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8-01-26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一篇_2016年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招聘乡村小学英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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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惠州市博罗县公开招聘乡村小学英语教师90人公告,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一、招聘职位职数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数共计90人(详见附件1《博罗县2016年公开招聘乡村小学英语教师招聘职位表》。报名时不按具体职位报考,按职位组报考。录用后的工作安排,由同一职位组被录用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挑选对应职位来确定(如报考石坝小学职位组的考生,有4位考生被录用,总成绩第一名者先挑选4个具体职位的任何一个,依此类推)。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安心边远山区、农村小学(教学点)工作。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小学教师资格及以上资质证书。

5、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1、全国高等院校2016年全日制师范类英语教育专业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名时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应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博罗县户籍。

3、2016年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4、服从博罗县教育局工作安排,愿意在博罗县乡村小学(含边远山区学校、教学点,不含中心小学、中心学校)服务十周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8:00至2016年7月5日17:30止。

2、报名方式:招聘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在公告栏打开《博罗县2016年公开招聘乡村小学英语教师公告》,点击“招聘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输入考生报名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组,同时,要求考生在系统内调出并打印一份与报名信息相符的报名表,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上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组织,初审和复审同时进行。

1、资格审查及材料确认时间:2016年7月6日至7月8日(工作日办公时间。凡没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的初审和复审同时进行,地点为:博罗县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博罗县城西北路58号)。

3、提交材料: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县级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4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等材料;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材料,需在资格审查确认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认定;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考生。

4、符合资格的考生必须与博罗县教育局签订愿意在博罗县乡村小学(教学点)服务十周年以上的承诺书,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16年7月中旬在博罗县华侨中学进行(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百分制的60分,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试讲。

2、面试(试讲)

(1)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教材,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基本素质等要点,采用模拟课堂形式进行。

(2)面试(试讲)时间和地点:待定

(3)面试(试讲)程序和要求:

①进入面试(试讲)环节的全部考生按职位组进行分组。采取抽签形式确定考生面试(试讲)顺序。

②面试(试讲)流程:考生签到-抽签-候考—备考—面试(试讲)-候分。试讲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签领成绩,取回个人物品,退出考场。

③每位考生面试(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试讲)时间不足12分钟的,可评定为不合格;超过15分钟的,马上终止试讲。当考生面试(试讲)达到12分钟时,现场工作人员将举牌示意面试(试讲)时间“还剩三分钟”。

④面试(试讲)成绩由9位评委听取考生试讲后予以评定,按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进行计算。

⑤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试讲)成绩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3、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试讲)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职位组的总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如又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试讲)时主评委的评分较高者确定。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将及时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指定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7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由公招领导小组确定,按同一职位组考生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的高低依次递补,若同一职位组考生不合格的,按全部考生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与政审,考核与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同一职位组考生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的高低依次递补,若同一职位组考生不合格的,按全部考生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同时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七)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30天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同一职位组考生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的高低依次递补,若同一职位组考生不合格的,按全部考生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的高低依次递补。

2、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凡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具体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4、被录用人员必须与博罗县教育局和乡村小学签订聘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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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篇_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芦山县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面试成绩汇总表及进

入体检人员名单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篇_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庆人事考试网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池办秘[2010]9号)和《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编字[2010]2号),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政办[2011]79号)的规定,设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和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整合划入原县人事局、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

(三)将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拟订本县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和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申报工作职责划给县商务局。【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五)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六)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七)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八)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九)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规范文件,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政策,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

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的落实;负责组织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负责政府奖励和公务员奖励综合管理;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命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命的具体事宜。

(十)负责全县农民工工作,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信息、文明创建、包村帮扶、招商引资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及机关后勤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办局党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人力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工作。

(二)规划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贯彻执行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工作;承办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有关援助贷款项目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管;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就业促进股(人力资源市场股、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城乡劳动者创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贯彻执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促进就业政策;承办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和监督有关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政策及其基金管理相关办法;承担失业预警有关工作;拟订贯彻执行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的措施;贯彻执行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

贯彻执行农民工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贯彻执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县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执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

(四)人才开发股

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归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公开选调、招聘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特殊需要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调配事宜;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执行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承办县重大人才专项的有关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贯彻执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具体办法;负责全县引智经费资助的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批,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批准的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的对外联络,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有影响事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我县智力引进成果的推广体系,负责组织智力引进成果的鉴定、评估、奖励及推广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批准的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管理因公出国(境)的审查工作。

(五)县公务员局(军官转业安置股、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拟订管理权限内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配套法规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具体事宜;负责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活动,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表彰事宜;承担公务员惩戒、申诉控告、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工作。

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培训政策以及年度安置计划;负责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安置和有关服务工作;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评审、考试审核工作;推行博士后制度并负责管理协调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东至工作和回国专家来东至定居工作政策;承担国(境)外机构在东至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

(七)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承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处理工作;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和涉及劳动关系的突发事件;承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并督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检查;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负责企业职

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相关政策的落实。

(八)工资福利股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有关事项。

(九)养老保险股(农村社会保险股)

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标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承办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公伤残职工待遇工作。

贯彻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及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有关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十)医疗保险股(工伤保险股)

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及基金管理相关办法;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的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的审批、监督、检查;负责执行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贯彻执行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

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政策办法和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相关政策;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参保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事故的调查认定工作以及因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工作。

(十一)劳动保障监察股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受理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负责指导乡镇、园区、开发区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监督检查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人员编制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县公务员局局长1名(高配副科级)。

五、其他事项

原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成建制划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四篇_2016海南公务员考试保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分数线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五篇_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14年对江镇事业单位招聘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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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简化程序、便于操作、科学组合、强化功能的要求,通过报名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着力优化组合乡镇干赶超、同步小康凝聚强大合力。

二、基本原则

(一)自主进行报名;

(二)作人员、工勤人员及垂直管理单位人员不得报名。(三)

(四)并拟写考察报告上报。

年2月12日-2月20日。

四、人员范围

选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须为大方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工作经历满一年以上,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实施程序

1.组织实施。由县人社局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实施方案,具体工作由对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选调人员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经原单位党委集体审核同意(党委书记签字盖章)后,到对江镇报名。

3.组织开展面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拟调人选。对江镇根据干部职工报名意向,组织面谈考核领导工作小组,对参加报名的机关干部职工进行面谈和考察考核。面谈、结束后,对江镇要召开党委会,对拟调人员进行集体研究,案,由县人社局行文办理调动手续。

六、有关要求

委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

附件:

1、报名表.doc

2、职位表.xls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六篇_委 托 书 - 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欢迎您

委 托 书

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为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我单位委托代理人及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职务: 代理人(1)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邮编: 电话: 代理人(2)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邮编: 电话: 委托权限:

1、如实反映、提供我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2、签收有关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

3、进行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前陈述和申辩;

4、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关的其它事项。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七篇_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习水县中医院拟聘人员名单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m.gbppp.com/hd/41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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