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时间:2018-03-13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第一篇_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包括什么?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包括什么?

相信大家对住房公积金都有有一定的认识,毕竟我们的工资每个月都会有一部分存入公积金,这时候也许就会有朋友问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呢?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呢?显然这个答案是否定的,交广微贷易小编今天就给大家来简单的说一说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理解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简单的说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细节

(一)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三)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四)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五)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相信现在大家都已经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所了解,那么要成功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如今最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有关详情贷款信息可以加我们的官方微信“szjgwde”或“交广微贷易”即可,回复相对应的数字即可解答你所需要的内容!交广微贷易,贷款更容易!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第二篇_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条件及流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及流程

(一)贷款用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按规定要求向购买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用于支持借款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

(二)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三)借款人须具备的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四)贷款额度最高额度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30万元。

(五)贷款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六)贷款利率及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执行利率情况为: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昀,贷款年利率为3.696;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4.05cj60贷款期间的利率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贷款利率,继续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宰调整,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事。

(七)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合法的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

5.抵押物或质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8.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八)办理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育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2.签订合同,开立存款联户。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须在贷款行开立活期储蓄或倍用卡账户。

3.办理抵押登记,投保住房保险。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登记费用、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代为保管。

4.支用款项。贷款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人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或将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式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贷款行分期扣款或到贷款行柜面,按期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提前结清是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前结清贷款;正常结清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结清贷款。借款人如提前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贷款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卺记注销手续。结清两种。如提前结清贷舌,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提前结清申请。借款入从房地产权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所提供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产品犬同小异,主要包括四大类:购置住房贷款、二手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云贷undai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第三篇_2016年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等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首次提出,职工在京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行政区域外购房的,只受理申请人在户籍所在省份购买的住房,除北京和原籍两地外,在其他地区购房的不予受理。在北京行政区域内购房的,除原有材料外,还需提供限购证明。对提供假身份证、假合同、假发票的“骗提者”,三年内不得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也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等工作的通知》

近期发现一些缴存人与中介公司串通,提供虚假材料,违规提取和违法骗提他人公积金。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权威性,必须打击违规提取和违法骗提他人住房公积金行为,现就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管理部受理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至少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和复审。审核工作人员中至少有一名正式员工,复审通过后,才能录入相关数据并办理支付。初审和复审工作人员对通过审核的材料负责。录入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提取业务表格的信息录入住房公积金系统,对录入的信息负责。

二、为提高审核支付效率,申请人可以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写相关提取业务表格,将提取业务表格及相关材料原件交单位经办人办理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原则上不受理中介机构代他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管理部认定中介机构的资质或资格,若管理部认定为正规的,如人才服务机构、信誉一直良好的中介机构等,可以代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须将中介机构名单报归集执法处审核后方能办理。信息清晰的封存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受托人须持委托人的授权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交相关提取材料办理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四、审核人员审核发现房屋买卖合同、预售证所提项目楼号、发票等任一项为虚假的,即可停止审核并告知申请人。对提供假身份证、假合同、假发票的当事人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3年内不得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也不受理其贷款申请。与当事人串通的中介公司的法人代表和经办人列入管理中心“个人不良信息库”,不允许其在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办理开户和委托经办工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原单位的,只能转入原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的信息清晰集中封存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信息清晰集中封存户的,不得跨管理部在集中封存户之间办理转移。

六、职工在京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行政区域外购房的,只受理申请人在户籍所在省份购买的住房,在他地购房的不予受理。在北京行政区域内购房的,除原有材料外,还需提供限购证明。职工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原租住商品房提供合同发票申请提取的不再受理。

七、因工作变动在本市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非本市户籍的人员,不在本市工作申请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的可以提取销户,但自销户之日起5年内不能在本市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

八、缴存人本人住房公积金,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受理管理部应将所提金额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可前往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合作银行办理,办理流程详见北京住房公积金网联名卡专栏。

九、为保障缴存职工信息安全,缴存单位经办人准确提供缴存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时,或缴存职工本人持身份证时方可查询个人信息。

十、对于个人信息变更、主动付款、突发事件提取、因单位工作失误等原因需要调整个人月缴存额、因特殊情况下单位或者缴存职工申请后户转前户等业务必须经主管(含)以上人员审核后办理。

十一、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个人密钥及签章、定期修改密钥登陆密码,确保密钥及签章本人使用、安全使用。

十二、优化档案的归集管理,提取档案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由审核人员盖章确认的相关提取业务表格。管理部须按照中心档案管理规定,在两个月内完成档案的装订、归档工作。不得损毁、丢失档案;不得涂改、伪造档案;不得延期移交档案。

十三、管理部负责人应通过调取监控、业务抽查、大厅巡视、业务流水排查等方式定期对本单位业务进行检查。归集执法处应定期核查管理部的提取办理情况。

十四、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也应按上述要求办理。管理部对委托银行应通过现场审查、业务抽查、档案复审、定期抽取银行监控等方式加大对银行延伸柜台的业务检查,加强对移交的各项档案的审核。

十五、管理部不执行上述规定,一经发现对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停发绩效工资,撤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六、由管理中心依据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各管理部受托银行的审核人员、档案归集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从事审核工作和档案归集工作。考试未通过的可参加第二次考试,两次考试均未通过的要调整人员重新参加培训考试。

十七、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银行,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一切业务,经整改达到要求的,验收合格,可恢复受托业务。

十八、本通知自年 月 日起施行。管理中心已颁布实施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第四篇_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具备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12-01-12 09:03 发布:本站 查看次数: 7831

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职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自由职业者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甘肃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兰州地区购买住房,所购房产具备办理抵押登记条件的,可在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除需提供中心必须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

2、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购房资料?

发布时间:2012-05-15 10:11 发布:本站 查看次数: 4392

1、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原件六份(每份合同附标准层平面图); 2、20%以上首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三份(加盖原章);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个人资信资料?

发布时间:2012-03-01 17:17 发布:本站 查看次数: 7659

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准备以下个人资信资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份,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未婚的,提供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未婚证明及复印件一份;离异的,出具离婚证或其他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借款人及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固定工作的以单位证明为准,个体工商户以近三期纳税发票为准,其他职业者视实际情况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4)用他人产权抵押的:提供产权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产权人及产权共有人户口簿复印件两份;产权人婚姻状况证明同前

(2)款要求。

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几家?

发布时间:2012-03-01 17:16 发布:本站 查看次数: 4360

我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委托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农信合、兰州银行、中信银行和浦发银行等10家商业银行承办;承办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由人民银行实施监督。未经中心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12-01-04 10:05 发布:本站 查看次数: 3661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延5年,男职工不超过65周岁,女职工不超过60周岁。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12-01-04 10:05 发布:本站 查看次数: 4755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所购房价的70%,且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身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发布时间:2011-12-29 09:36 发布:本站 查看次数: 3237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2011年07月07日人民银行公布的现行利率为:

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45%,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4.90%。贷款期间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第五篇_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公积金贷款)管理,确保公积金贷款资产安全,根据《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大房金管发[2009]1号,以下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办法》第三条所称代办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第三条 借款人是指符合《办法》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同一笔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超过两人。两个借款人的,借款人之间应为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借款人与购房人不是同一人的,应为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

借款人在办理组合贷款时,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与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可不为同一人,但二者必须是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 《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是指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365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本市区域是指大连市所辖区(市)县。

《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子女可以以自己名义为已退休父母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且不影响子女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父母双方均已退休,以父母的名义购买自住房;2、父母一方或双方退休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3、父母双方均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4、一户只能办理一次此类公积金贷款;5、只能一位子女申请一次单人公积金贷款。

《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是指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收入稳定。借款人如单身,本人无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如已婚,夫妻双方无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是指:

1、贷款当前逾期;

2、贷记卡当前逾期;

3、准贷记卡存在透支180天以上未还记录(含卡费、年费);

4、贷记卡存在近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超过6期记录(含

卡费、年费);

5、单笔贷款存在近24个月内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或累计逾期超过10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

6、单笔贷款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

7、贷款存在担保人代还记录;

8、近24个月内贷款存在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9、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办事处应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个贷科科长、筹资科科长、会计科科长组成的审贷小组,对存在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决定是否同意贷款。

《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规定比例是指: 1、借款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自筹资金比例按以下情况区分确定:⑴购买商品房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房款总额的30%,但建筑面积90平(含)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可降至20%;⑵购买房改房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房款总额的30%;⑶购买存量房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交易价与评估价较低值的40%,但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含)以下且房龄在5年(含)以内的,自筹资金比例可降至30%;⑷购买无所有权住房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交易价与评估价较低值的40%;⑸自建住房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评估价的40%;2、借款人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房款总额的60%;3、借款人家庭购买第三套(含)以上住房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规定比例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是指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冻结、托管等非正常状态或欠缴65天以上(含65天)的,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中心)不予贷款。

第四条 《办法》第五条所称住房分别简称为:(一)商品房;(二)存量房;(三)房改房;(四)无房屋所有权住房;(五)自建房。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房改房即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

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无房屋所有权住房是指座落在部队或集体土地上,无法办理国有产权证书的房屋。自建房是指个人投资建造的房屋。

《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所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以下称《合作协议》),由中心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考察、审查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中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购买商品房的借款人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中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前,需考察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进度,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中标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等材料的真实性,并核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为2年,合作期满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申请续签,续签期限为1年。续签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

合作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续签栋号、变更收款银行账号、变更企业名称。续签栋号,中心需考察续签房屋的工程进度,审查续签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等材料。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收款银行账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提供介绍信、变更后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申请表)。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提供介绍信、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备案)通知书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新签、续签《合作协议》、续签栋号实行属地化分级审批制度。由中心各办事处现场考察房地产项目后提出初审意见,委托贷款处审核。新签、续签《合作协议》需报中心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批。

第五条 《办法》第八条至第十条关于公积金贷款程序的规定中,办事处在进行公积金贷款审查时,前台柜员须与借款人、购房人面谈,

甄别购房行为的真实性,并根据不同购房类型,分别按以下程序办理公积金贷款:

(一)商品房

1、受理: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其配偶授权查询征信系统,经中心审核无不良贷款或不良信用记录后,提交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抵押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如果户口簿上注明已婚、事实单身,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抵押人单身的,提供单身声明,房屋所在区域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如有特殊要求,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经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交房款发票等材料及复印件;中心审核后返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必要时留存原件)。

子女为已退休的父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父母的退休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上,须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存量房、房改房、无房屋所有权住房、自建房、回迁房、置换房屋,子女为已退休的父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此条,以下不再累述)

2、审批:中心审查借款人提交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若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中心审批贷款额度和期限后打印《组合贷款联络单》交借款人到组合贷款银行窗口办理商业贷款,组合贷款银行审查同意贷款的,在《组合贷款联络单》上填写商业贷款额度、期限,签章后与借款人签订商业借款合同;借款人将《组合贷款联络单》、商业借款合同及贷款申请材料提交中心。(存量房、房改房、无房屋所有权住房、自建房、回迁房、省内异地贷款、互换产权房屋、互换非产权房屋、置换房屋办理组合贷款的,参照此条,以下不再累述)

借款人交纳抵押物保险费或担保费、代理公司代办费(委托代理公司代办抵押登记等手续的需交纳,下同)、抵押登记费(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交纳,下同)、户籍图复制费、契税、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证工本费、借款合同印花税、维修基金等费用后,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3、抵押登记:代理公司(借款人、抵押人)持相关抵押登记书

面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预抵押(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返回材料转中心。

4、放款:中心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并核实后,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存量房

1、受理: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所购买房屋应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其配偶授权查询征信系统,经中心审核无不良贷款或不良信用记录后,到中心招标选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三个工作日后,向中心提交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同商品房要求)、房地产买卖契约或合同、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评估报告、契税完税发票等材料及复印件;中心审核后返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必要时留存原件)。

2、审批:中心审查借款人提交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借款人交纳评估费、抵押物保险费或担保费、代理公司代办费、抵押登记费、他项权证工本费、借款合同印花税等费用后,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3、抵押登记:代理公司(借款人、抵押人)持相关抵押登记书面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返回材料转中心。

4、放款:中心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并核实后,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三)房改房

1、受理: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其配偶授权查询征信系统,经中心审核无不良贷款或不良信用记录后,提交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同商品房要求)、公有住房买卖合同、购买公有住房付款通知单等材料及复印件;中心审核后返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必要时留存原件)。

2、审批:中心审查借款人提交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借款人交纳抵押物保险费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证工本费、借款合同印花税等费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第六篇_2016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2016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想买房?不知道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是怎样?下面由小编来带你了解一下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

一、申请 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份证,借款人婚烟证明、申请人与配偶的收入证明、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申请人与配偶的章印等。

二、初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三、评估

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四、审核

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后,再拿着《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货款审核,若审核通过,管理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五、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的担保方式是抵押与保证的方式,就应该由保证人出具 书面担保证书;如果选择的担保方式是抵押与保险或者第三方人保证的方式,就应该到担保公司办理委托担保手续或者到保险公司投保。

六、签订借款合同

当前面的几项都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以签订借款合同了。

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只有当你满足了它的申请条件也就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才有资格提出申请。希望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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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第七篇_2016年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流程解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2016年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流程,欢迎阅读!

2016年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流程【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泉州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泉州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按《条例》规定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需签订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并用自有资金支付总购房款30%以上首期付款(属砖混结构的二手房须支付40%以上首期付款);

5、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6、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

7、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泉州一手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指南

泉州二手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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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泉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热点解读

贷款材料

1、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

一手房

泉州市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二手房

泉州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管理中心在受理借款人申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借款申请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借款人持《贷款受理单》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借款申请表》在15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受托银行根据《贷款受理单》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借款申请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4、受托银行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办结登记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根据管理中心下达的贷款指标,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设立的专用监管结算账户内,并同时将贷款资料整档移交管理中心。

泉州市公积金贷款网点和承办银行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

改革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现行中: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贷款额度及利率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泉州住房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为40万元,双职工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为60万元。

现行中:泉州市暂未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作出调整,若有变化将第一时间更新。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目前泉州市仍未确定是否调整贷款额度,还需探索研究。

贷款利率:

当年缴存的公积金的年利率为0.4%

上年结转的公积金的年利率为2.85%

贷款期限:

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一般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提供有稳定经济收入的子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前提下,其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http://m.gbppp.com/jd/427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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