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片

时间:2018-06-05    来源:自我介绍    点击:

法制宣传片 第一篇_法制宣传课讲稿

法制宣传课讲稿

朱敏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下午好!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朱敏,是大丰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名法官。很高兴有这次机会能够和你们这些祖国的栋梁共同学习法律知识,正当花季的你们有着活跃的思维和卓越的天资,都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我相信你们学习了这些法律知识,养成了学习法律的习惯,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都会大有作为。 我每次到学校里讲课之前,第一件事就是先给大家强调我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旨: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被告人,更不做受人欺凌的被害人!为什么强调这一点呢?从我们平时审理的案件看,主要涉及到以下两种孩子:一种是平时那些没什么大毛病,就是有些调皮叛逆孩子,因为自制力不够强,在结交了社会青年、问题青年后,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偏差,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一种是在家长、老师的眼里老实、听话、奋进的好少年,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轻信于人,被坏人利用后,成为了共同犯罪的帮凶或者成为了可怜的被害人。无论是成为被告人还是被害人,运气好的受点皮肉伤或者损失点钱财,运气差的甚至弄丢了性命,都会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打击。

我要强调的第二点是不要以为犯罪离你们很遥远,犯罪分子很可能就在你身边,可能就是你昔日的同学、邻居、兄弟姐妹甚至是长辈。拿我自己的经历来说吧,我在办案的过程中就先后遇到了我的小学同学和高中同学,他们二十三岁的年纪就都受过两次刑事处罚了。在学

校的时候,他们都是叱诧校园的风云人物,以为自己打架、早恋、逃课、辱骂老师等行为会让自己感到很风光,而一些不明所以的男生会盲目崇拜他们那种“呼风唤雨”的感觉,成帮结对地耍威风、欺凌弱小,可是短短几年过去了,他们却把自己送进了大牢。所以,你们一定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学会保护自己,遇到困难一定要报告老师或者告诉家长,千万不要自己解决,最后往往事情没有解决掉,反而坏了事。

第三点,我要先讲一下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也就是让你们知道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年龄。按照法律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学生,你们将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这八种罪名负刑事责任。而只要是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应当对刑法规定的全部罪名负刑事责任。我想在座的初三同学可能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也许你还认为自己是个孩子,犯错误有家长出面替你摆平一切,老师也就是发火责骂一下而已,可是如果你们真的一不小心犯罪了,等待你们的将会是国家机关的处罚,你们会受到警察的审讯、受到公诉人的提审和法官的审判,你们会体会到失去自由的痛苦,这些也都将在你们的档案上留下不光彩的一页。好了,下面我们就进入正题,今天我就结合一些常见的青少年犯罪的案例,给大家讲讲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以及预防措施。

一、遇事不忍、盲目冲动

孔子说过“小不忍,则乱大谋”。忍耐,体现了一个人的涵养。有时候就是自己的一时冲动,就会犯下一生难以弥补的错误!

案例一:沈某某和王某某是某中学的同班同学。一日下课时,沈同学和王同学和其他同学站在走廊上玩耍,沈同学无意当中看了一眼王同学,王同学性格比较敏感,总觉得沈同学的那一眼有些瞧不起自己,于是就气势汹汹地上前进行责问。他一边责问,一边用手推搡。沈同学面对王同学的挑衅,觉得丢了面子。失去了理智的他毫不犹豫地从从口袋中掏出一把水果刀,对准王同学的腹部捅去,造成了王同学脾破裂,构成八级伤残。最后,沈同学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并赔偿了七万元医疗费。

案例二:去年,大丰某中学的一名学生在班里与同学发生争吵,他的好朋友不仅没有进行劝阻,反而在旁边煽风点火,说今天不打他就不要混了,这样的言语使正在气头上的他非常恼火。下午,他找校外的社会青年借了砍刀朝着那位和他有矛盾的同学脸上砍去,导致这位同学面部毁容。对于被害人而言,他忘记了中国的传统古训——吃亏是福,如果他当时能够忍一忍,不与这样的同学发生正面冲突,他也不会毁容,面临身体和精神上的创伤。对于被告人而言,他不过因为言语不和就如此残忍地伤害他人身体,足见他的胸襟和气量是多么地狭隘,他还要面临高额的赔偿费用和严厉的刑事处罚。

所以,我想再次提醒同学们一定要记住,不要为一点小事斤斤计较、耿耿于怀。也许今天的你看起来是遭遇了莫大的仇怨或侮辱,但

事情过后你再回头想想,就会发现这些都不过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而已。希望你们为了自己的将来做长远打算,在拳头伸出去之前想想辛勤教育你们的老师、想想自己辛劳的父母、想想自己光明的未来。真诚地提醒各位同学们能够忍一忍,也许你的这次忍耐就帮助你越过了人生的一个岔路口。

【法律提示】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交友不慎、争强好胜

古语有云:“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不善之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意思是你交到了品行优良的朋友,时间久了,你的道德品质也会被渲染,得到提高,而交到了道德水准低的坏朋友,不知不觉自己的言行举止也变得低下。同学之间彬彬有礼、谦虚互助不仅让你拥有一个善友,更让你在这种良性的交往中学到对方的优点,进而提高自己。学习上的益友可以让你在竞争中愈加优秀、脱颖而出,等待你们的是名校、高学历、令人艳羡的工作;狐朋狗友却能使你在混沌中日加堕落、深陷泥沼,等待你们的是牢狱、低文化、歧视的眼光。

我知道你们在一个学校上课、一个宿舍生活、一个食堂吃饭„„太多的接触机会让你们难免遇到一些磕磕碰碰,不管遇到多大的矛盾,我都提醒你们一定要冷静,不可意气用事。一群血气方刚的少年

聚在一起,一旦发生纠纷,就拳脚相向,动辄砍刀、棍棒相见。我们每年都会审理到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以去年我们审理的那起为例。被告人张某、徐某都是某学校的学生,因为喜欢同一个女生而成为死对头。一天,两个人又因为言语冲突而发生了争执,双方各自纠集了自己的好兄弟,带着钢管、不锈钢伸缩棍等工具,在大丰某偏僻地方打架,致其中一方的两人受伤。几名被告人均以聚众斗殴罪被判处了刑罚。其中一名被告人在庭审中交给我一封悔过书,他写道:“我真心的劝告那些走在犯罪边缘的人,凡事想想后果、想想家人,常在河边走总有湿鞋的一天,我真的不愿再看见有人象我一样一失足成千古恨,„„”但是这样的惨痛教训我们一些同学并未引以为诫,今年我们又处理了一个聚众斗殴案件,他们重蹈了张某、徐某的覆辙。被告人李某为朋友打抱不平,召集了一帮人与学校朱某召集的一帮人进行了斗殴,结果其中一个同学的腿被刀划伤,参与斗殴的18个人全部被判了刑。另外一名被告人陈某明知被告人张某等人因涉嫌犯罪而逃避公安机关抓捕,仍为其提供藏匿处所,犯了窝藏罪,也被判处了刑罚。当我们问这些同学为什么会参与斗殴时,他们都很后悔,说是以为帮了同学的忙。组织者的争强好胜加上被召集参与者的哥们义气,就是十八个青年的人生改变、十八个家庭的痛苦。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起让我印象颇为深刻的案件。今年年初,我办理了一起11名被告人的聚众斗殴案件,起因很简单,双方主要参与者都是建筑工人,住在工地宿舍里。一个人走路撞到了一辆手推车,就开始骂骂咧咧,双方起了口角。一方回去就叫了人前来打

法制宣传片 第二篇_法制宣传标语

法制宣传标语

1、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2、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3、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4、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6、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8、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平安双清

9、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10、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区

11、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1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3、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4、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6、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1、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

2、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建立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构建健康和谐生活家园;

4、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5、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6、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是健康前提;

7、眼睛容不得一粒沙土,农产品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8、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严把农产品质量关;

10、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11、营造农产品安全氛围,创造农产品安全环境;

12、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13、质量安全警钟长鸣一,健康生活和谐馨;

14、生产优质农产品为荣,销售劣质农产品为耻;

15、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16、重视质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17、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18、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19、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

20、建立市场诚信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加强 “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组织,形成全镇上下统一宣传的浓厚氛围,

十八大专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增强法制观念 建设法治政府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健全民主制度 丰富民主形式 拓宽民主渠道

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保障人民的知情权 参与权

表达权 监督权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发展为了人民 发展依靠人民 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法制宣传日

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普及法律知识 构建和谐社会

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增强公民宪法意识 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速实现奋力崛起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依法行使权利 自觉履行义务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广泛深入地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加强法制宣传,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大力推进依法治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依法行政 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五五普法

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统领 掀起“五五”普法高潮。

深入推进“五五”普法 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开创“五五”普法新局面

以情动人 以理服人 以法育人

人人学法用法 个个懂法护法。

举法治大旗,倡文明新风;走小康之路,建和谐社会。

守法律己依法办事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普法教育你我他 法治建设靠大家。

弘扬法治,崇尚文明,做诚信守法好市民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构建和谐家园

开创“五五”普法新形势 构建平安安徽新局面

实施“五五”普法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教育工程

人人参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各方协力,推进民主法治进程

法律五进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努力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律进机关 法律进乡村 法律进社区 法律进学校 法律进企业 法律进单位 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

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

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营造良好校园法治氛围

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水平

1.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全面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2.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法制宣传片】

3.全面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大力推进粮食行业依法治理。

4.加强粮食流通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5.依法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6.增强依法管粮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7.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法规,依法做好粮食流通管理工作。

8.依法开展粮食行政执法活动,保证国家粮食政策法规贯彻执行。

9.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的职责。

10.依法加强粮食流通行政管理,严厉查处粮食流通违法行为。

1.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3.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5.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7.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8.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9.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

10.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1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12.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最大限度激发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法 制 宣 传 标 语

夏庄镇普法办公室

法制宣传片 第三篇_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书模板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青年法学会

2012年6月6日

一、活动背景: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成长发展和价值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有利于减少青少年犯罪(强奸、网络犯罪、诈骗、交通法规)对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及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青年法学会是一个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社团,致力于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法律精神,面对当代青少年的法律问题,协会有责任有义务担负起宣传法制的重担,也借此机会能够更好的让大家了解青年法学会,让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个协会。

二、活动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2012年9月——11月

活动地点:育才学院周边中小学(大庙完全小学、草街小学、育才中学等)

三、活动对象

育才学院全体学生(青年法学会为主体)、周边中小学生及学生家长

四、资源设备、活动经费

设备:音响、话筒、电脑、桌布

横幅、海报、宣传单、问卷调查表 200元

矿泉水 50元

其他:50元

活动经费:300元

五、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前期工作:

1、联系学校(提前一个月和周边的中小学联系,表明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争取获得学校方面的支持。)

2、招募人员、专业培训

(在全校范围内选拔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或专业技能的同学,组织安排专业知识培训(关于此次普法知识的培训)增强成员的法律素养,使本次活动更高效的举行。还有就是选拔有一定表演功底和兴趣的同学,为本次的活动做准备)

3、活动宣传

首先是做好,前期工作的宣传,包括招兵买马和联系学校等,还有后期活动的一系列宣传,包括海报、横幅等。

4、文娱策划

(本次活动有一个关键环节就是文娱晚会,要策划和组织好文娱活动的开展(法制小品、情景剧、歌舞、活动宣传片)

第二阶段——初步工作:

1、普法知识调查

采用问卷调查和现场采访等方式,收集当代社会中小学生及其家长面临的法律问题和存在的法律隐患。

2、法律咨询

在现场可以进行法律咨询

3、宣传“青年法学会”

可以借此机会大力宣传本协会

4、数据分析

会采访和收集到的信息数据进行一个系统的分析,全面概括的总结出当代中小学生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以便我们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三阶段——活动开展:

【法制宣传片】

一、知识讲座

1、知识讲座(王斌老师的知识讲座)

2、现场提问、有奖竞答

【法制宣传片】

二、文艺汇演

1、法制小品、情景剧、歌舞、活动宣传片

2、分发“普法知识”传单(类似于致家长的一封信,起到一个宣传法制和青年法学会的作用)

3、宣誓

集体宣誓,遵守法律···

第四阶段——后期工作:

1、汇总信息、分析信息

2、活动总结

补充说明:

人员安排等一系列的活动策划由于时间关系不能全部罗列出,关键的活动思想已经在活动流程中解释清楚了。

法制宣传片 第四篇_法治建设宣传标语

建设宣传标语

1、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2、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3、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4、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民主法治国家;

5、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6、建设法治淄博,提高执政能力;

7、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8、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9、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10、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11、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建设平安、法治淄博;

12、建设法治淄博,发展人民民主;

1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4、学法用法、依法办事;

15、加强法治淄博建设,优化社会发展环境;

16、遵纪天地宽,守法日月长;【法制宣传片】

17、筑牢法治堤防,守护幸福家园;

18、学法正人,守法正本,执法正风;

19、诚信在心,法治在行,和谐在望;

20、做人要诚信,做事要守法;

21、人无诚信难立身,国无法治难太平;

22、同筑法治长城,共建和谐社会;

23、和谐社会人为本,黑白乾坤法当绳;

24、法治教育进万家,普法责任你我他;

25、弘扬法治,崇尚文明,做诚信守法好市民;

26、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27、守法、护法,建设平安社区;

28、社区长治久安,百姓安居乐业;

29、同心同德创法治社区,群策群力建和谐家园;

30、构建大普法格局,开创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法制宣传片】

31、加强法制宣传,为建设法治淄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2、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法治实践相结合;

33、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

34、强化法治理念,共建和谐淄博;

35、创建法治淄博人人参与,构筑和谐城市人人受益;

36、法治是稳定的基石,和谐是发展的保障;

37、和谐淄博以民为本,科学发展以法为基;

38、法治淄博你我同创,和谐新城人人共享;

39、风雨同舟建设法治淄博,并肩携手打造法治城市;

40、人人守法,法守人人;

41、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普及法律知识;

42、法律知识进农村,依法办事促和谐;

43、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44、和谐淄博是我家,法治建设靠大家;

45、种法治树,开和谐花,结幸福果;

46、法治淄博,共建共享;

47、深入推进“法治淄博”建设,全力打造“法治城市”品牌;

48、学法、懂法、守法,为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49、让公民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体,让遵纪守法成为社会风尚;

50、提高公务人员法律素养,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5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2、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53、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54、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淄博”建设;

55、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

56、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57、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执法为民;

58、维护司法公正,匡扶公平正义;

59、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60、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61、加强法制学习,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

62、金山,银山,法治是靠山;

63、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全力打造法治政府;

64、实施阳光执法,促进依法行政。

法制宣传片 第五篇_小学生法制宣传讲稿

小学生法制宣传讲稿(道路交通安全)

---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讲稿:张卫东

一、骇人听闻的故事

成都市有一位叫小东(化名)的小朋友,在学校品学兼优,在家中孝敬父母,以优异的成绩考取江都中学重点班。然而当年春节坐父亲私家车时,由于没有系安全带,在砖桥立交桥下,遇到紧急情况,被抛出车外,当场气绝身亡。听到这里你一定会说好悲惨啊!这都是忘记交通法规所造成的悲剧,像这样血淋淋的教训数不胜数。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江都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误解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院景时,能下感到痛心疾首吗?有一位母亲天天在晚上9点,在她家门口的公路旁等候她那中学上晚自习的孩子。有一天雨夜,她看着孩子活泼俏丽的身影出现在公路上。她像往常一样,正想高兴地前去迎接,不料一辆汽车飞驰而过,冲向了她的孩子,惊恐的母亲呆住了,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孩子倒在了血泊中„„一个刚到花季的生命凋谢了,一位慈爱的母亲从此疯了。她陷入了深深自责和无尽的痛苦之中,思念和悲痛严重地扰乱了她的心智。她天天守候在那里,固执地等待她那永远不回来的孩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任务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每个同学都要牢记交通法规,更要记住通安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千万不能疏忽大意。

二、险象环生的场面

有同学会说,交通安全与我们关系不大,有这么严重吗?我今天就和同学们谈谈我们身边的一些事例吧!放学了,某学校四(1)班小明和小红骑着自行车往家奔去,过马路时,在斑马线上疾驰而过(他不懂得骑自行车过斑马线也要下车);五年级小刚在上学的时候,由于下雨,撑着伞骑着车向学校走去;明明家里离学校较远,看到一辆小货车,慢了下来,便擅自爬了上去„„同学们我刚才列举的事例,有哪些同学能告诉我,他们错在哪里?有哪些危害?

你同学们说得真好,遵守交通法规多么重要!生命是多么的珍贵!为什么在我们身边会出现这么多与交通法规背道而驰的现象呢?这些同学们的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视法规为儿戏,有些同学甚至不懂交通法规。到头来受害的是你们自己、家长、亲人。

红灯短暂而生命生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我向全体师生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花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驻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靠近了一步。我所列举的险象环生的场面也就荡然无存了。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三、隐行杀手的背后

道路越好走,汽车量越增加,交通越发达事故发生频率越高。我们国家已逐步向小康社会迈进,逐步成为轮子上的国家。据统计,北京市机动车已达200余万辆,私家车达100余万辆,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有了第二辆汽车。车辆的与日俱增,导致北京的道路交通每况愈下,这也让开车的人烦躁不安。我们江都的汽车拥有量每年在成倍地增加,这都成为隐形杀手的潜在温床。因此我看到一汽

轿车公司宣布汽车年产量达到100万辆时,我的第一反应却不是兴奋,而是在想,得尽快加强产通安全的教育,以使人们的意识、行为等到跟上汽车时代的发展。 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当汽车经济为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发挥越来越大作用的时候,交通安全问题愈发凸显出来。在我国,包括我们江都,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随时威胁人类的“隐性杀手”。一项统计表明,在十四岁以下少年儿童中,交通事故成了花季少年的“第一杀手”。而在另一项调查中,80%的少年儿童安全问题可以通过教育和必要的措施得以预防。显然,我国的交通安全教育,远远跟不上汽车时代的快速发展。关注生命首先要关注交通安全,当你坐车时发现驾驶员饮酒了或在接听手机等你能视而不见吗?你应该有这个义务去制止。交通事故分析表明,正是由于司机的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导致车祸频繁发生。因此,驾驶员肇事依然是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主因。值得注意的是,大量行人的交通字全意识、行为并没有因为汽车时代的到来有所改变,他们依然故我,无视交通规章。据报道,像江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城市,竟然有人在封闭的高路公路上“胜似闲庭信步”,大有“我是行人我怕谁”的气概,这样的状况如何不令人担心?与成人相比尤为严重的是,儿童青少年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同样淡漠,相关知识匮乏,缺少我保护意识。往往“少年不识愁滋味”,十分看轻自己的生命。面对死亡可以毫不畏惧、甚至不知避祸。同学们学法懂法增强交通安全是多么的重要啊!

四、从我做起学法律

你们了解新的《交通法》吗?你们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开始颁布的,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吗?(请听讲座的同学举手回答)

不错,许多同学都能掌握了,但是还有不少同学还不清楚,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在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驻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在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

新《交通法》对行人和乘车人制定了一些新的规定,这可与我们小朋友密切相关呀!因为我们大部分同学都扮演着行人和乘车人的角色。下面我就与同学们共同学习相关规定。

在《交通法》第四章第四节第六十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这一条,在执行的时候,同学们千万要判断好路况,走路也要有学问啊!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咱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

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有的同学看到红灯亮时,路上没有车辆,认为闯红灯,没有问题。错了,你违反了该条款,万一出了问题,应负全部责任,到时后悔莫及。

第六十三条行人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这一条许多男同学经常违反,这里再次提醒同学们,以后不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第六十五条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我们江都通了火车,大家得认真学习,按交通法规走路。

第六十六条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六十七条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听完这些,有的同学又会发问:这些规定并没有什么特别呀?是的,特别之处我还没说呢!那就是行人与乘车人也需要负法律责任!不知道怎么回事吧?让我来告诉你!

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行人都有一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坏习惯,例如,闯红灯,横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或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等等。上面我和同学们列举的一幕幕悲剧,正是当事人没有按交通法律法规去做酿成的后果。针对这些情况,新的《交通法》在第七章第八十九条做出这样的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而在第七十六条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可见学习,运用交通法是何等重要,同学们我们今天学了以上法律法规后,可要切切牢记信啊!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

怎样去落实好这些法律法规呢?

我们要听从交警叔叔的指挥,要佩服交警叔叔,尊敬交警叔叔,向交警叔叔学习。他们不怕严寒酷暑坚守在岗位上,我们要理解他们的工作辛苦。学会走路,记住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斑马线”可以保障行人安全横穿过马路。小学生要培养过马路走斑马线的好习惯。走路要走人行道,过斑马线是要先看左后看右,注

意车辆行使状况。走路的学问还是真大呢?遇到危险情况时,应该怎么办?我来考一考大家:遇到交通事故时该怎么办?(答案:1、千万不要惊慌要保护好现场,等待交通警察叔叔理事故;2、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有伤情要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医生会赶来救助。)我们小朋友有义务帮助大人处理交通事故,做交警叔叔的好帮手。

同学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国家法律中的一个单项法。于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省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而制订的。法,人人都要遵守,谁也不能违反,它是交通安全的保障。要求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要遵守这个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就是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这样才能使交通便捷、快速、减少交通拥堵。《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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