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时间:2014-03-21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一):板桥镇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板桥镇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14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板桥镇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普及安全知识常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依法治安、打非治违、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安排

1、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2、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安全

生产月”活动在全镇各村(居)会,镇直有关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中集中开展。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月”期间,邀请县安监局宣讲队伍,深入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编印的《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讲话摘编》。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6月16日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按照“坚守红线、从严执法”的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由镇安监办和派出所在集市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职业病预防、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监管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月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按照部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月活动。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和演习。

(四)开展“我为安全生产建言献策”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和“我为安全生产建言献策”活动。

(五)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在全镇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内容合适、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意识。

(六)组织参加县局举办的安全生产论坛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组织有关重点企业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县局举办的安全生产论坛活动,收集汇编优秀论文。

(七)参加县安委会举办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参加县第一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组织有关重点企业参加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八)组织编排节目参加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文艺汇演。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组织重点企业、一线职工为主的自编、自导、自演文艺节目参加县汇演,突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讲述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故事,全面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九)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推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督查专项行动,完善隐患排查工作制度,以检查和督查的方式推动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十)开展好“安全培训”送教上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开展送教上门活动,邀请专家、教师到企业、进校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十一)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1.活动内容: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十二)在县主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等进行宣传报道。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月”期间,在陆良日报、县广电台投稿以“安全生产月”主题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报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镇直有关单位、经营企业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谋划,突出重点。镇安监办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督促指导,认真组织,统筹谋划各项活动,建立横向各部门间协调沟通、纵向上下协作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要突出重点,把活动着力点放在基层,面向企业、面向

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二):乡镇2015年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xx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坚持以人为本,以企业为主体,面向基层,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为基点,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能力,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社会保障。【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成立xx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组长由政府xx乡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xx副乡长、派出所所长xx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xx同志兼任。

各村、各企业、乡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五、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1.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6月1日至6月8日)。在乡机关、各村、各企业、乡直单位,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活动,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红线”意识。要在xx乡集贸市场、施工现场、乡直、主街道、企事业门前和车间等地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条幅及宣传漫画,张贴安全标语,增强宣传效果,使安全意识和法制理念深入人心。

2.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9日至6月14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村、企事业、乡直各单位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周活动专题会,观看《生命的“红线”》、《死亡之门》等警示教育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以推动企业及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3.组织开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6月15日至6月21日)。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四不两直”的执法方式,领导小组及安监站成员深入各村、企事业和乡直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挥执法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责令其进行整改,违者予以罚款,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电力所重点对各村线下树木和建筑物及用电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用电安全。中心校对各校消防、安

全标识、用电的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无安全隐患死角。

4.开展安全生产万人答题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22至6月23日)。深入各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万人答题活动;在xx乡集贸市场内设立安全生产咨询点,印发安全生产法手册,并为群众和企业答疑解难。

5.组织“应急演练”活动(6月24至6月25日)。深入到重点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开展“重大灾难逃生应急演练”,学习逃生技能,增强逃生本领。

6.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6月26日至6月28日)。

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阶段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于排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各村、企事业和乡直各单位,一律不得恢复生产活动,尤其对学校、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重点复查,排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违者依法处理,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7. 总结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29日至30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结,汇总各村、企业和乡直各单位上交总结材料,进行档案归整。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契机,也是建

设服务型政府、以人为本的高度体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各单位根据乡活动方案安排,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切实促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及时反馈。各村、企业、乡直各部门要结合今年工作重点,调整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的经验及不足。同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有关文字、照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专门档案。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对各乡直部门、各村、各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督导检查结果汇总工作,将督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依据。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乡直单位、各村、各企业要及时向乡安委办反馈活动信息,并相互推广和交流。乡安委办要按照市活动安排,及时做好信息反馈。

xx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9日

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三):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篇

第1篇: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村(居)和有关单位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监所、宣教办、派出所、工会、共青团、妇联。

各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村(居)和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通过邀请专家宣讲、视频讲座等方式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汽车站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

【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组织单位:安监所、派出所、工商所、村建站、农机站。

活动内容:邀请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咨询活动,邀请媒体到现场宣传报道,届时将开展安全图片展览,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答疑,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8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商贸、消防、特种设备、旅游、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要组织新闻单位对重点地区、单位隐患整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采访报道,集中曝光一批单位。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15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安全文化专家、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窗口、进景区、进家庭等“十进”活动。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22日。

组织部门: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镇安办承办全镇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依托企业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启动仪式,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观摩,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校园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

(六)多渠道加强集中宣传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组织单位:安监所、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1)各村(居)、各单位要在厂区、街道、学校、工地、重点路段、厂矿企业门口、车站、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宣传条幅或设置固定墙体标语、公共宣传栏、文化橱窗、LED显示屏等(标语内容附后)。(2)组织宣传车辆进村入户播放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并向社会公布12350等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七)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提升工程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宣讲团深入企业,解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意义、政策法规、评审的程序和方法,并对创建内容进行逐项讲解、剖析、指导。

(八)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道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深入报道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经验做法;加大公益宣传力度,以报刊重要版面、电视重要时段、专题节日、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九)开展村级安全员、一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培训

活动时间:6月上旬

组织部门:镇安办、镇安监所。

活动内容:针对辖区内村级安全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到基层群众和从业人员中。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和部门要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部署,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调联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引导发动有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拓宽参与面,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三)营造氛围。各村(居)和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力求实效。各村(居)和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各村(居)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9日和6月25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镇组委会办公室。

第2篇:非法建筑消防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对辖区内非法建筑(仅针对1998年9月1日消防法实施之后建成的建筑)清查见底,建筑内的火灾隐患见底,登记造册率达100%,实体性火灾隐患全部进入整改程序并得到有效整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源头管理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和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消防监督检查和历次火灾调查发现的,派出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国土、村建、两违办、工商等相关部门移交的,群众举报投诉核查属实的以下建筑:

1.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

2.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特别是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仓库使用的,车库改为仓储经营场所的,其他性质改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3.非法搭建的。

三、任务分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非法建筑。

1.各工作片、村居:负责对辖区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在建工地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2.文教服务中心:负责教育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公共场所的消防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3.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法监督情况,对开展工作不力导致专项治理行动不能顺利完成,从而引发较大火灾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民政办:负责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民政事业服务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5.村建站:指导建设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非法建筑,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对依法应当经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筑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不合格,或者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依法处理。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6.两违办:负责辖区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8.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严格医疗机构开办的审查许可,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9.安监所: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10.派出所: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近年来在消防监督检查中、举报投诉以及部门信息互通过程中发现和掌握的非法建筑,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中,未纳入日常消防监管的非法建设工程和单位,并建立《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登记表》。在此基础上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划分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排查整治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原则上,二级消防重点单位由消防大队列管的消防监督人员排查,网格内的其他单位由责任民警负责排查,与村干部实行责任捆绑,所有网格必须明确到监督责任人,全力确保清查见底。

11.工商所:依法办

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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