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摇号

时间:2018-03-29    来源:阅读题    点击:

小轿车摇号 第一篇_小客车摇号(企业版)

企业申请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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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阅读《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第二章 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八条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九条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第十条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小轿车摇号】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的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前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质监、国税、地税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在接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息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需要提请上级部门配合审核申请人信息的,上级部门审核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审核期限。

第三章 指标取得和使用

第十三条指标管理机构每月在指定网站上分批公布有效编码。

经审核认定为无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结论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审核部门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复核意见,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第十四条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摇号时间或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查询摇号结果,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指标管理机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和个人经摇号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单位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购置税档案转移、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或者办理车辆转入本市购置税档案转移时,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

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别查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发票、车辆赠与公证书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材料和内容。

第十七条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以下简称更新指标)的,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比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细则的分工和工作实际,制订本部门审核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并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人员未按本细则要求履行查验职责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和使用指标的行为、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指标管理机构、各审核部门和监察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小轿车摇号 第二篇_深圳个人汽车摇号申请条件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地区居民、华侨,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或者名下小汽车在本市全部登记为注销,或者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之前被盗抢,公安部门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去年年底,深圳限牌的消息如同秋风扫落叶般,席卷全市所有可以买车的地方。昨日,我们从深圳交委获悉,从1月23日9时起,深圳市民如有买车意向的,可以通过深圳市交委官网(

一、个人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流程

第一步: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

第二步:点击“我想买车”图标。

第三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个人申请”。

第四步:阅读《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步:选择“身份类型”。

第六步:填写并确认申报信息。

第七步:输入手机号码,获取并填写短信验证码。

第八步:点击获取随机顺序码(最多获取三次),设置查询密码。

第九步:完成申请。

二、个人更新车辆申报流程说明

第一步: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

第二步:点击“我想换车”图标。

第三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个人更新注册”。

第四步:阅读《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步:选择“身份类型”。第六步:申请人个人信息填写。

第七步:输入手机号码,获取并填写短信验证码,设置查询密码。

第八步:填写更新申报信息,打印并保存申请表单。第九步:完成申请。

注意事项:(一)申请人填报后需修改申报信息的,请及时在网站首页“登录栏”输入账号及查询密码后进行变更。(二)申请人可在网站首页“登录栏”输入账号

及查询密码查询相关结果。(三)申请人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流程的,可参阅网站首页“咨询导航”中“申报流程说明”,或在网站进行在线咨询,或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进行咨询。

小轿车摇号 第三篇_北京2016年摇号新政策

北京2016年摇号新政策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新政,今年小客车指标年度配额为15万个,其中普通指标额度9万个,示范应用新能源指标额度6万个。在普通小客车指标配置中,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90%,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6%,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4%。在新能源小客车中,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5%,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5%,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新规明确,自2016年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向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直接配置,不再进行摇号。按照申请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人数超过6万,超过部分按照申请时间顺序轮候,在下一年度优先配置。不难看出,对汽油车的收紧以及对新能源车的松绑,对后者将形成强刺激。

另外,普通小客车指标摇号政策也发生变化,推出阶梯中签率进阶规则。参加摇号6次以内的申请人为第一阶梯,中签率为基准中签率。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每参加摇号6次进阶一级,中签率为基准中签率的相应倍数。对此,市小客车指标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普通小客车摇号池中全部申请人数据将按新规则自动调整,对申请人影响不大。

小轿车摇号 第四篇_2014北京小客车摇号新政策解读

2014北京小客车摇号新政策解读

北京小客车摇号新政2014年元旦起正式实施,新版小客车摇号系统也于1日零时正式上线。根据新政,小客车摇号每两月一次,逢双数月26日组织摇号,因此今年首期购车摇号将在2月26日进行,摇号超24次不中者中签率翻倍,预计超40万“久摇不中”者因此受益。

摇号超24次不中者中签率翻倍

根据摇号新政,个人参加摇号的累计次数设置阶梯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24次(含)以内未中签的,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25次至36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累计参加摇号37次至48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3倍,以此类推。

摇号新系统可查累计摇号次数

小客车指标管理机构于摇号当月25日会在网上公布各个梯次摇号的有效编码数量,以及当次摇号的基准中签率等信息。今日零时上线的新系统也具备了查询功能,申请人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打开“申请表”即可查看累计摇号次数、历次摇号情况和自己在下一期摇号所处的阶梯等级。

据了解,增加“久摇不中”者的中签几率是通过增加摇号者在摇号池中的权重实现。例如申请者已经累积摇号25次,系统中就增加一组对应该申请者的基数序号。新上线的摇号系统,也可以查询新增的阶梯分配摇号基础序号,申请人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打开“普

通指标摇号池编码公布”即可查询本人编码对应的各期摇号基数序号。

据北京市交通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第一期摇号预计有145万申请人累计摇号在24次以下,基准中签率为0.8%;累计摇号25次至36次未中签的约有39万申请人,基准中签率为1.6%;累计摇号37次至48次未中签的约有2.5万申请人,基准中签率提升到2.4%。 个人摇号指标每月不足1万

另据北京晨报报道,2014年北京市小客车指标额度为15万个,其中普通指标13万个、纯电动车指标2万个。普通指标中,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单位和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各占年度指标配额的6%。这样算来,个人普通指标每月不足1万个。另外2万个纯电动车指标中,个人和单位各占年度指标配额的50%。

小轿车摇号 第五篇_北京非本市户籍人员购车摇号资格权威说明

北京非本市户籍人员购车摇号资格官方解释

曹楠志 2014.03.28 16:31* 460 字 670 次阅读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官方网站提供的「政策咨询电话」电话 12328 咨询结果,在京务工的本市户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才有资格摇号:

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 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 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

前推算60个月连续,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例如:2014年2月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09年2月至2014年1月连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

 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

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都有缴税记录(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例如:2014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09年至2013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官方网站提供的「政策咨询

电话」电话 12328;  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个人)。

小轿车摇号 第六篇_单位申请小客车指标需要具备何种条件

单位申请小客车指标需要具备何种条件?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并且符合以下 条件之一的单位(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1)企业 应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 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 5 万元以上; (2)新注册的企业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当年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 5 万元以 上; (3)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1)项、第(2)项规定的 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工商业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 1 亿元以上,并取得市发展改革 部门的核实凭证;(4) 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 ( 1) 项、 第 ( 2) 项规定的已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企业,当年新开工 1 亿元以上工商业投资项目 已完成投资合同签订、项目手续完备,并取得市发展改革部门的核实凭证; (5) 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单位申请指标有数量限制吗? 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取的申请编码总数应当按照以下 规则之一确定: (1)企业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 5 万元 以上的可以获取 1 个申请编码, 税款总额每增加 50 万元可以增加 1 个申请编码; (2) 新注册的企业在注册当年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 5 万元以上的可以 获取 1 个申请编码,税款总额每增加 50 万元可以增加 1 个申请编码; (3)符合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上一 年度在本市工商业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 1 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取 1 个申请编码,累计 完成投资额每增加 1 亿元可以增加 1 个申请编码, 累计不超过 4 个申请编码; ( 4) 符合《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企业, 当年新开工工商业投资项目投资额 1 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取 1 个申请编码,投资额 2 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取 2 个申请编码; (5)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可以获取 1 个申请 编码。 第(1)项、第(2)项对应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 8 个后,税款 总额每增加 200 万元可以再增加 1 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 12 个后,税款总额每增 加 1000 万元可以再增加 1 个申请编码。 如何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可登陆指定网站进行申请;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服务窗口办理申请。 每期摇号或竞价截止日期是什么时间?

【小轿车摇号】

竞价在每月的 25 日进行, 摇号在每月的 26 日进行, 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相应 顺延。申请参加每期摇号或竞价的截止日期为当月 8 日(含)以前申请并审核通过 的编码,9 日(含)以后申请的参加下一期摇号或竞价。 如果未摇中或竞得如何处理? 单位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保留至当年 12 月 31 日,保留期内自动 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失效。 什么时间可以查询摇号或竞价资格? 每月 8 日(含)前提出的申请,自当月 23 日起,申请人可以查询摇号或竞价资 格。 什么时间可以查询摇号或竞价结果? 每月摇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结果, 每月竞价成交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布竞 价配置结果。摇号或竞价后,申请人可以在网站查询摇号或竞价结果,也可到服务 窗口查询摇号或竞价结果。 如何获取摇中或竞得的配置指标证明文件? 已摇中或竞得指标的申请人可以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或者通过电话预约到指 定的服务窗口凭有效证件领取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更新指标有什么条件? 单位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 登记后,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车辆登记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 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如何办理更新指标? 申请人在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填报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在指定网站公布。 申请人可以自行在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到服务窗口凭有效证件领取小客车更新指标 证明文件。 如何申请其他指标? 单位需要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车辆登记的,凭有关主管部门的证 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单位需要办理营运小客车登记的,凭 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单位需要办理新能 源车车辆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单位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因资产重 组、资产整体买卖或者改制、国有资产无偿划转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凭资产主管

【小轿车摇号】

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单位名下在本市登记的 小客车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凭上级单位 出具的调拨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单位名下在本市正常登 记的小客车被盗抢, 公安机关立案满 12 个月仍未追回, 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 统登记被盗抢状态,可在此后 6 个月内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 为放弃指标申请。 如何凭指标证明文件办理小客车登记手续? 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 60 日内,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缴纳小客车 车辆购置税,持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 册登记。 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以下车辆登记 业务: (1)转移登记; (2)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 (3)迁入本市的变 更登记; (4)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 (5)营运小 客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 指标有效期是多长? 指标有效期为 6 个月且不得转让。单位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 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自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流程提 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增量指标申请, 市调控办应当将其纳入下一次配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新指标、其他指标申请, 市调控办应当按照规定出具指标证明文件;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在复核意见中说明 理由。 如何咨询? 申请人如有疑问,可以登录指定网站或拨打 59612345 热线电话咨询。

小轿车摇号 第七篇_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

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单位)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01日

目录: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二、申请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三、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四、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

五、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一)单位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要具备何种条件?

企业申请指标,应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并且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应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在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同样可以作为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申请指标有数量限制吗?数量是如何确定的?

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的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新注册企业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的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的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新注册企业当年申请配置指标,填报税额应为截止到申请日的上月底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在下一年度申请配置指标时,按老企业对待,填报的纳税额为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但计算可申请编码数时会扣减上年度已中签编码数。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的编码。

二、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一)如何注册与登录?

1.2014年1月1日前未申请过摇号的新用户,可在网站()首页点击“我要注册”,选择用户类型,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并设置密码,完成账户注册。注册成功的用户凭“手机号+密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密码”登录系统。

新用户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注册。

2.2014年1月1日前已经申请过摇号的,系统自动完成账户注册,申请人直接用“手机号+密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密码”登录系统。

(二)如何修改注册账户信息?

已注册用户登录系统后进入用户中心,在账户功能区点击“修改基本信息”、“修改密码”、“修改手机”可完成账户信息的修改。

也可携带单位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三)如何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填报XXXX年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

注1:企业填报时,“单位名称”、“成立日期”、“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注册号”等信息内容应与市工商局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注2:新注册企业填报时,增值税和营业税为“当年1月1日至申请日上月底”期间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在下一年度申请配置指标时,按老企业对待,填报的纳税额为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但计算可申请编码数时会扣减上年度已中签编码数。

(四)如何取消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在申请表页面左上方点击“取消申请”;或者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审核通过的编码于摇号月25日进入摇号池并封存,26日参加摇号,这两天不能取消申请;审核不通过的编码取消申请没有时间限制。

(五)哪些情况需要重新申请,如何重新申请?

申请信息填报有误、申请信息发生变化或退出申请后想再次申请的,需要重新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在申请表页面点击“重新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重新申请。

(六)在窗口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

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明和委托手续。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明和委托手续。

注1:以上相关证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注2:委托手续是指:【小轿车摇号】

(1)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要求写明受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并明确委托事项;

(2)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七)什么时间可以查询审核结果?如何查询?

每月8日24:00前提交的申请,自当月25日9:00起可以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审核结果;也可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八)什么时间可以查询摇号结果?如何查询?

双月26日上午10:00开始摇号,12:00起可以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摇号结果,也可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摇号结果,或拨打12580查询摇号结果。

摇号时间因故发生变化的,由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提前公布。

(九)单位编码的有效期如何规定?

单位编码的有效期截止到当年的12月31日,审核通过未中签的编码自动参加有效期内的摇号。例如,2013年已提交摇号申请,到2014年1月1日则该申请的状态变为“申请已过期”,如需继续申请2014年摇号,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2014年摇号”。

(十)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审核未通过的单位可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申请信息及审核未通过原因。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误,如果填报有误,可点击“重新申请”修改信息,并再次提交申请参加审核。如经确认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的“复核流程说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审核部门申请复核。

审核未通过的单位也可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十一)摇号中签的如何打印《单位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摇号中签的,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会显示“我的指标”,可下载打印《单位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

摇号中签的《单位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到国税、工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缴纳、二手车销售发票开具、车辆注册登记等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三、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一)如何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

单位需要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的,如果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有变更,应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出售、报废手续。

单位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手续后,需申请更新指标的,应当在6个月内提出并完成申请,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单位可在网站()注册后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点击“填报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经审核通过后,不需摇号,即可取得《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二)如何查询打印更新指标?【小轿车摇号】

提交更新指标申请后,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会显示“我的指标”,可下载打印《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

(三)在窗口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企业、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明、委托手续和小客车过户(或转出、注销)证明。

注1:以上相关证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注2:委托手续是指:

(1)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要求写明受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并明确委托事项;

(2)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

(一)什么是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

依据《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所称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是指列入《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中的纯电驱动小客车。

(二)申请条件及其他说明

1.申请条件

与单位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条件一致,即:

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且上一年度(如新注册企业则为:注册当年)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申请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需符合条件: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申请编码数量

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的税额,系统自动计算编码总数,扣减已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编码数后,剩余的编码数都可申请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在网站一次最多可申请30个,在窗口一次最多可申请100个,剩余的个数可再次追加)。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每年可申请1个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和1个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

3.配置方式

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每2个月通过摇号配置一次,与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摇号分开进行。若当期申请数量少于当期指标配额,则无需摇号直接配置。

4.购买车型

持有《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通知书》的单位只限购买《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内的纯电驱动小客车。

5.车辆更新

单位持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所购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出售、报废后,只能申请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更新指标。

五、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

(一)已经取得小客车配置指标(或小客车更新指标),单位名称或者组织机构代码因故发生变更的,如何办理指标的信息变更?

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更新指标的提供1份复印件,配置指标的提供2份复印件):

1.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4.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30-4: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市交通委路政局大楼一楼西端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广安东桥东北角)。

配置指标业务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更新指标业务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信息变更所需的办理时限不会延长指标有效期,因此如有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变更的,请及早申请办理。即:配置指标的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更新指标的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并预留足够的时间办理购车、缴税、上牌等手续,以免指标过期。

(二)如何使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单位在取得小客车指标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或是到窗口领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凡需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新车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时;二手车在工商部门办理销售发票验证时;在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上牌时均需出示打印的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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