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平安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06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2016年平安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一):2016和谐平安家庭和单位实施方案3篇

2016和谐平安家庭和单位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为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动员全司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和谐平安”创建,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稳定,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决定在全司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结合本司实行,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工作精神,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协调作用,以消除家庭暴力,减少家庭犯罪为重点,维护社会稳定,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健康文明意识,男女平等意识;营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社会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使更多家庭成为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家庭,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三、创建标准

1、遵守守法,法律意识较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文明规范,道德行为良好。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拒绝邪教,远离“黄赌毒”,营造助廉家风,无违法犯罪活动。

3、尊老爱幼,家庭关系融洽。尊老敬老,依法维护老年人在家中的合法权益,科学教子,培养子女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家庭成员间宽容谦让、互帮互助,建立平等、融洽的家庭关系。

4、忠诚相待,夫妻关系和谐。夫妻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关心、无“家庭暴力”事件。

5、友善待人,邻里团结和睦。建立互帮互助、团结和睦的邻里关系,无邻里纠纷。

6、讲究卫生,自觉保护环境。家庭成员自觉搞好家庭卫生和个人卫生,家庭内外整洁干净,环境美化。

7、确保安全,自我防护力强。积极参与义务治安巡逻,掌握多种防护知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8、爱心助困,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公益事业,互帮互助,积极见义勇为,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四、方法步骤

这次创建活动从3月1日开始,到10月31日基本告一段落,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创新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创建活动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专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家庭的目的意义及标准,大力推介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使参与创建平安家庭成为千家万户的自觉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9月30日)

严格按照“平安家庭”的标准实施,开展创建工作。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开展送法进家庭服务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自我保护能力。二是积极预防和化解家庭矛盾,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

力作为创建平安家庭的重要任务,努力防控和杜绝家庭不安全隐患。三是拓宽创建活动领域,把创建活动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

(三)逐级申请,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平安家庭创建命名采取逐级申报、检查验收、归口审定、统一命名。主要程序是:由居民自己填写申报表、居民小组长召集居民代表评议,并报居委会评审,将初评结果报街道综治委审定备案。凡经验收达标的,由县综治委统一命名、统一挂牌,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年底前县综治组织一次“回头看”,对已命名的不搞终身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通过总结研讨,及时总结推广单位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经验。

五、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各参评户要提高认识,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抓好此项活动的开展。

2、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成立县物资总公司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3、注重实效。总公司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综治工作总体规划,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实行流动验收,不搞终身命名。

第2篇

为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动员全司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谐平安”创建,以单位平安促进社会稳定,以单位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决定在全司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结合本司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化解社会矛盾和加强社会管理为主线,以提升公众安全感为落脚点,以“八个不发生、二个下降、一个上升”为目标,全面加强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增强单位干部职工的懂法守法不发生职工犯罪案件,职工对治安满意率达95%以上,并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三、方法步骤

这次创建活动从3月1日开始,到10月31日基本告一段落,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

要认真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和谐平安创建活动进行部署动员,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县政法、综治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实现“和谐平安”的目标上来。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专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和谐平安”的目标意义及创安标准、任务要求,大力推介、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积极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建设“和谐平安”的氛围。此阶段总的要求是:

形式要活、范围要广、声势要大、氛围要浓、效果要好。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9月30日)

严格按照“平安单位”的标准组织实施,开展创建工作,要围绕“和谐平安”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提高创建活动的针对性,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做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新、主题鲜明突出,形式灵活多样,形成独自特色。

(三)逐级申报,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平安单位由单位填写申请表,将初评结果报送敖阳街道综治委审定,再呈报县综治委命名,将初评结果呈报县综治委审定命名;单位由单位填写申报表,由县综治委组织考核验收命名。凡经验收达标的,分别由县乡两级综治委统一命名,统一挂牌,对验收不合格的地方或单位将通报批评或摘牌。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2016年平安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通过总结研讨,及时总结推广单位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经验。

四、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各创建平安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抓好此项活动的开展。

2、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成立县物资总公司平安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3、坚持标准,注重实效。和谐平安创建要坚持标准,注重实效,做到边创建边整改,边整改边规范,边规范边管理,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创建工作见到实效。

4、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在创建活动中,要把综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技防建设、“严打”整治和联动(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创建与管理并重齐抓,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一要加强综治组织,充分发挥好群防群治队伍和“一长八员”的作用;二是加大联动(调解)中心运作力度,为民排忧解难,化解矛盾,清除不稳定因素;三要强化重点行业和重要部位的管理,防止发生重大治安问题;四要开展迎奥运、保稳定、创平安“大排查、大化解、大防控”活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五要加强重点人员流动人员的管理,健全“社会人”管理新机制;六要强化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七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八要进一步规范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整治;九要抓好维稳信息督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预警性、深层次、苗头性情报信息,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十要深入开展边际联谊联防活动,切实维护边际社会稳定。

第3篇

为全面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全县社会政治持续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根据上综治[2016]17号文件精神,结合总公司实际,现就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平安”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和谐平安建设要以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提升公众安全感为落脚点,以实现“一个确保”、“两个下降”、“六个不发生”为目标,全面加强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创建内容

继续坚持以“五个一”平安工程创建为依托,扎实推进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年内确保95%的家庭达到创安标准。全面开展创建“四零”平安单位活动,努力打造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矛盾零上交的平安单位。

三、方法步骤

这次创建活动从3月1日开始,到10月31日基本告一段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召开动员大会,对和谐平安创建活动进行部署动员,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县政法、综治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实现“和谐平安”的目标上来。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

利用墙报、专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和谐平安”的目的意义及创安标准、任务和要求,大力推介,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积极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建设“和谐平安”的氛围。此阶段总的要求是:形式要活、范围要广、声势要大、氛围要浓、效果要好。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9月30日)

严格按照“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的标准组织实施,开展创建工作,围绕“和谐平安”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提高创建活动的针对性,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做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新,主题鲜明突出,形式灵活多样,形成独自特色。要注重抓好试点,通过总结经验,抓点示范,以点带面,以点促面,以典型示范,辐射作用,将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对辖区范围内创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扎实推进。

(三)逐级申报,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平安创建命名采取逐级申报,检查验收,归口审定,统一命名。主要程序是:平安家庭由居民自己填写申报表,居民小组长召集居民代表评议,并报(居)民委员会评审,将初评结果呈报(街道)综治委审定命名;平安单位由单位填写申报表,所属社区组织考核验收,将初评结果报送敖阳街道综治委审定,再呈报县综治委命名;凡经验收达标的,分别由县乡两级综治委统一命名,以验收不合格的地方或单位将通报批评或摘牌。

四、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和谐平安”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站在讲政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抓好此项活动的开展。要按照和谐平安创建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总公司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3月15日前报县综治办。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成立创建和谐平安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本单位和谐平安创建的各项工作,综治组织要认真负责抓好组织实施,切实把创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总公司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要协助抓,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和谐平安创建的整体合力。

3、坚持标准,注重实效。和谐平安创建要坚持标准,注重实效,做到边创建边整改,边整改边规范,边规范边管理,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创建工作见到实效。在考核评定中,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做到宁可少评,决不滥评,只讲创建效果,不讲人情照顾,实行滚动验收,不搞终身命名。

4、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在创建活动中,要把综治基层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技防建设,“严打”整治和和谐平安联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创建与管理并重齐抓,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一要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好群防群治队伍和“一长八员”以及和谐平安理事会的作用;二要加大和谐平安联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运作力度,为民排忧解难,化解矛盾,清除不稳定因素;三要强化重点行业和重要部位的管理,防止发生重大治安问题;四要开展以确保全国“两会”、建党九十周年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稳定为目标的“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五要加强重点人员、流动人员的管理,健全“社会人”管理新机制;六要强化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七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八要进一步规范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整治;九要抓好维稳信息督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预警性、深层次、苗头性情报信息,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十要深入开展边际联防活动,切实维护边际社会稳定。

2016年平安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一):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

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会议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遵循问题与需求导向,强化法律制度规定的执行,落实到位,切实解决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发展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努力实现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道路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交通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稳步提升,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全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活动组织

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由三部局联合部署。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安全管理。

1.加强客货运输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驾驶员聘用管理,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安全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驾驶员教育与培训档案。要将公安部门通报的和动态监控发现的多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

2.严厉查处客货运输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道路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对公安部门抄送的车辆和驾驶员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各地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

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要完善面向企业的违法行为查询机制,为运输企业及其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多种方式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查询服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客货集散地、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超越许可事项营运等违规行为,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违规驾驶员教育管理。

3.建立完善客货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客货运输驾驶员驾驶行为和诚信考核,对连续多次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教育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及时调离驾驶员工作岗位。各地公安部门要与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抄告被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的客车、货车驾驶员信息。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比对抄告信息,对已经吊销、注销机动车驾驶证、降低准驾资格的,要及时吊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提升车辆安全性能,推进道路运输车辆标准化。

4.切实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新修订《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宣贯落实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正确理解《规定》精神和内涵,保障《规定》有效实施。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运输车辆使用、维护修理、检测评定工作,对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适时更新,保障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输安全。

5.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活动。一是要继续加大安全带使用宣传。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共同推动在电视传媒、客运站、服务区、客车上循环滚动播放《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提升乘客主动佩戴安全带的意识。二是道路客运企业要制定完善措施,督促驾驶员引导乘客系好安全带。三是严格客车出站安全检查。客运站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禁止旅客和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带的客车出站。安全带损坏的客车,客运站要及时通知客运企业修复安全带。四是加强安全带安装使用监督检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站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相关规定。公安部门在路面执法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旅客佩戴安全带情况,发现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提醒纠正。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监管。

6.进一步推进道路客运企业安全规范化管理。道路客运企业要继续深入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严格对照《规范》要求,从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目标考核等方面,全面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

落实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完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检查《规范》贯彻落实情况,对贯彻落实《规范》不到位的道路客运企业,要限期整改。

7.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风险。实行接驳运输试点的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接驳运输试点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接驳运输实施方案,规范接驳运输行为、接驳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接驳点的管理。非接驳运输试点的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要求,制定中途停车休息方案,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企业规范化运行,切实保障长途客运运输安全。

8.进一步加强客运站安全管理,把好客运源头安全管理。一是严格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客运站要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交运发〔2012〕762号),对于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得排班发车;对于不满足“六不出站”要求的客车,要立即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不得放行,并安排好顶班客车,不能影响车上

2016年平安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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