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限购细则

时间:2018-01-01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上海限购细则 第一篇_上海限购令细则

上海限购令细则 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试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租售转换新机制。加快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和供应,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约3.2万户),启动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加大保障性房源筹措力度,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照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国家要求,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三、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34号)规定,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项目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提供),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税务、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四、积极稳妥推进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认真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市与区(县)房产税试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征收管理。

五、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继续加强对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

六、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计划管理,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等内容,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同时,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并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上市节奏。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国家和本市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处置。严格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七、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八、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年本市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目标,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纳入区县政府年度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九、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着重宣传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宣传本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解读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及时解答市民关心的问题,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上海限购细则 第二篇_上海房地产限购及房产税细则

上海房地产限购及房产税细则

A. 限购政策(实施时间:2011年1月28日) 1外地户籍:

拥有1套以上住房的非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不能提供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购买。

2本市户籍:

a.已婚家庭:双方各自同父母共有住房在两套及以下的,还能买两套;一方同父母共有住房超过两套的,不能再买。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购买。

b.未婚家庭:跟父母共有住房两套及以下的,还能买一套。

所述同父母共有房屋指的是限购政策出台前(2011年1月28日前取得产证)的住房

3.外籍人士:

需提供在职1年以上上海公司出具的劳动合同原件,只能买一套。

B.房产税细节

1.本市户籍:购买首套不管面积多大免收房产税。二套以上按人均面积60平方米计算,超出部分面积X单价X 70% X 0.6%(0.4%)等于房产税,每年征收,一年申报一次。如卖掉前面一套变首套,以后可免交。

2.外地户籍:有本市长期居住证满3年可免交房产税<如果只满1年先交2年到满3年可退前面2年交的房产税>。没有长期居住证的外地人需每年全额<不以人均面积计算按产证面积全部缴纳>缴纳房产税自到卖掉为止。 3外籍人士:每年全额<不以人均面积计算按产证面积全部缴纳>缴纳房产税直到卖掉为止。【上海限购细则】

房产税税率:面积X单价X70%X0.6%(单价高于32830.00) 面积X单价X70%X0.4%(单价低于32830.00)

32830元为本市2014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16415元的2倍

上海限购细则 第三篇_上海市限购令细则(2010.10.7)

上海限购令细则

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试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租售转换新机制。加快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和供应,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约3.2万户),启动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加大保障性房源筹措力度,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照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国家要求,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三、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34号)规定,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项目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提供),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税务、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四、积极稳妥推进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认真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市与区(县)房产税试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征收管理。

五、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

1.1倍。

继续加强对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

六、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计划管理,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等内容,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同时,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并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上市节奏。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国家和本市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处置。严格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七、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八、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年本市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目标,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纳入区县政府年度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九、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着重宣传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宣传本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解读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及时解答市民关心的问题,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上海出台限购令 房产税与房价挂钩

在国庆长假的最后一天,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海“楼市调控细则”终于出台。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显示,意见共12条,内容主要包括限购令、房产税、信贷等8个方面。

《意见》明确,上海将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而对“房产税”,《意见》明确“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除此之外,有关“房产税”并无更细内容。

上海明确,各商业银行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上海规定,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 此外,上海还明确,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将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

上海限购细则 第四篇_上海“限购令”解读

上海“限购令”解读 为了抑制过热的房地产市场,国务院于2010年2011年先后出台了“国十条”和“国八条”,各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应的具体政策,上海市政府先后出台了2010第34号文和2011第6号文,明确了上海版的“限购令”的实施细则。

34号文规定:本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房)。

6号文规定: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结合上海市府两个文件的主要精神,对上海版的限购令可以做出以下归纳: 对上海本地人的政策:名下已有一房的,可以再购一套;名下已有两房的,停购。

对在上海购房的外地人士的政策:两年内在沪缴纳城保或者纳税不满一年的,或者已满一年但已有一套住房的,均不得购买;只有在沪缴纳城保或者纳税满一年且没有购买过住房的,才可以购买,而且名下只能购买一套。

上海限购细则 第五篇_2016股票操盘手合作协议

股票操盘手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共识下,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1.甲方代理乙方进行买卖股票操作细则。

2.甲方对乙方资金风险的责任的负担。

3.甲方和乙方对股市投资赢利的分成。

4.甲方代理乙方买卖股票操作的周期。

5.其他补充。

二、协议细则:

1.甲方代理乙方进行买卖股票操作细则

乙方委托者不受地域的限制,中国大陆的投资者均可,代理最低资金要求_________人民币,最高不限。

由乙方委托者用自己名字在证券公司开户,并存入委托资金,该帐户资金需全部是委托操作资金,乙方不能使自有操作资金和委托操作资金进入同一个股票帐户,并保证办理电话委托交易系统或网上委托交易系统,仅告诉甲方委托电话(或委托网站)和股票帐户,及交易密码,保证甲方可以进行股票交易。

委托期间,乙方完全委托甲方买卖股票,乙方不得干涉和督促甲方买卖股票,不得自己操作委托资金的股票买卖,不得随意变更委托资金。

2.甲方对乙方资金风险的责任的负担

甲方在操作时间结束后,根据乙方委托的原有资金数量,如果出现亏损,甲乙双方按照2:8(甲方负责2成,乙方负责8成)的比例对亏损部分负责,甲方将亏损部分的20%电汇到乙方指定帐户,简而言之,就是如果乙方资金在双方协议操作时间结束时出现亏损,甲方负责赔偿亏损部分的20%。

如果双方协议操作时间内,甲方操作使乙方资金亏损原委托资金的12%,就是每10万元,亏损了1.2万元,则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由甲方负责亏损部分的20%的赔偿。

3.甲方和乙方对股市投资赢利的分成

甲方在协议操作时间结束时,和乙方按照2:8(甲方占2成,乙方占8成)的比例对超过乙方委托的原有资金部分进行分成。也就是说,甲方在协议操作时间结束时,得到投资纯利润的20%。乙方将赢利部分的20%电汇到甲方指定帐户。

4.甲方代理乙方买卖股票操作的周期

甲方代理乙方买卖股票操作的周期是三个月。

如果未满操作的周期,甲方提出终止协议,则如果帐户有亏损情况,甲方应负责亏损的赔偿,而如果帐户有赢利的情况,甲方则放弃赢利部分的分成。

如果未满操作的周期,乙方提出终止协议,则如果帐户有亏损情况,则甲方有权利拒绝承担亏损部分的赔偿,而如果帐户有赢利的情况,甲方有权利按照2:8的比例要求赢利部分的分成。

协议到期后乙方可与甲方再度续约。

5.其他补充

本协议适合对投资市场了解比较少,投资成绩不太理想,对投资有正确认识的投资者适用,甲方首先会考虑资金的安全,然后才考虑资金的收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协议操作期内对股票买卖的操作,更不能对委托资金进行买卖操作,否则亏损部分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三、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票操盘手合作协议 [篇2]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乙方: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或捺印后立即生效。

十三、双方变更住址或通讯方式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十二、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以及与履行本协议相关事宜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除退回收益溢出部分的全部盈利外,并支付乙方出资额日3‰标准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有出资,并支付甲方出资额日3‰标准的违约金(以应付款项为标准)。

九、甲方保证对因本协议而获知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第三方泄露。

八、石家庄律师乙方需在结账时将上个周甲方应得的分配利润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超过期限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且对乙方享有追偿权,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按照日1‰的标准支付滞纳金(以应付款项为标准)。

七、乙方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本金不得出现亏损,否则由乙方承担。在此基础上的收益溢出部分由甲乙双方3:7分成,甲方占3成,乙方占7成,每周周末核算一次,次周完成结算。

六、乙方保证切实遵守黄金操盘手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五、交易期间,甲方的所有交易均须通过乙方办理,并按照约定履行清算交接业务(以每周末停盘时账户截图或者双方认可的结果为准),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对账义务,保证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盘面由乙方独立处理,乙方享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只推荐甲方每周星期天停盘时可以上去查看资金的增长情况。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盘上自行进行下单或平仓等操作行为,否则视为违约。

三、乙方在代理操盘期间,按照中长期波段进行实盘操作,选择合适的交易时间和交易品种,决定下单品种和数量。

年月日止。协议期限最短三个月,到期后若甲方不要求取回可以自动顺延,顺延期以月为基本计量单位。

二、协议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

一、甲方开设交易账户,并向其账户注入人民币元(¥),由乙方选择黄金交易平台操盘获利,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出资到位,乙方拥有该资金的所有权和调拨权。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金技术结合的原则选择黄金交易平台操盘获利,现达成如下协议:

客户投资方代表(乙方):身份证号:

技术抄盘方代表(甲方):身份证号:

股票操盘手合作协议 [篇3]

本合作操盘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甲乙丙三方签署:

甲方(委托方):

孙先波

身份证:370281197601094917

乙方(操盘方):

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

财立方用户名:

丙方(平台方):

北京财立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11010801570875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14楼3106室。

第一条 总则

鉴于:

1.乙方已在财立方网站注册,并承诺其提供给甲方的信息是完全真实的;

2. 乙方有操盘股票交易账户获利的需求,甲方亦同意提供股票交易账户,双方有意通过“财立方”平台成立委托操盘关系。

3.丙方是一家在北京市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url#网站(下称“财立方”)的经营权,提供信用咨询,为交易提供信息服务;

据此,各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乙方以保证金方式取得甲方股票交易账户的操作权限,且乙方独立承担操盘的全部风险。甲方授权给乙方操盘的股票交易账户可交易金额为乙方保证金的一定比例。具体约定如下:

2.乙方可以使用上述股票交易账户内资金总额购买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盈利归乙方所有,亏损亦由乙方承担,即乙方对上述账户进行股票买卖等操作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本协议双方合作交易股票子账号操盘交易佣金为0.8‰(万分之八)。

4.乙方购买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好。乙方购买股票要按照以下条件:

1)不得购买s、st、*st、s*st、sst、以及被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2)不得购买权证类可以t+0交易的证券;

3)不得购买首日上市新股(或复牌首日股票)等当日不设涨跌停板限制的股票;

4)其他限购股票以丙方网站通知为准,乙方需及时关注丙方网站通知,丙方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查看网站通知造成的损失,皆由乙方独立承担;

5)借款金额50万以上单只股票不得超过账户总资产的50%(50万或以下单只股票不得超过账户总资产的70%);

6)借款金额100万以上创业板单只股票不得超过账户总资产的33%(100万或以下不受限制);

7)单只股票持仓总市值不得超过该股前5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额的30%;

8)不得进行坐庄、对敲、接盘、大宗交易、内幕信息等违反股票交易法律法规及证券公司规定的交易。

如按照收盘价计算,乙方在某一交易日违反第4第5条约定,否则甲方有权以任何可以成交的价格完全卖出违反本条约定之类别股票。

5.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委托丙方(以下称“丙方”)向乙方收取保证金和利息,并对乙方进行全程账户管理和风险控制、在乙方使用股票交易账户进行投资交易的过程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及丙方的监管。

第三条警戒线与平仓线

1.当股票交易账户内的总市值低于____________元为警戒线,乙方只允许卖出股票,不能再买入股票。低于警戒线时需要尽快补充风险保证金,以免低于平仓线被平仓。

2.当股票交易账户内的总市值低于____________元为平仓线,甲方有权修改密码并按任何价格卖出账户内所有股票,并终止协议。为避免平仓发生,请时刻关注风险保证金是否充足。

3.当账户内某股票在某一交易日的全天成交金额低于500万元,且该股票持仓市值超过当日全天成交金额的30%,则甲方及丙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下一交易日上午10:30前将该股票市值降低至上一交易日该股票日成交金额的30%以内,或按照该股票持仓市值20%的金额追加额外保证金,该额外保证金不得用于购买股票。如该股票在连续5个交易日中每天的成交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满足本协议其他条款时,丙方将于下一交易日将额外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保证金及担保范围

1.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保证金到甲方委托丙方指定账户,并及时补足保证金。

2.乙方保证金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等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

3.如乙方未及时付清利息,丙方有权从本协议对应的股票交易账户内平仓出金或修改密码限制买卖,然后从本协议对应的保证金中直接收取拖欠的利息,如果本协议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丙方有权从乙方在丙方平台账户余额或其他交易中追索拖欠的利息。

4.乙方每次追加保证金的金额不得低于交易账户初始总资金的1%,且每个交易日最多追加5次保证金。

5.乙方授权丙方,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丙方无论是否事先通知乙方,均可直接从乙方保证金中划扣乙方应付欠款。本授权委托在本协议法定诉讼时效内不可撤销。

第五条还款和结算方式

1.本协议终止前,乙方须按本协议规定日期将次日利息支付到甲方授权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者由丙方从乙方在丙方平台账户的余额中扣除。

2.当股票交易账户的总资产(包括现金和证券)大于初始资金总额时,视作股票交易账户的盈利,归乙方取得,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将盈利部分转至乙方名下账户,盈利1提取最低100元,每周可提取一次。丙方应在收到乙方出金通知之日当天内完成转账,如因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原因而未能在当日完成转账的除外。

3.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将股票交易账户的总资产资产全部变现为货币资金,以便丙方办理子账户内资产的清算手续。丙方须在办理完毕清算手续的三日内将除甲方本金和利息之外的款项划转到乙方在丙方平台账户余额;如乙方所购股票中出现有停牌股票不能卖出,乙方可以继续支付利息延续本协议直至停牌结束,否则甲方将按停牌前最后收盘价计算乙方交易账号盈亏完成账户结算。

4.乙方被强制平仓后结算,最近一个账号使用费支付日之前未追加足额保证金时,丙方将通知甲乙终止本协议。乙方须向甲方赔偿一个月的利息,作为甲方资金闲置缓冲期的补偿。如平仓后剩余资金不足以支付甲方利息时,甲方有权委托丙方向乙方追索利息欠款,丙方将尽最大努力协助甲方追索乙方利息欠款。

5.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如未能全部收回其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委托丙方向乙方追偿。乙方除归还甲方全部本金和利息外,还应从协议终止之日起按甲方本金的0.1%/日为标准向丙方支付追偿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甲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如果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如甲方未能解决,则放弃享有其所出借股票交易账户资金所带来的收益权利。

2.甲方有权委托丙方监管股票交易账户的运作,对乙方进行账户管理和风险控制。

3.甲方享有其所出借股票交易账户资金所带来的利息,并应主动缴纳由此所得带来的可能的税费。

4.甲方有权委托丙方在必要时对乙方进行交易损失的违约提醒及催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上门通知、发律师函、对乙方提起诉讼等。

5.甲方保证出借资金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负债或者或有负债(指应披露而未披露结果给该笔资金的依约使用带来争议或者纠纷的负债),丙方具有对银行账户和股票交易账户使用和处理的排他性权利,并承诺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不以银行账户和股票交易账户内资产(包括现金和证券)设置抵押、担保、租赁、托管等。

6.如乙方所购股票因异常波动、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以及突发性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该证券连续停牌达到7个交易日或者连续跌停板导致平仓无法实现,且占总市值50%以上,乙方须即时将账户内其它证券平仓,所得款项连同账户资金一并用于清偿甲方债权,不足部分由乙方自有资金偿还。同时,该证券复牌后或者连续跌停板打开且平仓可以实现时,如乙方仍有未清偿的债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将该证券平仓用于清偿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剩余部分返还至乙方指定账户内。当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则甲方不再收取乙方的借款利息和逾期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可以通过丙方股票交易账户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买卖操作,有权收取使用股票交易账户内资金总额投资所得的收益,承担全部损失;无论股票交易账户盈亏如何,乙方须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账号使用费。

2.如任一股票交易账户内的所有股票出售(即清盘)后,还不足以归还该笔合作账户初始金额,乙方必须在清盘后三日内将亏损额补足归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丙方从乙方进行交易的其他股票交易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

3.乙方不得进行坐庄、对敲、接盘、大宗交易、内幕信息等违反股票交易法律法规及证券公司规定的交易,如有任一次上述交易行为,应支付给甲方借款额10%的违约金,并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因乙方违规操作、债务等原因,导致丙方指定账户(包括银行账户和股票、期货账户)被依法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造成丙方损失的,乙方应从账户被依法处置之日起以本金及利息之和为基数按照0.1%的日利率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借款期满,账户仍未解除强制措施的,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应另行全额归还给甲方出借账户初始资金、利息,并按约支付违约金。

5.股票交易费用由乙方承担:

1)所有费用均以交易总额为基数计算;

2)印花税按照国家标准,由证券公司在客户交易时直接代扣代缴;

3)交易佣金由证券公司在交易时扣收;

4)因买入金额过少(单笔2万以下)造成实际佣金与券商注明佣金有微小差别(10%以内的差别),乙方表示无异议。

6.所在营业部根据规定、规则或协议约定应收取的各项费用或代收税金等,由乙方按实承担。如果遇到政府部门出台缴纳个人资本利得税,则甲方和乙方各自承担协议期内的个人资本利得税部分,并互相保留1年的追溯权。

7.如账户内持仓股票有配股权利的,在券商通知后2天内,乙方应腾出可用资金购买配股或者把该股票卖出。如果乙方未执行,丙方有权利以任何价格卖出该股票,如出现亏损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对此确认无异议。

第八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授权并委托丙方代其收取本协议所约定的出借人借款本息,代收后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处置,乙方对此表示认可。

2. 丙方有权就为本协议借款所提供的服务向乙方收取账户管理费。

3. 甲乙双方同意丙方有权代甲方在必要时对乙方进行贷款的违约提醒及催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上门通知、发律师函、对乙方提起诉讼等。甲方在确认委托丙方为其进行以上工作,并授权丙方可以将此工作委托给其他方进行。乙方对前述委托的提醒、催收事项已明确知晓并应积极配合,同时应承担因乙方逾期还款而产生的催收费用。

4. 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应委托方承担。如因乙方或甲方或其他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问题)造成的延误或错误,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丙方应对甲方和乙方的信息及本协议内容保密;如任何一方违约,或因相关权力部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仲裁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等),丙方有权披露。

第九条 账号中断、停用后的处理

1.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指定账号被采取强制措施,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保证金余额和盈利(如有)退还给乙方,交易账号内的资产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协议终止。

2.如因乙方债务、违规操作等原因导致交易账号及甲方授权账号被查封、限制交易等强制措施的,乙方应根据要求将保证金净值追加到借款本金的50%以上,3天内清偿债务,支付借款本金20%作为违约金,并据实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甲方自身损失,第三方对甲方的索赔等。

3.若因断电,断网、交易软件、资产管理平台中断或延迟、被黑客攻击等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及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股票停牌等无法及时变现的处理

如本协议计划到期日或提前清算时, 因本资产所持非现金资产因停牌等原因不能正常交易、无法变现,则甲、乙双方按以下方式进行资产收益分配。

1.乙方可以出资把配股账号收购为个人所有,甲方和丙方在收到借出的配资资金后,无权再干涉乙方的操作,乙方每月只需支付20元的账号管理费,直到卖出股票提现为止。

2.乙方支付相应的利息,同时按停牌股票市值向交易账户追加30%停牌准备金,账号冻结直至到复牌;如乙方不追加保证金,则视为结算,我们将收取停牌股市值70%的金额作为转让金,由公司承担复盘后所有的风险与收益,如果转让金不足以支付乙方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协议的订立、生效、终止

1. 各方同意并确认,各方通过自行或授权有关方根据财立方网站有关规则和说明,在财立方网站进行借款申请和投标操作等方式确认签署本协议。

2. 各方通过上述方式接受本协议且丙方审核通过时,本协议立即成立。

3. 甲方同意并授权丙方按本协议及财立方网站有关规则的约定对出借款项和相关费用进行划扣和支付,并由丙方代为收取乙方支付的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4. 协议截止日期前三个交易日,乙方可丙方平台申请续约。经丙方审核通过本协议可延期一个月,否则丙方将在协议到期后如约终止协议借款。

5. 因借款期满、约定自动终止情形出现、任一方依法依约解除本协议及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而终止,本协议的任一笔借款未到期的,本协议效力延至借款到期止。

6. 如因系统提供商、证券公司、交易所、证监会等政策或技术原因,股票交易账户无法正常使用造成损失,各方互不承担责任;股票交易账户无法继续使用的,各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按本协议约定进行还款和结算。

7. 乙方违法违规进行股票操作或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的,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平仓锁定账户,收回保证金,已支付利息不退还给乙方,乙方还需按 1 个月额外利息作为违约金给丙方,在确定不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退回剩余保证金。

8. 提前终止配资,已收的管理费和利息不退。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与管辖

1. 若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或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或任何一方不同意协商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市朝阳区的法院进行管辖。

上海限购细则 第六篇_2016别墅邀请函

别墅邀请函

时 间:2016年11月25日-27日

地 点:青岛国际会展中心

主 题:成就品尚生活

组织单位:半岛都市报

青岛嘉路博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合作单位:执行官ceo中国俱乐部、银行家俱乐部、券商俱乐部、驻华使馆商务处、世界华人企业家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地产资讯网、世界经理人、青岛海信广场、阳光百货、第一百盛、海天大酒店、汇泉王朝大酒店、英派斯健身俱乐部、阳光海健身会所

参会名流:全球财富受邀资讯人士

知名企业董事长、总裁ceo、全国受邀私营企业主

港澳台地产界、商界、演艺界、新闻界代表人士

部分驻华使节及商务处代表

海外归国人士

青岛高档百货商厦包括海信广场、阳光百货、第一百盛vip会员

青岛名车俱乐部包括奔驰、宝马、保时捷、法拉利客户俱乐部会员

青岛高档酒店包括海天、汇泉王朝大酒店高级会员

青岛高档健身会所包括英派斯、阳光海等的高级会员

全国主流媒体代表

豪宅别墅,一切成功人士的高尚生活追求。以“成就品尚生活”为主题的中国(青岛)豪宅别墅展,将最全面地为您展示中国及海外部分最具诱-惑力的豪宅别墅项目,让成功者见证奢华地产,全面成就品位生活。

豪宅别墅展览盛会将力邀北京、上海、香港、青岛等全国十余城市的名车豪宅私有主及知名企业领袖级人物到场参观并参加盛大酒会,鉴赏中国一等地产豪宅、别墅项目与顶级的私人奢侈品。

中国(青岛)豪宅别墅展的宣传招商推介与普通展览不同,展出项目和观众都是采取定向邀请,这意味着展览者和参观者都将被进行资格审核。这基于两方面原因:首先,豪宅别墅项目本身比较稀有,在经过组委会的项目审核之后,符合条件的项目会更少。这些既定的豪宅别墅项目,将通过定向邀请参加展览展示。其次,对于观众,我们将通过身份确认给予参观许可。一方面我们通过与合作单位的高端客户俱乐部进行定向邀请,同时更通过专业杂志和指定网络媒体等进行宣传,以保证参观者的身份符合展会要求。展览现场,组委会将营造vip超五星高级会所优雅环境营造高品位洽谈氛围,真正打造中国最高端的项目展示和洽谈空间。

2016中国(青岛)首届豪宅别墅展,将开拓中国顶级物业营销方式的新纪元。这将是地产行业最高端产品和社会最高端阶层的一次最直接的对话,让我们共同期待并共同见证这一地产顶级盛事!

■高端媒体推介 定向宣传组织

会员直邮:本届展会实行“定向邀请制”,指定邀请青岛最具购买力的高端人群前来参观,包括本次展会合作单位的vip会员,以及名人富豪、企业高管、商界精英和文化名流等。组委会将对他们进行点对点宣传,以保证参观者的档次。

高端杂志:组委会将在《新航空》等航空杂志以及《时尚》《my home》《国家旅游地理》等高端杂志上做宣传,吸引精英人士的参与;并在合作单位的宣传内刊上进行展会的定向宣传投放。

网络媒体:组委会将与中国别墅网、新浪两个专业高端网站深入合作,进行展会宣传和新闻报道,力争在高端消费群体中形成影响力;此外组委会将在搜房、中国房地产资讯网等国内外专业媒体做展会的新闻报道。

广播媒体:本次豪宅别墅展将力邀青岛音乐体育广播做为展会的广播合作媒体,对展会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包装,并进行展会的跟踪报道,以吸引岛城有车一族和部分高端群体参观展会。

■观众组织

会员直邮:豪宅别墅展合作单位的vip会员,将免费接到组委会统一邮寄的宣传资料及贵宾请柬,开展期间持贵宾请柬可直接入场;

预约直邮:非会员可在展会开展前到组委会指定网站进行预登记,组委会对登记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发送展会请柬;

预约申请:客户可在各大酒店、大型商场、服务场所服务台领取参观申请表,并填写相关资料,展会期间持申请表到现场换取入场请柬即可;

电话邀请:春季房展资料库中的别墅会员,将由组委会进行统一进行电话邀请,同时邮寄展会贵宾请柬,开展期间持贵宾请柬可直接入场;

登记入场:未进行提前预约的客户,可以直接到现场接待处填写参观申请,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可领取请柬直接入场。

■活动组织

※”名流之夜”大型晚会暨“为爱而动”大型义卖活动:义卖、展卖、拍卖有机结合,爱心奔赴沂蒙山区,为老人、儿童提供一份关爱。

奢侈品鉴赏会:世界顶级的名车、飞机、游艇、顶级家私、珠宝名表、名酒的集中的展示,尽演绎品质生活。

■展示范围:

顶级公寓、高尔夫别墅、豪宅别墅、邻水别墅/游艇码头、度假豪宅、岛屿及其别墅、城堡、农场庄园

■展位规格与收费标准:

黄金展位:¥8000元/展位(光地,9平方米/展位,36平方米起租,不含任何展具)。

普通展位:¥7000元/展位(光地,9平方米/展位,36平方米起租,不含任何展具)。

标准展位:¥9000元/标准展位,双面开口另加收rmb500元。(展位规格为国际标准展位3m×3m,包括展板、一条中/英文楣板、一张洽谈桌、二把洽谈椅、一只220v电源插座)。

组委会联络方式:

电话:0532-85879711 85871937 传真:0532-85890835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69号天虹大厦1104室 邮编:266071

别墅邀请函 [篇2]

吴经理 :

由中国指数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联合开展的“2016中国城市典型别墅项目研究”,是建立在中国别墅指数系统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别墅市场发展现状开展的专项研究课题。该课题旨在准确把握地方城市乃至全国别墅市场的脉搏,客观评价项目专业特色及核心价值。

在房产市场,2016年延续的是2016的严厉调控政策,新国八条、房产税、加息、限购等各种调控措施接踵而至,叠加效应对中国楼市产生强烈反响。对别墅市场而言,楼市调控政策令2016上半年别墅供应量锐减,项目入市时间延期。下半年,随着政府对政策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别墅市场低迷态势仍将持续。在此背景下,中国指数研究院启动“2016中国城市典型别墅项目研究”,确立以“典型性”、“唯一性”为基本原则,发掘别墅市场中具备专业领域特色及核心价值的典范楼盘,帮助项目树立并提升品牌形象,助消费者深入了解项目附加值。

经过初步的市场调研及门槛值的筛选,研究组优选出在各大城市具有较强知名度和广泛影响力的楼盘作为“2016中国城市典型别墅项目”的研究对象,__保利银滩_____是此次研究的样本项目之一。为保证研究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诚请项目负责人按附件内容协助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中国指数研究院 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

2016年6月

中国指数研究院 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8楼

联系人:*** 电话:020-38115900 传真:020-38115999

别墅邀请函 [篇3]

万科城即日举办“万科城别墅试住体验”,诚邀您的光临!

试住细则:

■试住活动时间:2016年4月23日——2016年5月5日

■试住地点:万科城别墅样板房ta

■试住规则:客户自愿申请,享有入住万科城别墅一天(当日下午15:00——次日下午13:00)的机会,可携带亲朋好友同往(别墅可容纳约20人聚会、6人住宿),试住期间客户享有1000元消费金额,可自由在万科城社区配套餐饮店消费,凭当日用餐开具的发票报销现金。

■试住体验有各种不同风情供您参考:

1、优雅浪漫

第一天:

下午3点至4点:入住别墅,参观感受。

●下午4点至5点:在名典咖啡享受下午茶。

●下午5点至6点:散步于万科城园林间,感受社区的优雅美丽。

●晚上6点至7点:晚饭享用丹桂轩烛光晚餐。

●晚上7点以后:在别墅用家庭影院观赏电影,在楼顶天台体验美味烧烤。

●睡前使用主卧按摩浴缸放松身心。

第二天:

●在舒适的大床睡觉到自然醒。

●临走前在湘江老厨享受丰盛大餐。

2、休闲运动

●第一天:

●下午3点至3点半:入住别墅,参观感受。

●下午3点半至5点半:在会所打羽毛球、健身娱乐。

●晚上5点半至6点半:在别墅中清新沐浴,放松身心。

●晚上6点半至7点半:在丹桂轩享用丰盛晚餐。

●晚上7点半至8点半:畅游万科城商业街和市政广场,感受万科城的热闹和安宁。

●晚上8点半以后:在别墅内观赏电影、打扑克牌、麻将,在楼顶天台体验美味烧烤。

第二天:

●早上7点至8点:在万科城社区内晨跑,呼吸清新空气。

●早上8点至8点半:在肯德基享用早餐。

●早上8点半至9点:坐电瓶车参观万科城社区。

●上午9点至11点:在别墅看书、音乐、电影、聊天,放松身心。

●11点:在巴蜀风享受丰盛大餐。

3、合家欢乐

第一天:

●下午3点至3点半:入住别墅,参观感受。

●下午3点半至6点:与家人、朋友一起参观万科城社区,在商业街购物、市政广场散步、会所运动健身。

●晚上6点至7点:在丹桂轩享用丰盛晚餐。

●晚上7点以后:在别墅举办亲戚朋友聚会,看电影、打麻将、玩扑克、聊天,在楼顶天台体验美味烧烤。

第二天:

●早上9点至9点半:在名典咖啡享用精致早餐。

●上午9点半至11点:在别墅继续家庭聚会。

●上午11点:临走前在湘江老厨享受丰盛大餐。

■别墅试住使用权宜及原则:

1、通过预约方式可在约定时间内享有以下别墅试住使用权宜:

●在试住期间下午15:00—次日下午13:00,可免费入住万科城别墅样板房ta,可容纳约20人聚会、6人住宿。

●在活动期间可免费享用别墅设施及万科城会所的健身娱乐设施。

●试住期间客户可以自由在万科城社区配套餐饮店消费,凭当日用餐开具的发票报销现金,每批客户限报1000元/日。

●免费停车场所。

2、别墅试住使用原则:

●万科公司有权利审核及选择试住客户。

●提出预约申请,经开发商确认后,缴纳押金1000元。

●在报名当日必须提供试住人员数量。

●严禁携带武器、易爆、易燃、剧毒以及有放射性、有刺激性、有异味的物品进入别墅内。

●使用开发商提供的任何设施,必须本着自觉爱护的原则,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注意事项:

入住时,请您留意以下事项,以避免不必要的尴尬和损失:

●请照顾好您的小孩、老人;

●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好;

●在样板房内无电话,请携带手机,方便联络;

●洗浴时请先开凉水,后开热水,调好温度,以免烫伤。

●请勿在房间乱涂乱写;

本邀请函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活动解释权归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别墅邀请函 [篇4]

尊敬的感通别墅业主及使用人:

您们好!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中秋,一个温馨、团圆的美好日子,一个用诗歌美酒共邀明月来颂扬中华民族千古传统美德的良辰美景!这一天,家家户户都按耐不住浓烈情怀,吃团圆饭,品月饼,赏明月,到处洋溢着喜庆气氛。且今年又是我国六十年国庆,为了庆祝这普天同庆的两大节日,同时也丰富业主的精神物质生活,增强业主与业主之间的沟通,更好地体现感通这大家庭般的温暖,特决定举办本次“庆国庆中秋感通赏月酒会”,特邀请感通别墅业主(使用人)及其家属参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酒会主题:“庆国庆中秋感通赏月酒会”

酒会时间:2016年10月2日晚 19:30 -- 22:00

酒会地点:感通别墅漾苑中心景观

主织单位:大理咸通物业、感通别墅业主委员会

参加人员:业主及家人、物业使用人及家人、物业公司全体人员

晚会内容:凡参加酒会者,均可自报节目参加现场互动演吹、拉、弹、唱等

希望广大业主/租户积极出谋划策,参与组织、参与表演等活动。有意向参与组织与表演者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期望您的参与,让我们共渡美好双节日!

联系电话:0872-2668670;葉九德13988534291;吴加全13887254982

大理咸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大理感通别墅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上海限购细则 第七篇_2016宏观经济学论文范文

第1篇: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调控建议

摘要:当前,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背景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此带来了诸多风险,这也决定了经济放缓的趋势将不是短期现象与此同时,越是进入经济减速期,寻找经济新的增长点的任务就越迫切。未来一个时期,扩大消费是关键所在。应牢牢把握消费演进规律,引导科学健康消费,并以文化的繁荣推动消费革命,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而且根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课题组的研究,未来我国仍具备继续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良好条件,为此,一定要深入认识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继续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增强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处理好速度、结构、价格之间的关系,保持经济平稳发展。

关键词:宏观经济;调控

一、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外部条件分析

(一)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上升世界经济虽然有望保持温和的复苏势头,但世界经济增长中的一些风险性因素也不可忽视。美国虽然在最后时刻达成了提高政府债务上限的协议,避免了债务直接违约,但经历此波折后,市场对美国国债的信心下降,美国国债被评级机构历史性地降低信用等级,对全球金融市场造成冲击,美国债务问题将更加复杂。欧盟主权债务危机仍在发展。日本伞年的经济增长则仍受地震困扰,如果应对不好仍会影响日本的经济复苏进程。

全球经济失衡的背景正在转变,工业和出口增长难以恢复以往速度。长期以来,尤其是美国逐步经历"去工业化"转向"金融服务化"的产业演变过程中,伴随着其长期低利率的宽松政策,导致以负债方式进行过度消费的问题日益严重。但美国并未因此而出现经济崩溃

上海限购细则

http://m.gbppp.com/yc/40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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