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拓展合作协议

时间:2017-01-14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渠道拓展合作协议(一):市场开拓合作协议

市场开拓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与 公司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合作各方

(以下简称甲方)登记注册地址为: ,法定代表人: ; (以下简称乙方)登记注册地址为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双方合作进行市场开拓及信息分享的项目名称为 项目

第三条 双方合作内容: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资源共享的愿望,进行合作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具体运作。

第四条 双方合作方式: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方便工作,仅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合作项目投标,投标产品及生产厂家由甲乙双方协商选定,中标后的权益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分配。本项目的最终投标价格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合同期限:如未中标,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作项目招标结束之日止;如果中标,则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六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可享受到双方所选定投标产品的最优惠价格支持。

(2)如果中标,则甲方的利润为中标金额的8%。该款在回款中扣除。

如果甲方在与用户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回款的,利润为中标金额的8%;如果回款期超出6个月的,每超出一个月甲方加收中标金额的1%作为补偿。

(3)中标后甲方负责项目的中标服务费及设备采购、安装、培训、调试、物流、验收等项目费用应计入项目成本,不包含在中标金额的8%的甲方利润当中。

(4)甲方是乙方唯一合作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作进行此次项目投标活动。

2、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确定的方案及进度要求,进行项目投标。

(2)根据项目投标的要求,积极组织提供投标所需的有关材料、文件,积极组织进行项目投标。

(3)甲方负责按投标文件承诺支付项目的中标服务费及设备采购、安装、培训、调试、物流、验收等项目费用。

(4)若甲方中标,应依据甲方与用户签订的合同中的数量、型号,向乙方选定的供应商采购货物,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投标前约定的价格。

(5)甲方在收到项目合同应收款后,按回款比例将乙方的利润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6)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同进行此次项目投标活动。

(7)保守本合同秘密。

第七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权利

(1)乙方对本次项目拥有策划权及项目监控权。

(2)考虑到甲乙双方系共同合作并仅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项目投标,因此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以甲方的名义对外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活动,甲方应予协助。但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活动。

(3)乙方已为项目投标进行了前期的投入,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完成项目投标方案设计或提供成熟的投标方案给业主。

(4)乙方有权取得利润。项目回款扣除甲方利润、货物成本、中标服务费、施工费、培训费、物流费、验收费等项目费用后,余额为乙方应得利润。

(5)乙方是甲方唯一合作方,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作进行此次项目投标活动。

2、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招投标文件的要求。

(2)负责乙方所有投标区域的市场开拓、用户关系管理、协调项目验收及款项回收工作。

(3)乙方凭服务、培训、运输、安装调试等国家发票提取应得利润。乙方如不能向甲方提供17%增值税的发票,则此税额将从乙方的利润中扣除。

(4)维护甲方的信誉,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假冒、欺诈等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保密

(1)、本合同内容保密,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或提供给第三方。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五万元违约金。

(2)、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损害另一方的企业形象和经

济利益,否则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

第九条 违约责任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除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需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有权终止合同,另找合作方。

(1)、无正当理由,甲方未依约配合乙方进行投标或未提供相关投标资料,致使投标活动无法进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十万元违约金。

(2)、甲方擅自自行或与他人合作进行此次项目投标活动,甲方向乙方支付十万元违约金。

(3)、甲方未能按时将帐户余额转给乙方的,每逾期一天,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违约金双倍计算。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还有权终止本合同:

1、乙方擅自自行或与他人合作进行此次项目投标活动,乙方向甲方支付十万元违约金。甲方有权收取根据合同计算应得的利润。

2、乙方损害甲方的信誉或以甲方名义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活动或其他假冒、欺诈等活动,应向甲方支付十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十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七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

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七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

渠道拓展合作协议(二):渠道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 方:

乙 方:

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资源优势,共同做大做强八家生活谷品牌,经甲乙双方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现就乙方自愿成为甲方产品及服务销售渠道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

1、乙方自愿成为甲方高品质农产品、农副产品、农业体验服务、休闲度假服务等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渠道;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授权文件,授权乙方为甲方渠道商,允许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与甲方产品与服务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

3、乙方按照通过乙方售卖的甲方产品及服务获取经济收益。

二、产品、服务及价格:

以甲方用来开展宣传推广的最新版本《产品手册》为准。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1)负责对乙方进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2)负责乙方合理要求的技术支持、产品支持及商务服务;

(3)协助解决渠道商开展业务过程中遇到的,甲方有能力解决并有利于乙方业务开展的问题;

(4)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发的客户和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并有权要求乙方终止或放弃投入产出比达不到一定要求或消费能力不足的劣质客户;

(5)甲方保证销售的产品及服务,相应品质达到或超过甲方对外宣传品对外宣传标准;

(6)甲方有权对乙方商业业绩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乙方渠道资质的续存;

(7)甲方对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及服务质量负责,并承担因甲方产品及服务质量造成的不良后果之责任。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业务开展过程,但不对乙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违法、不道德行为负责,并保留追究乙方损害甲方企业形象和声誉的权力。

2、乙方: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落实甲方要求推广销售的产品和服务的推广销售,并协助甲方开展相应的品牌推广和市场活动;

(2)乙方充分认可甲方经营理念、销售模式,自愿接受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及考核,在考核达标后,方可开展相应业务活动;

(3)乙方自行挖掘、拓展目标客户,并收集整理相应信息,同时,有义务收集同业竞争对手、行业动态,所有信息、资料乙方需整理为档案资料,相应档案资料甲方有权共享;

(4)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冠以甲方名义,以甲方为商务活动履行主体,并有义务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

(5)乙方有权根据客户需求,业务具体开展情况,向甲方申请优于门市价的价格折扣;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产品、服务方面满足乙方所开发客户的合理消费诉求,并对乙方所开发客户采取与甲方自有客户无差别化的待遇;

(7)乙方拥有所开发客户的维护权及再续约收益权,甲方不得绕开乙方,单独与乙方所开发的客户发生经济关系;

(8)乙方不得同时作为与甲方产品、服务有同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组织或个人的渠道。

(9)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乙方销售过程的监督和进度的掌控,并保证采取正当、合法手段开展相应业务。

四、渠道销售任务:

乙方每月需保证销售甲方产品及服务累计金额 元;年度累计销售额不能低于______元或双方具体协商确定阶段性任务。

五、利益分配:

乙方所销售产品及服务相应款项均收归甲方账户,每月5日前,双方确认乙方上个自然月度甲方已到帐的乙方销售业绩,确认无误的,于每月10日前甲乙双方分配相应款项。

如果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及服务相应利润率明显高于甲方常规产品及服务,或相应客户能为甲方带来显著效益,乙方相应分配比例可上浮5—10%。

六、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

七、协议的解除:

1、乙方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其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乙方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或无法改善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1)乙方同时作为与甲方同类产品及服务销售渠道的

(2)乙方连续 月未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销售任务指标的

(3)经甲方评估考核不合格,次月再次考核仍旧不能通过评估考核的

(4)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对客户或甲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5)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有违法或严重违背道德准则行为的;

(6)乙方违法犯罪,接受国家法律制裁的;

(7)乙方行为严重影响甲方企业形象、品牌形象,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8)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

2、甲方发生下列各项中任意一项,乙方有权直接解除协议:

(1)甲方超过约定期限 天不兑现乙方应得利益的;

(2)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对乙方开发的客户造成人身伤害的;

(3)甲方终止营业或转入其他与本协议约定无关联行业的。

八、其他约定:

1、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可能影响到任何一方收益的商业条款,不得因己方原因泄漏商业秘密而使对方商业信誉、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2、免责条款: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全履行协议规定义务的,遭遇不可抗力方向对方提供必要的情况报告,合作双方可免除相应责任。

3、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协议。

4、协议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合同。新约定条款,作为补充合同。

5、协商:

对协议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

6、争议解决 :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处所所在区法院诉讼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正式生效。

甲 方:

代表签字:

乙 方: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渠道拓展合作协议】

签约日期:

渠道拓展合作协议(三):2016分销合作协议

分销合作协议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务实的原则,就甲方开发的威海北海旅游度假区“*********”项目仅供内部优惠50套代理销售的有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委托分销的项目为“*********”7#、10#、13#、15#楼(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位于威海市北海旅游度假区。

二、委托期限

自 2016 年 月 日至 2016 年 月 日。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全套合法的售楼文件(包括五证彩色复印件及电子版户型图、配套说明、房屋效果图等),并保证按计划进行开发建设。

2.甲方负责本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及购房客户的款项收取工作。

3.甲方有权定期检查、监督乙方工作。

4.甲方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相关费用。

5.甲方依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办事程序,协助购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及房屋产权手续,负责协调解释购房客户对该项目的疑问。

6.甲方负责乙方组织购房客户的现场接待,并协助乙方完成相关的销售手续。

7.甲方负责本次委托项目房源的总体销售控制。

8.甲方有责任按外销管理流程及时更新销控后台中的销控信息。

9.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的销售工作,并及时与乙方核对销售业绩,为乙方提供业绩确认清单。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外销管理规定及购房客户相关款项收取程

序,负责销售人员的配置、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2.乙方须积极开展销售推广工作,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书面向甲方反映,由甲方协商后给予答复。

3.乙方须在购房客户成交的在第一时间内向甲方提交业绩确认清单。

4.乙方负责收集成交购房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楼号、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住址、电话号码、付款情况,并协助甲方催收房款以及需向贷款银行提交的各种资料收集齐全。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业务,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书面宣传范围进行宣传和虚假承诺,若造成纠纷由乙方负责承担。

6.乙方所组织的购房团在赴*************看房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意外伤害及突发危急生命的疾病,甲方没有任何连带责任。

7.乙方负责本项目销售的具体人员配置为:

五、销售价格及代理费用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房产销售价格按甲方最新公布的价格表执行。

2.乙方销售***************7#、10#、13#、15#楼任何物业,甲方按合同成交金额的 6 %给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3.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以上代理费用之外,其他一切销售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结算支付方式和标准

1.一次性付款或分期购房客户达到合同总房款的30%以上至80%时,甲方按合同第五条之规定计算乙方销售佣金,并按佣金的30%支付给乙方。

2.按揭购房客户交清首付房款签定买卖合同并办理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以银行放款为准),甲方按合同第五条之规定计算乙方销售佣金,并按佣金的100%支付给乙方。

七、其它约定

1.佣金结算必须与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结算。

2.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时,乙方必须出具合法的商业发票或由甲方代扣相关税费后结算。

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销售价格,但必须提前2日通知乙方。

4.双方其他约定:

八、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违反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2.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销售代理资格并终止合同: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乙方未能组织购房客户到隆御·维多利亚现场看房;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如乙方销售业绩未能达到 3 套。

3. 本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对合同所列条款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威海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1.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销售管理规定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合同,在未正式书面终止本合同之前本合同约定均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委托代表:

电 话: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电 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分销合作协议 [篇2]

渠道拓展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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