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时间:2018-05-05    来源:行业知识    点击: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第一篇_最新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最新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6-03-17编辑:湘荣 手机版

一、什么是劳务报酬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包括哪些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装潢、设计、安装、化验、制图、医疗、测试、法律、咨询、会计、讲学、广播、新闻、翻译、书画、审稿、影视、雕刻、录像、录音、表演、演出、展览、广告、技术服务、经纪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个税适用范围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三、劳务报酬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20000元部分 20

2 超过20000至50000元部分 30

3 超过50000元部分 4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个人提供劳务取得含税劳务报酬(即税前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1.1含税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劳务报酬所得-800;

1.2含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劳务报酬所得×(1-20%)。

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按照应纳税所得额查对应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个人提供劳务取得不含税劳务报酬(即税后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个人为企业提供劳务,双方约定的劳务报酬更多情况是一个税后支付额,即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是个人的税后所得,因此,企业必须将税后所得转换为税前报酬,按照税前报酬列支企业的成本费用,同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由于劳务报酬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的扣除额分段以及应纳税额的加成规定,经过推算得出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对应的税率表(注意,这里是收入额,而非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表如下(表二):

1、含税劳务报酬收入的换算

1.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换算为含税劳务报酬收入公式如下:

含税劳务报酬收入=不含税劳务收入额/(1-20%)-200

1.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换算为含税劳务报酬收入公式如下:

含税劳务报酬收入=(不含税劳务收入额-速算扣除数)/换算系数

注:公式中个数据请根据表二中对应的金额确认。

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1方式一,根据上述公式换算含税劳务报酬收入按照表一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祥见上文。

2.2方式二,根据表二分步计算

2.2.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

第一步,根据不含税收入额查表二中对应数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第二步,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表一中对应数据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按表一对应数据计算)

2.2.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

第一步,根据不含税收入额查表二中对应数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一速算扣除数)×(1-20%)/换算系数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第二步,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表一中对应数据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以例释法:我们分别采用上述两种方式计算个人提供劳务所得个人所得税,验证公式的正确性。假如张三、李四为君合信公司年会做魔术表演和演唱,双方协商同意,表演完毕后君合信公司支付张三税后所得8000元,支付给李四30000元。

通过则查表二得知,税后所得8000元所对应的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换算系数为84%;税后所得30000元,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换算系数为76%.

按照方式一计算

张三的纳税情况

含税劳务报酬收入=(不含税劳务收入额-速算扣除数)/换算系数=(8000-0)/0.84=9523.81元 应纳税所得额=9523.81-9523.81×20%=7619.05

应纳税额=7619.05×20%=1523.81

验算一下:税前收入为9523.81,应交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523.81

税后所得=9523.81-1523.81=8000元,与本例相符。

李四的纳税情况

含税劳务报酬收入=(不含税劳务收入额-速算扣除数)/换算系数

=(30000-2000)/0.76=36842.11元【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6842.11-36842.11×20%=29473.69

应纳税额=29473.69×30%-2000=6842.11

验算一下:税前收入为36842.11,应交个人所得税税额为6842.11

税后所得=36842.11-6842.11=30000元,与本例相符。

按照方式二计算: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第二篇_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税前税后)

劳务报酬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使用含税收入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税的方法:

1、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

2、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对应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应纳所得税额=每次收入总额×(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根据上述基本计算方法,推导出以下使用税后收入计算税前收入的方法:

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800元的,不交税,故不含税收入额=含税收入额

2、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含税收入总额

=应纳税所得额+800

3、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

含税收入总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换算系数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第三篇_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对人才的需要,很多企业由于特殊的业务性质,需要一些非全日制员工,在这样的情况下,兼职人员再聘任的情况大大增加,那么他们因为付出劳动而取得报酬,应该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呢?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所得项目。本文对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做一些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够增加纳税人对这一项目的了解。

一、劳务报酬所得的范围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所得。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人担任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取得的报酬。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与单位存在工资人事方面的关系,为本单位工作取得的所得。

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后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前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中所述的“同一项目”,国税发[1994]89号予以明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例举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

[1996]602号)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考虑属地管辖与时间划定有交叉的特殊情况,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2、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国税函[1996]65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税法规定计征个

人所得税。其中,办班者每次收入按以下方法确定:一次收取学费的,以一期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分次收取学费的,以每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12万元以上),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五、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1、费用扣除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额减除20%的费用。

2、应纳税额计算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所得税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

案例、赵某于2010年10月外出参加营业性演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600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

该纳税人一次演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按税法规定应实行加成征税。

(2)应纳税额=48000×30%-2000=12400(元)

3、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应当将单位或个人支付给纳税人的不含税支付额(或称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款。计算公式为:

(1) 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适用税率表

常见问题解答

1、稿酬是否属于劳务报酬?

答:稿酬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同属个人所得税11个征税对象,稿酬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2、我校雇佣一批工人搬运课桌椅,现需开具发票请问该如何申报纳税?这些工人非本单位正式员工,我们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吗?

答: 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4000元以下的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依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4000元以上的,按减除20%的费用后依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分别采取有支付单位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方法。对凡是可以在应税所得的支付环节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均由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第四篇_劳务报酬税率计算方法

1、 劳务报酬所得税计算办法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超过800元应交劳务报酬所得税,分五种情况:

1、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即(X-800)*20%,X代表收入额;

例如:李先生2012年8月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500元,8月份劳务报酬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500-800)*20%=140;如李先生8月份取得两次稿费收入,第一次稿费800元,第二次稿费850元,第三次取得收入550元,计算李先生8月份劳务报酬应纳个人所得税额=(800+850+500-800)*20%=270元;

2、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李先生2012年8月份取得劳务报酬收入6000元,8月份劳务报酬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6000*(1-20%)*20%=960元;

3、 对劳务报酬所得取得不超过2万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例如: 李先生8月劳务报酬所得1万元,8月劳务报酬应交个人所得税税额=10000*(1-20%)*20%=1600元;

4、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公式为X*(1-20%)*30%-2000

例如:李先生8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万元,8月劳务报酬应纳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即李先生应交个人所得税为7600元;

5、 对劳务报酬所得超过5万元的;公式为X*(1-20%)*40%-7000

例如:李先生一次性取得劳务报酬收入5.5万元,当月应纳税额=55000*(1-20%)*40%-7000=10600元。

2、 劳务报酬所得的范围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所得。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取得的报酬。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与单位存在工资人事方面的关系,为本单位工作取得的所得。

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后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前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第五篇_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及计算举例

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及计算举例 一、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方法(2008年3月1日生效)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表(一)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500元的50

2500—2000的部分1025

32000—5000的部分15125

45000—20000的部分20375

520000—40000的部分251375

640000—60000的部分303375

760000—80000的部分356375

880000—100000的部分4010375

9超过100000的部分451537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的规定,以每月

收入额减除费用 2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表(二)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5000元的50

25000—10000的部分10250

310000—30000的部分201250

430000—50000的部分304250

5超过50000的部分356750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为: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000元不足50000元的部分,按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见表(三)。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表(三)

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20000元的200

220000—50000的部分302000

3超过50000的部分407000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取得的总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之后的余额。

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其中:(1)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涉及的个人生计费用,采取定额扣除的办法;(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涉及生产、经营及有关成本费用的支出,采取会计核算办法扣除有关成本、费用或规定的必要费用;(3)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采取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办法;(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2、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2000元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确定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其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2000元-2800元 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

①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②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所得的个人;

④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此外,附加减除费用也适用于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业户,其应纳税所得额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l)收入总额

个体户的收入总额,是指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以上各项收入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

(2)准予扣除的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包括成本、费用及损失。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举例说明:某明星演唱会,一次性取得劳务报酬收入6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

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实行加成征收。

(1)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

(2)未加成应纳税额=48000*20%=9600元

(3)加成部分应纳税额=(48000-20000)*20%*50%=2800元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第六篇_劳务报酬(实习生收入)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实习生收入)个人所得税项目

一、什么是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如何区分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的从事各种技艺,即个人与被服务单位发生直接劳务关系,并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金形式领取的。

三、取得劳务报酬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取得为一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额 减除费用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4000元以下 800元 20%

2.4000元以上 20% 20%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 同上 30% 2000 50000元 同上 40% 7000

例1.劳务报酬额 25000元

扣除 25000*20%=5000

余额 25000-5000=20000 (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20000)

税额 20000*20%=4000

例2.劳务报酬额 30000元【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扣除 30000*20%=6000

余额 30000-6000=24000 (应纳税所得额,20000-50000之间)

税额 24000*30%-2000=5200

例3.劳务报酬额 65000元

扣除 65000*20%=13000

余额 65000-13000=52000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

税额 52000*40%-7000=138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

公式的通知

文号 国税发[1996]161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颁布日期 1996-9-1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规范此类情况下应纳税款的计算方法,现将计算公式明确如下: 一,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二,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X(1-20%)]/[1-税率X(1-20%)]

三,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一,二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详见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表三)对应的税率;公式三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此文件执行日期与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的执行日期(1994年1月1日)相同.【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

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

文号 国税发[2000]192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颁布日期 2000-11-24

为了规范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代付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总局曾先后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的通知>(国税发[1996]161号).近据一些地方反映,对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或称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包税)的劳务报酬收入,如何换算为含税所得计算征税的问题,现行规定不够明确,如果使用国税发[1994]089号文所附"税率表三"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又不准确.为了妥善解决这个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精神,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下表所示:

二,单位和个人在计算为纳税人代付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的税款时,应按国税发[1996]161号文的规定以及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不含税收入额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三,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以前未做处理的税务事项和查补税款的计算,适用本通知的规定.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第七篇_劳务报酬所得为不含税所得时个人所得税的简便算法

劳务报酬所得为税后所得时

企业应代付个人所得税款的简便计算方法

CPA税法2011年辅导教材关于劳务报酬所得为税后所得时,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 360元的计算公式为: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或 =[(不含税收入额一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记忆及计算起来都非常麻烦,根据含税收入+税额=不含税收入的简单道理,可推导一个简捷易用的公式,供大家参考:

不含税收入大于3360时:

税额=含税收入*(1-20%)*税率-速扣数

=*(1-20%)*税率-速扣数

税额 - 税额*(1-20%)*税率=不含税收入*(1-20%)*税率-速扣数 税额=[不含税收入*(1-20%)*税率-速扣数]/[1-(1-20%)*税率]

[1-(1-20%)*税率]为当级换算系数,因此:

税额=[不含税收入*(1-20%)*税率-速扣数]/当级换算系数

与CPA考试资料中介绍的公式等效,但记忆及计算起来,更简便、快捷。

举例如下:(2011年CPA辅导教材页)

【例l3-5】高级工程师赵某为泰华公司进行一项工程设计,按照合同规定,公司应支付赵某的劳务报酬48 000元,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付。不考虑其他税收的情况下,计算公司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8 000-2 000)×(1-20%)]÷76%

=48 421.05(元)

(2)应代付个人所得税=48 421.05×30%-2 000=12 526.32(元)

使用简便税法:

应代付个人所得税=[48000*(1-20%)*30%-2000]/76%

=12526.32(元)

从计算可以看到:当不含税收入大于3360时,使用

税 = [不含税收入*(1-20%)*税率-速扣数]/当级换算系数

记忆及计算起来非常方便简捷,欢迎大家使用。

附:不含税收入小于3360时,公式推导如下(与教材相同):

(含税收入-800)*20%=税

[(不含税收入+税)-800)] *20%=税

(不含税收入+税)-800=税/20%

税/20% -税=不含税收入-800

税(1/20%-1)=不含税收入-800

税=(不含税收入-800)/ (1/20%-1)

税=(不含税收入-800)/ (1-20%)*20%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http://m.gbppp.com/sh/44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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