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抵制“两非”行为承诺书

时间:2017-05-11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个人抵制“两非”行为承诺书(一):打击两非承诺书

小涧卫生院妇产科超声科医务人员

打击“两非”承诺书

承诺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科室存一份,医院存一份。

个人抵制“两非”行为承诺书(二):打击两非承诺书

凉州三院妇产科超声科医务人员

打击“两非”承诺书

承诺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科室存一份,医院存一份。【个人抵制“两非”行为承诺书】

个人抵制“两非”行为承诺书(三):2016两非行为承诺书

两非行为承诺书

为切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格禁止“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术)行为,我特向本医疗单位、大竹县集中整治“两非”领导小组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组织、介绍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非法终止妊娠的手术;

二、严格遵守b超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为育龄妇女依法进行b超检查时,对胎儿性别不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告知或暗示;

三、按照技术服务规定,对b超检查项目等进行实名登记,做到不漏登、不空项,以存档备查;

四、开展计划生育手术时,认真查验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受术者的身份证件,不做假手术,不开假证明;

五、如果本人违反规定,实施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非法终止妊娠的行为,对照《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相关法规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此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本单位、集中整治“两非”领导小组各一份。

承诺人所在单位(盖章):

承诺人 (签字盖章):【个人抵制“两非”行为承诺书】

济阳县垛石镇中心卫生院两非承诺书

甲方(医疗机构):济阳县垛石镇中心卫生院

乙方(工作人员):

为落实中央关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精神,切实开展“两非”专项治理行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乙方自觉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对治理性别比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和反对涉及“两非”的各类违法行为。

2、自觉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宣传性别比失调给社会、家庭、后代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打击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打击“两非”的重要性。

3、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凭证终止妊娠制度、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等医院规章制度。

4、涉及参与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的,自愿接受降级、撤职、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盖章 :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第1 / 1页

单位禁止“两非”承诺书

承诺单位(个人):

我(单位)向兴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郑重承诺: 严格执行《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活动;不进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活动;及时报告人口出生、死亡、死胎、终止妊娠行为;不违反规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承诺单位(个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上报人领小组。

禁止“两非” 承诺书

甲方: 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男 、女 住址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确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觉履行以下承诺

1、领取《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后,自愿三个月一次到乡(镇)指定的妇检点参加妇检服务,外出务工人员,每三个月寄回一次妇检服务证明,出现一次不按时参加妇检服务的,按照《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

2、持证妊娠14周以上的,不得终止妊娠[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终止妊娠的除外:(1)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2)胎儿有严重缺陷的;(3)孕妇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害健康的],出现终止妊娠的按照《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不再安排生育;

3、婴儿出生后死亡的,及时向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报告,主动配合乡(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死亡原因,婴儿死亡后未报告的,经司法机关调查核实属溺婴的,按照国家法律追究责任,并依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再安排生育;

4、婴儿出生后被父母遗弃或送养的、父母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按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再安排生育。

二、甲方自觉履行以下承诺

1、发放《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后,派人每月到持证对象家中了解孕情;

2、对到乡(镇)计生服务站作孕检的,实行全免费;

3、对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每月发给5元保健费至子女14周岁;

5、对签定本承诺书的计生户优先落实”三结合”帮扶物资和帮扶项目。

三、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签字盖章)

乙方: 、 (签字)

年 月 日

第1 / 1页

市区医疗机构禁止“两非”承诺书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及市政府关于禁止“两非”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单位禁止“两非”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格遵守超声诊断操作规程,所有超声诊断操作人员依法实行持证上岗,实行逐人逐项据实登记,严格执行孕检双人签字负责。

二、不非法开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不擅自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经批准为定点施术机构在施行引产手术时严格查验计生部门《同意终止妊娠手术证明》,不违法违规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三、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的规范管理。建立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核对制度,实行专柜专账处方管理,定期清查账目,凭妇产科医生处方发放,并在妇产科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严防药物外流。

四、不出具假《出生医学证明》和假结扎、假上环证明,未经县以上卫生计生部门批准,不做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未经乡(镇)以上卫生计生部门批准不施行非医学需要的取环手术。

五、认真落实“两非”管理黑名单、重点场所实时监控、b超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实名制登记和信息定期通报等“两非”防控机制。全面规范运行省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把孕情监测和住院分娩、计划生育相关手术、儿童免疫等个案信息实名实时准确登记录入提交。

六、自觉接受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对本承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违反本承诺,自愿接受执纪执法部门的党纪、政纪、法纪处理和经济处罚决定。

市卫生计生委襄阳日报社合办

两非承诺书2016年

甲方:羊场乡人民政府

乙方: 、 (夫妇)住址: 村(社区) 组

为了进一步抓好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达成以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1、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宣传省、地、县有关文件精神,使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人人知晓。

2、依法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3、加强对生育全程的跟踪服务,加强b超的管理,妊娠14周岁以上引产管理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

二、乙方承诺

1、禁止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2、禁止暗中向个体诊所、非医学机构和个人以不良手段进行鉴定胎儿性别和实行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终止妊娠。

3、禁止组织、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4、禁止符合法定条件妊娠的妇女,擅自实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自报新生儿死亡不能提供合法证明。

以上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追究处理。

甲方:羊场乡人民政府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注明:凡前来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和《贰孩生育证》的夫妇按照规定签订承诺书。

个人抵制“两非”行为承诺书(四):2016两非承诺书

两非承诺书

根据市、区政府关于禁止“两非”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单位禁止“两非”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格遵守超声诊断操作规程,所有超声诊断操作人员依法实行执证上岗,实行逐人逐项据实登记,严格执行孕检双人签字负责。

二、不非法开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为怀孕14周以上(含14周)的孕妇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时,严格查验孕妇的相关证明并留存备查:其中对政策外怀孕的查验乡镇级人口计生部门证明;对政策内怀孕的查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诊断意见及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证明,并按要求进行登记;对确因医学需要、情况紧急、危及病人生命安全需要施行终止妊娠的,在先行手术后及时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说明材料,并向当地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通报。

三、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的规范管理。建立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核对制度,实行专柜专账处方管理,定期清查账目,凭妇产科医生处方发放,并在妇产科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严防药物外流。

四、不出具假《出生医学证明》和假结扎、假上环证明,未经县以上计生部门批准,不做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未经乡(镇)以上计生部门批准不施行取环手术。

五、认真落实实名制登记和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全面规范运行省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把孕情监测和住院分娩、终止妊娠、儿童免疫等个案信息实名实时准确登记录入提交。

六、自觉接受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对本承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违反本承诺,自愿接受执纪执法部门做出的党纪、政纪和法纪处理决定。

科 室: 承诺人:

日期

卫生院医生打击两非承诺书

一、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列》以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等法律法规和打击“两非”的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抵制违法行为的自觉性。

二、积极参加定期召开的计生政策和打击“两非”学习培训会议,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恪守医德,做到廉洁自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出具任何虚假报告及证明。

四、严格执行打击“两非”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坚决不违法开展利用b超技术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不开展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坚决遏制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

承诺人(签字):年月日

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

注:承诺书一式两份,科室存一份,单位村一份。

打击两非承诺书

承诺内容

一、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 、 条例》 、 《凉州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有关规定》 、 《b 超机计划生育使用管理人工终止妊娠制度》以及《综合治理出 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打击“两非”的 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抵制违法行为的自 岗 位 职 责 及 实 效 承 诺 觉性;

二、 积极参加妇产科、 超室定期召开的计生政策和打击 b “两 非” 学习培训会议, 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严格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严格工作纪律,规 范医疗行为和计生工作程序。

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恪守医德,做到廉洁自律,不徇 私情,不谋私利,不出具任何虚假报告及证明。

五、严格执行打击“两非”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 坚决 不违法开展利用 b 超技术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不开 展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坚决遏制各种违法行 为的发生。

承诺人(签字) :

主管领导(签字) :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科室存一份,医院存一份。

两非承诺书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工作人员):

为落实中央关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精神,切实开展“两非”专项治理行动,根据《象山县卫生系统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乙方自觉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对治理性别比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和反对涉及“两非”的各类违法行为。

2、自觉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宣传性别比失调给社会、家庭、后代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打击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打击“两非”的重要性。

3、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凭证终止妊娠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等医院规章制度。

4、涉及参与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的,自愿接受降级、撤职、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盖章 :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禁止“两非” 承诺书

甲方: 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男 、女 住址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确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觉履行以下承诺

1、领取《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后,自愿三个月一次到乡(镇)指定的妇检点参加妇检服务,外出务工人员,每三个月寄回一次妇检服务证明,出现一次不按时参加妇检服务的,按照《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

2、持证妊娠14周以上的,不得终止妊娠[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终止妊娠的除外:(1)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2)胎儿有严重缺陷的;(3)孕妇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害健康的],出现终止妊娠的按照《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不再安排生育;

3、婴儿出生后死亡的,及时向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报告,主动配合乡(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死亡原因,婴儿死亡后未报告的,经司法机关调查核实属溺婴的,按照国家法律追究责任,并依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再安排生育;

4、婴儿出生后被父母遗弃或送养的、父母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按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再安排生育。

二、甲方自觉履行以下承诺

1、发放《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后,派人每月到持证对象家中了解孕情;

2、对到乡(镇)计生服务站作孕检的,实行全免费;

3、对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每月发给5元保健费至子女14周岁;

5、对签定本承诺书的计生户优先落实”三结合”帮扶物资和帮扶项目。

三、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签字盖章)

乙方: 、 (签字)

年 月 日

个人抵制“两非”行为承诺书(五):2016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情况汇报

文章标题: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情况汇报

×××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的力度,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切实改善人口结构,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把集中整治“两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两非”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县集中整治“两非”活动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增进共识,把“两非”专项整治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把全县广大干群的思想高度集中到整治“两非”活动上来,充分引导对“两非”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切实加强对整治“两非”的领导,把这项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镇(区)及各相关部门都能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县上下牢固确立“五种意识”,确保全面实现整治“两非”的预期目标。确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充分认识到集中整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我们必须全力以赴,雷厉风行,真正把这项落到实处。确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集中整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失调问题,是关系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关系到我们的子孙后代家庭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安定和稳定。因此,我们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做好集中整治“两非”,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确立强烈的全局意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光靠一两个部门的是不能奏效的,不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社会各方面必须做到全力配合,通力协作,综合治理。确立强烈的长效意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们坚持以整治“两非”活动为契机,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把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作为长效机制中的一次重大战役来打。确立强烈的创新意识。这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县政府决定将此纳入到各镇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考核的范畴,要求既要完成统一部署的任务,又要有积极创新的精神,开创具有射阳特色的专项整治活动新局面。各镇(区)、各相关部门都能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了有针对性、创造性、特色性的。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两非”的领导,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集中整治“两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各镇(区)、各有关部门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制订了具体计划。县与镇和部门,镇和部门与村(组)、科室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印发了《全县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专项整治“两非’活动的计划安排表》等,通过一系列的综合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县集中整治“两非”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在公共场所张贴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信》,各镇(区)还自行翻印发放到基层单位、重点对象户;广播电视宣传开设专题、专栏,县电视台滚动播出打击“两非”有奖举报的字幕,并进行了专题采访,广播电台在人口之声专栏中安排专题内容;各镇(区)文广中心在自办节目中编排专题节目;把与集中整治“两非”有关的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信》、市县出台的文件、相关从业人员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奖励举报办法编纂成《射阳县集中整治“两非”手册》,印发到镇(区)、村(居)计生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员工和所有B超操作人员、妇产科从业人员、涉药人员手中,深得广大计生一条线人员的欢迎;在县镇(区)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竖幅,张贴宣传标语,出刊专题板报专栏,利用画廊、画板举办展览;举办学习宣传骨干培训班,组织B超和妇产科从业人员抵制“两非”行为签名承诺活动。同时,全县统一建立了镇(区)、村(居)、组三级联动保包责任制:对符合条件批准再生一孩对象,在材料上报审批时,增加一张附表,即孕情跟踪双向自愿承诺书,由申请对象找出四个担保人,即一名负责任的亲友,一名组级信息员,一名村干部,镇(区)计生中心一名技术服务人员,申请人必须在承诺书上注明怀孕后服从跟踪,为担保人员负责,担保人在承诺书上注明在照顾对象怀孕14周以上至分娩期间对该孕妇实行定期随访服务,对不发生“两非”负责,以此作为今后查处“两非”问题的依据。对政策外怀孕对象,严格明确村组干部和组级信息员的责任,即对发生的政策外怀孕必须在3个月内发现,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三个月以后发现的即使解决,仍然要对照责任制和其工资报酬进行挂钩。如发现后解决不了,导致政策外生育,一律重

$False$

$False$

个人抵制“两非”行为承诺书(六):2016乡镇卫生院公开承诺书

乡镇卫生院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效能建设,认真履行保障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县卫生局向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做出如下承诺:

【个人抵制“两非”行为承诺书】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审批项目,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分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依法管理,依法监督,依法执业。按照“便民、公开、合法、高效”的原则,实行“一站式”服务,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集中办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校验、变更注册等事项,所有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和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组织查处重大卫生违法案件。

二是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继续巩固发展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成果;积极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现临床路径、规范服务、绩效考核等十项措施在全县二级以上医院的全覆盖,实施双降、双控、双规范“三双行动”,努力减轻群众负担;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继续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同时,深入推进卫生强基工程,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三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化“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强化医院管理,严格落实医院核心制度,坚持院内质量控制,加强消毒隔离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全面开展“三基三严”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开展医疗、护理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考核,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不断提高诊疗技术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是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和预警体系,加强卫生应急演练,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完善手足口、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蔓延,确保重点传染病不发生暴发流行。

五是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示范、省星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示范乡镇卫生院活动,继续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20项适宜卫生技术,提升城乡卫生服务水平。继续巩固新农合制度,参合农民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报销补偿封顶线提高10万元,为农村住院分娩孕妇每人发放500元补助。实施“金卫工程”,建立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新农合信息系统为重点的农村卫生信息网络和以区域电子病历信息系统为重点的城市卫生信息网络,整合现有信息资源,逐步实现就医“一卡-通”,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六是优化行业作风。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坚持“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及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规范从政、从医、从业行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做到医德好、服务好、质量好,让群众满意。大力实施惠民医疗服务。在全县各县级医疗卫生单位、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惠民医疗服务,惠民社区实行“三免九减”优惠政策,惠民门诊实行“四免八减”优惠政策,惠民病床实行“二免十减”优惠政策,让群众共享改革带来的成果。

七是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精简卫生审批事项,完善卫生行政审批规程,提高卫生行政工作效率。在全行业推行岗前培训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挂牌上岗制、限时办结制、收费公示制等制度,提高工作效能。一般业务事项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期限办理。

八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公开,打造“阳

个人抵制“两非”行为承诺书

http://m.gbppp.com/jy/338951/

推荐访问:禁止两非行为承诺书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