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班线,延伸服务点,离城区较近

时间:2017-06-11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客运班线,延伸服务点,离城区较近(一):树立标杆企业形象 打造精品客运班线

树立标杆企业形象 打造精品客运班线

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让广大旅客出行更加方便快捷,邢台交通运输集团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投入巨资,以每辆 28万元的价格,(分两批)购买了20辆公交客车,用来承担巨鹿至邢台班线的道路旅客运输任务,通过加密运行班次、降低票价、提高服务质量,以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乘车出行需求等多种方式,打造我市(巨鹿至邢台)精品客运班线,通过我们的努力,深受广大旅客好评。

在此之前,该班线老、旧、破车居多,车容车貌不整洁、车辆技术状况较差,服务态度亦不尽人意,屡遭乘客投诉。乘客去邢台受天气状况制约不说,车辆驾驶人员人为的“压点”、“站外揽客”等不良现象严重,60多公里路程运行时间均在2个小时以上,广大乘客还得“享受”人为“压制”。

该班线自公交化改造以后,我公司从创建精品班线的角度出发,从提高车辆完好率、提高驾乘人员素质为抓手。一是安全第一、乘客生命财产至上,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车辆二级维护,按时进行车辆安检,不开带“病”车。二是提高服务水平,要求驾乘人员形象仪表端庄,挂牌上岗,使用文明用语。三是文明行车,杜绝压点、争抢旅客等不文明行为。四是在不超速行驶的前提下,尽量缩短班车在途运行时间。除了在途时间缩短外,该班线的发车密度也相应增加,同时,延长每日发车时间。由之前的每40分钟发车一班车,改为现每20分钟发

车一班车,今后还将根据客流量等因素视情增加。

为了切实地打造精品客运班线工作落到实处,巨鹿汽车站也加强了从业人员的管理,公开招聘了一批驾驶技术精湛,服务态度好、综合素质优秀的司乘人员。上岗前对他们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确保行车安全。对班线实行统一服装、统一车型、统一颜色、统一调度,适时根据乘客的需求,实行循环发班。同时加强客运班线管理,对客车进行定期检查。司乘人员与车站签订规范服务承诺书,对违犯承诺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在打造精品客运班线活动中,该班线上涌现出一批优秀驾驶员,他们在受到分公司领导表扬的同时,也得到广大旅客的好评。关峰伟,现年33岁,驾驶冀EB8298号公交车。他用自己的爱心和满腔热情服务于旅客,时刻将爱心洒向每一位乘客。为了让乘客满意,工作中他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服务。比如说对待不同的乘客就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对待不同的情况就要采用不同的服务语言。

当遇到外地乘客时,小关就会换位思考,耐心的解答乘客的问话,并及时提醒他们下车,尤其拿行李的民工,从来不吆喝他们,而是用平和的语言和他们交流,不歧视他们。

当遇到拿大面值人民币的乘客时,不是粗暴地让其下车,而是用喇叭宣传“哪们乘客能给这位乘客换一下零钱,谢谢”,让乘客之间互找零钱,为乘客解难。

当遇到行动不方便的乘客时,及时地为他们找座位,并对让座者表示感谢。

当车上人多时,他都会语气温和地提醒大家“现在车上人多,车上的乘客要为车下的乘客想一想,向车厢后面走一走,以免耽误大家的时间”。

就是这样,他时刻提醒自己对待每一位乘客都要有耐心,有一位乘客这样说道“这个车的驾驶员真好很高,同样的事,用他的的话一说,我们很容易接受,上了他的车,有一种亲切感”。

通过一系列措施,使广大从业人员认识到打造精品班线是提高企业生命力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优质、文明的服务,安全快捷的运营方式才能在当前的客运市场站稳脚步,才能赢得全社会和广大乘客的认可,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邢台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巨鹿分公司

客运班线,延伸服务点,离城区较近(二):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管理规定

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管理,维护省际班线客运市场秩序,保障省际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班线客运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促进省际道路客运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的管理及相关活动。

前款所称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以下简称“客运班线”)经营权是指依法取得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班线客运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经营指定客运班线的权利。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通港口局)是本市客运班线经营权的行政主管部门,并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输管理处)具 —1—

体负责客运班线经营权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区县道路运输执法机构具体负责客运班线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管理原则)

本市客运班线经营权的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公平竞争、公正透明、效率优先等原则,鼓励班线客运经营者兼并、重组、联合、集约经营,积极推进公司化运营、区域化发展、品牌化服务。

第五条(行业协会作用)

本市客运班线经营权的管理应当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客运班线发展与调整、客运班线招标、经营状况评议考核等工作中应当充分听取行业协会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六条(客运班线分类)

本市客运班线根据经营区域和营运线路长度分为以下类型:

(一)一类客运班线:本市中心城区(指外环线以内,下同)与外省地级市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2—

(二)二类客运班线:本市中心城区与外省的县之间的客运班线以及本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县与外省的地级市之间的客运班线;

(三)三类客运班线:本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县与外省的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第七条(经营许可条件)

申请从事客运班线经营的,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其中,客运班线长度在8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客运里程在200公里以上或者高速公路客运里程占总里程70%以上的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其他客运班线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新购车辆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并应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第八条(班线发展计划)

市运输管理处应当根据本市班线客运市场供求状况,每年第三季度提出客运班线发展计划草案,征询相关省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意见,形成本市客运班线下年度发展计划,并在上海城市交通网上公告后实施。

客运经营者可以随时向市运输管理处提供发展客运班线 —3—【客运班线,延伸服务点,离城区较近】【客运班线,延伸服务点,离城区较近】

的意向书,同时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市运输管理处审核后纳入客运班线发展计划草案。

第九条(申请审批程序)

需要申请经营客运班线的,应当在本市客运班线年度发展计划公告规定的申请截止之日前向市交通港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材料。公告规定的申请截止之日统一确定为受理之日。

同一客运班线有3个以上申请人的,应当按照第三章规定通过招标方式作出决定。

同一客运班线不满3个申请人的,市运输管理处受市交通港口局委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申请截止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送市交通港口局审核,市交通港口局在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条(经营期限确定)

本市对客运班线实行4到8年的有期限经营,并根据班线客运经营者的资质条件和服务质量确定相应的经营期限:

(一)新增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

(二)本规定实施以前已取得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经重新审核确认后,其首期经营期限确定为4年。对于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予以半年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不符合资质条件的, —4—

【客运班线,延伸服务点,离城区较近】

依法吊销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三)客运班线延续经营的期限按照第二十六条规定分别确定4、6、8年。

第十一条(延续经营许可)

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经营的,应当在届满60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依据法规、规章和本规定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二条(增加班次)

同一起讫地客运班线6个月内本市发班平均实载率达70%以上的,方可申请增加班次。

客运班线需要增加班次的,应当优先在原有的班线客运经营者中确定,但原有班线客运经营者放弃或者该客运班线经营状况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除外。

经营同一起讫地客运班线的经营者实行联合经营、统一结算等有利于集约经营的,市运输管理处应当对该班线的运力投放、班次调整、站点安排等方面予以支持。

第十三条(班线迁站)

班线客运经营者需要迁移客运班线起讫站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调整意向符合本市省际道路客运站点、线路布局规划;有利于推进班线集约化、公司化经营;有利于推进非规划 —5—

客运班线,延伸服务点,离城区较近(三):申请道路客运班线有关基本意见

申请道路客运班线有关意见

为优化客运网络和运输组织方式,提高班线运营效率和客运市场的服务水平,实现道路旅客运输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根据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省运管局有关客运线路发展规定,并结合舟山客运市场实际,现就申请道路客运班线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原则

1、民工集中疏运压力较大的地区;

2、起点地市政府所在地与讫点地省会城市所在地;

3、单开线路对上的;

4、线路原则在1500公里以下;

5、省内地市、县间未开通线路。

二、限制原则

1、班线已开,密度较大;

2、起讫点实载率低于30%;

3、重复线路80%以上;

4、被整合线路相同或相似的线路;

5、涉及凌晨2点至5点的线路;

6、有重大运输安全责任事故、有情节恶略的服务质量事件、有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

三、提供可行性报告

申请经营者需提供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

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安全评估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五个方面内容。

1、客流状况调查。提供线路起讫两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分析客源构成,客流的流量、流向及流时;其他运输方式的情况等。

2、运营方案。提供班线的始发地、终到地、拟始发客运站、拟终到地客运站,是否已签订进站意向书;线路走向、途径主要站点、途中停靠站点;营运里程,其中高速公路里程;日发班次;客运班线类型;班车类别。拟投入营运客车类型及数量(应说明车型特点及是否与该线相匹配);驾乘人员配备情况。

3、效益分析。提供客运成本测算及客运收入测算;提供利润测算;对班线近期与今后发展的分析和展望。

4、安全评估。提供沿线公路状况、安全实施情况、客运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及措施等。

5、班线运营后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

提供相关线路经营者的情况,分析可能造成的冲击和矛盾,如何妥善处理矛盾的方法等。

四、市局将组织人员对线路进行实地考察,并作出对线路总体评估意见。

二0一三年七月【客运班线,延伸服务点,离城区较近】

222申请道路客运班线有关意见(征求稿)

为优化客运网络和运输组织方式,提高班线运营效率和客运市场的服务水平,实现道路旅客运输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根据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省运管局有关客运线路发展规定,并结合舟山客运市场实际,现就申请道路客运班线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原则

1、民工集中疏运压力较大的地区;

【客运班线,延伸服务点,离城区较近】

2、起点地市政府所在地与讫点地省会城市所在地;(根据道路运输市场现状,应该重点发展的是铁路没有覆盖的空白点,不一定是市政府所在地或者省会城市所在地)

3、单开线路对上的;

4、线路原则在1500公里以下;

5、省内地市、县间未开通线路。

二、限制原则

1、班线已开,密度较大;

2、起讫点实载率低于30%;(指现有同线班车还是新申请线路)

3、重复线路70%以上;

4、被整合线路相同或相似的线路;

5、有重大运输安全责任事故、有情节恶略的服务质量事件、有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

三、提供可行性报告

申请经营者需提供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安全评估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五个方面内容。

1、客流状况调查。提供线路起讫两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分析客源构成,客流的流量、流向及流时;其他运输方式的情况等。

2、运营方案。提供班线的始发地、终到地、拟始发客运站、拟终到地客运站,是否已签订进站意向书;线路走向、途径主要站点、途中停靠站点;营运里程,其中高速公路里程;日发班次;客运班线类型;班车类别。拟投入营运客车类型及数量(应说明车型特点及是否与该线相匹配);驾乘人员配备情况。

3、效益分析。提供客运成本测算及客运收入测算;提供利润测算;对班线近期与今后发展的分析和展望。

4、安全评估。提供沿线公路状况、安全实施情况、客运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及措施等。

5、班线运营后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

提供相关线路经营者的情况,分析可能造成的冲击和矛盾,如何妥善处理矛盾的方法等。

四、市局将组织人员对线路进行实地考察,并作出对线路总体评估意见。

二0一三年七月

客运班线,延伸服务点,离城区较近(四):客运班线及其标志牌之分类

客运班线及其标志牌之分类、管理

道路旅客运输简称道路客运,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 班车客运,又称客运班线,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按照起讫地、线路长度分为一、二、三、四类,按照许可权限分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客运,按经营方式分为直达班车、普通班车。

直达班车,指以三级及以上客运站为起讫站点,除经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在起讫地的城区范围内的客运站上下旅客外,由始发地直达终点地的客运班车。

普通班车,指以等级客运站(乡镇含简易客运站)为起讫站点,在沿途合法站点停靠上下旅客的客运班车。

(二)客运班车的节点,指客运班线的起讫地。

(三)客运班线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

1、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所有权归国家。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

2、客运班线的经营权在规定的期限内由县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许可给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客运班线经营者,即指客运班线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拥有客运班线的经营权。

3、具有客运班线经营权的经营者可以委托其分公司或授权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其客运班线经营,即拥有客运班线的使用权。

(四)客运班线经营期限:

根据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使用更新年限、运力结构调整和客运市场发展规律等因素,客运经营的经营期限为6年。经营期限从许可之日的季度末开始计算。

(五)客运标志牌之分类:

客运标志牌是经营者经过合法程序取得经营道路旅客的标志,分为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和临时客运标志牌。

班车客运标志牌分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同理分四种;临时客运标志牌分为省内临时客运标志牌和一个运次使用的省际临时标志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

(六)客运标志牌管理:

⒈ 用于加班的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只能发放给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经营者和客车。

⒉省内市际临时客运标志牌在同一使用权单位内通用。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定车号一次性使用。

⒊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客运车辆可使用省内市际临时客运标志牌在本省范围内按许可线路、停靠站点运行:

①原有正班车出站实载率超过90%且不能满足需要的; ②因车辆抛锚、维护等原因,需要接驳或者顶班的; ③在办理客运班线许可变更期间需要使用的。

⒋使用省内临时客运标志牌的客运班线经营者、客运车辆的类型等级、技术等级不得低于原客运班线许可决定书要求的条件。 ⒌客运车辆使用省内临时客运标志牌运行的规定:

①因加班或顶班使用省内临时客运标志牌时,须持原正班车或所顶班车的客运标志牌及其许可证明的复印件(经使用权单

客运班线,延伸服务点,离城区较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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