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起付线

时间:2018-02-05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北京医保起付线 第一篇_北京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报销须知

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疗报销须知

一、报销提供材料 1)门、急诊

1. 要求参保人员首次申报时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的首页复印件;

2. 急诊收据要加盖急诊章,并附急诊诊断证明(急诊可去非本人选定的北京市医疗定点医院就诊);

3. 在医院产生的药费、必须要有处方和费用明细。检查治疗费必须附上检查费用明细、检查化验报告、挂号费的收据(没有或丢失处方、费用明细、检查化验报告不能报销); 2)药店购药

1. 必须在北京市定点药店购药;

2. 要由就医的定点医院在处方上盖“外购章”。

注:处方配药:就诊医院处方只能在该医院药房或到本市医疗保险定点药房配取, 无外配处方(即没有医院加盖外购章或门诊办公室章的专用处方的处方)或自行购药,一律不予报销。 3)住院

1. 就医时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按照规定,在员工出院结算时由医院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承担的部分(由医院提供明细并直接向医保中心结算)。

基本医疗未报部份,再报商业医疗保险需提供的材料

1. 门、急诊:看病产生的单据需全部复印一份,社保中心给的报销回单 。 2. 住院:社保报销分割单、住院费用明细、病历、出院小结,等其它单据。

二、报销注意事项、须知及标准 (一) 门诊报销注意事项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1.在非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

2.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3.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4.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5.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6.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7.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2)门诊开药品量

1.急性病不得超过3日量,慢性病不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量;

2.退休人员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

(二)门诊急诊就医须知

1. 门、急诊要在本人选定的医院就医,也可到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 A类医院(名单见附件1)就医;

2. 急诊也可到就近的北京市定点医院就医;

3. 就医时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4. 使用医保专用处方(蓝色),处方要有病情及诊断;急诊使用专用处方或在医保专

用处方上盖急诊章;向医院要药品明细单或在处方底方上有药品划价明细; 5. 与医院用现金结算医疗费用;

6. 到定点药店购药时,须定点医院在处方上加盖“外购章”; 7. 急诊收据要有急诊章;

8. 处方、收据及明细单药妥善保存,不要丢失。 (三)门诊报销标准

1. 在职人员

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费用支付70%),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一个年度最高支付2万元。 2. 退休人员 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一个年度最高支付2万元。

3. 在定点医院急诊抢救留观未收入院的医疗费用,属门、急诊费用,按普通门诊对待 (四)住院就医须知

1. 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也可到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A类医院(名单见附件1)就医;

2. 参保人员患急症时可到就近的北京市定点医院就医,但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院;

3. 就医时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4. 持手册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同时按医院规定交纳一定的预付款(用于支付起付线、自费及自付费用);

5. 住院期间要与医院签定《自费协议》,以防因自费项目问题发生纠纷;

6. 出院时,个人与医院直接结帐。属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医院结清,属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7.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市内转诊转院时,须经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医院医保部门核准。 (五)住院报销标准

1. 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之后再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650元。

2. 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 3. 一个年度内住院报销超过7万后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10万元。

4. 在定点医院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院前7日的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累计结算; 5. 普通疾病的住院结算周期为90天,超过90天计下一个起付线视为第二次住院。 6. 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降低50%。

注:一个年度指自然年,即到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图表 表一:在职职工报销图表

三、报销时间

1.当月25日至次月10日前收取报销单据,当月10日后送来的报销单据均于下一个周期报销。

2.每年1月5日前要求将上一年的医疗费用全部申报完毕,5日以后对上一年的费用概不受理。

门急诊费用因为是一年内累计超过起付线的给予报销。所以,最好是等到年终累计整理后,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四、票据粘贴规范(基本医疗保险要求)

(1)以每张收据为单位,将对应的费用清单、处方、检查化验报告整理为一组;

【北京医保起付线】

(2)将每组票据按照时间顺序先后自上至下(或自左至右)鱼鳞式(间隔0.5厘米)粘贴于A4纸上;

(3)将所有挂号费粘贴于票据最上方;

(4)对全部挂号费及收据按照1、2、3„„N的顺序编号,标注于收据右下角。 ★ 粘贴票据时,不得遮盖姓名、年龄、性别、时间、临床诊断等审核相关信息。 ★ 使用胶水粘贴,严禁使用大头针、订书针。(方便社保中心装订)

附件1:

2008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北京市健宫医院

15、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6、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北京平台社保联系人 人力资源部:金丽宏 电话:010-51710395

邮箱:jinlh@ruijie.com.cn

北京医保起付线 第二篇_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问题解答和报销实例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问题解答和报销实例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4年12月16日下发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4)18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除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及经批准可暂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单位中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在2005年4月1日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通知》特别强调:凡是在2005年4月1日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后职工2005年3月31日前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或交纳基本养老保险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2005年4月1日之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参保的缴费年限按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计算(即工龄不能连续计算参保缴费年限)。因此,是否按规定时间加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将直接影响参保人员退休后的报销比例,关系到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

根据北京市规定,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是指:由区公费医疗办公室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数核拨(每人每年1729元)医疗费的单位。经批准可暂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是指: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不享受区公费医疗拨款的但是经过财政部特批可以暂缓加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按照国家社会保险属地化原则,北京市《通知》适用范围包括中央在京的企、事业单位。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于2005年2月3日召开会议,对我院京区部分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了工作部署。

下面针对职工关心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

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原则

我国现行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是50年代初建立起来的,它在保障职工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现行的医保制度已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比如,医疗费用增长过快,职工看病不方便,医疗费浪费严重等等。因此,国家决定改革现行的医保制度实行医疗保险制度。

北京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种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以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补充医疗保险为辅助,以商业保险为补充的,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群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负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全市统筹。

二、如何缴纳医疗保险费

1.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

2%缴纳,如果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以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高于300%的则以300%为基数缴费。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缴纳

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来源渠道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组成。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缴纳工资总额的1%,职工和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交3元钱,用来解决门诊和住院两个大额费用问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不足支付时,财政将给予适当补贴。

3.补充医疗保险费缴纳

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局选择一个商业保险机构承担,保金由单位支付,职工不用交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北京医保起付线】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帐户,再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拿出30%,按照职工不同年龄划分档次注入个人帐户。具体比例为:

3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

35周岁至45周岁的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

45周岁至退休的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

退休人员中70周岁以下的按本市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4.3%划入;

70周岁以上的按本市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4.8%划入。

个人帐户的资金为个人所有,每位职工将有一个医疗存折,个人帐户的钱贮存在里面,可以用来看病,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其存储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门、急诊医疗费用;到定点药店购药费用;使用统筹基金时需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四、如何报销医疗费

职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分三部分报销即: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报销、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三部分报销之和为职工所报销的医疗费。自费部分不能报销。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1)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人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等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

(2)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线目前为1300元,一年内的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为7万元。

2.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报销

大额医疗互助资金用于支付门诊和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

(1)门诊医疗费

在职职工当年费用超过200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50%;

退休人员当年费用超过1300(起付线)元以上部分,报销70%,其中70周岁以上的,报销80%;

一个年度内累计最多可以报销2万元。

(2)住院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70%,一个年度内累计最多可以报销10万元。

3.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水平决定。举例说明:

(1)门诊医疗中当年费用超过500元以上社保未报销部分,补充医疗保险报销90%,一个年度内累计最多可以报销2万元。

(2)住院医疗费用社保未报销部分,补充医疗保险报销90%,一个年度内累计最多可以报销20万元。

具体报销的计算,可参看附件:医疗费报销实例。

五、如何看病

1.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职工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任意选择4家医疗机构就医,其中必须有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厂矿高校内设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如果对自己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不满意,可以在一年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不在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

2.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以不经转院直接到全市任何一家定点的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就医。急诊病人可以就近到任何一个定点医院就诊,但要加盖急诊章。异地就诊、出差人在外地看病,也需加盖急诊章。

3.持手册就医

参保后为每位职工发一本《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手册内记载着您的个人资料,您就诊时必须携带,因为医院要通过这本手册确认您的参保人身份,查询您的有关医疗情况,还要通过这本手册进行医疗费的结算。

4.使用医保专用处方,处方要有病情及诊断,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必须持定点医院开具的处方并加盖“外购章”。

六、报销程序及注意事项

1.个人要妥善保存好看病的专用收据、处方(划价)、住院的结算清单(包括费用明细)、诊断证明。

2.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费累计超过起付线(退休职工1300元、在职职工2000元)以上,即可申请报销,需将全部收据及处方交到单位,由单位送医保中心、保险公司审核报销。如到年底门诊费累计未达到起付线但超过了500元,也将全部单据及处方交到单位,由单位送保险公司审核报销。

3.住院职工出院时,个人与医院直接结帐,属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出院后,将收据、住院的结算清单(包括费用明细)、诊断证明交到单位,由单位送保险公司审核报销。

4.特殊病门诊需由定点医院开具疾病证明交单位,由单位送医保中心审批。

5.医疗保险中心规定一个年度指自然年,即到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6.收取医疗费报销单据的时间为:每月10日—15日的每个工作日上午。报销时需要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或《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首页的复印件。

7.每年12月份收取医疗费报销单据的时间为10日-15日,务必将当年的全部医疗费单据交到卫生所。12月16日-31日发生的门诊费,次年的1月14日、15日交到卫生所,逾期将不能报销,切记。

8.报销回来的医疗费,将打入职工工资卡中。

9.职工2005年4月1日以后的医药费开始在医保机构报销,同时局内报销停止。

10.2005年4月1日局卫生所停止看病、拿药。

11.为减轻退休职工负担,我局实行医疗周转金制度。

七、加入医疗保险需个人做的准备工作

1.个人需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打出正式表后需本人签字。

2.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后写上名字。

3.选择定点医院。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博士后是按照正式职工对待享受公费医疗的,此次暂不加入,不享受公费医疗的,此次加入。按照个人工资发放额度核定缴费基数,经费由博士后经费中列支。

2.外籍专家不能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如何予以保障现在没有规定。

3.的国外杰出人才,其基本医疗保险达不到缴费年限的,北京市将采取特事特办。【北京医保起付线】

4.士不参保

5在北京市参保年限满足退休后享受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异地安置人员可在外地选择医院。

6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工资100%的工人,此次加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由单位自定,可适当优惠。

7按文件规定二等乙级因公负伤的伤残军人不参保,我院二等乙级因公负伤的人员是参照军人优抚条例办理的伤残等级,按文件规定“原待遇不变”,现北京市“原待遇”没有统一标准,待国家统一政策出台后再办理,此次不参保。

8研究员延长退休年龄按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间参保。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2005年3月

医疗费报销实例

以补充医疗保险做到门诊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90%,住院报销比例90%为例。(仅供参考)

例1:门诊、急诊费报销(退休)

某退休职工门(急)诊费16072.04元

参保前自负:1210.94元

参保后自负:-10.76元

大额互助报销70%:(16072.04-1300)×70%= 10340.42元

企业补充报销90%:(16072.04–10340.42 - 500)×90%=4708.45元【北京医保起付线】

企业划入个人帐户:2003.75×4.3%×12=1033.93元 (不满70周岁划4.3%)

实际个人自负:16072.04–10340.42-4708.45-1033.93=-10.76元

例2:住院医疗费报销(退休)

某退休职工住地坛医院(三级医院),医疗费104488.48元

参保前自负:25496.55元

参保后自负1423.12元

统筹基金报销: 70000元 (最高支付限额)

医疗费 报销支付段比例 报销支付金额

30000 起付线—3万元报销91%: (30000-1300)×91%=26117元

10000 3万元以上—4万元报销94%: 10000×94%=9400元

35549.5 4万元以上—封顶线报销97%: 35549.5×97%=34483元

小 计 75549.5 70000

北京医保起付线 第三篇_北京市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门诊持卡实时结算篇

关键词:医保患者就医须知

持卡患者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怎样看病?

答:持卡患者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额 收取现金,出具相关单据,并上传医疗费用明细,患者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 申报。

持社会保障卡怎样看病?

答:持社保卡后首次到我院就诊,请您先到门诊大厅办卡处办理社保卡关联手 续。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请您向医生主动出 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第三,交费时,须将社会 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 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持卡就医是否需要选定医院?

答:实行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后,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 定点医疗机构为准,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

如何查询卡内信息?

答:参保人员可持卡在自助终端机电子触摸屏上自助查询。社保卡服务热线 是“96102”,提供24小时开通服务;另外通过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网()可进入社保卡服务网站界面进行查询。

社保卡丢失如何办理?

答:社保卡一定要保管好,如果您不慎将社保卡丢失或损坏,请及时挂失或更 换。挂失可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96102”进行电话预挂失,也可持《居民身份 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设在街道社保所)进行书面预挂失。进行正式挂失 时,带上《居民身份证》,同时办理补新卡手续。在社保卡补办过程中,如果 您病了,也不用着急。在补办新卡时,社保卡服务网点会为您开具一张《补 (换)卡证明》,就医时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 据,到工作单位(或社保所)手工报销。

就医不带卡能报销吗?

答: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 支付。

参保人员因急诊、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工伤保险、补换卡期间、参保后 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个人现金垫付后并保留处方、明 细、收费单据,到工作单位(或社保所)手工报销。

持社保卡就医后还需要门诊起付线吗?

答: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后,门诊起付线标准和原来规定一样,即参保人员门诊

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起付线 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就医时需要全额付费。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政策规定 的报销比例,个人只负担应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应尽早将手中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单据报销。如 持卡就医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尚未申报的,持卡就医时在起付线以内的门诊 医疗费用需要交全费,超过起付线部分的费用,只需交纳自己自费和自付部 分。领卡前未申报的门诊医疗费用需到区医保经办机构按原流程报销,报销时 不会再次扣除起付线。

北京市参保人员门诊大额互助资金支付及个人自付比例是多少?

如何看懂门诊持卡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答:当您持社会保障卡结算医疗费用后,医院为您提供计算机打印的收费票 据。收费票据除定制内容外,还打印有本次医疗费用结算结果。

“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本次费用中能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 总额;

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费用总金额—自付二金额—自费金额

【北京医保起付线】

“累计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截止当次费用结算,本年度内医疗保险范 围内的累计总额;

“年度门诊大额累计支付”——截止当次费用结算,本年度内医疗保险为参 保人员门诊累计支付的总额;

保人员门诊累计支付的总额;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按政策规定,根据参保人员身份及本年度发 生费用累计情况,对本次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进行分解后,应由医疗保险基金

给予支付的费用总额;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门诊大额支付+退休补充保险支付+残疾军人补助支 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

“门诊大额支付”——本次费用中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中医疗 保险按比例给予报销的金额;

门诊大额支付金额=(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起付金额)×门诊大额支付 比例

“退休补充保险支付”:退休人员按政策规定,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按补充 保险报销的金额;

退休补充保险支付=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补充支付比例

“残疾军人补助支付”——残疾军人在享受上述报销后按比例负担部分再由 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进行比例支付的金额。补助比例为:1-4级100%、5-6级退休 人员50%、在职职工70%;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目前西城区为试点阶段,应由公务员补助支付的部 分不在此处显示,直接由区医保中心划入个人的医保专用存折中;

“个人自付、自费金额”——本次费用中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总 额,包括医疗保险范围外金额和范围内个人自付金额;

个人自付、自费金额=自付一金额+自付二金额+自费金额

“自付一”——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按比例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起付 金额和超封顶线以上金额);

自付一=起付金额+(医保范围内金额—起付金额)× 个人自付比例+超大 额封顶金额

“起付金额“——每个自然年度内先由个人账户先负担的医疗保险支付范 围内的医疗费用。目前退休人员为1300元、在职职工为1800元;

“超大额封顶金额”——指本次费用结算过程中,年度累计门诊支付满2万 元,而不再予以报销的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

自付二——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检查、治疗、药品目录中需个人 先行负担的部分;

自付二=乙类药品/检查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乙类药品除特殊乙类药品,需个人先负担10%费用,其余90%列入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范围;

特殊乙类药品:吡格列酮、罗格列酮、胸腺肽注射液、核糖核酸[Ⅰ、Ⅱ、

Ⅲ]注射液除恶性肿瘤患者使用、聚肌胞注射液除恶性肿瘤患者使用、胸腺五肽 注射液除恶性肿瘤及乙型肝炎患者使用,需个人先负担50%药品费用,其 余50%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乙类治疗、检查除特殊规定项目外需个人先负担8%,其余92%列入医疗保 险基金支付范围;

“自费”——未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

自费=个人全额负担的药品/检查治疗费用

注:如工作单位有补充保险的患者,请您保留单据回工作单位报销。

北京医保起付线 第四篇_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上了医疗保险就能“保险”吗?具体报销是如何计算的?51社保网编辑特别梳理北京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并采访了相关专家,为大家撰写本文,解开困惑。

(一)就医医院范围的限制

医保患者就医医院有一定限制,51社保网创始人余清泉提醒可以简要记忆为“4+A+急+中+专”:

参保人员自己选择的4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A类医疗机构(动态管理,现有约20家,对全市医保患者放开);

急诊(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受个人所选限制,就近就医);

定点中医医院(对中医医院放开);

定点专科医院(对专科医院放开,包括口腔医院、妇产医院、肿瘤医院等)。

除开上述“4+A+急+中+专”的情况,都需要自费。

(二)诊疗范围的限制

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1)服务项目类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各种健康体检。

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4)治疗项目类

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近视眼矫形术

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三)用药范围的限制

几乎每位去医院就医者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挂号、开药时医务人员总是要问患者是医保还是公费医疗或是自费。难道看病、吃药也要"看人下菜碟"?其实不是,是因为如果您是医保患者,有相应的药品目录,只有在这目录范围内的才能报销。

部颁药品目录:国家会统一由部委颁布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地方药品目录:地方可以根据地方情况予以调整,但调整范围限制在15%范围内。 医保目录里的药品是如何确定的呢?——一般来说,选择的原则是安全可靠、费用合理、临床必需;而一些费用比较贵、副作用大、临床应用少的药品不列入目录,如果患者要使用只能自费。

(四)起付线的设置

起付线的设置可以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最需要的“中端”保障上,并抑制患者的过度就医道德风险。

北京市在职职工门急诊起付线:全年累计1800元(按年累计);

北京市在职职工住院起付线:首次1300元,之后减半(按次计算);

北京市退休职工门急诊起付线:全年累计1300元(按年累计);

北京市退休职工住院起付线:首次1300元,之后减半(按次计算);

(五)报销比例共付

对于符合报销范围、在起付线以上的治疗费用,采取比例共付的方式报销。

北京市在职职工门急诊:全年累计1800元(按年累计)以上,普通医院报销70%,社区医院报销90%;

北京市在职职工住院:首次1300元,之后减半(按次计算)以上,按治疗费用、医院级别分段超额累进报销,如: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北京市退休职工门急诊:全年累计1300元(按年累计)以上,报销90%;

北京市退休职工住院:首次1300元,之后减半(按次计算)以上,退休职工在起付线以上,报销后自付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在职职工报销图表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统筹支付 个人支付 统筹支付 个人支付 统筹支付 个人支付

起付标准-----3万元 90% 10% 87% 13% 85% 15%

3万以上------4万元 95% 5% 92% 8% 90% 10%

4万以上-----封顶线 97% 3% 97% 3% 95% 5%

超过封顶线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大额医疗费用互助金累计支付10万元/年度。

(六)北京医保个人账户设置

职工参保后会拿到一个北京银行的活期存折,其利息是按照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但国家不收取账户中存款的利息税。因此参保人员只能从这个账户里往外取钱,而不能存钱。一般到门诊看小病的钱由个人账户出,个人账户里的钱个人可以自由支配,原则上是用来支付日常小额医疗费用和按规定应该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七)北京医保不予报销的情形

以下6类费用按规定不能报销:

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伤害的费用;

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费用;

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费用;

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费用;

按照医保规定一些自费的项目,如牙齿的镶复就不能报销,种牙、补牙、洁牙等费用。 北京看病费用是比较高的,所以能够进行医保报销当然是最好的了。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还有疑问,可以直接咨询51社保网。

北京医保起付线 第五篇_北京医保报销的有关规定

附北京医保报销的有关规定

一、参保人员就医

参保人员根据个人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内选择4

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中医院和19家A类医院(19家A类医院: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

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0、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

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世纪坛医院

(北京铁路总医院) 16、北京市健宫医院 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8、北京市大兴区

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易地安置或长期派驻外地的参保人员,可在当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两家医疗机构,在北京市选择一家定点医

疗机构,作为本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二、北京医保报销比例是

1、在职职工

门诊起付线:1800元,报销比例:医院70%,封顶线:2万元。

住院起付线:第一次: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650元。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2、退休人员 门诊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70岁以下,医院报销85%(含补充),70

岁以上报销90%(含补充)封顶线:2万元。

住院起付线:第一次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650元。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

北京医保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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