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空白合同文本哪有卖

时间:2017-04-17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房屋租赁空白合同文本哪有卖(一):房屋租赁协议书(空白)

房屋租赁协议书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温州市间(套),计面积 ,出租给乙方。根据《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温州市城镇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租期年,即年日起至年月租金元整,按万拾元整,先付款后用房。下期租金应提前十五天支付,如到期不付租金,甲方有权强制另行出租而不负任何责任。如一方打算租期完后要求结束租赁关系,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二、乙方在居住期间,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乙方也不准擅自将房屋转租,否则甲方不予承认。如因故提前搬迁,则可委托经纪人,按正式程序出租后,租金退还乙方。

三、甲方房内水电设备要完整,保证供电供水,租房前水表 吨,电表 度。租期内所用的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一概由乙方负责付清。

四、乙方需交甲方押金等结清后,余款退还乙方。

五、甲方首次房租已收至 年 月 日。

六、该房出租,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租赁许可手续。

七、在租赁期间,关于消防安全、财产损失、纠纷意外、公安户检、人口暂住证等一切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空白合同文本哪有卖(二):2014房屋租赁协议书空白

房屋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所在位于武穴市西新村73号的房屋第 层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 _____年____月__日到____年____月 ___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 租金 年 元整( /元整),乙方在起租日前十天支付给甲方。 押金500元整,退房时扣除水电及其它费用后由甲方返还给乙方。

2. 租金先付后用, 年一付。

3. 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应开具收据给乙方。

四 甲方提供设备如下:

全装修房一层,含:

(门、窗、热水器、抽油烟机、灯、窗帘等房屋财产) 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乙方履约事项:

1、乙方每月付清所使用的水、电等费用。

2、乙方不准转租房屋,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的管理制度,如乙方造成甲方房屋和邻居利益受损,甲方可以提前解约,除不返还预付的房租和押金外,还可进一步向乙方索赔和采取其它法律措施。

3、乙方租房入住后,切记防水、防火,防电,防高空摔落等一切安全隐患,注意大人小孩的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已承担。

4、乙方居住期间必须交纳卫生管理费,如社区统一疏通下水道,必须分摊集资款。

5、乙方须注意个人卫生,负责自己一层的楼梯卫生,垃圾不准乱丢乱扔,必须装袋送到垃圾点。

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租赁期内解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500元 。

七、租赁期满,甲方对协议书第四条和第五条进行验收,如无损坏,乙方也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退还押金,否则甲方有权酌情扣除押金,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八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即生效。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房屋租赁空白合同文本哪有卖(三):2016房屋租赁合同 空白

房屋租赁合同 空白

出租方(甲方):中山市小榄镇西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承租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房屋租赁空白合同文本哪有卖】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西区一村商住楼宿舍共 间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第三条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并复印给甲方备存。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宿舍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2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 年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租金实行每月计租一次,乙方必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当月租金,并且要送到物业部缴交,上述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租金时只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开具租金发票一切税金由乙方负责。乙方逾期缴交的,每日加收逾期租金的千分之八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定金

合同签订之时,乙方须先交付 元给甲方作为定金。定金在合同期满,双方办妥财物移交手续后,由甲方将该定金返还给乙方(不计息)。

第七条 租赁期间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包括水费、电费、卫生管理费、治安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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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重要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2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2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30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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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有下列情形,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1个月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

(3) 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

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定金作为违约金不退还。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2个月以上的;

(5)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

(6)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3

房屋租赁合同 空白 [篇2]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签约地点:

承租方(乙方):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租赁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 租赁房屋及期限

1.1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营业用房租赁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经营范围限于商业(不含餐饮业)。

1.2甲方出租该营业用房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甲方出租该房屋的装修及设备、设施见附表。

1.4租赁期限共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2.1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 元,每月租金共 元(不含租赁税费),乙方须于每月1日之前,缴交当月租金,若当天为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月的装修期,乙方在此期间免交租金,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费用。免租期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合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届满后,即从 年 月 日开始向甲方缴交租金。

2.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第一年三个月租金共 元人民币作为租赁保证金。

2.4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依规定自行承担管理费、空调费、水电费、电话费、 1

有线电视费、卫生费、保安费及其他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应缴费用。

2.4.1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 元,共 元。管理费应与当月租金在每月1日之前向甲方缴交。

2.4.2其他费用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交纳,水电费、空调费根据独立水、电表及公共分摊进行计算。

三、乙方房屋的装修、增设他物

3.1乙方不得随意装修、改造、增设他物,不得改变、破坏房屋的结构。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损失。

3.2乙方如需在承租的房屋内装修、增设他物,须将有关装修施工的设计图纸、材料等资料提交甲方,如有必要,应经公安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审批,在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办理相应的手续方可施工,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3.3乙方装修承租的房屋,必须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监管。

3.4乙方装修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保安、防盗、空调及排污系统以及其他公共设施、设备的接驳、更改或搬移,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由甲方指定的施工队施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相关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4.2甲方应支持乙方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协调内外关系。

4.3甲方提供与房屋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乙方办理审批手续和工商牌照,费用由乙方支付。

4.4甲方可以改进、扩充、增加或减少房屋所在物业用途或面积的权利,但2

不能在租期内更改租赁房屋的用途或面积。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管理费及各项费用。

5.2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消防、卫生等相关经营证件,并缴纳税费,乙方应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在租赁期内一切债权债务均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5.3乙方应自觉遵守房屋及市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开门营业,不得无故停止经营,以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

5.4乙方不得将承租房屋对外担保、变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或交给他人使用。

5.5乙方不得使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或不道德之用途。若发生有关公安、消防、税务、城-管、卫生、规划、城建、综合治理等争议和纠纷,均由乙方处理并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5.6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吵闹、喧哗造成噪音污染。如因经营所需而播放适量音响须经甲方批准。

5.7乙方负责做好承租房屋内的安全保卫、消防、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工作。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违禁物品,不得在房屋内使用电炊具及煮食,严禁乱接电线。如在承租房屋内发生治安、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损失,应给予相应赔偿。

5.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及经营范围。乙方不得使用该房屋私住或留宿用途。

5.9乙方负责承租房屋的保洁工作,不得在楼梯、平台、通道、电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堆放物品、丢弃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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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乙方需在承租房屋任何向外部分(包括门窗部分)设臵招牌、广告、装饰物以及设臵位臵、式样、大小及用料,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许可证、交纳费用。

5.11乙方应按水、电表容量安装、使用水电装臵,如需增容,在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办理增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5.12乙方应保护房屋内及公共场地的地板、墙壁、天花板、窗户、内部装饰或固定装臵及附属设备、设施并负责日常维修、保养及费用。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损毁的,乙方应负责修缮并赔偿损失。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变更本合同内容,均须取得双方的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6.2甲方如因房屋维修或装修,需乙方暂时搬出时,乙方应配合,并不得要求赔偿。但双方应签订回迁协议,扣减乙方搬出期间的租金,并顺延租期。

6.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转让承租房屋的使用权,但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正式办理转让手续,并向甲方缴纳手续费。

6.4乙方要求单方面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征得甲方同意,并义清各项费用后办理合同解除手续。乙方所交的保证金不退并按未履行租期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

6.5如甲方或上级单位生产经营或建设需要、市政建设、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提前30天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不能提前通知的除外),双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按期归还租用场地,合同解除后,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甲方或乙方损失自负,均不可向对方要求任何其他4

索偿。

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的处理

7.1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仍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新订合同为准。

7.2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搬迁并返还房屋及该房屋的所有钥匙。房屋内固定设备、设施归还甲方所有,乙方除搬走属于乙方的物品,其他设备、设施应完好无缺交还给甲方,不得拆除或破坏,乙方故意毁损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甲方对乙方用于房屋装修、增设他物的投资不予补偿。

7.3乙方搬出房屋后仍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处臵。

7.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十天内,乙方应结清各项费用。乙方已清缴全部租金及其它应缴之费并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乙方搬迁后两个月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退回乙方。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拖欠的租费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

7.5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内,如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甲方有权于合适地点张贴有关出租该房屋的告示,并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可以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房屋查看。

八、违约责任

8.1如乙方迟延缴交租金及其它应缴款,每逾期一日,按所欠缴金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管理制度,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整改通知后仍未 5

改正,甲方有权停止该房屋的水、电、煤气、空调等的供应,直至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并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8.3.1乙方逾期20天未能按约缴足租金、管理费、空调费及其它应缴之费(无论是否已获得正式通知催缴);

8.3.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不道德活动的;

8.3.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

8.3.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不开档营业连续三天或当月累计五天以上的;

8.3.5乙方因无证经营、劳动纠纷等情况受到行政司法机关处理的。

8.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经营场地全部或一部分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场地,乙方保证金不退回,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未履行的承租期间的租金的30%计算。

8.5租赁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交出租赁房屋的;甲方可采取停水电、封门等方式强制乙方限期迁出,并要求乙方按原合同租金标准的两倍交纳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

8.6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最迟15天内必须开门经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门营业,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天,收取迟延履行违约金100元;逾期15天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档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退。

8.7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每逾期一日,责任方应支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九、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6

9.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法院起诉。

9.2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通知

10.1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给甲方,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甲乙双方以书面信件通知。甲乙双方的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即时通知对方。如不通知,则按原通讯方式发出的通知视为送达。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

11.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1.2本协议书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 签署。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盖章) (或授权代表人)(盖章) 职 务: 职 务: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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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8

房屋租赁合同 空白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面积约平方米。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保证该房屋未设定抵押及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3、甲方保证该房屋附属设施符合安全标准。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作为 。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改为其他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1、每月租金:大写,小写: 元。

2、每月租金:大写,小写: 元。

3、每月租金:大写,小写: 元。

4、支付方式:实行先支付后使用,实行三个月一支付,在每三个月开始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的租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

5、房屋保证金大写,小写:;在签订合同之日交付;

第五条:其他费用

在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发生的水、电、气、通讯、设备、排污、垃圾倾倒、环卫、物管费、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的返还

租赁期届满,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5日内将该房屋返还甲方。甲方退还给乙方房屋保证金大写 ,小写: 元。

若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返还,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1

第七条:房屋的使用和维修

一、租赁期间,甲方应保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应定期每年对该房屋进行使用检查和养护。每次检查养护,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避免或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二、乙方有权在不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和安全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在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所有权归属乙方,由乙方负责维修。在本合同终止或租赁期限届满时,乙方有权在不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和安全的情况下将增设的或移动附属设施和设备拆走,但乙方应负责恢复该房屋的原始状态。

第八条:房屋的转租、续租、转让、抵押

(一)、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出租给乙方。

三、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四、租赁期内,甲方将该房屋设定抵押或将房屋赠与他人的,应事先知乙方。

五、租赁期内,乙方要将门面转租他人,经甲方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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