重点时段特别是假期和中午、傍晚学生放学时段的监管,加强对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闭门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网络文化市场平稳有序。四是开展秋南片区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局秋南片区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对秋南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完善经营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力度查处无证照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照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黑网吧;大力清理无证照出版物经营单位和游商地摊;加强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的监管,严厉查处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和流动性营业性表演活动。行动中共查处无证照歌舞厅3家,取缔无证照出版物游商地摊3处,收缴非法音像制品7000多张,取缔黑网吧9处,收缴电脑设备45台。五是建立文化经营单位巡查档案。今年开始,为确保我区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加大监管力度,我局对全区歌舞厅、网吧和酒吧建立了完备的巡查档案,档案中不仅包扩娱乐场所的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合格证、法人代表、负责人及联系人等基本资料,还对各经营场所的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场所列入“黑名单”进行强化管理。下来,将继续完善印刷、音像、书店、游戏等其他行业的档案管理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使文化市场监管更加及时、便捷、完善、有效。

四、强化监督管

订购法治宣传材料的请示

http://m.gbppp.com/hd/315787/

推荐访问:法制宣传总结材料 学校法制宣传材料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