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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岗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建设,实现公司提出的“以服务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的经营宗旨,以“行动军事化,管理正规化,工作规范化”为管理准绳,以“形象、品牌”占领市场,以“优质、诚信”赢得客户。根据公司章程和劳动人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岗勤细则。
第一章 保安分队
第一条 保安分队是履行保安合同,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基层组织。
第二条 保安分队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按规定的保安服务内容和指定的责任区域,组织保安员落实各项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三条 保安分队可按人数和勤务需要设队长、副队长、班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队容风纪
第四条 保安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守纪律,举止端庄,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第五条 保安员要讲礼貌,待人处事要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严禁污言秽语,刁难群众,生硬无礼,侮辱人格。
第六条 保安员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准搞“吃、拿、卡、要”。
第七条 保安员上岗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制式保安服装和黑色皮鞋,佩带标志要齐全,保持服装干净整洁。要戴正帽子、系好领带,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第八条 冬夏服装不得混穿,内衣下摆不得外露。夏季高温季节保安员在室内执勤着制式短袖衬衫时,可不戴帽子,不系领带、武装带,特殊情况不着制式服装的由大队和客户单位协调后另行规定。
第九条 保安员着制式服装时,不准佩带项链、戒子、手链等各类饰物和信物。在执勤期间要讲究文明,遵守公德,不准边走边吃东西,不勾肩搭背,不嬉笑打闹。女保安员不准留披肩发,上岗执勤时不准浓妆艳沫。
第十条 保安员形象的五条标准:
1、练好三相:站象、走象、坐象:
2、不留三长:长头发、长胡须、长指甲:
3、杜绝三手:背手、袖手、插手:
4、扣好三扣:领口、裤扣、风纪扣:
5、达到三会:会行举手礼、会文明用语、会做群众工作。
第三章 岗勤
第十一条 保安员值勤时,必须坚守岗位,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等工作,确实保障责任区的安全。
第十二条 立岗。一般设在大门口或保安合同规定的特定地点,立岗时应面对前方,保持立正、跨立或稍息姿态,双目平视,环顾周围,为保持立岗的良好精神状态,应定时换岗,一般在20-30分钟换岗。立岗应坚持“五敬礼”:遇见领导先敬礼;检查物件先敬礼;纠正违章先敬礼;车辆出入先敬礼;交接岗时先敬礼。 第十三条 立岗的任务。门卫立岗主要负责出入人员、车辆的验证、对货物出门的检查,要核对物品名称、数量、出门证签发的日期及签章手续等,如不符合出门规定坚持不准放行,应立即报告。
第十四条 坐岗。坐姿端正,注意观察人员和车辆动态,要查验有关证件和介绍信,做好登记和上访咨询,执行任务期间不准看书、电视和收听广播,更不准与无关人员闲谈聊天。
第十五条 巡逻检查。巡逻检查应有明确的范围和检查重点,一般情况下坚持两人巡逻检查制,思想集中,坚持高度警惕,不谈笑,不准吸烟,脚步要轻,注意观察,发现问题要仔细检查,并要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同时巡逻时间要经常变化,注意自我保护。
第十六条 保安员执勤中发现违法犯罪活动或遇到险情、灾害事故时,要以国家和客户单位利益为重,在拨打“110”报警的同时,要维护好现场,做到忠于职守,不怕困难,不惧危险,勇于斗争。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标准
第十七条 奖励。分队和保安员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应予以奖励。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具体是:通报表扬、嘉奖、记功和授予称号。通报表扬、嘉奖由保安公司审批;记功、授予称号由市公安机关审批。
第十八条 在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根据情节,予以不同奖励:
1、在执勤中,发现和制止各种治安案件事迹突出的;
2、在发生自然灾害、火灾、各类事故时,积极参与抢救,设法排除危险,化险为夷的;
3、为群众做好事,排忧解难,拾金不昧等到多次受到客户单位、群众表扬的;
4、在执勤中抓获违法人员或犯罪嫌疑人的;
5、在执勤中,查获或堵截无证件物资,为客户单位挽回经济损失数额较大的;
6、在树形象,创名牌中,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
7、爱岗敬业,以公司为家,为公司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
8、其它方面成绩突出的;
第十九条 处罚。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职务津贴)、告诫、警告、记过、留队察看、辞退、开除。因工作失职或违反纪律给公司和客户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外,触犯刑律的,追究个人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保安员在执勤中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予以经济或一般行政处罚,若给公司或客户造成经济损失,一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1、上岗执勤不按规定着装的,扣50元;
2、上岗执勤精神不振,形象不佳,工作不负责,对人员、车辆出入不认真查验的,扣50元—100元;
3、违反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窜岗、岗上睡觉的或不按规定回公司报到的,扣50元—300元;
4、执勤中不按规定执行“五敬礼”的,扣10元-50元/次;
5、上岗前或执勤中饮酒、醉酒的,扣100元—300元;
6、执勤中从事娱乐活动的,扣50元—300元;
7、违反队容风纪规定,留长头发、长胡须、长指甲、佩戴首饰或其他信物的,扣50元-100元/次;
8、工作交接不利,没有值班记事或弄虚作假的,扣50元—300元;
9、执勤时,看书、看报、看电视、听广播、乱打电话、与他人闲聊的,扣50元—300元;
10、执勤态度粗暴、打骂、侮辱他人人格的,扣100元-300元;
11、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扣100元—300元;
12、擅自动用客户单位车辆、器材、设备,造成后果的,扣100元—300元;
13、不服从公司和客户单位工作安排的,扣50元—300元;
14、不认真履行服务合同,擅自削减工作程序的,扣50元—100元;
15、对责任区内发生的事件或案件,不劝阻、不制止、不报告的,扣100元—300元;
16、工作失职发生丢失、被盗、被抢或其他事故,给客户单位造成损失的,扣100元—300元;
17、不能正视自身,影响队伍团结,造成人员流失的,扣50元—300元;
18、散布不利于公司和客户单位的言论,影响工作的,扣50元—300元;
19、在公司组织的活动中,态度消极、言行恶劣,
造成影响的,扣100元—200元;
20、对队伍中出现严重问题,负有管理责任的,扣100元—300元或取消职务津贴;
21、未完成公司下达的质量目标、工作指标的,按即时规定予以处罚;
22、有其他严重错误行为的,扣100元—300元。
第二十一条 保安员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纪,除做经济处罚外,应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1、执勤期间态度粗暴与客户及群众打骂、侮辱他人人格的;
2、擅自动用客户单位车辆、器材、设备等,造成损失,后果严重的;
3、保安员当班未经接班擅自下班或脱岗、串岗等,致使岗位无人值勤,造成后果的;
4、利用工作之便,向驻点单位索取钱、物或“吃、拿、卡、要”,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上岗执勤期间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丢失、盗窃、抢劫和其它事故,给予客户造成损失的;
6、工作时间发生监守自盗或伙同他人盗窃的;
7、不服从工作安排,给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
8、工作失职,对责任区内发生纠纷、闹事等问题视而不见,不制止、不劝阻、不报告的;
9、上岗期间,私自使用客户电话,给客户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10、工作或执勤期间有饮酒、赌博行为,造成影响的;
11、多次发生一般违纪行为,经教育不改的;
12、不经请假,连续旷工达十日的。
第二十二条管理大队、督察部、人事部根据本细则规定和公司其它相关规章制度实施奖惩。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以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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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管理制度
一、保安员条件
1、政治可靠,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热爱保安工作。
2、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服从命令。
二、职责
1、文明执勤,礼貌待客,树立“信誉第一,顾客至上”的思想,提供优质服务。
2、保安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全部标志和装备器械,精神饱满,衣着整洁,形象庄重,姿态良好。
3、值勤期间,保安员要随时准备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4、保安员自身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而且对违反规定的人不徇私情,照章办事,及时上报。
5、保安员有责任在出现紧急情况时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上报。
6、保安员在巡逻时,必须随时检查所有的门窗、出入口、院墙、停车场、建筑物等地方的安全设施。
三、工作秩序
1、保安员值勤期间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公司及相关业务单位主管领导。
2、如遇各类事故现场,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处理或离开。
3、对各类事件要按照“七何要素”(即何时、何地、何因、何事、何人、何后果、何处理),做出完整、详细的记录。
4、每班交接班应确认使用设备器械及其它完好后,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如有损坏应立即上报。
四、违纪处分
1、警告: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警告处分。
(1)迟到、早退不超过一小时(含一小时)。
(2)工作时间未经队长批准,私用电话、聊天、开玩笑、办私事。
(3)不文明值勤,服务不周到,索要礼物,骂人。
(4)擅自调换班次或串岗。
(5)值勤中擅自脱岗不超过二十分钟(含二十分钟)。
(6)在岗时仪表不整洁,姿态不端正,或不按规定佩戴标志。
(7)在岗时服装破旧,经指出后仍不更换。
(8)立岗时吸烟、聊天,在岗时嬉闹喧哗、吃零食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固定岗超出规定活动区域的。
(10)不爱惜公司财产,值班室和宿舍卫生脏、乱、差。
(11)无故不参加训练和例会。
(12)擅自外出,未经同意在外面过夜或带朋友到宿舍过夜。
(13)因本人原因造成客户单位不满意,经调动后仍无好转。
(14)其它被公司视为违纪的行为。
2、记过: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1)迟到超过一小时至四小时以内(按旷工半日处理)。
(2)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含三次)。
(3)私自改动班次、岗位。
(4)值勤中擅自脱岗超过二十分钟至一小时(含一小时)。
(5)值勤时打瞌睡。
(6)不听从队长管理的,不认真完成队长交给的各项任务。
(7)私自动用客户物品。
(8)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9)遇有情况不及时请示汇报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10)不按规定使用设备或造成非正常损坏的。
(11)不写工作交接日记和不办理交接班手续。
(12)不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成各项本职工作。
(13)被警告处分三次及其以上者。
(14)其它被认为重度违纪的行为。
3、辞退:凡遇下列行为之一,予以辞退。
(1)无故矿工。
(2)值勤中擅自脱岗超过一小时。
(3)酗酒后上岗,在岗时睡觉。
(4)不服从公司领导管理。
(5)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公共财产损失。
(6)对客户有粗野言行。
(7)盗窃客户和公司财物。
(8)有殴打、恐吓、危害同时行为或相互打斗。
(9)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10)被记过处分两次及其以上者。
(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收审者。
五、其它: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或委托保安公司进行行政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 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当班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 出入管理
1、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胸卡(出入证),对于未佩戴胸卡人员,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2、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综合管理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3、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4、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资采供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无误后登记放行。
5、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造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6、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大厅接待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临时接待。
7、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院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8、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办理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应每年更换,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9、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10、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 保安人员应对站场及办公楼、公寓楼以外的其它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1、保安人员应根据综合管理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营业厅周围、站场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每小时最少一次。
2、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应及时清除发现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3、保安人员应对公司办公楼外围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查看,间隔时间不大于4小时。
4、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1)在厂区、工作区域或集体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聚众观看或传播黄色淫秽物品等;(2)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3)私自启动或关闭厂区、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4)在厂区内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5)乱扔乱倒垃圾、杂物,破坏、玷污环境卫生的行为;(6)巡查过程中发现路灯、门窗、封条等有缺损的;(7)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8)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造访领导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员应有效阻止并立即向综合管理部门报告;(9)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遇抢劫、围攻、破坏、盗窃等严重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向综合管理部经理或调度值班班长报告,并立即打110电话报警。事件后处理完毕应将事情经过详细纪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 门卫检查时应注意:(1)不可触及人身。(2)主要检查有无公司材料设备、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4)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第九条 保安人员的工作守则
1、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2、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或训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3、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5、值班期间要穿保安服并保持仪容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展现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7、应熟记公司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避免临急慌乱。
8、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责任,损害公司利益。
9、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第十条 委托保安公司进行安保服务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全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 公司自聘安保人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与保安公司、公安机关的联络对接机制,确保安保工作有效实施。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2(一)保安部工作准则:
1、当值期间必须着装整齐、仪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许抱胸插手。
2、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佩戴工牌,经员工通道出入,同时打卡备案。
3、做到无条件服从上级分配,听从上级管理。
4、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时,当值不准离岗)。
5、熟练掌握保安部岗位工作特点、职责与要求。
6、接触客人要十分有礼貌,并注意语气态度。
7、处理问题时,力求做到容忍宽大,以理服人。
8、当值时不得聊天、阅书报、写私函、听耳机、吸烟、吃零食、打私人电话,并谢绝来访,如属要事,要保安部当值负责人批准方可。
9、当值时只能与客人保持一种工作上的关系,不得在岗上与客人拉扯、闲聊。
10、当值时不得利用个人职权与客人进行任何私人交易。
11、当值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费或礼物。
12、当值时不准睡觉、不得带有醉意。
13、严禁当值时随意离岗,如需吃饭、喝水、去卫生间,需领班批准并派他人替岗后,方可进行。
14、殊情况,严禁使用酒店客用设施。
15、熟悉本酒店各种报警装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并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
16、一旦发现火警,无论程序大小,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并立即采用有效措施。
17、熟悉酒店各部门出口通道,包括员工通道、客用通道、消防通道等。
18、无特殊情况,不得私入客房、仓库、办公室、厨房、服务员工作间等。
19、不得以权谋私或者做任何有损酒店名誉的事情。
20、当值期间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护违法犯罪分子。
(二)保安部请假制度:
1、本部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需请假时,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并逐级审批备案后方能有效。
2、主管、领班请假需经理批准方可。
3、保安员请假需经主管批准方可,但必须先经领班批准。(事假超过半天,需部门经理批准)。
4、严禁越级请假。
5、无请假报告单休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原则上不准调休,如遇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方可。
7、对于请假者如有超假的,一律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事假超假一天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8、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队,应有电话、电报和证明方可考虑补办事假。
(三)保安部奖惩制度:
1、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本部将给予奖励或晋升参考。
1)对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贡献者。
2)拾到客人钱财缴公者。
3)举报本部员工违章乱纪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议,该建议被采纳者。
5)对工作尽忠尽职,受客人或外部门来函表扬者。
6)为酒店声誉和财产,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者。
2、惩罚——警告处分,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如累计三次以上予以辞退。
1)当值时不注意仪表、不佩戴工牌,经多次指出而无明显改观者。
2)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上级指挥者。
3)经常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备案者。
4)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5)当值时睡觉者。
6)当值时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者。
7)当值时抽烟、吃零食、聊天、听耳机、不听从劝告者。
8)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私入客房、仓库、服务员工作间、办公室、厨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当值员工擅入酒店者。
11)该管的事不管,胆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误者。
1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13)工作中欺骗上司者。
3、惩罚——辞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1)不请假,旷工两天以上者。
2)无论何种原因与客人、酒店员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费者。
4)利用职权与客人进行非法交易者。
5)盗窃酒店物品、客人钱财,以及主使或参加酒店员工盗窃酒店、员工财务者。
6)拉皮条者。
7)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谩骂上级者。
8)严重工作失误,造成酒店损失者。
9)不爱护保安装备、消防设施、办公室设施,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四)保安部监督员工打卡制度:
1、保安员二十四小时定岗于打卡处,临时离开要获得领班批准,并派人替岗。
2、员工打卡时,保安员要认真核对工牌,无工牌或工牌不符者不予打卡,必要时收回工牌交值班经理处理,不允许代人打卡。
3、检查打卡机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4、真执行物品出门查验制度,检查出门物品有无违规现象,必要时需开据放行条。
5、认真执行出入来访制度,进行来访验证和登记。
6、严格控制辞职员工和辞退除名员工进入酒店,阻拦酒店员工穿制服出酒店。
7、对外来施工人员每天进行来访登记,如发现有外来施工人员在规定施工时间以外还没有离开酒店,立即报值班领班。
(五)保安部装备器材使用制度:
1、日常使用的对讲机、警械、钥匙、雨衣、大衣在交接班时双方领班共同检查清点并记录签收。
2、临时用品,如大衣、雨鞋、雨衣、手电、应急灯等要有交接登记,归还时领取人签名,检查有无损坏、丢失,否则按酒店规定赔偿。
3、机械只有押款时携带,平时由监控室保存,只有领班和主管可以使用。
4、保安部备用品专柜钥匙平时监控员处,夜班时放保安当值领班处。
5、保安部备用品专柜每月清点一次,由监控员和主管检查记录使用情况。
(六)外来单位进店施工管理制度:
1、若有在酒店范围内进行施工的单位,在进场时必须持有聘请施工部门签发的申请或证明,经保安部及工程部核对批准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手续。
2、请施工的部门,在填写申请或证明时,要求写清施工单位名称、人数、施工区域、工时及负责人等。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申请或证明及参加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到保安部办理入场施工手续。
3、保安部向施工单位发放临时施工卡,并收取证件抵押金人民币叁拾元整,工期完成后,凭工卡到保安部秘书处注销并退回押金。
4、办理施工手续的同时,施工单位负责人要与酒店签定防火责任书,确定施工防火责任。
5、任何施工单位和个人进入酒店施工必须走员工通道,并配戴临时施工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营业区域和使用客用设施,施工结束后,所带出酒店的工具和其他物品,须有聘请单位签发的放行条。
6、施工期间,要遵守酒店各项规定,如需增加人员时要及时补办手续。
7、施工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禁止在施工现场乱拉、接电线。
8、如施工需要明火操作时,必须到酒店保安部递交申请,办理动火证,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做好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等安全防范措施。
9、要及时清理工程垃圾,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严禁在消防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
10、对施工单位入场施工不办理临时施工卡、手续不全的、现场管理混乱、未办动火证而动用明火操作的,根据施工性质,保安部有权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1、消防设备、器材是用于预防和扑灭火灾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准在消防设备、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不准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
2、因公施工、作业需动用或移动消防设备、器材的部门,需书面向保安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用或移动,并在施工、作业完结后将设备、器材恢复原位。
3、工程部和保安部要认真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发现遗失、损坏或失灵的设备、器材,要立即向消防委员会报告,争取补救措施,并追查原因及做好记录。
4、工程部当值人员和当值消防主管要每日、周对消防设备、器材进行例行检查,每周要对烟感、温感等报警装置进行测试,并向消防委员会书面报告测试结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5、工程部和保安部每月要对酒店所有的烟感、温感等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淋、气体灭火、自动报警和紧急广播系统及防火卷帘门、排烟风机排烟阀等联动设备和应急照明系统进行一次详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
6、工程部经理和消防主管要定期或不定期(每周不少于两次)检查酒店的发电机房、变压器、锅炉房、油库、厨房、木工房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要立即派人整改,做好记录。
7、保安部消防主管每月须对酒店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的检查,并将灭火筒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
(八)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监控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监控员必须服装统一、整洁、不留长发。
3、当值期间要精神集中,认真细致做好监控记录,不准撤离岗位。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详细将本班的监控情况知会下一班。
5、监控室内严禁吸烟、禁带火种,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6、每天要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清洁,保持室内无尘等卫生。
7、任何人调用录像带或查阅文件、档案,需预先填写《查阅(调用)申请表》,经保安部经理批准签名后方可。
8、当值监控不得随意操纵中心内之一切仪表、按钮、设备等。严禁非监控员操作中心内之一切设备。
9、当值监控员或其他经批准进入监控室的人员,不得无故占用(长用)中心之通信设备。
10、监控中心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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