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复垦协议

时间:2017-06-18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一):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合同(空白)

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

签订日期:

合 同 书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用地范围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技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复垦条例》,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作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标准CJJ8-99《城市测量规范》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829-1995《地形图图式》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6453-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 1031-2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1.5《采挖废弃土地复垦技术标准》

1.6《建设破坏废弃土地复垦技术标准》

1.7财政部建设司、国土资源部财政司《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财建【2011】

1.8《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

1.9《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 2011年3月5日)

1.10测绘基准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二、委托的工作内容

2.1协助甲方对临时用地已破坏的土地进行的摸底调查;

2.2拍摄项目临时用地实地破坏现状照片(提供具有明显参照物的远近景照片各4张)

2.3结合项目现场具体环境情况进行规划设计,编制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及预算,听取甲方及有关镇村组、群众的意见,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2.4根据国家和市国土房管局的有关要求制作各类图件供甲方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使用。

2.5方案成果心须满足用于指导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和甲方施工管理。

三、提供的正式成果【临时用地复垦协议】

3.1;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含项目红线范围图、地理位置图、方案文

本、规划图、布局图、单体图册、预算资料等)两套;

3.2数据光盘一张;

3.3相关技术成果须符合国土房管局和区国土房管局的相应要求,并在满足资料报批数量后交甲方留存一份。

四、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基础资料(含项目临时用地范围内1:500现状地形图),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测绘或设计。

4.1.2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4.1.3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技术工作费。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合理测绘、设计要求,进行复垦工程测绘、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测绘、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4.2.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为现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4.2.3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4.2.4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

4.2.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2.6乙方的现场设计人员必须根据项目实地的具体情况进行设计,若因乙方工作失误影响工程施工,乙方有义务进行整改。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

5.1乙方按人民币¥ 总价包干承担本项目临时用地范围内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工作(包含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等,不包含项目评审费)。

5.2支付方式

乙方签订合同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项目进度工作费 ¥ 元(大写: 万元整),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完合格的复垦方案成果资料后2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完剩余部分的技术工作费给乙方。

5.3完成时间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

乙方于年 月日前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协议】

六、违约责任

6.1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内完成相应的工作,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按合同总价款的1‰日收取违约金。

6.2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土地复垦方案不能使用以至报废,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按上述付款方式将乙方实际完成的各项工作量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6.3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在约定整改时间内仍未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适量处罚。

七、其他

7.1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7.2当发生下述情况时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其中的一方破产或宣告停业清理,且此清理不是出于重组、重建或合并之目的,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7.2.2未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合同,否则,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7.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后果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酌定。

7.4在项目测绘设计期间,双方工作人员若发生安全事故,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7.5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请市区仲裁委员会调解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二):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2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金川县国土资源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国电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金川水电站项目建设,需使用金川县庆宁乡新沙村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到期后,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 ,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恢复土地原貌, 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

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成)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临时使用土地协议书

土地所有权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使用土地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用地项目名称:

乙方因 需要临时使用甲方集体土地 平方米,甲方愿意提供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使用土地面积、类型、座落及四至

1、使用土地面

积: 。

2、土地类

型: 。

3、土地座

落: 。

4、四至:东至 ;南

至 ;

西至 ;北

至 。

二、土地用途: 。

三、使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按本协议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不得阻碍乙方进场;

2、 乙方应依法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批准要求使用土地;

3、 乙方不得破坏该土地的耕作层,期满后负责复垦;

4、 乙方每年支付甲方土地补偿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年初支付。原有地上附着物由乙方按规定给予补偿;

5、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土地,出现违法用地情况有权举报,

并中止合同;

6、 除国家建设和公共利益需要,甲方不得提前收回;

7、 协议期满,乙方确有需要续用的,甲方应予以准许,并重

新签订协议。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给予补偿;

2、 乙方违约未完成土地复垦,应支付全部复垦费用。

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土资源所一份国土资源局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

乙方:(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三):临时用地补偿及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补偿及复垦协议书

甲方:广西自治区桂平至来宾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来宾市兴宾区 乡(镇) 村 组

为解决广西自治区桂来至来宾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以下简 称“桂来高速五标”)施工临时用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 就甲方征用桂来高速五标项目临时用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以供 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地块位置及面积

甲方所征乙方的土地位于宾市兴 乡(镇) 村 组 ,面积共计 亩(以项目部 实地调查、丈量核实登记的土地面积为准,见本协议附件《临时 用地明细表》)。

第二条 临时用地期限

临时用地期限为一年,起始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实际用地期限以土地复垦后把土地交还给农户(乙方)的时间为准。土地超期使用按本协议第三 条、第四条给予补偿。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

第三条 补偿的标准和金额 (一) 补偿标准

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按每年 元/亩全部包干进行补偿, 其中包括临时占用旱地、林地、牧草地费用、青苗及附着物补偿 费用等。其他任何有关费用已包含在上述补偿标准中,项目部不

再另行补偿。(补偿标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调整)

(二) 补偿金额

补偿金额为 元/亩/年x 亩=¥ 元(大写金额: 元整)

在土地使用前,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并一次性付清上述补偿费用,甲方在使用土地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 加用地相关费用。

第三条 超期用地补偿

甲方超期使用土地的,按实际超期时间给予补偿,临时用地 超期6 个月但不满12 个月的,按一年补偿费进行补偿;不满6 月的,按半年补偿费用进行补偿(即 元/亩/半年)。

第四条 土地复垦

经双方协商,甲方在使用后应对土地进行平整后方能交付乙 方,复垦后自然减少的面积,按永久征地并按来政办发[2010]256 号文件标准进行补偿。

第五条 附则

1、乙方应在甲方付款2天内将上述土地移交甲方管理和使用。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进行商议解决,商议所形成的意见做为本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亲笔签名、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向乙方交付复垦后土地并结清相关价款后自行终止。

4、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村执一份。

甲方: 广西自治区桂平至来宾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

农户:

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临时用地补偿及复垦协议书附件:

临时用地明细表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四):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_secret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XX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XX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九条和《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尾砂矿项目建设,需使用安化县高明乡新风村罗家山的

2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76683m(其中望天田5648m2、旱土498m2、

田坎4197m2、有林地12637m2、灌木林地35470m2、疏林地17899m2、农村宅基地334m2),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 年 月至 年 月。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

http://m.gbppp.com/jy/349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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