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

时间:2017-12-16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一篇_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规定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规定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如下:

一、提取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在我市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二)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我市房屋拆迁安置中全款购买超出置换面积住房的;

(四)退休、退职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七)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九)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的; (十一)在我市务工的外地(非我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我市的;

(十二)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二、提交要件及证明材料

(一)基本要件

职工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须提交: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专用卡。持有住房公积金专用卡的,应同时提供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或中国银行三家银行之一的银行卡。

(二)根据不同情况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1、职工在我市全款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合法的收款收据及复印件。

2、职工在我市参加集资建房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合法收款收据及复印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集资建房单位持建房审批文件及参加集资建房的职工名单,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一次性备案后,职工凭与单位签定的购房协议、合法收款收据及复印件办理。

3、职工在我市全款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发放的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交易部门的房屋转让合同或买卖契约、税务部门提供的契税完税票据及复印件。

4、职工在我市全款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买卖契约、收款发票或合法收据及复印件。

5、职工在我市农村新建、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的建房批准手续或镇(乡)规

划部门出具的规划审批手续、建房购买原材料的发票、农村户籍户口本及复印件。

6、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使用商业银行贷款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及复印件、偿还贷款本息的明细表;第二次及以后以同一套住房手续提取时,提供借款合同及复印件、偿还贷款本息的明细表。

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次提取时需提供借款合同。

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使用商业银行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每次提取需提供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及复印件、公积金借款合同、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明细表。

7、在我市房屋拆迁安置中职工购买超出置换面积住房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附结算清单)、超出置换面积部分的收款发票或加盖财政监制章的收款收据及复印件。【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

8、职工退休、退职的,提供县级以上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核发的退休证、退职证(或退休、退职审批表)及复印件;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因故不能提供上述要件的,提供相应证明。

9、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及复印件。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的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

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复印件。

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监护人代为提取,监护人还应提交监护公证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其它家庭成员放弃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声明、本人承担处理矛盾纠纷全责的声明,可免于公证,直接办理提取手续。

11、职工参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士兵证(军官证)与所在部队的服役证明、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入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及所在院校的学习证明、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2、职工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及复印件(护照文字为非中文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及复印件)。

13、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职工原工作单位提供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4、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后,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的,提供职工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失业证及复印件。

15、在我市务工的外地(非我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我市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养老保险外地缴交凭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三、提取额度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尚不足的,其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以下规定额度:

(一)全款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且提取金额不超出购房总额。集资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为出具合法收款收据日期之前本人账户余额,且提取金额不超出集资建房的费用总额。

(二)购买二手房的,可提取《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房屋所有权证》为换证的,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提取金额不超出购房总额。

(三)新建、翻建自住住房的,可提取批准建造、翻建日期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且不超过新建、翻建自住住房的费用总额。

(四)拆迁安置购买超出置换部分面积的,可提取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日(或最终确定所购房屋坐落位置、面积等补充协议的日期)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且不超过超出置换面积部分支出的费用。

(五)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额度为:

还清贷款本息前提取的,可提取当次提取日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额度不超过当次提取日至上次提取日期间(第一次提取期间为

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篇_唐山住房公积金政策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负责人详解住房公积金政策

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

贷款额度

1.按我市目前规定,购买商品房的单、双职工的贷款额度均按房价的80%确定,最高不超过40万元。

2.购买1990年(含1990年)以前的二手房,最长贷款年限为15年,贷款比例为所购房价的50%;购买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贷款比例为所购房价的70%。

3.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所购房价的40%。 贷款年限

1.借款人为第一顺序买受人,贷款年限以借款人年龄确定。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

3.对具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加实际年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延长5年。男职工不得超过65周岁,女干部不得超过60周岁,女职工不得超过55周岁。

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现利率:1至5年为

3.33%;6至30年为3.87%。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本年度内执行合同约定利率,自下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提前还款

借款人必须还款满1年后才能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分偿还部分本金和全部还清,偿还部分本金的最低还款额为1万元。

七种情形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1.正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还清不满一年的;

2.住房公积金账户处在封存、待转、待兑状态的;

3.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一年的;

4.未经批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于单位、个人各5%的;

5.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的;

6.提取住房公积金不满一年的;

7.父母与子女之间交易的二手房。

10种情形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7.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的;8.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0.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提取申请前应准备的资料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所提交的资料:

购买自住房包括:旧公房、二手房、商品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房屋所有权证》;②身份证;③住房公积金卡;①、②复印留存。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房屋所有权证》;②结婚证或户口本;③身份证;④住房公积金卡;

①、②、③复印留存。如《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明房产价值的,需提供购房的契税完税票或全额的发票,无以上票据的需提供评估报告。

2.购买商品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职工凭房产部门备案的买卖合同和全额不动产交款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房屋买卖合同;②全额不动产发票;③身份证;④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复印留存。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房屋买卖合同;②全额不动产发票;③结婚证或户口本;④身份证;⑤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④复印留存。

3.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县级以上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房屋所有权证》;②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发票;③身份证;④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复印留存。 ●温馨提示: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准许一次性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2.职工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外购买、建造、翻建住房的(含异地贷款),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但有下列异地购房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1.凡在与我市签订异地贷款协议的秦皇岛、天津(铁路职工)、承德、北京(迁安首钢职工)等城市购买住房的;2.所购住房座落于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

离休、退休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额所提交的资料:

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退休证;②身份证;③住房公积金卡;①、②复印留存。无退休证的需要退休审批表。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额所提交的资料:

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②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③身份证;④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复印留存。

出境定居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额所提交的资料:

①户口注销证明;②有效身份证明;③住房公积金卡;①、②复印留存。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额所提交的资料:

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借款合同;②偿还贷款本息的明细;③身份证;④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复印留存。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借款合同;②偿还贷款本息的明细;③结婚证或户口本;④身份证;⑤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④复印留存。

●温馨提示: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后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在扣款超过一年后方可办理提取,且每年允许提取一次。

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额所提交的资料:

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职工死亡证明;②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③继承人或遗赠权人身份证;④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复印留存。

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额所提交的资料:

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职工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②身份证;③职工本人的提取申请;④住房公积金卡;①、②复印留存。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额所提交的资料: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司法部门出具的裁定书;②终止劳动关系证明;③有效身份证明;④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复印留存。

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额所提交的资料:

参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应征入伍证明;②终止劳动关系证明;③有效身份证明;④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复印留存。

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入学通知;②终止劳动关系证明;③身份证;④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复印留存。 ●温馨提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允许配偶之间代领提取,但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配偶同意提取的证明(配偶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加盖委托人手印)。其他代领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公证后办理提取业务。

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篇_2014唐山公积金政策

公积金再贷需五年 唐山公积金最新知识一览

2014-01-07

[摘要]国管公积金发布最新消息称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对于购房者而言是一个重要的购房手段,也是广大购房者关注的焦点。所以小编特别给网友搜罗整理唐山公积金知识,为网友们提供便利!

国管公积金发布最新消息称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对于购房者而言是一个重要的购房手段,也是广大购房者关注的焦点。所以小编特别给网友搜罗整理唐山公积金知识,为网友们提供便利!

公积金基本知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以下统称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单位应当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办理账户设立手续,或者经管理中心登记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持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和合法收入等证明材料,到当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账户设立等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

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应当按规定时间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存,不得截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不缴存。连续亏损两年且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同时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公积金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退职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五)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六)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高于管理委员会规定的;

(七)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者未办理转移的;

(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因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人在未偿还清贷款本息前,不得再次申请贷款。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和缴存人发放住房公积金对账凭证。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有权查询本单位、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情况,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不得收取费用。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进行复核。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唐山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人或其配偶至少有一方在我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或在经中心认可的其他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或其配偶至少有一方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4、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手续合法、产权清晰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存量房(二手房),并且不在拆迁公告、司法冻结或封存和危房范围之内,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5、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购买合法的自住住房,已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经过房产交易部门鉴证;

7、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8、同意用所购住房办理抵押或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9、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唐山职工办理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1、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本、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首付不动产专用发票;

4、个人信用报告;

5、住房公积金卡;

6、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40万。

1、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首付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手房,超过20年的存量房(二手房)不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职工购房为第二套的首付为60%,利率上浮10%。

住房公积金还贷额度的确定

1、月还贷额为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50%;额度要为借款人留出足够的生活

费用,借款人偿还贷款后的生活费不得低于:单身职工500元、夫妻双方1000元;

2、对工资基数明显超出行业工资标准或认为有疑义的,还要提供工资证明和工资发放凭证(工资卡明细);

3、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⑴另一方为军人的提供收入证明,一并核定收入;

⑵另一方未缴存公积金的,如有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工资证明和工资发放凭证(工资卡明细),核实后,可冲抵该供养人口的生活费用,如无工作单位,扣除生活费;

⑶另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一年的,一并核定收入;

⑷另一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处在封存、待转、待兑状态的,不核定收入,但可冲抵该供养人口的生活费用。

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书原件;

3、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篇_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须知2013.02.19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须知

(一)办理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审核——审核合格后当场办理

(二)办理时间地点:

每周一至周五到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办理贷款业务。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6:00(夏季14:30至16:00)

(三)注意事项: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本人办理,如困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办理的,可委托配偶或其他人代为办理。委托配偶办理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制式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四)职工在本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资料如下:

一、全款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复印件;

2、全款购房发票或合法的收款收据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5、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职工参加集资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集资建房合法收款收据及复印件;

2、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4、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三、全款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发放的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2、交易部门的房屋转让合同或买卖契约及复印件;

3、税务部门提供的契税完税票及复印件;

4、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6、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四、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成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的建房批准手续或镇(乡)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审批手续及复印件;

2、建房购买原材料的发票及复印件;

3、农村户籍的户口本及复印件;

4、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6、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五、全款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买卖契约及复印件;

2、收款发票或合法收据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5、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拆迁安置中职工购买超出置换面积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拆迁安置协议(附结算清单)及复印件;

2、超出置换面积部分的收款发票或加盖财政监制的收据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5、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七、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公积金

还款满365天且满足12次还款后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

一次(两次提取间隔至少365天且期间足额还款至少12期),凭如下资料提取:

1、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2、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4、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八、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还款满365天且满足12次还款后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间隔至少365天且期间足额还款至少12期),凭如下资料提取:

1、商业贷款合同及复印件;

2、偿还商业贷款的还款明细(在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

3、首次提取需提供房产部门鉴证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复印件;

4、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6、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退休、退职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县级以上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核发的退休证、退职证及复印件或退休、退职审批表及复印件;

2、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十、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及复印件(护照文字为非中文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及复印件一份);

2、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及复印件;

3、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十一、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死亡证明或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及复印件;

2、确定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书;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死亡职工公积金卡及密码。

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在2000元以下可免于公证并提供如下资料:

1、死亡证明或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及复印件;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其它家庭成员放弃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声明;

3、本人承担处理矛盾纠纷全责的声明;

4、死亡职工公积金卡及密码。

十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篇_2017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书

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书

根据你中心的具体委托放款要求,我行已审查下列借款人的《个人申请审批书》,按规定与其签订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我行确认贷前手续符合规定,并对借款手续的完善性负责。请你中心在 年 月 日前将将贷款资金(大写 小写 )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帐号 )。

附:

1、《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书》1份

2、《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1份

3、《他项权证》复印件1份

受托银行(签章): 二○○ 年 月 日

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书 [篇2]

甲方(委托人):

住 所: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

主任 法定代表人及职务: 胡旭光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网 址:

乙方(受托人): 住 所:

主要负责人及职务: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网 址:

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六篇_2016公积金抵扣贷款申请

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原计划4月1日起实施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提前到3月9日起实施。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能否继续按年提取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新细则有了明确的规定:不能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公积金冲抵贷款。

新细则规定,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应当在贷款系统中选择“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此方式来实现公积金提取,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借款人及其配偶只需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办理一次性签约,即可开通“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后可实现逐月自动扣划其个人账户公积金用于还贷,夫妻双方每月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月还本息和。提前还款时,夫妻双方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提前还款额。

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西安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办理所需资料包括——

借款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下列婚姻关系证明之一: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夫妻同户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借款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号;

借款职工的储蓄还款账户;

借款职工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怎么申请冲抵贷款?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可以同时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签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委托协议》;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需要办理冲还贷的可在还款期间任何工作日时间前往其贷款银行网点申请签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委托协议》;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签订过《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委托协议》的,如果需要终止,可在还款期间任何工作日时间前往贷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终止协议》。

冲还贷业务如何操作?

选择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的,按《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规定,委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月缴存额的3倍余额。贷款银行操作以委托人账户为单位,逐个账户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各符合条件账户的提取额累加形成当期提取额度,只操作符合条件的账户;还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罚息,再还逾期贷款利息,然后还逾期贷款本息,最后还本期应还贷款本息。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后,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不满足条件,则不予操作冲还贷,直至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条件时,再次操作;扣划时间为每月的还款日。

操作时,贷款银行每月在符合规定余额的条件下,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划转月还本息金额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人账户可扣划金额小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本息金额的,扣划后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

如借款人配偶也签订冲还贷委托协议,扣划时按照优先扣划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足部分扣划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原则执行,扣划后仍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

借款职工申请提前还款时,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提前偿还贷款本息条件,经审核同意后可使用冲还贷方式提前还款。

【权威解读】

新政是便民措施 减少提取程序

昨晚,针对缴存职工关注的5个问题,华商报记者专访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财处处长谢元林。

问题一:新细则为什么要提前到3月9日实施?

解答:3月9日中心新的系统上线运行,新的系统按照新细则相关规定开发,提前实施可以使广大职工提前享受到新政的便利。老政策提取需要很多资料和手续,新政减少程序,给职工提供了减少资料等便利。

问题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只能使用公积金冲抵贷款,这和以前有什么区别,对职工有什么影响?

解答:还公积金贷款职工在提取额度上和以前是一致的,区别在于以前职工提取是先还贷款,再按照当年还款额为上限提取公积金,新政实施后,直接冲还贷,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的情况下不用再筹钱还款。

问题三:缴存职工能够利用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前还贷吗?

解答:可以。借款职工申请提前还款时,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提前偿还贷款本息条件,经审核同意后可使用冲还贷方式提前还款。

问题四:商业贷款的职工还能否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解答: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每年一次,和以前一样。

问题五:一次性付款购房的职工如何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解答:一次性付全款购房的,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持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及其他相关的证明资料到中心委托的六十六个网点去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付款金额。

【延伸阅读】

这12种情况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相比2016年出台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新《细则》中,可提取公积金的12种情况没变化,扩容了具体申请对象。其中,偿还房贷;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三种情况的申请对象,由之前的职工本人扩容到职工本人及其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对象由职工本人扩容至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申请对象由职工本人扩容至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

究竟哪些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呢?新《细则》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4.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6.租赁本市住房,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2.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非注销个人账户的提取,其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七篇_2016贷款共同还款承诺书

贷款共同还款承诺书

致 农村信用联社(合作银行) 信用社(支行、分理处):本人与 (借款人)系 关系,因其购买房屋(类型:住房、其他)向贵行(社)申请个人购房贷款(人民币大写) ,期限 年。在贷款期间,本人愿意与其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严格执行 (合同编号)购房借款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承担违反合同的各项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共同还款承诺书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借款人,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区(县)小区幢单元号住宅,贷款金额为:(大写),(小写),贷款期限为:年。共同还款人,家庭住址:区(县)小区幢单元号,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与借款人为关系,我对借款人借款过程全部了解,本人自愿为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借款人共同偿还其在贵中心的贷款,直至贷款偿清为止,如借款人有违约行为,本人愿意承担还款责任。

共同还款人签字:

年月日

共同还款承诺书

兹有 (以下称“借款人”)与 (以下称“贷款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本人(公司)愿作为借款合同中的共同债务人,并向贷款人承诺:

1、本人(公司)愿意作为借款人的共同还款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2、本承诺为无条件的和不可撤销的。

3、本承诺为独立的,不受借款合同其他保证的影响,负有偿还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全部未偿还债务的义务。

4、无论借款合同或其他合同的条款是否有效,均不影响本承诺书的有效性。

5、本人(公司)承诺,在承担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还款责任时,按贷款人要求的期限、金额和方式还款。

6、对由于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所引起的一些相关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本人(公司)均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7、在借款人所签署借款合同终止前,不自行退出共同还款人地位,或解除共同还款责任。

8、本人(公司)已详细阅读过《借款合同》,充分理解合

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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